这里是峡谷的碧绿心脏,布局待滞的峭壁,一到这里,豁然开朗,一改粗犷的格调,形成一个荫蔽的小天地,洋溢着甜蜜、丰满、柔和的情趣。这里的一切都很安静。甚至狭窄的小溪也收住了汹涌的奔腾,慢慢变成了恬静的池塘。一头绛红的,角上有很多丫杈的公鹿,低垂着头,半闭着眼睛,立在深及膝盖的水里,正在打盹。
池塘的一边,从水边开始,有一片小小的草地,阴凉柔韧的绿茵伸展到峭壁下面。水塘那边,有一块平缓的土坡,迎着对面的峭壁升上去。坡上盖满嫩草,草和杂花相映,到处五彩缤纷:橘红的,绛紫的,金黄的。坡下,峡谷幽闭。视线也被挡住了。两边的峭壁骤然靠拢,峡谷尽头乱石错综,石上长着青苔,被一片由藤葛、爬山虎和树枝织成的绿幕掩映着。从峡谷上方看去,远山重叠,还有大片大片遥远的布满松树的山麓。再向远处望去,犹如天际白云一样,耸立着伊斯兰寺院尖塔一样的银峰,常年积雪,凛然地反射着太阳的光辉。
峡谷里没有灰尘。树叶和花朵,洁净无瑕。嫩草如天鹅绒。池塘上有三棵白杨,一团团雪白的杨花在寂静的空气里缓缓落下。草坡上,带有酒味的石南树的花朵令空气里充满春天的气息,它们那经验十足的叶子,已经开始聪明地竖卷起来,防止即将来到的夏天干旱。草坡上空旷的地方,在石南树最远的阴影遮盖不到的那一边,蝴蝶百合花摆出一副姿态,仿佛很多突然停止飞行的彩蛾正在颤抖着,准备重新起飞。间或还能看到树木中的丑角,马德隆纳树,它们的树干正在光天化日之下从豆绿色变成茜红,它们的一大串一大串蜜蜡似的花铃散发着芬芳的气息。这些花铃色泽乳白,像是幽谷里的百合花,芬芳馥郁,散发着春天的甜蜜芳香。
一点风也没有。空气里浓香醉人。要是空气太过潮湿,这样的芬芳也许会显得过分腻人的。可是空气却很清新、稀薄。就像星光融化在大气里,被阳光照得暖暖的,浸透了花香。
偶尔有一只蝴蝶在明暗相间的光影里飞来飞去。周围响起了山蜂令人欲睡的嗡嗡的低吟。这些贪图享受的浪子,在宴席上心平气和地推挤着,连粗鲁争吵的空闲也没有。小溪涓涓地穿过河谷,十分安静,只偶尔发出轻微的淅沥的水声。这种水声就像懒洋洋的细语,总是一打盹儿就不响了,一醒过来又升高了调子。
在这个峡谷的心脏里,所有东西的动作都是变幻无常的。阳光和蝴蝶在树丛中飘进飘出。蜜蜂的歌声和小溪的细语若隐若现。这种飘忽变幻的色彩和时有时无的声音,像是共同织成了一片微妙无比的,不可捉摸的轻纱,那就是这里的精神。这是和平的精神,它不是死亡,只代表着搏动匀称的生命,安静而不寂寞,活泼而没有行动,这是充满生机的恬静的宁静,而不是充满斗争和痛苦的激烈生活。这里的精神是和平生活的精神,陶醉在繁荣中的安逸和满足,不被远方战争的谣传所打扰。
那头绛红的、角上丫杈很多的公鹿,被当地这种精神的支配着,在没膝深的清爽荫凉池水里打盹。那儿似乎没有苍蝇打扰它,它就要歇息得累了。有时,当小溪醒过来低声细语的时候,它也会抖动耳朵,但只是懒懒地抖动一下,因为它早就明白,这只是小溪发现它睡着了在喃喃地责怪它罢了。
后来有一次,这头公鹿,竖起耳朵,变得紧张起来,迅速地寻找着声音的来源。它转过头对着下面的峡谷,扇动着灵敏的鼻子闻来闻去。它的眼睛看不穿小溪穿过去的那张绿幕,但它的耳朵听出了人的声音,平稳单调的歌声。接着,它又听见了金石相撞的刺耳声音。一听到这种响声,它突然一惊,喷着鼻子,马上从水里四足腾空地跳到草地上,矗立在天鹅绒似的嫩草里,竖起耳朵,又嗅嗅空气。于是,它悄悄地掠过这一小片草地,一会儿停下来,留神倾听,然后犹如精灵一样,迈开悄无声息的步子,消失在峡谷外。
现在,开始能听见钉着铁掌的鞋跟踏在石头上的声音了,那个人的声音也响亮起来了。它变成了大声唱歌的声音,越近越清楚,因此连歌词也听得出了:
“回过头来,转过你的脸,
对着那天赐的美丽小山,
(罪恶的势力,你要蔑视!)
望望周围,再看看四方,
把罪恶的包袱扔到地上。
(你会一早就遇见上帝!)”随着歌声传来了攀爬的声音,和平的气息也随着绛红的公鹿的足迹飘走了。绿幕猛然裂开,一个人探出头来,看了看这儿的草地、池塘和倾斜的山坡。他是那种深思熟虑的人。他先向周围瞄了一眼,然后仔细地打量着一木一石来跟最初的笼统印象核对。这时候,直到这时,他才张开嘴,严肃而生动地称赞道;
“生气勃勃,冥冥中的洞天福地!你看看吧!树木、流水、青草和山坡!探矿人的乐园,凯尤斯人[ 印第安人的一族。]的天堂!眼睛疲倦了有凉爽的绿茵!这儿可没有给脸色苍白的病人准备的粉红药片,这是给探矿人安排的一处秘密草地,让累了的驴子歇脚的地方,他妈的!”
这个人沙黄皮肤,和蔼幽默似乎是他脸上最大的特色。这是一张多变的脸,随着内心的思想情绪而快速变化着。他内心的思想从脸上显现出来。各种思想就像掠过湖面的一阵骤风似的在他脸上吹起涟漪。他的头发稀稀拉拉,乱糟糟的,发色和肤色相仿,都淡得说不出是什么颜色。只有他的眼睛蓝得吓人,好像他身上所有的颜色都渗入这双眼睛里了。同时,这也是一双含笑的,愉快的眼睛,还很有几分儿童的天真和好奇的神色;但是,其中又显现出一种说不出的,由于经验阅历而产生的沉着自信和意志坚强的魄力。
他先从藤葛和爬山虎形成的屏障后扔出矿工用的一把锄头,一把铲子和一个淘金盘。然后他爬出来,来到宽敞的地方。他身穿黑布衬衫和一条褪了色的工装裤,脚上穿一双钉着平头钉的大皮靴,头戴一顶不成形的脏帽子,一看就知道它经过了无数的风吹雨打,日晒烟熏。他笔直地立着,睁大眼睛来看这神秘的景色,瞳孔快活得扩张起来、颤动着的鼻孔,尽情地享受这个峡谷花园里温暖芬芳的气息。他的眼睛笑得快要眯成一条蓝线,满脸堆笑,连嘴角也翘着露出笑意,他一边大声说:
“一跳一跳的蒲公英,快活的蜀葵,我闻起来都是香喷喷的!随你们去给玫瑰香油和科隆香水的工厂吹牛吧!到了这儿,它们可什么也算不了啦!”
他有着自言自语的习惯。尽管他那种变化飞快的面部表情会透露他的所有思想和情绪,他的舌头仍是不甘于落后,他就像鲍靳威尔[ 英国文人,著有《约翰生传》,记述约翰生生前言行。]第二,老是不得不复述一遍。
这个人在池边躺下来,喝了很久的水。“味道很好,”他喃喃地说,一边抬起头,盯着水池那面的山坡,一边用手背擦了擦嘴。这个山坡吸引着他的眼球。他仍然趴在那儿,仔细地把山的结构研究了许久。他用娴熟的眼光,从山坡向上望到碎裂的谷壁,然后又从上往下瞧到水池旁边。他爬起来,把这个山坡重新审视了一遍。
“依我看,很好,”他下过结论,就拿起了他的锄头,铲子和淘金盘。
他走到池塘下面,轻快地踩着一块块的石头,越过小溪。他在山坡靠水的地方掘了一铲泥,放到淘金盘里。他蹲下来,双手捧着盘子,把它一半浸到水中。然后,他很熟练地旋转着盘子,让水流入泥沙,再流出去。比较大,比较轻的粒子于是浮到了水面,他很熟练地把盘子一歪,这些粒子就漂出去了。有时候,为了弄得快一些,他就把盘子放稳,用手指去挑出大石子和碎石。
盘子里的东西消失得飞快,后来只剩下细泥和很小的沙砾。这时,他就淘得非常稳重和仔细了。这是细淘,他越淘越细致,全靠着他观察敏锐,手法精准。最后,盘子里似乎除了水,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他灵敏地把盘子转了半圈,让水从盘子的浅边上流进溪水,就发现盘底有一层黑砂。这层黑砂薄得同喷漆一样。他仔细地查看了一下,其中有一粒小小的金砂。他让一丝溪水从盘子边上流进来。他迅速地晃动了一下盘子,让水冲刷盘底,不停翻动着黑砂。总算是没白费力气,他又发现了一粒小小的金砂。
这时候,淘洗已经变得十分细致了,细致得完全超出了寻常淘金砂所需的程度。他一点一点地把黑砂漂到盘子的浅边外面。每一丝泥沙都要经过他精细的检查,因此,在漂出去之前,每一粒砂,他都亲眼验过。他十分谨慎地让这些黑砂一点一点地滑出去。这时候,盘子边上浮现出一粒只有针尖大的金砂。他让水倒流,那粒金砂也回到了盘底。这样,他又发现了一粒,接着,又是一粒。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些金砂,如牧羊人放牧羊群一样,不让哪怕是一粒流失。最后,原来的一盘泥沙都漂走了,只剩下他那几粒金砂。他数了数,然后,在费了这么大力气之后,他把盘子里的水一转,把它们全泼到小溪里去了。
可是,当他站起来的时候,他的蓝眼睛却充满欲望,闪闪发光。“七粒,”他高声嘀咕着,这就是他费尽心血淘出来,而又随随便便丢弃的金砂的数目。“七粒,”他又说了一遍,语气很重,似乎他要竭力记住这个数目。
他安静地站了许久,观测着这个山坡。他眼睛里露出一种新生的、炽烈的、好奇的光芒。他似乎十分得意,他的神气就像一头猎狗闻到野兽的气味那样饥渴。
他往小溪下游走了几步,又弄了一盘泥沙。
于是,他又仔细地淘起来,仔细地收集着金砂,然后在数完数之后,又随随便便地把它们从盘子里泼到小溪里去。
“五粒,”他咕噜了一声,然后又说,“五粒。”
他忍不住又观测了一下小山的形势,又走到小溪下面,再盛一盘泥沙。他收集到的金砂越来越少了。“四粒,三粒,两粒,两粒,一粒,”他一边向小溪下游走,一边在脑子里列了一张表。等到只淘出一粒的时候,他就停下来,拿干树枝升起一蓬火。他把淘金盘放到火里去烧,直到盘子烧成了蓝黑色。他拿起盘子,十分挑剔地检查了一遍,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衬着这种颜色的背景,算就是再小的黄点,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了。
他顺着小溪继续走下去,又淘了起来。这回只找到了一粒金砂。第三盘根本没有金砂。但他仍不满意,又淘了三次,每隔一尺,铲一铲土。结果证明每盘都没有金砂。这个事实,不但没让他泄气,反倒让他觉得很满意。他越是淘不着,越是得意,直到他站起来,满心欢喜地叫道:
“这要不是一个真矿,我情愿让上帝用生苹果敲烂我的脑袋!
