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时分,含苞未放
小小从小爱花,因为爱花,小小下决心考上了武大,因为武大有闻名遐迩的樱花。大二的时候,小小还几经努力终于和负责校园苗圃的王老头成了好朋友,课下的时候,小小经常帮王老头弄花。其实小小那天本不该在那儿的,同室的英叫小小一起去图书馆,小小没去,小小记挂着才种上的桅子花。
校园的苗圃外就是足球场,尽管一墙之隔,小小总能听到墙那边的喧哗。小小早该想到的,所以那一球凌空越墙而过的时候,小小不及回头球就落下了,不偏不正正好砸在才长出两片新芽的桅子花苗上,小小下意识地“啊”了一声。
“怎么了,打疼你了吗?”
“能不疼吗?我心疼!”小小恨恨地抬起头来,愣住了。
一个大男孩,阳光一样明媚的笑,黝黑的脸庞,整齐而洁白的牙。
“哦,没什么!”小小慌忙改口。
“怎么,你种的?”大男孩看着眼前地上的花苗。
“是的,才活稳!算了,我再种吧。”
“不好意思了。”大男孩腼腆地笑笑,弯腰捡起了球,又想说点什么地愣了一下,终于还是走了。小小望着他的背影出神,不会引出一段佳话吧,小小在心里对自己说:没羞!这事就撂下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英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小小几次想问,话到嗓子眼儿了又咽下去了。今天又是,英长时间好象不认识自己一样地看,看得自己毛骨忪然。小小不自然地挪动一下身子:在图书馆看书就这点不好,要坐有坐像,哪象在自己的**,想怎么地就怎么地,倒挂着看都行。
“小小,”冷不防英叫了一声,声音不大,小小却被吓了一跳。
“嗯!”小小不自觉地应了一声。
“有人想请你吃饭,你敢去吗?”英神秘地说。
“扯吧你,全校的女生都排上队,到我只怕也到毕业吧!。。。真的假的?”小小看着英那异乎寻常的笑,好象没有假。
“真的,人家还托我给你个邀请函哪!”英说着从书本里变戏法一样翻出一件东西来。是信,一张信纸的,折成了个长方形。小小勉强让自己继续沉着,“得,你激将法呀,本姑娘不吃这一套。”
“你呀,爱信不信,”英说着将信郑重地放在小小的面前。“我先走了,你慢慢看啊!”
小小沉住气,要有志气,不就一信嘛。小小这么对自己说了,手却不听使唤地打开了。
“小小(请原谅我冒昧地这么称呼你),周六晚请你吃饭,算是赔礼道歉。如果你原谅我,六点在校门口见。
卓一凡”
是那个大男孩?小小自己也感到奇怪,为什么一下子就想到了他。真的是他吗?他叫卓一凡,很不一般的名字。小小的思绪被拉回到那天在苗圃的见面。不知道为什么,小小心里竟有一丝窃喜。真的是有下文哪,小小在心里笑了。
小小一直在笑,从见到一凡的时候到现在两人坐在离校门口不远的小饭馆里。一凡坐在对面,很随意地穿着一件白T恤衫。小小穿着件咖啡色的马甲,初春的江城夜气里还会有一丝寒。
“其实,请你吃饭是个借口。”小小又看到了阳光般的笑脸。“你一定早不记得那件事了。”一凡打趣说。
“谁说不记得,我倒想找你赔我的花哪,就是不知道上哪儿找去。”小小故意笑着说。
“我也是,问了很多人,最后才想起问英。早知道英和你是室友,早问她了。”
“英,你们,”小小停顿了一下,想着该怎么说才好,“是怎么认识的?”
一凡没有马上回答,审视地望定了小小的脸,无声地笑了,“英是学生会的,你不会不知道吧?”对呀,小小在心里说,自己怎么忘了。这么说,眼前的一凡也是学生会里的了。是了,听英说过的,学生会主席就是叫什么凡的,难道就是他。天哪!自己到底还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小小的脸红了。一凡的目光直看到小小的内心,这眼光让小小有了窘迫感。小小就故意找话题岔开说:“英给我信的时候,我还以为是。。。”
“是假的?”一凡接过话茌说,“对了,你们在图书馆一般都看什么书?”
“查查资料,主要还是看小说什么的。我喜欢看。”说起书,小小找到了往日的自然。
“哦,喜欢什么书。”
“也没一定,遇有好看的就看,多数是别人推荐的。不过,钱钟书的《围城》很好看,可惜上次去没借着。”小小说。
“知道为什么吗?”一凡坏坏地笑着,“在我那儿,早过了借书的期限了。我和管理员熟,赖着没还。改天我拿给你。”
“太好了。”小小差点欢呼雀跃了。
拿着看完的《围城》还给一凡的时候,小小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笑什么,这书有这么好笑吗?”一凡坐在湖边的石凳上,望着笑得弯了腰的小小,也忍不住地笑着问。
“不是,看到你在这儿,不知道为什么,”小小又是想笑,可是忍住了,“我想起书中说的‘男女的恋爱往往是从借书开始的’”。小小刚说到这儿,突地顿住了,空气一时有些交通堵塞。一凡抬起了头,想捉住小小的视线。小小不敢去看,就将视线从一凡的肩头滑落,然后抛到一凡背后的湖面上。湖面上的睡莲静静地望着即将到来的夜色,优雅恬然,暮春的傍晚湖面上隐隐升腾着雾,小小努力想让自己看清这雾升腾起来的曼妙,却只是让自己两眼发酸。
很多时候,美景只可远观,看得太清,对自己只会是一种伤害。小小在心里悻悻地对自己说了,收回视线。一凡已经去的远了。
小小的心里开始不安,不知道一凡会怎么看自己,如此地不稳重。现在想想自己当时真的不应该脱口而出,能不让人误会吗?象一凡那样处事稳重又在风头浪尖上的人物,能没有女生爱恋吗,自己算什么?小小在心里狠狠地打击着自己,努力让自己振作,却引来一阵紧似一阵的心酸。我爱一凡,我真的爱他。真恨自己,当时怎么不一鼓作气全说出来。不过,说了也没用,他马上就毕业,要离开学校了。怎么办?懊悔和羞惭交替折磨着小小。英,对了,让英替自己传个信。小小情急之中忽地发现了这棵救命稻草。
“种的桅子花快开了。”小小勉强让自己的话里有些笑意。校园里的小路几乎被走完了,一凡始终没有说话。
“我喜欢桅子花,我一直认为它是我的幸运花。真的是这样,不是吗?”小小问一凡。
“是的,桅子花香,而且白得纯净。”一凡淡淡地回应。
“不是,是因为它我才有了你。”小小趁着夜色大胆地说。
“小小,”一凡象被针扎了一下,下意识地叫了一声。
“你还小,还不适合说这个。”一凡的脸被痛拧得变了形。
“不,我不管,我只知道我爱你。”小小声音颤起来。
“可我不爱你!”一凡说完这句话,已经痛得要蹲下去了。
“你,你再说一遍!”小小从嗓子缝里老半天才挤出这句来。
“我不爱你,真的,我只是把你当我的妹妹。”一凡竭力让自己忍住,出奇平静地说。
“好,我知道了,原来一直以来是我在自作多情。谢谢你,真的谢谢你,够直接,够狠。”夜色中小小早已泪流满面。
小小,一凡在心里说,我的小小,我深爱着你,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可我不能害你,你知道吗,我上学的钱都是我丈人出的,是的,我高中毕业就订了亲,因为我们村里出个大学生不容易,我的父母,他们都是地道的农民,和银行行长家结亲是我们卓家几世修来的福份。我挣扎过,我试图摆脱这桩婚姻。可是,你知道吗,我母亲身体不好,犯病的时候都是她在我家住着照料的。所有的人包括她自己都已经默认了,她是我一凡的人。她是个好人,为了父母为了良心,我只有放弃你,我的小小,我深爱的人。
桅子花开了,小小在哭泣。
情归巴黎
见面的地点定在巴黎。翔说他开车去巴黎接我,带我游巴黎。这个主意让我非常激动。我觉得是浪漫女神正给我披上梦幻般的衣纱。我真的没想到这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将在世界浪漫之都巴黎成为我的现实。我记得在国内时我曾四次看我最喜欢的影星福特出演的《情归巴黎》,那是每个少女最浪漫的梦想。而平凡的我,没想到此生能有如此幸运的亲身经历。2002年11月15日,将是我一生中毫无疑问值得铭记的日子。那一天,我第一次去巴黎,而且与一位男子相约。
我很顺利地办好了法国签证。
我坐的是EURO STAR。在欧洲坐火车,比坐飞机还贵。可我想体会一下从伦敦到巴黎列车飞驰的感觉,体会一下闻名遐迩的“欧洲之星”的魅力。和一个浪漫的约会相比,英镑或是欧元都是那么廉价和微不足道。
见面却没有像小说中的起伏,转承,犹豫,含蓄或是终于情感的爆发……翔在稀稀拉拉出站的人中一眼认出了我,接过我的行李牵着我的手就走出了车站。一个铺垫许久的相见归于如此平淡从容。
说来好笑,在最初的一天里,我几乎不敢抬头看翔。我慢慢地在耳边他的声音里回过神来,慢慢地一点点看清楚他。用端正来形容翔的容貌一点不为过。他不算英气逼人,但绝对是以前故事片里演英雄好人的优秀形象。整整4天,我和翔手拉着手徜徉在这世界之都。塞纳河,巴黎圣母院,卢浮宫,艾菲尔铁塔,红磨坊,香榭里大道……浪漫巴黎为我们的风花雪月作证。我和翔如此熟悉却又如此陌生。这种感觉让我惶惑又兴奋。我问自己,是这个人吗,真的就是这个人了吗,我一点点努力地将我的梦想附与身边这个现实载体上。
结局无言
巴黎一别,翔和我商量着回国结婚。翔说他已厌倦了在欧洲漂泊的日子,想尽快回国定居,“再苦再累也是踏踏实实地活着,那是一份家的感觉”。没到过桂林的他对桂林的一切充满了向往,“那一定是很美很美的家园”。
而此时的我,却犹豫了。是的,我一直渴望婚姻。但是,这一切来得太快。我想起三毛的话:不在现实中的我才是最现实的。瞬间理智似乎占据了我所有的思维。现实终于来临:真的就这样了吗,真的就了解清楚了可以携子之手了吗?这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缘于寂寞还是缘于对浪漫的渴求?真爱到底如何?真爱到底有多深?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也许一切太完美,感觉像在飞”,我迷迷糊糊地想,我想也想不清楚。又或是我把婚姻看得太神圣,看多了“多少同林鸟,已作分飞燕”的故事,我不停地问自己,这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有多少把握可以终老一生?
就在我的自寻自问中,翔的声音渐渐淡漠远去了。
人说时间和空间都是很好的良药。真是这样。当一种生活成为一个习惯,所有都成了自然。回到英国,我又回到了我原来清静而又自我的生活。而翔的一句话,“再苦再累也是踏踏实实地活着,那是一份家的感觉”却铭记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我相信上帝在冥冥中牵引着我。是啊,富和贫,男和女,都是这世上平等的生灵。喜或忧,苦或甜,都是你该享受的平凡生活一部分。今年8月,我悄然回到了桂林。我和翔已经没有了联系。这些日子,我竟也没有很想他,挂念他。偶然想起,竟觉得像是做了一场遥远的梦一样。我不知道他是否回到国内,不知道他是否有了新的恋情。而且想知道的欲望也不强烈。我只知道,我回来了,我踏踏实实地活在属于我的家园里。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也许真的就是一场梦。
小云淡淡地笑了,她说她为翔祝福,也许有一天见到翔时,看见他过得很好。
与前男友因误会而分手
在老公之前我有过一个男朋友。因为一个误会,加上我们俩都是那种不轻易服输,也绝不会纠缠对方的人,这个误会两年多后才解开,而这两年里,我却匆忙地结了婚,而且有了孩子。