他于是回到他原先淘过的地方,到小溪上游去淘。起初,他收集到的金砂增长得很快——简直快得惊人。“十四粒,十八粒,二十一粒,二十六粒,”他的脑子里又列出了一张表。就在池子上面,他淘到最多的一盘——一共三十五粒。
“简直可以留起来了。”他很可惜地说,当他把它们用水冲掉的时候。
太阳已经升到头顶了。这个人仍旧在干活。他逆流而下,一盘一盘地淘下去,收集到的粒数一直在减少。
“照矿脉消失的情况来看,真是太好啦。”他十分得意地说,这一回,他从一铲泥沙里,只找到了一粒金砂。
后来,他连着淘了几盘,一粒都没有,他就挺直腰,满怀信心地向山坡望了一眼。 ·
“哈哈!矿穴先生!他大声叫着,像是在对隐藏在上面山坡里的听众讲话。“哈哈!矿穴先生!我来啦!我来啦!我一定会抓住你的!你听见了没有,矿穴先生!我一定要抓住你,错不了!
他背过身,用观测的眼光,向晴朗无云的天空看了看当空的太阳,然后顺着之前淘金时挖出来的那些洞,向峡谷下面走去。走到池子下面,他跨过小溪,就钻到绿幕后面不见了身影。现在;这一带想恢复安静,已经不太可能了,这个人的爵士歌声,牢牢控制着这片峡谷。
过了一会儿,他鞋底上的铁钉蹬在石头上的声音更响了,他回来了。那道绿幕摇晃得十分厉害。像是在拼命挣扎似的前摇后摆。随着又是一阵响亮的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这个人的嗓子突然扬得更高了,带着一种严厉呵斥的口吻。有一个很大的东西正在气喘吁吁地要冲出来。接着,在一阵折断劈裂的声音中,一匹马从大片落叶中冲了出来。它驮着一个行李包,包袱后面拖着一条条残藤断蔓。这匹马看到自己落到了这么一个地方,十分吃惊地瞧了一会,就低下头,满意地吃起草来了。这时候,又冲出了一匹马,它在长满青苔的石头上滑了一下,直到马蹄踩到松软的草地上时,才稳住了身子。它背上是一副带着鞍头的墨西哥式马鞍,因为用过很久,已经斑痕累累,褪了色,但没有人骑。
最后,这个人出来了。他卸下行李和马鞍,看好了露宿的地方,就放开这两匹马,让它们去吃草,他解开粮袋,拿出一只锅子和一只咖啡壶。然后他捡来一抱干柴,用几块石头围出了一个生火的地方。
“嗨唷!他说,“我的食欲可真旺盛呀!我简直连锉下来的铁末子和马蹄上的钉子都能吞了下去,老板娘,要是你让我吃双份,我会感谢你的。”
他直起腰来,伸手到工装裤的口袋里去摸火柴,一边打量着池子那面的山坡。他已经抓到了那盒火柴,但指头一松,只出来了一只空手。他明明是在犹豫。他看了看他准备好的烹调食物,又看了看那个山坡。
“我要再试试,”他打定主意,开始跨过那条小溪。
“我知道,这是毫无意义的事,”他道歉似的嘀咕说。“依我看,晚一个钟头再吃东西也饿不死人。”
他在第一次挖掘的那条线后面几尺的地方,开辟了第二条路线。太阳不断地向西沉下去,影子一点一点地拉长了,可是这个人继续做着。后来,他又开辟了第三条路线,一直淘过去。他往山上爬上去的时候,他在山坡上划了许多条横线。在这些线的中点淘到的金子最多,一到两头就淘不出什么了。他越往上走,这些横线愈短,好像有规律一样。从它们不断减短的尺度来看,到了山坡上某一个地方,那条线一定会变得很短,终于只剩下一个点;它们的排列组成了一个倒写的“V”字。而这个“V”字向里收缩的两端,就是金砂分布的界限。
很清楚,他的目的是要找到这个“V”字的顶点。他时常顺着这两条斜边向山坡上望去,想确定它那个顶点的位置,也就是含有金子的泥沙的终点。“矿穴先生”就住在这儿——他总是这样亲切地称呼着坡上那个臆想的点,他时常大声喊着·:
“下来,矿穴先生!爽快些,乖乖地下来吧!
“好吧!接着,他就会用坚定的口气这样说着,然后威胁道:“好吧,矿穴先生。看起来,你就是要我亲自上去,把你的秃脑袋揪出来。我会抓住你的!我一定会抓住你的!”
他把每一盘泥沙都拿到下面的水池旁边去淘洗。他越往上走,盘子里淘出来的金砂越多,后来他就开始把金砂收集起来,装在他原先随随便便塞在衣袋里的、一个装发酵粉的空铁盒里。他只顾辛苦地工作,没有注意到夜幕已经慢慢降临。直到他怎么也看不出盘底的金砂了,他才知道时间已经过了多久。他忽然挺直身体,露出满脸惊恐的表情,懒洋洋地说:
“他妈的!我完全忘记要吃饭啦!”
他在黑夜里跌跌撞撞地跨过小溪,升起了他那堆延迟已久的火。他的晚饭只有薄煎饼,咸肉和热过的熟豆子。接着,他就在焖着火的木炭边上,抽了一斗烟,听着夜晚的声音,望着泻进峡谷里的月光。抽完烟之后,他打开行李,脱下笨重的皮鞋,把毯子拉到了下巴下面。在月光下面,他的脸白得如同死尸一样。只是这是一个会活过来的死尸,他突然用手肘撑起身体,盯着对面的山坡。
“晚安,矿穴先生,”他昏昏欲睡地喊道:“晚安。”
他睡过了天色暗淡的早晨,直到阳光射到他那紧闭的眼皮上,他才猛然惊醒过来,瞧着周围,直到他像起了昨天的事情,想到今天的他就是过去活着的那个人。
至于穿衣服,他只要把鞋子穿上就行了。他瞧了瞧火堆,又瞧了瞧山坡,心里犹豫不定,最终战胜了**,升起火来。
“别着急,比尔,别着急,”他劝导自己。“急有什么好处?急得一身大汗有何用。矿穴先生会等着你的。他不会在你吃完早饭之前跑掉的。现在你要做的是,比尔,吃点新鲜东西。你要亲自去找一找。”
他在水边砍下了一根短树枝,从口袋里掏出一段钓丝和一个原本很考究、但现在已经拖脏了的假蝇饵。
“天气这么早,它们应该会上钩的,”他在第一次抛下钓钩时,这样嘀咕着。过了一会儿,他就欢天喜地地叫起来,“我说得不错吧,哈?我说得不错吧?”
他没有卷线的轮盘,也不想浪费时间,他仅凭气力,快速地从水里拉出了一条光亮夺目、十时长的鳟鱼。接着,他又飞快地一连钓起了三条,作为早饭。当他踩着踏脚石,穿过小溪,向山坡走去的时候,他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停了一会。
“最好先到小溪下游走一趟,”他说。“也许哪个家伙偷偷摸摸地藏在附近,那真说不定。”’ 可是他依然踩着石头,越过了小溪,他只说了一句,“我真该去走一趟的,”就忘掉小心翼翼,干起活来了。
傍晚的时候,他挺直身子。他的腰由于一直弯着干活,已经僵硬了,他把手伸到背后摸摸痛得难受的肌肉,说道;
“他妈的,你倒想想看,这是怎么回事?我又把午饭忘得一干二净了!我要再不注意,我定会变成一个一天只吃两顿的怪人的。”
那天晚上,当他爬到毯子里的时候,自言自语地说;“要我看,矿穴这东西真是太要不得了,它就是能使人心神恍惚。”可是他仍旧没有忘记招呼那个山坡,“晚安,矿穴先生!晚安!”
太阳刚出来,他就起身了,他匆忙吃过早饭,就早早地干起活来了。他像是得了一种越来越厉害的狂热病,淘到的金子虽然越来越多,却也没能缓和他的狂热。他的面颊泛出一片红晕,不过这不是被太阳晒的。他既不知道疲倦,也不知道时间的流逝。每当他装满了一盘泥沙,他就跑到山下去淘洗;尽管他气喘吁吁,走路摇摇晃晃,他仍然禁不住要跑上山去,重新将盘子装满。
这时候,他离开水边大概有一百码,那个倒写的“V”字正在按照一定的比例缩小。含金的泥沙的宽度不断缩短,他暗自估计着这个“V”字的两条边在山坡上的交点。他的目标就是这个“V”字的顶点,为了弄清它的位置,他淘了无数次。
“就在那丛石南树上面大约两码,向右偏一码的地方,”他最后得出了结论。
这种**控制住了他。“简直跟脸上的鼻子一样清楚。”他说完了,就不再辛苦地沿着一条条横线挖上去,而是直接爬到了他所估算的那个顶点。他挖满了一盘泥沙,把它带到山下去淘洗。但那里面却没有一点金子。他深挖浅挖,淘了十几盘,连一粒金砂也没能找到。他十分生气,只怪自己不应该如此容易受**,不由毫不留情地把自己辱骂了一顿。接着,他就走下山,重新沿着横线挖起来。
“情愿慢而准,比尔,情愿慢而准,”他悠悠地说。“做你这一行,抄近路可发不了财呀,现在你该了解了吧。放聪明些,比尔,变聪明些。情愿慢而准,——这是你的不二法门,就这样做下去,做到底吧。”
横线缩短了,“V”字的两边越来越靠拢了,可是深度也渐渐增加了。矿脉钻进山里去了。现在他只能在距地面三十时的地方找到金子。离地面二十五时或者三十五时的泥沙里都没有金子。在“V”字的底边,靠近水的地方,他越往山坡上走,金子就埋得越深。现在,他试淘一次,就要挖一个三尺深的洞,做起来可真不容易,而在他和那个顶点之间,还有无数的洞要挖出来。“谁知道它会有多深,”他叹了口气,休息一会,用指头按着他疼痛的背脊。
这个人在强烈的欲望支配之下,不顾背部的疼痛和肌肉的僵硬,不停用锄头铲子挖掘着松软的黄土,千辛万苦地向山上爬。他眼前是一片平坦的草坡,缀满了繁星似的花朵,散发出一片芬芳气息。他后面是一片荒凉。看起来,就仿佛这座山的平滑的皮肤上出了疹子似的。他的工作,进行得很慢,犹如一只蜗牛,留下了一些肮脏恶心的痕迹,破坏了美景。
现在,虽然矿脉越来越深,加重了这个人的负担,可是他淘到的金子也越来越丰富,这倒也算对他的一种宽慰。他淘到的每盘金子的价值,由两角,三角,五角,一直增加到六角。到了傍晚,他淘金的时候,竟然从这一铲泥里淘到了一块钱的金砂。
“我敢打赌,一定有个多事的家伙,会闯到我这块草原上来的,”当天晚上,他在把毯子拉到下巴那儿的时候,昏昏沉沉地这样嘀咕了一句。
他猛然笔直地坐了起来。“比尔!”他尖声地大喊着。“现在,你听我说,比尔,你听见没有!明天一早,你一定要到周围看看有什么情况。懂吗?明天清晨,可别忘啦!”