那个误会是这样的。我和男友不在同一个地方,有一次他从家里跑来找我,正好看见我和一个男人从宾馆里有说有笑地走出来,我手上还拿着一张碟子。他当时脸都青了,以为我跟那个男人之间有什么不清不白的关系,其实事实并非如此。那人只是我的一个外地朋友,刚好来这里出差,住的是宾馆。我做设计需要一些特效图,他手头正好有那种特效图的光碟,我就去他那里拿碟子。可在男友眼里,事情却完全不是这样。我想如果当时我是他,我也会那样想。
说来也巧,那时我正好调动工作,去另一个县城上班。去那之后我换了一个手机号码,男友因此联络不到我,除了QQ。发生那件事后,也许是在气头上吧,他一直没给我打过电话。而我呢,也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没主动给他解释。我想,眼见为实,我说什么都显得苍白无力吧,终归难以打消他的疑虑。就这样,两人一直僵着。过了一阵子,他见我从不联系他,就在他的QQ上发了一些照片,说和他以前的女朋友和好了,还在那上面发了很亲密的双人照……
我当时第一感觉就是我们之间完了。既然他们已重修旧好,我还是退出吧。我当时以为他真找到了属于他的幸福,就在QQ上很真心地祝福他。整个过程我们没有说一句话,甚至连“分手”这两个字都没提。
后来我才得知,他当初以为我是故意让他看到这一幕,好让他对我放手。加上我从没向他解释,他放不下男人的自尊和面子,也想刺激一下我,才在QQ上发了和前女友的照片。
其实,如果我们中的一个肯出来解释,或者说两人能摊开来说清楚,也许我和他的故事会是另一种版本。可是命运里面,不会出现如果。而男女之间的情感,只要错过一次,也许就永远地错过了。
婚姻背后的隐情
与前男友分手后,我情绪很低落,尤其是一想到他那么快就又和前女友好上了,甚至没跟我说一声,两人就这样完了,那种打击真的很大。那个时候,感情也许是最脆弱的吧?我想既然我跟他不可能了,那么一切就随缘吧。正好没多久,我就认识了现在的老公。
事情发展之快超乎我的想象。几个月后我就和他发生了关系。之前我跟前男友连亲吻都不曾有过。这是我的第一次。在我骨子里,其实是非常看重这一点的。再说,他当时对我还是不错的,我这种性格的人最受不了别人对自己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身体一直都不太好,之前动过一次手术,另外我有很严重的痛经,吃什么药都不见好。每个月那几天,我都痛得死去活来。在家里时,那几天都是我妈都帮我洗衣服,我爸连一个苹果也不让我吃,怕我吃了冷的东西会痛得更厉害。有朋友跟我说,这病结了婚自然就会好的,我将信将疑。我一个亲戚也有这病,可她婚后不仅没好,后来甚至没能生育。我非常害怕自己以后也做不成母亲,所以当时我跟他开玩笑说,万一我这个病治不好,还不如现在要个孩子。谁知一说就中,和他在一起没几次,我就怀孕了。
当时我想得也很简单,有了孩子,那我就和他结婚吧。他没反对,也没有表现出热切和喜悦。总之,我们俩很平静地敲定了婚事。
现在我才明白,婚姻的基础是爱情,如果带着某种遗憾结婚,日后肯定会埋下隐患。
一个人走过十月怀胎
结婚后,我跟老公一直两地分居。我在县城工作,他在市里上班。当时我一个人租房住,我妈身体也不太好,而且我觉得我可以照顾好自己,就没让她来。
孩子怀到三个月的时候,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婚姻有问题。孩子是两个人的,做父亲的总得要关心关心是不是?我不奢望他能天天陪伴在我身边,这不现实,他毕竟有他的工作,可是,他人没见人,钱没见钱,也从没有说一两句体贴和问候的话。我每次打电话给他,他总说忙,没有时间。我不知道他内心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我的心一点一点地凉了。
这算什么婚姻呢?我怀的是他的孩子呀,却一点也指望不上他。孩子即使生了下来,会幸福吗?或者说,我能提供给孩子想要的幸福吗?我第一次有了离婚的念头。我想打掉这个孩子,可我爸妈不让。他们说,也许生了孩子后,我的痛经能够好,身边也确实有这样的例子。他们还说,即使生下来他不养,他们会帮我带孩子。其实我又何尝真想打掉孩子?女人的天性,强烈的母爱,让我打消了这刚冒出的念头。既然老天赐予我当母亲的权利,那我就好好珍惜吧。
但我经常晚上睡不着,哭着流泪,经常做噩梦直到被惊醒。有时半夜闹肚子疼,好几次,我只能硬着头皮找同事陪我去医院。因为孩子一直缺氧,我只好提前请假回家待产。为了保胎,我还住过一次院。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我每天得早早起来输液,从早上七点半打到晚上七点半,还要在鼻子上插管吸氧。我妈一分钟都不敢离开我,那时病房好紧张,我那个病房已经是最后的了,又是在独自的一个小房间里面,没有按铃。晚上每隔一个小时查一次房,每次查房我都要醒着配合医生测胎动。我妈那个时候只能睡在一张小沙发上,当时还没有过年,很冷。那几天,我的脸看着看着青下去,我妈也看着看着瘦下去。看着妈妈这么受累,我不忍心,于是强烈要求出院。我姐结婚后住在县城,我就去她那里住,之后每一天我独自去医院输氧。
他其实知道我的事,我告诉过他的。当时我妈也给他打过电话,叫他回来或是拿些钱过来给我,可他总说没空,也没拿过一分钱。他妈妈也说要给我寄钱,还说要搭班车过来看看我,但一直没见有行动。
一直到我快生了,也没见他的影子。我妈实在看不下去了,对他说了几句重话,他这才回来了。可回来后他只陪我去过一次医院,然后就忙着走亲访友,说是县城好多亲戚,他多年没走动了。我这样辛苦,他却从来都不闻不问。有时我自己都觉得悲哀,这算什么婚姻?