他打了个呵欠,望着对面的山坡,招呼了一声,“晚安,矿穴先生。”
早晨,他比太阳抢先了一步,等到第一道阳光照在他身上的时候,他已经吃过早饭,正在顺着坑坑洼洼得可以踏脚的谷壁爬上去。从谷壁顶上瞭望到的状况来看,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寂寥中。他尽量向远处望去,只有如链的群山,一重接一重地映入他的眼帘。他向东西眺望着遥远的、重重叠叠的山脉,终于从山峦当中,看到了一排峰顶雪白的山脉——这是主峰,西部世界的欲穷天际的脊背。向北面和南面,他可以更清晰地看到那些交错纵横的山脉,贯穿着这道峰峦似海的主脉。西边的山头,一个接着一个地逶迤而下,慢慢变成平缓的小丘,最后消失在那片大山谷里。
在如此辽阔的地面上,他没有看到一点人迹和人所造成的迹象——只有他脚下的残破山坡是个例外。他很仔细地看了很久。有一次,他看见峡谷下面远远的地方,似乎有一缕隐隐的青烟。他重新看了一遍,才发现这是山间的紫色烟雾,被后面环抱着它的谷壁遮暗了而形成的错觉。
“嘿,你,矿穴先生!他对着下面的峡谷叫道:“你从地下出来吧!我来啦,矿穴先生!我来啦!”
这个人脚上的皮靴很重,显得他步履笨拙,可是他从高得令人头昏的地方下来,却如同山羊一样轻盈。绝壁边上有一块石头在他脚下打了个转,他没有一丝慌张。他似乎准确地知道石头转一下要经过多久才会出事,因此,在这一瞬间,他反而要利用这块不稳固的石头,暂且垫一垫步,把自己带到安全的地方。到了坡势很陡,他不能站直的时候,他也没有犹豫。他会一瞬之间,用脚点着不结识的坡面,顺势向前跳去。有时,连在霎那间点一点脚的地方也没有,他就会抓住一块突出的岩石,拉住一个细缝,或是一丛根基不牢的矮树,纵身**过去。最后,他就猛地一跳,大叫一声,舍弃谷壁,从坡面上,随着几吨重下泻的泥土和碎石,滑了下去。
这天清晨,他从头一盘泥沙里就淘到了两块多钱的金砂。这是从“V”字的中心淘出来的。由此向两边淘过去,淘到的金子都减少得飞快。他所掘的横线已经变得十分短了。这个倒写的“V”字的两边,相隔只有几码远了。它们的交点就在他上面几码远的地方,但含金的泥沙却埋得越来越深了。中午之后,他的洞需挖到五尺深才会露出金砂。
按这种情形来看,金矿不只是一种迹象了,这里已经是真正的砂金矿了。因此,他决定在找到了矿穴之后,再回来弄这块地。不过,越来越丰厚的收获,反而令他担起心来。到了傍晚,他淘到的金砂,已经变得一盘有三、四块钱了。他犹豫不决的搔了搔头皮,看着山坡上离他只有几尺远、隐约标志着“V”字顶点的石南树丛。点了点头,像宣布预言似的地说:“二者必居其一,比尔,二者必居其一。这个矿,要么就完全消散在这座山里了,要么,他妈的,这个矿就一定丰富得不行,叫你没法把它全部带走。要真是这样,那可糟了,你说是吗?啊?”他想着这个令人兴奋的模棱两可的问题,不由嘻嘻地笑了起来。
到了傍晚,为了一盘值五块钱的金砂,他不顾天色越来越黑,仍然勉强睁着眼睛,在小溪旁边淘洗。
“真希望有一盏电灯,让我继续做下去,”他说。
那天晚上,他觉得很难入睡。尽管他一度镇定下来,闭上眼睛,希望可以睡着;可是强烈的欲望使他热血沸腾,他老是一再睁开眼睛,疲倦地嘀咕着,“要是太阳出来了就好了。”
后来,他终于睡着了,可是星光刚暗淡下去,他就睁开了眼睛,天才蒙蒙亮他已经吃完早饭,爬上山坡,向矿穴先生的秘窟走去了。
他开辟的第一条横线,只能挖三个洞,现在,含金砂的土地已经很窄了,他找了四天的金矿发源地已经距他很近了。
“沉住气,比尔,沉住气,”他宽慰着自己,他正在挖最后一个洞,“V”字的两边终于交叉在一点了。
“我已经把你给掐住了,矿穴先生,你跑不掉了,”当他愈挖愈深的时候,已经把这句话说了许多遍。
四尺,五尺;六尺,他不停地朝地底下挖着。现在,挖起来更困难了;他的锄头在碎石上摩擦得直响。他看了看这块石头。“脆石英,”他下了结论,把洞底的松土铲得一干二净,然后用锄头敲打着这块脆弱的石英,每敲一下,这块正在崩解的石头就碎裂一些。
他把铲子插到这块松散的石堆里。他看到了一道黄光。他马上丢掉铲子,蹲下来。他用双手捧着这块脆弱的石英,擦掉上面的土,就像一个庄稼人擦掉刚挖出来的山芋上的泥土一样。
“沙达那帕里斯[ 亚述的末代国王。]也要自愧不如吧!”他大叫起来:“简直是一块一块的金子!简直是一块一块的金子!”
他手里拿着的,只有一半是石头。另一半完全是纯金。他把它放进淘金盘里,又拿起一块检查了一下。一点也看不出来黄颜色,可是,当他用有力的指头把松脆的石英剥掉之后,他两只手里就都是亮闪闪的黄金。他一块一块地把它们上面的泥土剥掉,然后把它们扔进淘金盘里。这完全是一个宝库。这里的石英已经崩解得差不多了,剩下的还没金子多。他时常会发现一块没有石头附着的矿石——一块纯金。有一块他用锄头从中间敲开的金子,犹如一把黄宝石那样闪烁着,他歪着头看着它,慢慢地把它弄来弄去,欣赏着它那夺目的光彩。
“随你们去吹你们那个‘金子太多了’的矿吧!”他很轻蔑地哼了一声。“要跟这个矿比,你们那个矿只值三角钱。这个矿全都是黄金。啊呀,现在我也要给这个峡谷一个名字,就叫做‘黄金谷’吧!”
他还是蹲着,继续检查那些碎块,把它们扔进淘金盘里。猛然间,他觉得有一种危险的预感。似乎一片阴影落在他身上。可是又没有影子。他的心几乎要跳到咽喉里,令他透不过气来。接着,他的血就渐渐变冷了,他只觉得汗湿了的衬衫冷冰冰地贴着他的肌肉。
他既没有跳起来,也没有东张西望,他没有动。他正在研究他感到的这种预兆的性质,想要弄清楚这个向他发出警告的神秘力量的来源,并且凭借感觉来竭力查明这个看不见的,使他受到威胁的东西。有时,我们会感到一种敌视的气息,可是这种气息太微妙了,不是我们的五官所能体会的;他感到了这种气息,可是不知道他是如何感觉到的。他只觉得这跟浮云蔽日一样。仿佛在他和生命之间,飘过了一种令人窒息的、颇具威胁性的阴暗东西;似乎是一种忧郁的感觉,它似乎在吞噬着生命,促成死亡——他的死亡。
他觉得浑身的肌肉都在迫使他跳起来,去应对这种看不见的危险,可是他的理智压制住了他的恐慌。他仍然捧着一块金子,蹲在那儿。他不敢东张西望,现在,他已经知道是什么东西,正在他身后的洞口上。他假装对手里的金子很感兴趣似的。他用鉴赏的目光审视着这块金子,将它翻来翻去,擦掉它上面的土。可是,他一直都知道,他背后有个什么东西,正在越过他的肩头望着这块金子。
就在他装作欣赏手里的金块的时候,他很仔细地听着,他听到了他后面那个物体呼吸的声音。他在面前的土地上寻找某种兵器。但只看到了他挖起来的金子,这在眼前的绝境里,对他毫无用处。那里有一把锄头,等到必要时,这倒是很顺手的武器;可是现在不是使用锄头的时候。他明白自己的处境。他在一个七尺深的窄洞里。他的头看不到地面。他在一个陷阱里面。
他依然蹲着。他很冷静,可是想来想去,也是毫无办法。他只好继续擦掉石英碎块上的泥土,把将金块扔到盘子里。他一点别的办法也没有。不过他明白,他迟早要站起来,对付那个在他后面呼吸着的危险物体。这样,过了几分钟,他知道,每过一分钟,他就距他要站起来的那个时刻接近了一分钟,否则——一想到这里,他又觉得他的湿衬衫冰冷地贴在背上了——否则,他就会弯着腰,守着他的黄金宝库死去。
可是他还是蹲着,一边擦掉金块上的泥土,一边考虑着他应该用哪种方式站起来。他可以轰地一下跳起来,爬到洞外,与那个威胁他的物体在平地上面对面地干一场。要不然,他也可以慢慢地,毫不在乎地站起来,装作偶然发现了在他后面呼吸的那个东西。他的本能和全身每一块好战的肌肉,都赞成那种猛冲到地面上的方法。然而他的理智和他固有的狡猾却赞成那种缓慢而小心的办法,来和他看不见的那个威胁他的东西碰面。正在他这样盘算的时候,他听见一声很响的、爆裂的声音。就在这一霎那,他背脊左面受到了沉重的一击,他感到从击中的那一点,有一道火光穿透了他的身子。他一下子跳了起来,可是跳到一半就躺下了。他的身体蜷曲得像是一片突然被烧焦了的树叶,他垮下来了,他的胸脯压着那盘金子,他的脸贴着泥土和石头,因为洞底的地方有限,他的腿盘在一块。他的腿**地**了几次。他的身体像是得了很厉害的疟疾一样颤抖着。他的胸部正在慢慢地扩张,接着,他重重地叹息了一声。然后,他就慢慢地,十分缓慢地吐气,并且同样缓慢地伸直身体,不动了。
洞口上面,有一个拿着左轮手枪的人正在向下面张望。他向下面这个趴着不动的物体看了很久。过了一会,这个突如其来的人就坐在洞口,把枪搁在他的膝盖上,以便看到下面的情形。他把一只手伸进口袋里,掏出了一些棕色的碎纸,然后在纸上放了一点烟屑。把它们卷好,两头一塞,就变成了一支棕黄色的又短又粗的香烟。他的目光,一次也没有离开过躺在洞底下的那具身体。他点燃香烟,很舒服地吸了一口。他吸得很慢。后来,香烟熄了,他又将它点着。可是,他始终都在研究着下面那个身体。
最后,他扔掉香烟头,站了起来。他走到洞口边上。他跨在洞口上,用两只手撑在洞口两侧,右手依然握着枪,靠着臂力将身体放下去。等到他的脚距洞底还有一码的时候,他就松开手,跳下去了。
他的脚一沾地,他就看到那个采金人的胳膊猛然一伸,只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迅速地一扭,已经摔倒了。他在往下跳的时候,他那只握着枪的手本来是朝上举的。可是他的腿刚被抱住,他已经把枪拿下来了。就当他的身体还在空中,他还没有完全摔倒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扣响了扳机。在这个窄小的洞里,枪声震耳欲聋。洞里硝烟弥漫,弄得他什么也看不清。他仰面朝天摔在洞底,那个采金的人马上像猫一样压到他身上。甚至当采金的人压到他身上的时候,他还弯转右臂,准备再开一枪;就在这时,那个采金人已经用手肘飞快地朝他的手腕撞了一下。枪口一翘,那颗子弹就打到洞壁的泥土里去了。
接着,这个突如其来的人感到采金者的手抓住了他的手腕。他们争夺起那支枪来。每一个人都想将枪口指向对方。这时候,洞里的烟慢慢散了。这个仰面朝天、突如其来的人可以隐隐约约地看见一点东西了。可是他的对头又故意地对准他的眼睛撒了一把土,他又什么也看不见了。在这突然一惊的时候,他那支左轮手枪没有抓 。接着,他感到脑子里突然一片漆黑,可是,在这一瞬间,他甚至连那一片漆黑的感觉也消失了。
可是,这个采金的人又接连开了几枪,直到打完了子弹。然后他才将枪扔掉,气喘吁吁地在死人的腿上坐下。
这个采金人哭泣着,不停地喘气。“好一个下流东西!”他气喘吁吁地说,“跟在我后面,让我干活,然后在背后打我一枪!”
因为愤怒和疲劳过度,他几乎要哭了。他看了看那个死人的脸。那上面撒满松土和沙石,很难辨认他的面貌。
“从来没见过这个家伙,”他在仔细辨认过之后说,“只是一个极普通的小偷,他妈的!可是他竟然从背后打了我一枪!他竟然从背后打了我一枪!”
他解开衬衫,摸摸左边的胸部和背部。
“完全打穿了,可是不碍事!”他得意地叫了起来。“我敢打赌,他瞄得非常,非常准;可是他在扣扳机的时候,枪口偏了一点,这个混蛋!我把他收拾了!哼,我可把他收拾了!”
他用手指摸了摸身上的子弹洞,脸上露出了沮丧的神情。“这个伤口恐怕要疼起来的,”他说,“我得包好伤口,赶紧离开这里。”
他爬出洞口,走到山下露宿的地方。半个钟头之后,他牵着他的载行李的马回来了。从他的敞开的衬衫里,可以看到他包扎伤口的绷带。他的左手,动作很缓慢,很不灵活,可是并不妨碍他使用他的胳膊。
那个死人腋下捆背包的绳子还让他能把尸体从洞里拖出来。接着,他就去掘金子。他不停地做了几个小时,常常要停下来,让他的僵硬的肩膀休息一会儿,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总是说:
“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这个下流的东西!他从背后打了我一枪!”
等到他的金子差不多全淘出来了,并且牢牢地用几条毯子包好,打成几个包袱的时候,他估算了一下这些金子的价值。
“要没有四百磅,就算我是个霍屯督人[ 西南非洲的一个民族。],”他说。“就算有两百磅石英和泥沙吧——那也还有两百磅金子。比尔!醒醒吧!两百磅金子呀!四千块钱啦!这全是你的——全是你的!”
他快活地挠了挠头皮,他的指头无意中伸进了一个陌生的槽里。他顺着这个槽摸下去,它有好几时长。原来是第二颗子弹擦过他的头皮时划出一道印子。
他怒气冲冲地走到那个死人边上。
“你想打死我,是吗?”他怒气冲冲地说。“你想打死我吗?好吧,我总算好好地把你收拾了,现在我还要把你风风光光地埋葬。相反,我对你可比你对我好多了。”
他把尸体拖到洞口,然后推进洞里。这个尸体扑通一声,落到了洞底,尸体侧着倒下去,它的脸扭着,对着上面的亮光。这个采金人向下看了它一下。
“你从背后打了我一枪1”他气愤地说。
他用锄头铲子将泥土填满了这个洞。接着,他就把金子包袱放到马背上。就这匹马说来,这些金子太重了,所以一到露宿地,他就把一部分金子放到那匹有鞍子的马背上。即使这样,他也不得不丢弃一部分装备——他把锄头,铲子,淘金盘,多余的粮食和烧饭的器具,以及其他零散的东西都丢掉了。
这个人赶着他的两匹马来到那一片藤葛织成的绿幕面前的时
候,太阳已经升到头顶。为了爬上硕大的岩石,这两匹牲口不得
不抬起前腿,盲目地钻进那些纠缠在一起的树丛里。有一次,那
匹备上鞍子的马摔得很惨,这个人于是卸下马背上的包袱,让它
站起来。等到它重新上路的时候,这个人调过身从树叶当中伸出
头来,看了看那个山坡。
“下流的东西!”他说完之后,就不见了。
这时候,响起了一阵拉扯藤葛和折裂树枝的声音。那些树前后摇晃,说明了那两匹马正从它们当中穿过。在马蹄蹬蹬踏在石头上的声音中,不时还夹杂着一声咒骂或者尖厉的呵斥。接着,就听到了那个人提高嗓子唱歌的声音:
“回过身来,转过你的脸,
对着那天赐的美妙小山,
(罪恶的势力,你要蔑视!)
看看周围,再看看四方,
把罪恶的包袱扔到地上。
(你会一早就遇见上帝!)”
歌声越来越模糊了,沉寂之后,这里又恢复了原有的宁静。小溪又在打盹和低声细语;山蜂的嗡嗡声又昏昏沉沉地发出来。雪白的杨花在浓郁的香气里飘**着。蝴蝶在树丛里纷飞,一切都被柔和的阳光照得亮晶晶的。只有草地上的马蹄印和那片残破的山坡,仍旧标志着人性的凶险历程曾经一度打破这儿的和平,然后又离开了这儿。
北方的奥德赛[ 《奥德赛》是希腊诗人荷马所作的叙事诗。始终主角在特罗伊之战后,经过十年艰辛漂泊,才回到本国。这里是作者用来作为借喻。]
◆一
几乘雪橇配合着挽具的吱喳吱喳的声音和领队的狗的叮叮当当的铃声,正在唱着永远不变的悲歌,但人和狗都累了,都不做声。路上积满了新下的雪,很不好走。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来,雪橇里装着很多四开的冻鹿,硬得如同燧石。滑板紧黏着还未压结实的路面,老往后退,倔强得好像跟人一样。天色正在暗下来,可是这一晚他们没有帐篷可搭。雪从无声无息的空气里轻轻飘下来,不是雪片,而是玲珑纤细的雪晶。天气很暖——只有零下十度——大家都不在乎。迈耶斯和贝特斯已经翻上了护耳,马尔穆特,基德甚至把手套也脱下了。
这群狗早在那天下午就累坏了,现在却像是新添了一股劲头。有些感觉比较灵敏的,已经露出一种不安分的神气——仿佛受不了拖索的羁绊,想快跑又犹豫不决,正在竖起耳朵,用鼻子嘶嘶地吸气。渐渐地,它们就对那些感觉比较迟缓的伙伴发脾气了,用许多种狡猾的办法去咬它们的后腿,逼它们前进。那些受到责备的狗,也养成了这种毛病,又把这种毛病传给其他的狗。后来,最前面那乘雪橇的领队狗满意地高声吠了一下,低低地伏在雪里,用全身力气拉紧了领圈,向前一挣。其他的狗都学着它的模样。于是,后面的皮带一收,拖索一紧,一辆辆雪橇就向前冲出去了。那些人只好抓住舵杆,拼命加快脚步,避免被滑板压着。一天的疲倦都消失了,他们大声吆喝着,催狗赶路。那些畜生也用欢快的吠声来回答他们。它们就在越来越黑的夜色里,放开步子,啪嗒啪嗒地飞奔起来。
“向右转!向右转!”他们依次喊着,一辆辆雪橇猛然离开了大路,翘起一边的滑板,犹如顺风里的单桅小帆船一样驶去。
一下子冲了一百码路,到了一扇透出灯光的羊皮纸窗户面前,一看就知道这个木房子是他们的家,里面有烧得呼呼作响的育空[ 育空本来是阿拉斯加的一条大河,1895年后成为加拿大一个地区的名称。]式火炉和热气腾腾的茶壶。不过这个木房子已经被别人侵占了。六十条爱斯基摩狗气势汹汹地一起狂吠着,这些毛茸茸的东西马上向拖着第一乘雪橇的狗扑过来。门打开了,一个穿着西北警察的红制服的人走出来,踩着没膝深的雪,冷静而公正地用狗鞭的把子,把那些发狂的畜生训得服服帖帖。然后,两方面就握起手来,马尔穆特·基德就这样被一个陌生人迎进了他自己的小木屋。
其实,应该出去迎接他的,是斯坦利·普林斯,前面说过的那个育空式火炉和那壶热茶,就是由他负责照看的,可是他正在忙着招待客人。这伙客人大概有一打样子,虽然都是为英国女王执行法律和递送邮件的人,却难得有这样各式各样的。他们的血统各不相同,可是共同的生活却使他们成了一种类型——一种瘦瘠坚韧的类型,有着在雪路上锻炼得很结实的肌肉,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无忧无虑的心,他们那明朗镇定的眼神总是坦然地向前面凝视着。他们赶着女王的狗,令她的敌人心惊胆战;他们吃的是她发下来的微薄口粮,然而很快活。他们经历过许多世面,做过很多大事,他们的生活就像传奇一样,可是他们自己却不知道。”
他们如同在自己家里一样。其中有两个人张手伸脚地躺在马尔穆特·基德的床铺上,正在唱歌,当初他们的法国祖先来到西北一带与印第安女人结婚时所唱的,就是这种歌。贝特斯的床铺也受到了相同的侵犯,三四个身强体壮的押运员,盖着毯子,一边搓脚,一边听一个人讲故事。这个人曾经在沃尔斯利[ 英国侵略军将领,1860年曾侵略我国。1884至1885年率兵进攻苏丹首都喀土穆。]进攻喀土穆时,在那位将军的舰队里服役。直到他说累了,一个牛仔就讲起了当年他和布法洛。比尔[ 曾充当美军侦察兵,残杀过很多印第安人,后改行当演员,在欧洲表演以美国西部冒险家生活为主的节目。]游历欧洲各国首都的时候,他所见过的宫廷和王公贵妇。房间的一角,还有两个混血儿,他们是一起打了败仗的老伙伴,正在一边修补雪橇上的皮带,一边谈论着当初西北一带纷纷起义,路易·里尔[ 加拿大人,有印第安血统,曾先后两次领导法国血统的印第安人举行红河起义。]称王时的情景。
粗鲁的玩笑和更粗鲁的俏皮话,此起彼伏,水旱两路上极其危险的事,一到他们嘴里,都变得十分平常,好似他们所以会想到这些事,只不过因为其中的一些幽默可笑的情节。这些无冕英雄的话令普林斯听得入了神,他们亲身经历过历史的创造过程,可是他们总是把那些伟大的,传奇式的事迹,当作平常生活中的一些平凡的、偶然的小事来说。普林斯把自己的珍贵的烟草,毫不介意地分给他们,为了回报他的慷慨,长了锈的回忆的铁链又一环一环地展开了,忘记很久的奥德赛式的故事也复活了。
谈话停下来,旅客们装好最后一斗烟草,打开他们那些捆得很紧的皮毯子的时候,普林斯就转过头,找到他的老朋友基德,准备多了解一下这些人的情形。
“好吧,那个牛仔的来历,你是知道的,”马尔穆特·基德一边回答,一边动手解开他的鹿皮鞋的带子;“那个和他向床的人有一点英国血统,这也不难猜到。至于其他的这些,他们全是森林里的流浪汉,他们的血统杂得只有老天知道。睡在门边的那两个,却是地地道道的‘法种’,也就是‘木炭’[ 指第一批到加拿大森林打猎为生的法国移民。]。那个围着绒线遮挡的小东西——你只要仔细看看他的眉毛和下巴,你就会知道有个苏格兰男人曾经到他母亲那雾气腾腾的帐篷里擦过眼泪。还有这个把长大衣放在头下边的漂亮小伙子,他有一半法国血统——你听到过他说的话;他不欢喜那两个睡在他旁边的印第安人。你知道吗,当初这些‘法种’在里尔的领导下起义时,纯种的印第安人并不支持他们,从那以后,他们彼此就没有什么好感了。”
“但是,炉子边上那个愁眉苦脸的家伙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敢断定他一定不会讲英语。他一整晚没有开过口。”
“你错了。他的英语很好。你注意到他听人说话时的神情没有?我注意到了。但他跟别的人一点也不沾亲带故。每当他们说起他们家乡话的时候,你就能看出他听不懂了。真的,连我也搞不懂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让我们打听打听。”
“放两根柴到炉子里去!”马尔穆特盯着那个来路不明的人,提高嗓门嘱咐道。
他立刻照办了。
“他一定是在哪里受过训练,”普林斯低声说。
马尔穆特·基德一边点头,一边脱下袜子,然后小心翼翼地从躺着的人堆里走到炉子旁边,把湿袜子挂在二十来双相同的袜子当中。
“你想你什么时候可以到道森呢?”他试探着问了一句,
那个人在回答之前,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据说,有七十五里。是吗?大约要两天吧。”
他的口音稍稍听得出有些特别,但没有停顿,也没有思索字眼。
“以前来过这儿吗?”