不想再维持这桩婚姻了
终于熬到了孩子出生那一天。
我是剖腹产,比预产期提前生,没有办法,孩子缺氧,不剖的话我和孩子都有危险。想着自己怀孩子一路走过来的艰难,我只有一个愿望,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一定要保证孩子平平安安的。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我的心再次滴血。他没有一句安慰我的话,手术前叫他签字,他却在一旁抽烟,居然还抱怨,说剖腹产要那么多钱!我当时要是有刀,我想我会马上给他一刀,用尽我所有的心酸和力气……
等我千辛万苦把女儿剖出来在医院住着的时候,他和他妈妈居然在一旁袖手旁观,什么事也不做。我那时真切地感受到,我和他之间,不可能再有什么幸福了。
果然,从女儿出生到现在,他没给过我一分钱,没照顾我一天,包括我坐月子那一个月。我们依旧分居。我的工资不高,刚够养活自己。我爸我妈主动提出他们来养外孙女。他们已经老了,身体也有这样那样的毛病。现在女儿一岁多了,他基本上没和我们联系过,也没给过我一分钱养女儿。
女儿一天天长大了,很可爱,如果她的爸爸肯负起责任,爱我和女儿多一点,那么再多的苦我也愿意承受,可现在,我对婚姻一点指望都没有了。
当然,婚姻走到今天这一步,不全是他的错,我也有错。但我不想一直错下去,我想给错误画上个句号。
我决定和他离婚,可心却是痛的。今后,我是个离婚女人,还是个单亲妈妈。需要挣更多的钱,需要面对孤独和寂寞,需要承受一些现实的东西,比如孩子的扶养和教育等等。我知道,这些会很难,但我还是想勇敢地走下去。因为,没有感情的婚姻,即使勉强维持下去,最终,伤得最深的还是自己。
爱那么痛
小雨放假回来,终于被她逮住了,问她想去哪玩?她很神秘的告诉我“桂林长游。”
是的,桂林是一个很适合我们的地方,夏天的桂林也不是那么的闷热,树多,空气好,早上人们都出来,有散步,有舞剑的,有唱歌的,桂林人的生活很休闲,每个人的生活节奏都比其他的地方慢一点,满街的桂林米粉和漓泉啤酒,还有人人会玩的大字牌,来来往往的旅游人群,红头发黑头发黄头发都有,在桂林逛街是一种很遐意的乐趣。那样清澈的漓江水,温馨的榕湖,还有标志性的象山,很多地方都让人流连忘返。所以,雨决定住下不走了,只是暂时的不走,我也来个英雄“陪”美吧。谁叫我是她男朋友。
我们在一间小旅馆要了一间房,不是很贵那种,近漓江边,放下行李就往外面去了,桂林的夜景很美丽,出了名的五江四湖,湖边的灯光给整个桂林点缀得那样完美,我们就从榕湖开始。湖边很多情侣在相依偎,在说着情话,来来往往的行人都不会注意到他们,太多了,大家都习惯为常。雨和我牵着手在慢慢的散步,我们是众多情侣中的一对,她问我喜欢和她在一起吗?我说太喜欢了,如果她愿意那我们就住在这里不走了,她说好呀,以后我们就在这买房子,天天晚上陪我出来走,一直这样走下去。我搀着她的手,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很温馨,如果我能和她这样一辈子走下去该多好。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专为情侣设计的,路灯很柔和,照得我们只剩两颗赤*裸裸的心,草地上,树脚下,石凳上,全是情侣。我们停了,我轻轻的抚着她的长发,她慢慢的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小心翼翼的捉着她的手臂,享受着她的发丝来撩动我的心,整个人陶醉在这种感觉之中。
那晚我们回到旅馆,爱意未了的又拥抱在一起,两颗心沾在一起就要溶化掉了。我亲吻抚摸她身上可以亲吻抚摸的地方,**,属于每个年轻人,之后就有了爱。
“平,我们就到这里为止吧,别在抱下去了,我们都冷静一下好吗?我也很想给你我的全部,包括身体,我的心是你的,人也是你的。可是我们现在还没到真正时机成熟的时候,我很爱你,我的心永远是你的,可不可以让我们这份纯洁的爱保持到最后,最后就是结婚的时候,好吗?”
我太需要她了,她的一切我都需要,因为我太爱她,我的雨,所以我不能伤害她,我要尊重她,到这里可以满足了。就这样,我把欲望深藏,相拥而眠,以后的那些天,都一样。
太阳早已升起,几缕阳光从窗口照射进来,床头柜上放着早点,牛奶,面包,还有油条,外加一包烟,是雨买的。她刚洗好衣服晾好回来,坐下来休息。“平,我看到你睡得那么香,就没有打扰,刚才下去买早餐时顺便帮你买了一包烟。我不是纵容你抽烟,但是你要少抽点。你的衣服我已经洗好了,等下你要陪我到处去玩,洗衣服就算是我对你的奖励吧。”雨真的把这里当成家了。是的,有个自己建立的家真好,如果可能.
那些天,我和迅迅是那样的自由快乐,差不多大半个桂林都留下我的并行的足迹,到处都有我们相依的身影,她要的不是花绿衣服,而是青山绿水,每到一个地方她都那样的欣喜,河边,调皮的她拔水拔了我一身,我就用双手捧水从她后衣襟淋下去;湖边,石凳上她靠在我的肩膀,听我唱一遍又一遍的歌;马路上,过马路时我拉着她的手过马路,就像牵着一个小朋友;街头,我帮她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草地上,她躺在我的腿上,数着天上的白云;山顶上,我们检阅着桂林全景,憧憬着我的们未来家安在哪里,河边还是山脚;象鼻山下,晚风吹来,我从后面抱着她,贪婪的吻着她的发丝;海誓山盟,非我不嫁,非她不娶说了一遍又一遍.........
我忘了我是谁,忘了我从哪里来,忘了我姓什么,只知道快乐,开心,只知道雨是我的,全世界只有我和她。。。。
恋爱是一种很美丽很美丽的事情,会让人变得很兴奋,会不知疲倦的想着对方,会指引着我们去寻找爱的人,会时时刻刻在挠动我们的心,像两块磁铁,总要找到另一方,找到了就会粘在一起,相思,是一种很苦涩的甜蜜,只要我们100%爱对方,那我们会变得傻乎乎。
看别人牵手
朋友都说我洒脱,其实我骨子里还是很女人,而且是十足的小女人,只不过现在要用老女人称呼了,一声叹息!
刚到桂林开始没找到其他工作,就在小香港下面卖内衣,一个女人的世界。生活简单忙碌,从上午9点30到晚上9点30,不能看书甚至是报纸,不能写日记,更别说有时间在大街上转一转。在这样单调的日子里,我慢慢爱上了,看那些牵手走来走去的恋人。
在这里,每天牵手走过的不下五十对吧,从十多岁到五十多岁的都有。有双手互相轻轻拉着的,五指并拢微微弯曲,环扣着,是属于心灵的慰藉型。有十指交叉仅仅相扣的,肯定热恋中,属于彼此怕离开型。有只握住一个指头的,大多是抓住小指,拉的那个一定是很依恋另一个,属于小鸟依人型。有互相一个小指拉着,状似拉勾,这样的恋人彼此相依但都能给对方空间,属于信任型。也有紧紧揽住另一个腰的,那么被揽的那个一定是被深深宠着,属于宠爱型。还有环住肩膀的,告诉别人他能给予的保护,属于保护性。还有就是挽住胳膊的,挽的那个一定是习惯依赖被挽的那个,而被挽那个如果时时爱恋地看看身边的人,则他很爱她,属于体贴型,如果当作她不怎么存在,眼睛总是在别处,那么他一定已经习惯自己的大男人位置,这样的情况我往往为另一个人担心。
看到一对恋人走过,我都要目送过去,无论他们看起来般不般配。有时是对年纪轻轻的,花一样闪过,年轻就是阳光。有时一个年轻的却与相差至少十岁的,总是一番感叹,原来爱情真和年龄无关。有时是一对头发斑白的,这就最让我感慨了,谁说爱不可以长久?从相貌上看,看见金童玉女的时候,总是目不转睛,但也担心,他们说这世界太相配的人难以持久,不过不走到最后谁知道呢?看见外形悬殊很远的,那时我总是愤愤不平,呵呵,是心里嫉妒呢。别人的爱情和外表无关,可是我为什么就找不到个呢?
总之,不管他们怎样,牵手走的时候一定都是很幸福的时候吧。那时我总是看看自己的手,一阵难过,我想牵的手在哪里呢?小将只要看见我望着自己手发呆的时候,总是大喝一声:“死女人!又发什么呆啊!卖衣服啦!”呵呵,我知道,她不过是怕我难过,只要发上几分钟的呆,我的眼泪铁定要掉下来的。
也曾有牵过我手的人,可是物是人非,早就被那缘分的东西带走了,留下的只是空白。以后,我的手,还会有谁?执子之手,携我同老,一个已经随时间流逝变得越加遥不可及的梦。
以后,只要看见我望着牵手的人,小将就说,喂,那老女人,别难过哈,等会我牵你的手下班。呵呵,想起那段短短的日子,满多伤感也有快乐。爱情不在了还有友情。
夜舞
枕,一眠幽梦
梦,一刹芳华
--
爱,一场离伤
伤,一片冰心
——(远方)
一个人的夜一个人的黑
漆黑的夜只有荧屏是亮的,久暗的心也似乎被它照亮
这么多的好友却没一个知心的,也没有一个懂我的!
所有的人仿佛又回到了陌生的时候,不曾相识
只因时间是流动的,非静止的,也不用去猜忌,
时钟一刻在走,世界就一刻在变,其实我们一直都活在虚与实中,
一个又一个的轮回
当我钟情某个人的时候,你们笑我痴!笑我傻!
当我不在意的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太虚伪,可乐干嘛还装纯净水!
在这个无人倾心无人懂的夜里,也许只有文字才能带给我些许安慰
原谅我字里所透露的忧伤,或埋怨,其实我也从未恨过谁或谁……
至少曾经你们也给我过快乐,还有微笑,以及现在所残留下的余忆
夜夜的黑,黑黑的夜
渐渐的也习惯了一个人的黑,关上门关上灯,一个人的夜,一个人入睡,做一个人的梦……
梦里的那块只属于自己的异度空间,无限的幻觉与遐想,有过去,有未来,友情,爱情,亲情。
那回忆,那憧憬,那温馨,那妩媚,那幸福,无不让人意犹未尽……`
他醒了,是笑着醒的,这一刻他是最幸福的。
同样也有悲伤的,自己也不清楚的伤,夜深人静于梦魇中惊醒,只见他醒来时眼睛是潮湿的……
喜也好,悲也罢,梦终归只是梦,时光荏苒,一去不复返,不能使花常开不败,也不可能使时光停留,
我只不过是一只路过梦林的小鸟而己,
梦醒了,天也亮了,小鸟也该起程了,继续往前飞,
路过一个又一个的林荫,不知哪一个才是他的栖息停留之地?
一直朝着没有终点的远方不停的飞
天使的目光
一
我不喜欢医院。每当穿过长长的走廊,嗅着医院特有的味道,我就会感到非常苦闷。我觉得,那不仅仅是福尔马林的气息,在其中,还弥漫着寂寞、痛苦、绝望……但我别无选择,我是这里的护士,在这所医院的肾内科上班。
一次长假之后,再次回到医院,我正要走进值班室,忽然看到一个小女孩慌慌张张跑出来,手里似乎还抓着什么东西。我快步追上去,一把抓住了她。`
她那么瘦,瘦得出乎我意料,一件宽大的蓝条衣服松松垮垮挂搭在她的肩膀上,裤脚还沾着泥斑。她挣扎了几下,惶恐地转过头,仰起脏兮兮的小脸看着我。看她的样子,大约只有八九岁。
这下我看清了,她手里抓着一只空点滴瓶。我迅速夺过瓶子,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她的嘴角抽搐一下,忍不住吸了口凉气。这时,我才注意到,她手背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
“捡垃圾别到医院来,这里有传染病。听到没有?”我斥责道。
她抽泣着说:“阿姨,我不是捡垃圾的,我妈妈在医院看病。”
原来是新住院的病人家属。我不再理会她,转身走进值班室。小女孩呆呆站在走廊里,透过玻璃门望着我。过了一会儿,她贴着门框,低声说:“阿姨,我叫小梅。”我随意点点头,她又走近几步,怯怯地说:“我妈妈住在402病房,她很疼,可我爸爸不在了,我陪妈妈治病。”
我忽然有些不安,不由多打量了她几眼。她干脆走进值班室,倚在桌边,脸上还挂着泪痕,却用力笑了笑,说:“阿姨,你的眼睫毛真长啊。妈妈说,穿白大褂的叔叔阿姨都是天使。”我心里颤了一下,为她真诚的语调,也为她纯净的目光。但是,说实话,我是很讨厌医院的,我不想让自己多姿多彩的青春年华消磨在这一片单调枯燥的白色里。我勉强地对她笑一笑,问:“你怎么不上学?”