“没有。”
“西北边区[ 加拿大北部靠近北极圈一带。]呢?”
“去过。”
“你在那儿出生吧?”
“不是。”
“嗯,他妈的你究竟是哪里的人呢?你跟他们很不像。”马尔穆特·基德用手对那些赶狗的人一挥,连睡在普林斯床铺上的那两个警察也包括在内。“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像你这样的脸,以前我看过许多,但我想不起究竟在哪儿见过的了。”
“我认识你,”他答非所问地回答着,马上将马尔穆特·基德的问题岔开了。
“在哪儿?你见过我?”
“不是你,是你的伙计,牧师,在帕斯提里克,许久以前。他问我有没有见过你,马尔穆特·基德。他给了我一些干粮。我在那里没待多久。他跟你说起过我没有?”
“对啦!你就是那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
那个人点了点头,把烟斗里的灰敲出来,拉起皮毯子裹住身体,表示他不想再谈了。马尔穆特·基德于是吹熄那盏用铁罐头做的油灯,和普林斯一起钻到毯子里去了。
“喂,他是干嘛的?’
“不知道——他把我的话岔开了,不知道为什么,跟蛤蜊一样闭住了嘴。但是他这个人会激发你的好奇心。我听人说起过他。八年前,所有沿海一带的人都觉得他十分奇怪。老实说,他这人有些神秘。他在严寒的冬天从北边过来,那地方离这儿有好几千里路,他沿着白令海一路赶来,像是有鬼在追他似的。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来的,但他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他到过高洛温湾,从瑞典牧师那里得了一点粮食,还打听了一下到南方来的路线,这时候,他已经走得很累了。这些事,我们都是后来听说的。接着,他就离开海岸线,笔直从诺屯海峡渡过来。天气恐怖极了,全是暴风暴雪,但他撑下来了,换作别的人,就算有一千个也会死掉;他由于错过了圣·迈克尔,就在帕斯提里克登陆。他东西都丢了,只剩下两条狗,自己差一点被饿死。
“罗布神父看到他急着赶路,就给了他一点粮食,可是一条狗也没有送给他,因为等我一到,神父自己也要出门。我们的尤利西斯先生[ 即希腊神话中的奥德赛,借用此名称呼他,是因为此人经过了长期颠沛流离。]十分清楚,没有狗是万万不能的,所以他着急了好几天。他雪橇上有一捆削得很好的海獭皮,你知道,海獭皮,和金子一样贵重。当时,帕斯提里克有个俄国商人,是个老谢洛克,他有几条准备宰来吃的狗。这笔买卖没有花多少时间就谈妥了;当这个怪人再向南走的时候,他的雪橇前面已经有一队跑得飞快的狗了。谢洛克先生于是得到了一批海獭皮。我见过,真是十分漂亮。我们算了算,他至少在每条狗身上赚到了五百块钱。倒不是这个怪人不懂得海獭皮的价钱,他虽是个印第安人,可是从他说的那寥寥几句话中里,也听得出他跟白人一起混过。
“海上的冰融化以后,从奴尼瓦克岛[ 白令海里的一个岛。]来的人说,他到那里找过粮食。后来他就不见影子了,之后八年里,我再没有听见过他的消息。可观在,他究竟是从哪儿来的呢?他在那些地方做了些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离开那儿呢?他是个印第安人,可是他到过那种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而且受过训练,对于一个印第安人来说;这可是很少见的。普林斯,这又是一个等待你来解决的北方的奥秘了。”
“真谢谢你;可是现在我手头上要解决的事实在是太多啦,”他回答道。
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在打鼾了;可是这个年青的采矿工程师依然睁着眼睛,在一片漆黑中往上凝视着,等那种奇妙的、令他激动的兴奋心情平静下去。后来,他真的睡着了,但他的脑子还在继续活动,霎时间,连他也在那种无人知道的雪野里流浪起来,在无穷无尽的路上与狗一道跋涉着,而且梦见了人们在生活,劳碌,最终像男子汉一样死掉。
第二天一早,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赶狗的人和警察就动身往道森去了。但代表女王陛下的利益,替她掌握小百姓命运的当局,却不许这班邮差休息。一个星期之后,他们又到了斯图尔特河边,押着沉重的运往盐湖的邮件。不错,他们的狗又换成了一批新的;不过,那是狗。
这些人本来期望多少耽搁几天,好休息休息;而且,克朗代克又是北方的一个新地区,他们都指望能见识一下这座金砂似水;舞厅里狂欢不停的黄金城市。现在,他们却差不多和上次来的时候一样,一个劲儿烘着袜子,抽着他们的晚烟;不过,其中有一两个胆子大的,已经生了开小差的念头,他们正在考虑有没有可能越过人迹罕至的洛矶山,向东走,再经过麦肯齐山谷,走到契帕文地区,他们以前经常出没的地方。另外有两三个甚至决定在他们服役期满之后,一起从那条路回家,并且预先订好计划,期待着这番冒险事业能够实现,好似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人,希望能到森林里度一天假一样。
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心里好像很不安,虽然他对这种谈话丝毫不关心;最后,他把马尔穆特·基德拉到一边,偷偷地跟他谈了一会儿。普林斯好奇地看着他们,后来,情形更神秘了,他们竟然戴上帽子和手套,出到门外去了。他们回来之后,马尔穆特·基德把称金子的秤放在桌上,称了六十两左右的金砂,放进那个怪人的口袋里。接着,赶狗的人的头目也参加了他们的秘密会议,而且跟他做了一些交易。第二天,这一伙人沿着河往上走的时候,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却带着几磅干粮,回道森去了。
等到普林斯问起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说,“我也搞不清是怎么一回事;总之,这个可怜的家伙总是有什么原因才不肯干了的——看起来,这对他还是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不过他不愿让别人知道。你当然知道,干这种差事就跟当兵一样;他签过字,得干两年,现在要提前离开,唯一的办法就是用金子把自己赎出来。如果开了小差,他就不能继续留在这儿,可是他又像发疯似的地想待在这一带。据他说,他一到道森,就下定了主意;可是他在那儿没有熟人。他身无分文,他还只跟我说过几句话。因此,他就跟副总督谈了一下,并且说好,只要他能从我这儿拿到钱就办退役的手续——这就是说,他要跟我借钱。他说,他在年内可以还我,要是我愿意,他可以给我指一条发财致富的道路。他从来没到过那地方,可是知道那里有很多金子。
“听我说!唉,刚才他把我拉到外面,他快要哭了。他又是求,又是央告,还在雪里对我下跪,我只好把他拉起来。他像疯子似的说了半天。后来还赌咒,说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已经劳累了很多年,现在要泡汤了,他可受不了。我问他是什么目的,他就是不肯讲。他只说,他怕他们把他分配到这条路的另外半段上做事,让他在两年之内回不了道森,这样,那就会太晚啦。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如此伤心的人。当我答应借给他金子的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他从雪里拖起来。我跟他说,这笔钱算是我垫的一份股金好了。你认为他很愿意吗?完全不对,老兄!他赌咒发誓地说,他要把他找到的宝贝全给我一个人,让我富得连做梦也想不到,他说来说去,总是这么一套。平时,一个为别人的垫款而积年累月拼命的人,一旦得到了东西,总是连一半都舍不得付给投资的人的。普林斯,你记好了,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道理,要是他还待在这一带的话,我们一定会听到他的消息的……”
“要是他不待在这一带呢?”
“那就算我好心没有得到好报,白白丢了六十两金子好啦。”
寒冷的天气已经跟着漫长的黑夜一起来了,太阳也沿着雪地南面的地平线,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可是马尔穆特·基德的那笔垫款仍然毫无消息。后来,在一月初的一个阴寒的清晨,很多狗拖着几乘沉重的雪橇;到了斯图尔特河下游他那所小木头房前。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果然来了,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人,那种身材,大概上帝现在也记不起来是怎样创造的了。人们只要谈到运气,胆量和一铲五百元的金砂,都会想起阿克赛尔·冈德森这个人的;大家若是围着营火,讲到关于勇气,力量和剽悍的故事,那也免不了要谈一谈他的事迹。而且,每当大家的谈兴低落下去,只要有人提起和他同甘共苦的那个女人,他们的话也一定会重新变得欢快起来。
前面已经讲过,可能上帝在创造阿克赛尔·冈德森的时候,又想起了他们古代的手艺,按照洪荒时代的人把他塑造出来。他的身材魁梧,足足有八尺高,穿着一身华丽的衣服,显示出一位黄金国王的身份。他的胸脯,脖颈和手脚,都和巨人一样。他那双雪鞋,因为要负担三百磅重的骨头和肌肉,比别人的要长一码多。他那张粗线条的脸上,头角峥嵘,下巴肥大,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从来不知畏惧;一看他这张脸就知道他是个只懂豪强霸道的家伙。他那结了霜的头发,黄得像熟透了的玉米缨子——衬托着他那张脸,犹如日光横扫黑夜,一直披到他的熊皮袄上。他在狗前面从窄路上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的样子,隐约露出一种过惯了海上生活的人的习气。他拿狗鞭的把子敲马尔穆特·基德的门的神气,简直如同一个到南方打劫的北欧海盗,猛攻城堡的大门。
普林斯露出他像女人一样的胳膊,揉着生面团,不住地瞟着这三位客人——三个这样的客人同时走进一个人的屋子,这可真是一生难遇的事情。那个怪人,马尔穆特·基德管他叫尤利西斯的那个家伙,仍旧吸引着他;但他最感兴趣的,还是阿克赛尔·冈德森和他的老婆。她赶了一天的路,已经很辛苦了,自从她丈夫获得了寒带的金矿矿苗,发财之后,她的身体就在舒服的木房里变得衰弱了,她觉得很累。她如同一株娇弱的鲜花倚着墙似的,偎在她丈夫的宽阔的胸脯上,懒洋洋地回应着马尔穆特·基德的善意的取笑;她那深邃的黑眼睛,偶尔对普林斯瞟上一眼,就令普林斯情不自禁地激动起来。因为普林斯是个男人,身体很健康;一连好几个月难得见到女人。还有,她的年纪比他大,又是个印第安女人。可是她与他见到过的那些土著的老婆都不一样:—她出过远门——他从他们的谈话里知道她到过许多国家,还到过他的故乡英国;白种女人懂得的事情,她几乎全都懂,另外她还懂得许多女人不该知道的事情。她能够用鱼干当一顿饭,在雪地里搭一张床;但她故意逗弄他们,详细地描述着精致的筵席,让他们听到几乎快要忘记了的各种菜名,肚子里很不自在。她懂得麋鹿、熊同小蓝狐,以及北方海洋里那些两栖动物的习惯;她对森林里向江河的事,样样精通,无论人、鸟或者野兽在脆弱的雪面上留下什么痕迹,她都能一目了然;普林斯还注意到她在看着他们的宿营规则的时候,露出赞赏的目光。这些规则是那个镇不住的贝特斯一时冲动,制定出来的,写得语气诙谐,文字简练。普林斯老是在女人来之前,将它翻过来,对着墙;可是谁又能猜到这个土著女人会……算啦,反正现在已经来不及啦。
总之,阿克赛尔·冈德森的老婆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的名声,和她的丈夫一样,也传遍了整个北方。吃饭的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凭着老朋友的资格,毫无顾忌地逗着她玩,普林斯也摆脱了初次见面羞涩的拘谨,跟着取笑。她虽然寡不敌众,嘴里却一点也不认输;至于她的丈夫,他由于口才不灵,不敢插嘴,只好为她喝彩助阵。他觉得能有这样的妻子,十分得意;从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里,都可以看出她在他的生活里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那个用獭皮换狗的人只顾一声不响地吃饭,在这场热闹的会战里,他被大家遗忘了;还没等到别人吃完,他早已退席,走到外面跟狗待在一块了。不过,他一走,他的伙伴们也马上戴上手套,穿上皮外衣,跟着到了门外。
当时,由于很多天没有下雪,雪橇沿着冻得很坚硬的育空路上滑去,就跟在光滑的冰上一样不费力。尤利西斯驾着第一乘雪橇,普林斯和阿克赛尔·冈德森的老婆驾着第二乘,马尔穆特·基德和那位黄发巨人就驾着最后一乘。
“这只是一种预感罢了,基德,”冈德森说,“不过我倒觉得这件事很可靠。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他讲得头头是道,还让我看了一张地图;几年以前,我在库特奈[ 加拿大西南,靠近美国的一个城市。]一带就听人谈到过这张图。我本来想邀你一起去,但他是个怪人,他说得很明白,只要有别人插嘴,他就立马散伙。可是,等我回来之后,我会让你第一个知道,我会把邻近的矿给你,还要把筹建城市的地基分一半给你。
“不!不!”他叫了起来,由于基德要打断他的话。“这是我的事,在事情没办好之前,也需要有个人商量。如果这件事靠得住,嘿,老伙计,那可是第二个克利普尔河啊,你听见了吗?第二个克利普尔河[ 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一个金矿区。]!你知道,那是石英金矿,可不是矿砂呀;如果我们做得对,我们能把整个矿都弄到手——那得值几百万,几千万啦。这地方,以前我就听人说过,你当然也听人说过。我们要建一座城市——雇几千工人——开一条水道——轮船航线——大规模的运输生意——开往上游的小火轮一或许,我们还要勘测一条铁路——一些锯木厂——发电站——而且,我们还要有自己的银行——商业公司——辛迪卡——嘿!在我回来之前,你可别对人说呀!”
在这条路通过斯图尔特河口的地方,雪橇停了下来。一片绵延不断的冰海,伸向谁也看不见的东部。他们把捆在雪橇上的雪鞋解下来了。阿克赛尔·冈德森和他们握过手之后,就走到了最前面,他那双巨大的蹼足似的雪鞋,在鹅毛似的雪里,足足沉下去半码多深,把雪压得结结实实的,让狗不至于陷在雪地里打滚。他的妻子跟在最后一乘雪橇后面,她在使用这种笨重的雪鞋的技术上,看得出是经过长期训练的。愉快的告别声打破了寂静,狗汪汪地叫着;至于那个用獭皮换狗人,他正在用鞭子教训一条犟脾气的狗。
一个小时之后,这队雪橇好似一枝黑铅笔,在那张雪白的大纸上,拉出了一条长长的直线。
◆二
好几个星期以后,有一天晚上,马尔穆特·基德和普林斯找到一张从旧杂志上撕下的纸,正在研究那上面的棋谱。基德刚从他的波纳扎矿山上回来,准备先休息一下,然后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去打麋鹿。普林斯几乎在河道和雪路上度过了整个冬天,也十分想在木屋里享一个星期的福。
“把黑骑士跳上去,将一军。不行,没有用。你看,下一步……”
“为什么要让卒子进两步呢?应该用它来换子,只要吃了主教……”
“慢一点!那样会留下漏洞的,还有……”
“不会的,万无一失,走上去!你瞧吧,这样走一定行。”
“这盘棋很好玩。因此,外面敲了两下门,马尔穆特·基德才说了声“进来”。门打开了。有一个东西一摇一晃地走进来。普林斯迎面一看,不由得跳起来。他那双吓昏了的眼睛,使得马尔穆特·基德急忙转过身去,别看他经历过不少险事,这一次,连他也吃了一惊。那个家伙盲目地蹒跚着朝他们走过来。普林斯侧着身子慢慢往后退,直到摸到了那个挂着他的手枪的钉子。
“我的天!这是什么家伙?”他小声地问马尔穆特·基德。
不知道。看情形,或许是冻僵了,没吃过东西,”基德一边回答,一边朝对面溜过去。当他关好门回来,他又警告道,“小心!这家伙也许疯了。”
那家伙走到了桌子面前。油灯的亮光照在它的眼睛上。它很高兴,发出可怕的咯咯声,现实它很快活。然后,这个人——原来它是个人——猛地向后一跳,束紧皮裤,唱起水手起锚歌来,这是水手们转动着绞盘,在海浪震耳的时候唱的:
“美国船,顺流而下,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你想知道船长是谁吗?
能干的小伙子呀!拉呀拉!
他就是南卡罗莱纳的江奈生·琼斯,
拉呀拉! 能干的……”
他突然不唱了,像狼一样嗥了一声,摇摇晃晃地向食品架子走去。他们没能来得及将他拦住,他的牙齿已经咬进一块生腌肉里了。他和马尔穆特·基德凶猛地争夺起来;不过,他那股疯力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他乖乖地交出了已经抢到手的腌肉。基德和普林斯把他架到一张凳子上,他就将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面。一小杯威士忌酒使他打起了精神。马尔穆特·基德把一罐糖放到他跟前,他已经能用匙子去舀糖了。后来,等到他的胃口满足了,普林斯就一边哆嗦着,一边递给他—杯淡牛肉茶。
这个家伙的眼睛里流露着一种阴沉的、疯狂的神色,他每吃一口,这种光芒就一亮一暗。他脸上的皮肤已经很少了。因此,这张凹陷瘦削的脸简直一点也不像是人的脸。一次次的严寒把他的脸冻坏了,第一次冻伤还没有完全好,新的冻伤又在那上面结了一道疤。表面又干又硬,颜色黑紫,还有好几条深深的锯齿形裂痕,露出红肉。他的皮衣又脏又破,一边的毛已经焦了,有些地方甚至被烧光了,一看就知道他那一侧身子曾经贴着火睡过觉。
马尔穆特·基德指着他那件被日光晒黑了的皮衣上割成一条一条的地方——恐怖的饥饿的标志。
“你——是——谁?’基德慢慢地问,每一个字都说得十分清楚。
那个人仿佛没有听见他的话。
“你是从哪儿来的?”
“美国船,顺流而下,”他声音颤抖地说了一句,算是答复。
“没问题,这个要饭的一定是顺着河下来的,”基德一边说,一边摇着他,想让他回答得明白些。
翻基德刚碰到他,他就尖叫了一声,一只手拍着腰部,显然是因为疼痛。然后他慢慢地站起来,把半个身子靠着桌子。
“她笑我——就这样——她愤愤地瞧着我;她——不——肯——来。”
几乎听不见他的声音了,身子朝后倒下去,那时马尔穆特·基德抓住他的手腕,叫道:“谁?谁不肯来?”
“她,思卡。她笑我,打我,这样,又这样。后来——”“嗯?”
“后来——”
“后来怎么样?”
“后来他就安静地睡在雪里,躺了很久。现在,他还——还——躺在——雪里。”
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知所措。
“究竟是谁在雪里?”
“她,恩卡。她愤愤地瞧着我,后来——”
“嗯,嗯。”
“后来她拿起刀子,这样,一下,两下——可是她没有力气。我一路上走得很慢。那地方有很多金子,很多金子。”
“恩卡在哪儿?”从马尔穆特·基德所能听懂的话来看,也许她就在离他们一里左右的地方,快要死啦。他使劲地摇着那个人,一再问他,“恩卡在哪儿?恩卡是谁?”