“等妈妈病好了,我就去上学。”说到上学,小梅似乎高兴起来,“我家隔壁的丽丽比我小一岁,都上二年级了。”很快,她又低下头,眼睛里充满同龄孩子没有的苦难和沉重。我拉过她的胳膊,往她手背的伤口上涂药水,她使劲地抽鼻子,我以为她很疼,便放慢了动作。“阿姨,我不疼。”小梅懂得我的意思,笑着说。
我摸摸她的脑袋,“回去吧,妈妈该担心了。”她却不走,迟疑着,盯住桌上的空点滴瓶,终于鼓足勇气,对我说:“阿姨,这个能给我吗?我想用它卖钱。妈妈治病要用好多好多钱,我已经攒了15块钱了。”“瓶子卖不了几个钱,而且不卫生,都是别人用过的。”我耐心地劝她。她点点头,最后看一眼瓶子,出去了。
后来,我断断续续从同事那里得知,小梅的爸爸去世早,妈妈下岗以后做了钟点工,收入勉强维持母女二人的生活,却不幸患了尿毒症。
我很清楚,小梅妈妈的生命,只能依靠几天一次的血液透析维持。肾移植需要十几万元手术费,听说她们勉强凑了些钱,但还有七八万元的缺口,无法补齐。
二从那以后,我每天都能看到小梅,她总是贴墙站着,小心翼翼地看着每一个人。我知道她怕什么,她怕妈妈被赶出医院。
可能因为那天的对话,小梅把我当作了救命稻草,尽一切努力讨好我。如果我脸上稍稍流露出厌倦,她就像做了什么错事,变得惶恐不安。有时我想,为了这个可怜的孩子,也许我脸上应该多一些笑容。
小梅大部分时间就坐在妈妈床边,握着妈妈的手,小声跟妈妈讲话。在妈妈面前,她很少流露出忧愁的神情,总是努力在笑。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本应赖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龄,她却懂得什么时候应该笑,应该怎样去努力适应生活。
她们母女每天只吃馒头和咸菜。一天中午,小梅随口说道:“妈,我刚才看到隔壁房子里那个人在吃香肠呢。”小梅妈妈干瘪的嘴唇哆嗦了两下,很快转过脸,望着窗外,用手掌在脸上飞快地抹了一下。小梅立刻站起身说:“妈,我以后不看别人吃饭了,你别难过。”
我正从外面进来,看到这一幕,眼里忽然就涌起一团水雾。小梅见到我,高兴地跑过来,大声说:“阿姨,我想借你的圆珠笔用一下。”我颤声说:“好啊,小梅是不是要学习了?”小梅的妈妈转脸看看我,苦涩地笑了。那是个30多岁的女人,却显得异常苍老憔悴。
小梅拿了圆珠笔,跑回病房,拉过妈妈的手腕,先画了一个蓝色的圆圈,又在圆圈里画了一些标记,然后兴奋地抬起妈妈的胳膊,对我说:“阿姨,这是我给妈妈买的手表!”小梅妈妈的手无力地耷拉着,像一根枯萎的树枝。小梅紧紧握着妈妈的手,蓝色手表的图案在那一刻凝固,世界仿佛都退到了她们身后。
那天,我很伤感,这种感觉以前从没有过。但是,这种伤感是有收获的,它让我同时感受到一种温暖的力量——那个被苦难缠绕的小女孩,身上就充满了这种力量。
患了尿毒症的病人,体内毒素达到一定量而排不出去时,会非常痛苦,一旦经过血液透析,看上去又会和健康人没有多少区别。每次透析之后,小梅都以为妈妈的病好了,小梅妈妈也做出幸福的样子给她看,和她一起在医院的草坪上玩耍。但是,一次又一次透析之后,小梅终于明白,这只是一场接一场的梦。梦醒之后,妈妈就会躺在**,像要死去一样。她无能为力,只能用幼小的心灵承受这一切,并珍惜每一场梦。
三
北方的冬天越来越冷,刚进12月,寒流就对这座城市开始了猛烈的侵袭。
这些天,小梅经常溜到医院外面,整天不见人影。我猜,她一定又去捡垃圾了。一天傍晚,快下班时,看到她悄悄回来,我在走廊里拦住了她。
“这些天,干什么去了?”我问。
她低下头,双手背到后面,瑟瑟发抖。
我蹲下来,摸摸她的脸:“听阿姨的话,别捡垃圾了,挣不了多少钱。”
她仍然在颤抖,单薄的衣服像一片树叶,“阿姨,求你别告诉我妈妈,每次妈妈问我去哪里,我都说在你这里玩。”
我说:“你学会骗妈妈了?”
她惊恐地瞪大眼睛:“我没有……”
“好,我不告诉妈妈。”我伸手去抹她脸上的泪水,一行一行的眼泪,那么凉,却灼伤了我的指尖。
我牵着小梅的手,带她走进值班室,“小梅,听阿姨的话,医院有暖气,你就在医院陪着妈妈。”我用热毛巾捂住她的手,“如果你在外面冻病了,谁来照顾妈妈啊?”
她抬起脸,努力绽开一个笑容,然后就坐在桌子上,晃动着双腿。我的视线移到她脚上,她忽然有些不安,急急忙忙从桌上跳下来,嘴里嚷着“我去看妈妈了”,就向外跑去。我一把拉住她,用力抬起她的脚——我很震惊地看到,她没穿袜子,青白色的脚腕就像是一截冻僵的树皮。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嘴唇哆嗦着,喉咙有些哽咽。小梅低声说:“阿姨,我不冷。”她把鞋脱下来,我看到,她在脚上缠了好几层卫生纸,冻疮已经溃烂,脓血从纸里渗出来。
我抱住她,不愿意让她看到我的眼泪。她却安慰我说:“阿姨,我有袜子的。不过,要等到最冷的时候再穿。”
四
圣诞节就快要到了,这座城市里,到处都弥漫着节日的浪漫气氛。
小梅妈妈的神情越来越绝望——每次透析都要花钱,而肾移植却遥遥无期。我经常看见她搂着小梅坐在病**,双眼空洞,泪水还没流出来便已经蒸发。
小梅却异常坚定。那天,我去402病房,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她对妈妈说:“妈,就把我的肾给你吧,虽然我的肾很小,可是到你身上以后,会慢慢长大的。”
那一刻,我用力把脸转向一边,却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眼眶迅速潮湿起来。我意识到,小梅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坚强,即使她已经意识到,妈妈的生命即将陷入无望的绝境,但她还是会用坚定的信念去支撑妈妈活着的每一分钟,她要妈妈面露微笑,哪怕只是一瞬间,也要变作永恒的记忆。
圣诞节前夕,小梅的妈妈去世了。
我走进病房时,小梅还抱着妈妈的胳膊,看上去很安静。然后,突然,她转过脸望着我:“阿姨,你是天使,你告诉我,妈妈去哪里了?”
小梅的目光依然纯净清澈,黑漆漆的像是装满了整个世界。我拼命忍住泪水,绽开一个微弱的笑容,像小梅的妈妈临终前那样,伸出手轻轻抚了抚小梅的面颊,说:“妈妈在天堂。”
小梅的执著和坚强,感动了医院里每一个医生和护士,我们决定,支持小梅上学。
到后来,我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加入了这次行动。只是,每一天,我都会看到,许多出入医院的陌生人在募捐箱前驻留,往箱里投入各种面额的纸币。
如果一个平凡的人能够改变别人的命运,那是非常崇高的。我想说,是小梅改变了我们许多人的命运。直到现在,每当遇到困境情绪低落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小梅那双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是那么清澈明亮,在绝望面前是那么执著坚定——我相信,那才是天使的目光。
人情,江湖
有一种故事,它属于江湖。
它虽然没有确切的年代,但却并不影响它的发展。——因为江湖,是人的江湖。
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江湖;而江湖里,必定会有许多的故事。
现在这个故事,它就发生在
——江湖。
人为什么会孤独?这个问题其实简单,因为寂寞,所以孤独。
真是这样么?你看他身边美眷环绕,拥座相举杯,喝得很愉快的样子。可他看起来怎么还是那般孤独?
这,——也许有种人,天生就属于浪子。
浪子,岂非就是孤独的!
(一)
程桑是浪子。
江湖中提起程桑,很少有人会说了解这个人,但却很少有人会说不知道他这个人。他率情率性,行事**不羁。高兴的时候他可以请三个乞丐去妓院挑三个最红的姑娘过夜;懊恼的时候他会找上一个最凶恶最有势力的人去拼命。
听说他武功很不错,他的刀又狠又快,所以他拼了好几次命,现在还活着;所以他还能找女人喝酒。
现在程桑正在喝酒。
他的身边坐着两个胭脂楼最红的姑娘。
要成为胭脂楼的红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但要有出众的容貌,还必须具有清灵的 心性与优雅的修养。
所以,她们看上去显得那么淑雅端庄,程桑喝一杯,她们就为他续上一杯,没有多余的 诌媚娇作,她们看来就好象是他的知己一样。
程桑很开心,他在笑。他的笑容很懒散,看起来也很满足。
他是该觉得满足的,无论谁能从“霸王刀”段天霸的福圆山庄里盗来三万两银子,然后 再到胭脂楼找两个最红的姑娘喝酒,都会觉得很满足的。
(二)
能够活着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能够活着目睹别人作乐也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能够活着而且还能走入这胭脂楼就更值得开心了。
所以目前在胭脂楼的人们都精神十足,笑语欢歌。男人们因为有美眷的陪耍而兴致盎然,女人们因为有大把的银子可以入账而愉悦无比。
现在,只有一人很生气,非常生气,他外表的暴戾使人有一种可怕的感觉:他现在想杀人!
他当然就是“霸王刀”段天霸。
段天霸并不在胭脂楼,他在他自己的福圆山庄里。
外表的粗犷与体形的魁伟,使他浑身看起来都充满着暴戾,愚钝。
事实你肯定是想错了,相反,段天霸是个有计谋的人。他是个细腻,并且非常讲究的人。 从穿着到起居,从处事到待人,他都非常讲究,他只是外表看来粗野暴躁一点罢了,而且一般他也都以此种形态来伪装。
所以站在他两旁的侍从,腿脚有了一丝打颤,他们希望自己运气好一点,能够不出差错,然后可以继续活着来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他们有这样的想法,当然曾经看到过一个侍从在段天霸怒气冲天的时候因为不小心将一杯酒水洒在了段天霸的衣襟上,然后被段天霸一脚踢出撞在八丈远的墙壁上,从此没有起来过。
——活着真好。他们现在尤为感到了这句话是那样贴心。
不过接着,段天霸说了一句让他们俩都觉无比感激的话,段天霸说:“你们退下吧。”
(三)
小倩是个姑娘,正值妙龄,而且漂亮,足以让任何一个生理正常的男人看了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旖旎的思想。
现在小倩走了进来。这是一间厢房,很精致很典雅的厢房。厢房里很香,看得出来,此间的主人是个讲究人。
小倩垂着的鬓发落于耳前,因为她是低着头的,她当然知道这个厢房的主人是个讲究人,她也知道现在这个讲究之人正躺在前方的榻椅上注视着她。
小倩是个懂规矩的,在没得到此间主人的吩咐,她的头不可以自由抬看此间的一切,那样是非常失礼的。
她从小经由烟波画舫的主人也就是从小将她养大的妈妈烟如波的**,她明白对任何一位客人的礼教都是不可违缺的。她懂得该以怎样的形态来表现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柔顺。那种优美,是任何一位找她的客人都所恋爱着的。
小倩一直都表现得很出色。
小倩现在已经感受到了,她对面那个男人的满意,还有那抹热烈充斥着欲望的目光。但她不可乱了方寸,事实上她也已习惯了这样的场景。
(四)
程桑有些微的醉意,不过他还是一杯一杯接过两个姑娘递过来的酒,然后很干脆很愉快地喝下。
姑娘一左一右相拥着他而坐落,裁造的极为精致的楠木红漆圆凳,只承受了姑娘一小瓣的臀部,绸衣宾钗,胭脂口红,慵雅皆宜,无不显得胭脂楼对这两位姑娘**得精心得当。
她们温柔而细腻,翦水双眸**漾着对眼前男子的绝对服从与欣赏。她们的嘤声细语可以让任 一个男人都觉小腹渐燥渐热。
程桑没有。
程桑很愉快,程桑很心痛。
他的愉快是表面的,他的心痛才是深邃的。谁又能看到?
两个姑娘是那么善解人意,温柔顺从,难道她们也体察不出程桑的心痛?
怎么能!
程桑很明白,她们的优秀只在于值得她们自身的高昂的身价而已,一旦你无力付出这昂贵的陪价,那么她们是连看都不屑看你一眼的。
是以程桑是孤独的,他这样喝酒与独自饮酒唯一的差别就在于他可以不用自己倒酒。
他心情还是不错,因为他盗取了段天霸三万两的银子。本来他的心情有些懊恼,但后来能盗取南城一霸段天霸的银子于三万两时,他的心情似乎就好起来了。所以他现在出现在了城里最好的妓院,叫来了身价最贵的姑娘,喝最上等的好酒。
(五)
段天霸坐躺在黄花梨木打成的榻椅上。身旁同样是黄花梨木打成的方几上,摆着他最喜欢的美酒——竹叶青。
他现在似乎已忘记了美酒的存在,他的眼里只有身前站着的这个女子,小鸟依人的翩
形体,弱不胜风的娇柔气质,大家闺秀的矜持与小家碧玉般的羞赧,让他升起了一股强烈的**的欲望。
“抬起头来。”声音竟是异常的平静,近乎温柔的。
“嗯。”乖巧的顺从,小倩柔柔地抬头,目光似乎集满哀怨与惶恐。
段天霸看到了一个美女,当然是令他满意的。侵略的目光如一个高高在上的主人威慑
他的仆人一般,在小倩周身游走,最后停留在小倩的双眸间。
似乎是抵挡不住,小倩的翦水双眸游离四下,直到她明白怎样游离都躲避不开那种侵
的目光时,她才无可奈何地怯怯地与之相对。
一双是坚定的,一双是颤抖的。两双眼眸都在各自心思的摆弄下闪烁着。
拥有坚定目光的已伸出了有力的手;目光颤抖的被握住了同样颤抖的柔荑,继而颤抖
延了全身。
不知道为什么,小倩竟没有愤怒羞耻,双手被握她只感惊恐,又有一种神秘的被征服
此感却又那般令她心跳。
断点
——连起来的东西都会断点
——眼泪不会断点,因为它没有被连起过
1.