“她——在——雪——里。”
“往下说!”基德使劲地握紧他的手腕。
“所——以,我——本来——也——想——在——雪——里,可——是——我——有——一——笔——债一要——还。它——很——重——我——有——一——笔——债——要——还,一——笔——债——要——还——我——有——”他的断断续续,一个字一个字的话停住了,他的手摸到旅行袋里,掏出一个鹿皮口袋。“一——笔——债——要——还——这——五——磅——金——子——垫——款——马——尔——穆—一特——基——德——我——”这个筋疲力尽的头栽在桌子上;马尔穆特·基德再也不能把他扶起来了。
“他是尤利西斯,”他安静地说,一边把那袋金子扔到桌子上。“看起来,阿克赛尔·冈德森和那个女人都玩完啦。来,让我们把他抬到**,盖上毯子。他是个印第安人;他会脱离险境的,也许他还会给我们讲出一个故事来的。”
等到他们把他身上的衣服割下来的时候,只看见他右边的胸口上,有两处没有愈合的刀伤,伤口已经变硬了。
◆三
“我想要把我亲身经过的事情谈一谈;我想你们会了解的。我要从头说起,谈谈我自己和那个女人,以后,还要谈谈那个男人。”
这个用海獭皮换狗的人往火炉靠近了一点,他就像个丢掉了火种的人,害怕普罗米修斯的这份礼物[ 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从天上偷来火种,送到人间。]会随时不见一样。马尔穆特·基德挑亮油灯,将它挪了个位置,让它可以照在讲故事的人的脸上。普林斯也把身体从床边挪过来,和他们凑在一起。
“我叫纳斯,是一个酋长,也是酋长的儿子。我是在日落之后,日出之前,在黑压压的大海上,出生在我父亲的皮船里的。那天,整整一夜,男人不停地划桨,女人把冲到我们船上的浪泼出去,我们和暴风雨搏斗。发咸的浪在我母亲的胸口上结成了冰,等到浪退了,她的呼吸也随即停止了。可是我——随着暴风暴雨大声喊叫,还是活下来了。
“我们住在阿卡屯……”
“哪儿?”马尔穆特·基德问道。
“阿卡屯,那地方在阿留申群岛。阿卡屯这个岛,比契格尼克岛远,比卡尔达拉克岛远,而且比乌尼马克岛还远。我刚才说过,我们住在阿卡屯,在大海当中,世界的边缘。我们在盐海里捉鱼,捉海豹和海獭;我们的家都是连在一起的,房子建在树林旁边,黄黄的沙滩中的一长条岩石上,沙滩上放着我们的皮舟。我们的人数不多,世界也很小。我们东面有几座陌生的岛——都跟阿卡屯一样;因此我们就觉得全世界都是岛,也没在意。
“我和我族里的人不一样。在海边的沙滩上有一条船,只剩下几根弯曲的船骨和几块被浪冲翘了的船板,我族里的人从来都没造过这样的船。我还记得,在那三面临海的岛端,有一株整齐、挺拔、高大的松树,也是我们岛上以前所没有的。听说从前有两个男人来到那地方,转来转去,从天亮看到天黑,一连待了许多天。这两个人就是坐着那条在沙滩上碎成片的小船,从海外来的。他们长得和你们一样白,身体孱弱得像是海豹已经逃走,猎户空手回家时挨饿的小娃娃一样。这些事都是老人跟我说的,他们是从自己的父母那儿听来的。开始,这两个陌生的白人不喜欢我们的生活习惯,但当他们吃了鱼和油,身体就强壮起来了,而且变得十分凶猛。以后,他们各自造了一幢房子,娶了我们最好的女人,日子一久,也都生了孩子。于是,我父亲的父亲的父亲,就出生了。
“我刚才讲过,我和我族里的人不一样,因为我有那个从海洋上来的白人的强壮的外来血统。据说,在这两个白人到来之前,我们另有一套规矩;可是这两个人既凶猛,又喜欢争吵,他们老是跟我们族里的人打架,直到没有一个人敢跟他们打架为止。于是,他们就自封为酋长,取消了我们的老规矩,并且为我们定下了新规矩,规定男人是他父亲的儿子,而不像我们以前那样,规定为他母亲的儿子。他们又规定,头一个儿子有权继承他父亲的所有财产,他的弟弟和姐妹都要自谋生计。他们还给我们定了一些其他的规矩。他们教我们用新方法去捕鱼杀熊,我们森林里的熊真是多得不得了;同时,他们又教我们多贮存一些东西,以防饥荒。这些,全都是好事。
“不过,等到他们当上酋长,无人敢触怒他们的时候,这两个外来的白人就互相打起来了。其中有一个,也就是我遗传了他的血统的那个人,当时便用刺海豹的渔叉,朝另外一个人身上扎进去有一胳膊深。于是,他们的孩子就接着再打,然后再由他们的孩子的孩子接下去;他们之间的仇越来越深,经常彼此伤害,甚至到了我这一代也是这样,因此每一家只有一个人能够传宗接代。我这一家,只剩下我一个人,那一家只有一个女儿,就是恩卡。她跟她母亲住在一起。有一晚,她的父亲和我的父亲出去打鱼,没有回来;后来,他们被大潮冲上了沙滩,两个人还是紧紧地扭在一起。
“我们两家的深仇大恨令大家都惊叹不已;上了年纪的人都一边摇头,一边说,等到她养了孩子,我也有了孩子,这个仗还是要打下去的。他们在我小时候就对我说过这话,后来,我也相信了这些话,把恩卡当作仇人,以为她经后当了母亲,她的孩子一定会和我的孩子打架。我天天想着这些事,到了我长成一个小伙子的时候,我就问他们为什么一定要弄到这个地步。他们回答我说,‘我们不知道,只知道你们的祖先都是这样做的。’我觉得很奇怪,死去的人打过的仗居然要让后代接下去再打,这样的事实在没有什么道理。可是大伙都说非这样不可,那时候,我还年轻。
“于是,他们就说,我一定要赶紧结婚,这样,我的孩子就能比她的孩子先长大,先长得结实起来。这种事很容易做到,因为我是酋长,为了我祖先的功绩和他们制订的规矩,还有我自己的财产,大家都很尊敬我。无论哪个姑娘都愿意嫁给我,但我一个也不中意。于是老年人和那些姑娘的母亲都催我要赶紧,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猎人正在向恩卡的母亲提出大宗聘礼;如果她的孩子比我的孩子先长得强壮,我的孩子肯定性命不保。
“不过,我依然没有找到一个中意的姑娘,直到有一天黄昏,我打鱼回来。当时,太阳正向西沉,低落的阳光迎面照着我的眼睛,风很顺,几只皮舟顺着雪白的浪花飞驰而来。忽然,恩卡的皮舟从我身边驶过,她看了我一眼,她的头发飘动,如同一朵黑云,脸蛋被浪花弄得湿淋淋的。我刚才说过,迎面的阳光照着我的眼睛,我还很年轻;可是不知怎的,我就完都明白了,我知道这是情投意合的表示。等到她催舟向前,划了两桨的时候,她又回头看了我一眼——那种看人的样子,只有恩卡这样的女人才有——于是我知道这又是那种表示。我们破浪催舟,飞快地超过了那些慢腾腾的大皮船,把它们远远地丢在后面,这时候,大伙都给我们喝彩。她飞快地划着桨,我的心如同一片满帆,可是,我没有追上她。后来,风加了一把劲,海上是一片白花花的浪,船像海豹一样在波涛上飞驰,我们就在澎湃声中,迎着海面那道金色的阳光,飞奔而去。”
纳斯弯着腰,身体已经一半离开了凳子,做成一种划船的姿势,好像又在比赛似的。他像是从炉子后面,看到了那只颠簸的皮舟和恩卡的迎风飘扬的头发。他的耳朵里仿佛听见了风声,鼻子里也闻到了海水的咸味。
“可是她到岸了,她跑上沙滩,一路大笑,跑回她母亲的房子。那天晚上,我有了一个伟大的想法——一个不愧为阿卡屯全体人民的领袖的想法。于是,等到月亮上来了,我就走到她母亲的房子前面,看了看雅希一奴希堆在她门口的那些货物——这是雅希一奴希的聘礼,他是一个结实的猎户,想当恩卡的孩子的父亲。另外还有几个年青人也曾将他们的东西堆在那儿,但是后来都自动地搬回去了,而且每一个年青人堆的东西,都比前一个小伙子堆得要多一些。
“我对着月亮和星星大笑起来,然后回到我自己存放财产的房子里。我来回搬了几趟,直到我堆下的东西比雅希一奴希的那堆高出一只手。那里面有晒干的和熏的鱼,四十张海豹皮和二十张毛皮,而且每张皮都是扎好口,装满了一大肚子油,另外还有十张熊皮,那是春天熊出来的时候,我在森林里打到的。那里面还有玻璃珠子,毯子和红布,都是我跟住在东面的人换回来的,而他们又是跟住在更东面的人交换来的。我看着雅希一奴希的那堆东西,不由大笑起来,因为我是阿卡屯的首领,我的财产比我那些年青人的财产都多得多。我的祖先曾经立下丰功伟绩,定下了许多规矩,使他们的名字在人们口里永远流传。
“等到天一亮,我就到海滩上去,从眼角里斜瞟着恩卡的母亲的房子。我的聘礼仍然原封不动地堆在那里。很多女人都在笑,还偷偷地彼此谈论。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从来没有谁出过这么多聘礼,当天夜里,我在那一堆东西上又添了许多东西,还在它旁边放了一条从未下过海的、削得特别号的皮舟。但第二天它仍然堆在那儿,任凭所有的人把它当作笑谈。恩卡的母亲可真刁滑,我气坏了,我不能当着我族人的面受这样的羞辱。因此,那天晚上我又加了很多东西,让它变成很大的一堆,并且把我那条大皮船拖上岸放过去,这条船足以抵得上二十条皮舟。于是,到了早晨,那堆东西就不见了。
“然后,我就准备结婚,由于宴会很丰富,还有礼物分送给客人,连住在海东面的人都来了。恩卡比我大四个太阳——这是我们计算年龄的方法。我不过是一个毛头小伙子,但是我是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所以也不成问题。
“但是,有一只船在海面上露出帆来,随着一阵阵猛烈的风势,帆看起来越来越大了。它的排水口里正在流着水,上面的人正在匆忙地,用力**抽水机。船头上站着一个十分魁梧的男人,正在一边注视水的深浅,一边发出命令,声音跟打雷一样。他的淡蓝色眼睛,跟海水一样,头发就像海狮的鬃毛,颜色黄黄的,好像南方人收割的稻草,又像是水手用来编绳子的马尼拉黄麻。
“在前几年里,我们也见过不少从远方来的大船,但只有这一只到阿卡屯来靠岸。宴会散了,女人同小孩都逃回家里,我们这些男人全都张好弓,拿好长矛,只等那伙人来。但是,当船头碰到了沙滩,那群陌生人却只顾忙着他们自己的事情,并不理会我们。海潮一退,他们就把这只双桅帆船倾倒过来,补好船底的一个大洞。于是,女人们也渐渐回来了,宴会又重新进行。
“等到涨潮的时候,那伙在海上漂泊的人就把那只双桅帆船在深水里抛了锚,然后走到我们中间。他们带来了一些礼物,模样也很和气,所以我们给了他们几个座位,而且跟我对待所有的客人一样,照样慷慨地给了他们纪念品,因为这是我结婚的日子,我又是阿卡屯的酋长。那个头发如同海狮的鬃毛的男人也来了,他长得又高大,又结实,让人觉得好像他的脚一踏下去,地面就会震动起来。他交叉着两只手臂,一直盯着恩卡,直到太阳落山,星星出来,他才回到他的船上去。他一走,我就拉着恩卡的手,把她领到我自己家里。客人们在我家里又唱又笑,那些女眷都来取笑我们,就像妇女在这时的那种样子。但我们并不在乎。后来,大家就丢下我们两个,回家去了。
“热闹的声音还没有散尽,那个海上流浪者的头儿已经进了门。他带来了几个黑瓶子,我们一起喝着瓶子里的东西,弄得很快活。要知道,当时我年纪都还很轻,又一向住在世界的边缘。所以,我就喝得血如火烧,我的心轻飘飘的,像是从浪头上飞到悬崖的泡沫。恩卡一声不吭地坐在角落里一堆堆的皮子上,她的眼睛睁得很大,仿佛有些害怕。那个头发如同海狮的鬃毛的人,直愣愣地看了她很久。后来,他手下的人就带着一捆捆的货物进来,他把这些货物堆在我面前,都是阿卡屯岛上所没有的东西。那里面有大大小小的枪,有火药,子弹和炮弹,有明晃晃的斧头和钢刀,灵巧的工具,还有很多我从来没见过的奇怪的东西。他比着手势告诉我,这些东西全是我的。当时我就想,他这么大方,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可是接着他又比起手势,要恩卡乘着他的船跟他一起走。你们听明白了吗?——他要恩卡乘上他的船跟他一起走。我祖宗的血一下子就火辣辣地涌上来了,我拿起矛,想要把他戳穿。可是瓶子里的那种鬼东西早已夺走我胳膊的力气,他抓住我的脖子,就这样,把我的头朝房间里的墙上乱撞。我被他撞得有气无力,犹如刚出世的娃娃,两条腿再也站不住了。当他把恩卡拖向门口的时候,恩卡尖声地叫着,用手乱抓屋里的东西,弄得那些东西在我们周围倒了一地。后来,他用那双大胳膊将她抱起来,恩卡就扯他的黄头发,但他反而哈哈大笑,笑得像是**期的大雄海豹一样。
“我爬到海滩上叫我的人出来,但他们都害怕。只有雅希一奴希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可是那些人用桨打他的头,一直打到他脸朝下,趴在沙滩上,一动不动了才停。接着,他们就扯起帆,唱着歌,趁着顺风开走了船。
“当时,大家都说,这样也好,因为经后在阿卡屯,再也不会有打仗流血的事了,可是我一句话也没说,直到月圆的那天,我就把鱼和油装上我的皮舟,动身往东边去。我见过很多岛还有很多人,到了这时候,我这个生长在世界边缘上的人,才知道世界原来这么大。我比着手势和他们说话,但他们并没有见过什么双桅帆船,也从未见过那个头发如同海狮鬃毛的人,他们总是指着东面。我睡在各种古怪的地方,吃着各种稀奇的东西,遇见各种陌生的面孔。很多人都笑我,把我当成疯子,不过有时候,有些老年人会让我面向阳光,给我祝福;还有一些年青的女人,当她们向我问起那只外来的船、恩卡和那些航海的人的时候,眼睛都有些湿了。
“于是,我就这样,越过奔腾的大海,穿过暴风骤雨,来到了乌纳拉斯卡岛。那里有两只双桅帆船,不过全不是我要找的那只。接着,我就再往东走,世界变得越来越大了,但无论是在乌纳莫克岛,科迪亚克岛,还是阿托格纳克岛,都没有那只船的消息。有一天,我到了一个多岩的地方,那里有很多人在山里掘了好几个大洞。那儿也有一只双桅帆船,不过也不是我要找的那只,那些人正在把他们掘出来的石头弄上船。我觉得这种事简直是小孩子干的事,因为世界上到处都是岩石,但他们给我东西吃,还逼着我做事。等到船吃水深了,船长给我钱,让我走,我问他要到哪儿去,他指着南面。于是我做了个手势,表示我愿意跟他一起走,起初,他只是笑,后来因为船上缺人,他就让我在船上帮着做事。这样一来,我就学着他们的模样说话,帮他们拉锚索,在突然起风的时候去卷起绷硬的帆,并且轮班掌舵。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因为我的祖先和这些航海的人本来就属于同一血统。
“我本来以为,只要我到了他那一族人中去,要找到他就容易了,有一天,我们望到了陆地,我们的船就穿过海峡,驶向港口,我本来想,这里的双桅帆船也许只有我手上的指头那样多。可是沿着码头一连几里路,都泊着这种船,靠得紧紧的,像是无数条小鱼挤在一块,我走到这些船上去打听那个头发像海狮鬃毛的人的时候,船上的人都笑起来了,他们用不同民族的话来回答我。我这才明白他们是从天涯海角来的。 ”
“我于是走进市区,看着每一个过路人的脸。可是人多得像是游到浅滩上的密密麻麻的鳖鱼,数也数不清。喧嚣的声音弄得我耳朵也聋了,那种乱哄哄的情景,搞得我头昏脑胀。就这样,我继续往前走着,经过了很多阳光和煦、歌声**漾的地方,经过了平原上堆满了丰收的庄稼的地方,还经过了许多偌大的城市,那里有很多男人过着女人般的生活,他们嘴里全是假话,只贪图金子,良心都是漆黑。但这时候在阿卡屯岛上,我的人却在打猎捕鱼,快快活活,以为世界不过是一片小小的天地。
“但是,那次恩卡打鱼回家看我的眼光,我永远也忘不了,我知道,到了时候,我会找到她的。以前,她时常在朦胧的夜色里,到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有时还引得我穿过晨露沾湿了的茂密的草地追逐她,从她眼睛里看到默默相许的神色,也只有恩卡这样的女人才会有这样的神色。
“我一路流浪,经过了上千个城市。有的人十分和气,还给我东西吃,有的人就笑我,还有一些人骂我,可是我咬定牙根,一声不响,仍旧走在陌生的路上,看着种种陌生的景色。有时候,我,一个酋长,又是酋长的儿子,居然为人做苦工——为那种言语粗鲁,心肠似铁的人做苦工,他们从同胞的血汗和痛苦里榨取金子。但是,我仍然打听不到我要找的那个人的消息,直到我像归巢的海豹又回到了海上,才有了一点音信。不过这是在另外一个港口,在另外一个北方的国家里听说的。我在那里听到了一些关于那个黄头发海上流浪汉的粗略的传闻。我才知道他是个捉海豹的,当时正在海上航行。
“因此,我就跟几个懒惰的西瓦希人,一块儿乘上一只猎海豹的双桅帆船,沿着他那条不留痕迹的路线到北方去,这时候,那儿正是捕海豹的旺季。我们又累又乏地在海上度过了好几个月,谈到了许多关于船队的事,而且听说了许多关于我要找的那个人的野蛮行为,可是从来没有在海上遇见过他。我们继续向北,直到普里比洛夫群岛,在那里的沙滩上杀死了成群的海豹。我们把它们搬上船的时候,它们的身子还是热的;我们一直往船上装,直到船上排水口流出来的都是油同血,没人能在甲板上站得稳为止。接着就有一条开得很慢的轮船来追赶我们,用大炮向我们开火。但我们扯起帆,直到海浪冲上甲板,把甲板冲洗得一干二净,于是,我们的船就消失在大雾里了。
“据说,就在我们吓得心惊胆战,飞快逃跑的时候,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正好开到普里比洛夫群岛,他一上岸就直接走进工厂里,一边叫他手下的一部分人扣住公司里的职工,一边叫其他的人从仓库里搬出一万张生皮装上他那条船。我说过,这是听别人说的,但我相信是真的;我虽然在沿海的航行里,从来没遇到过他,但北方的海洋上却传遍了他那些野蛮恐怖的行径,以致在那里有属地的三个国家,都派出船来捉他。我还听到了关于恩卡的消息,因为很多船长都对她十分称颂。她总是跟那个家伙待在一起。听他们说,她已经习惯了他那种人的生活,而且很快乐。可是我比他们明白——我知道她的心还是倾向于阿卡屯的黄沙滩上她自己的同胞。
“过了很久,我又回到了那个海峡旁边的港口,一到那儿,我就听说他已经横渡大洋,到俄罗斯海南边的温暖地区东岸捉海豹去了。这时候,我已经成为一个水手,就跟他那族的人乘船出发,追踪着他去捉海豹。那个新地区那儿没有很多船,整整一春,我们的船都守在海豹群的旁边,把它们向北方赶。后来,母海豹怀了孕,全游到了俄国沿海,我们的人就抱怨起来,害怕了。因为那里经常下雾,乘小船的人每天都失踪好几个。水手们都不干了,船长只好沿原路返回。但我知道那个黄头发的海上流浪汉是不会害怕的,他会跟在海豹群附近,一直追随到很少有人去的俄罗斯群岛。于是我就在黑夜里,趁守望的人在船头甲板上打盹的间隙,放下一只小艇,独自朝那个温暖的长岛划去。我一路向南划,去与江户湾[ 即日本的东京湾,江户系旧名。]附近的人汇合,他们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家伙。吉原的姑娘个子很小,皮肤光洁得如同钢,十分漂亮;可是我不能在那里停留,因为我知道恩卡肯定是在北方海豹巢穴附近的海上颠簸。
“江户湾的人来自全球各地,他们不信神,也没有家,乘的船都挂着日本旗。我跟着他们一起,到了富饶的铜岛的海岸,我们的船舱里皮子堆得很高。直到我们准备要走的时候,在那片沉寂的海面上,还是一个人也没有看见。后来,有一天,一阵狂风吹散了大雾,有一只双桅帆船正在匆匆向我们驶来,它后面有一艘烟囱里冒着浓烟的俄国战舰在对她紧追不放。我们张满帆,趁着横扫过来的风飞逃,那只双桅帆船却越来越近,因为我们每前进两尺,它却可以追过来三尺。船尾立着的正是那个头发如同海狮鬃毛的家伙,他正按着横木压住帆。精力充沛地笑着。恩卡就在那儿——我一眼就认出是她——炮火开始从海面上飞过来,他就把她送下舱去了。我刚才说过,我们前进两尺,它却能够追过来三尺,直到它被浪一掀起来我们就看见了它的绿色的舵——我们已经处在俄国人的炮火射程之内,我一边掌稳舵轮,一边咒骂。因为我们明白,他有心要追赶我们,趁我们被捉住的时候逃跑。我们的桅杆被轰倒了,我们如同受伤的海鸥一样在风中乱转;他就一直往前驶去,驶出水平线外——他和恩卡。
“我们也没办法啊!刚剥下的皮本来就能说明一切。于是他们把我们押到一个俄国港口,然后又押到一个荒芜的地方,逼着我们在矿里挖盐。所以,有的人就死了,还有……还有几个总算没死。”
纳斯拿开他肩膀上的毯子,露出一块一块的肌肉,分明是被鞭子抽出的一道道伤痕。普林斯连忙替他盖好,因为看见了难受。
“我们在那儿熬了许久,有时也有人往南边逃,但他们总是又被抓了回来。因此,等到我们这些从江户湾来的人在夜间动起手来,抢走警卫队的枪以后,我们就向北走。那片地方很广阔,有潮湿多水的平原,还有许多大森林。天冷以后,地上的雪很深,谁也认不得路。我们在辽阔无边的森林里,疲惫不堪地走了好几个月——那种情景,现在我也记不得了,因为那里没有可吃的,我们就躺着等死。最后,我们还是走到了寒冷的海边,不过,只剩下三个人见到了大海。一个是从江户来的船长,这一带大陆的地形,他脑子里都有概念,他还知道人们在哪里的冰面上能够从这片大陆到另外一片大陆。他于是带着我们走——因为路太长,也不知走了多久——后来只剩下两个人。等我们走到了那个从冰上渡海的地方,我们遇到了五个陌生人——当地的土人,他们有很多狗,还有许多皮子,可是我们很穷,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就在雪地里和他们打架,后来,他们都被打死了,那个船长也死了,狗同皮子都是我的了。接着,我就从冰上渡海,但冰已经碎了,我曾经一度在海里漂流,直到一阵强大的西风把我刮上了岸。然后我就到了高洛温湾,帕斯提里克,以及那个神父那里。接着我就向南,向南,走到了我第一次流浪到的那个暖和的、阳光充沛的地方。
“可是,海里再没什么出息了,出去捉海豹的人,利润小,风险大。船队都解散了,那些船长和水手,都没法告诉我我要找的那个人的消息。因此我就离开了永不安宁的海洋,到树木、房子和群山永远保持不动的陆地上去奔波了。我走得很远,也学会了很多事情,甚至连读书写字也会了。我觉得,这样也好,因为我想,恩卡一定也学会了这些事情,有朝一日,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你们肯定明白,到了那个时候。
“我四处流浪,犹如小渔船一样,只能迎风张帆,却没有舵。但我的眼睛和耳朵随时都在注意看,注意听;我时常去接近那些游历很广的人,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见过我要找的那两个人,他们一定会记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