我叫张小蝶.上帝总算还记得,在他的脚下还有一个可怜人.在用尽了所有花招、手段后,那对年过半百的夫妇终于决定收养我。我讨厌孤儿院,讨厌狭小的房间里拥挤的一排又一排的小铁床,讨厌那些整天除了傻笑就会大哭的孤儿。疯子,疯子,统统都是疯子......
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一个逼我母亲抛下一切的人。她所抛下的也包括我,在天堂或者地狱的你还能认出你的女儿吗?
妈妈离开这一切已经有10年了。 10年前爸爸永远离开的夜晚妈妈也永远的离开了。
那时爸爸在国外和一个叫V的男人合伙做“海贸”生意。每次V到我家来,总会抱者我笑嘻嘻的夸我漂亮,说妈妈是一个天生的美人胚子。爸爸不在时偶尔会看到V和妈妈低声争吵,而爸爸回来后又立刻谈如止水,平静得什么都不曾发生过。后来,爸爸在一次出海时遇上了突然刮起的风浪......
那次出海V没有去。在守灵的那天晚上V来到我家,将跪在火盆前的妈妈抱进了卧室,妈妈的挣扎声惊醒了哭累了的我。拼命地撞门无济于事,透过房门可以听到里面哭叫的挣扎声和粗重、急促的喘息声......羞辱的尖叫和兴奋的尖叫此起彼伏,在充斥着哭声的夜晚互相交融......门外女孩稚嫩的哭声企图将两支交缠的声音分开,却一切都是徒劳。撒旦却为女人的嘶喊声兴奋地大叫。
一切恢复平静。但这仅仅是平静而已,虚弱的啜泣仍像鬼一样四处搜寻。
后来,V提者T恤走了,**裸的上身泌着一层油亮的汗珠,一块蝴蝶状的胎记静静的伏在V的后背上,一块能够让我复仇的胎记。
屋里的妈妈瘫在凌乱的被子上只有起伏的胸口证明她还活着。那个夜晚,妈妈抱着我痛哭,泪水洇湿了我的裙子。后来一把尖锐的剪刀刺向了胸口。血染红了依在怀里的那个小女孩的脸,裙子上的血滴在原本就浸湿了的泪水下更加红艳......
在那一年我被送回了大陆,在上海的一家孤儿院生活。在回大陆时,美国的蓝眼警察让我选择一个城市,我选了上海,因为那个男人的老家就是上海。
2.
在那对好心的夫妇家里,物质生活的问题是不用顾及的。景明一中是我就读的高中,在这里我是一个新来的插班生而不是一个刚刚逃出来的孤儿。夫妇俩替我隐瞒了这个细节,只说我是他们的老来之子。
但他们不知道我是一个随时都在寻找的猎人,那只背上长有蝴蝶印记的禽兽迟早是我枪口下将要倒下的猎物。
有时看到好心的夫妇俩像疼亲闺女一样待我,心里的良知像在用一双粗糙的手拼命地**。对不起,但这份情,恐怕我是永远也无法回报了。
V不会想到那个可怜的女人的女儿会跑来上海找他吧,找回那个母亲所受的屈辱。
在景明我认识了他,一个高高的男孩,他叫Victor。我讨厌所有以V开头的单词,惟有他是一个例外。
在我第一次出现在这个班级的时候,没有人抬头看这个其貌不扬却高傲目视苍天的女孩。
“你来和我坐,好吗?”一个高高帅帅的男生对我说。我知道在那一刻他就不只不觉的掳走了我的心。爱得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
小豹子在刚出生时会认为第一眼看到的生物是它的妈妈。Victor很幸运的成为了我的第一个,注定我会抓住他不放,正如我所料,他也萌生了小小的念头。
“你从哪转过来的,是五中吗?”Victor第一个带问号的句子。
“天堂中学。”
“天堂中学?没想到你还会讲冷笑话。”Victor笑时嘴角的一侧会微微跳起,有种坏坏邪邪的味道。不过我很喜欢。
和Victor同桌也有小打小闹,但谁也没有提及心灵深处的事。彼此尽力的维持纯洁的情感。
不久,班里传的沸沸扬扬的是:一中大帅哥Victor甩了校花,而去追一个不知哪来的插班生。
累,真的很累。每天放学时总有人过来讨好我,有的是来一睹我的相貌,看看到底是何种货色竟让一中头名大帅哥拜倒。也有趁我不注意从后面用力扯我头发后偷偷跑掉的,也有明目张胆踩我鞋子一脚后头也不回的。
对外人的解释只有一句话:我们只是普通朋友而已。
谁也没想到最后,我和Victor竟真的走到了一起。
在得到一切想要的后,却一直担心这会不会又是一场造化弄人的喜剧。
3 .
Victor的爸爸是个很热情的热人,中年发福的桶形身材正好符合老板的身份。不知是不是老天再次导演的一场戏。养父竟是Victr的邻居。每当校花的fans看到我和 Victor坐同一辆车回家时,恨不得过来掐死我。
爱恨就恨去吧。
第一天放学回家时,在门口碰见了早就回来的Victor。
“你家住这里?”
“嗯.......”
“怎么以前没见过你呢?”
“.......”在一秒后一句“我是他们领养的。”结束了对话便将家门重重的关上。
第二天放学后便被Victor和Vicyor的爸爸热情的拉上了他家的“Buik”。什么,鳖壳?
今天和Victor吵架了,两人都是又臭又硬的牛脾气。最后只好以扭头各回各的家来打破僵局。
回到家打开养父给我买的“苹果Mac Book”上网,刚登上QQ,Victord的“鬼海一刀”便剧烈的摆动起来,真担心小企鹅的脑袋晃下来怎么办?
鬼海一刀:干嘛呢?
寻蝶 : 想你呢。
刀 : 别开玩笑了,聊聊吧。
寻 :.......
刀 :你跟我说过你以前好象在孤儿院呆过,怎么回事?
寻:非要说这个吗?伤疤再次揭起时就意味着不会再愈合。孤儿院是我永远的痛,
那就是地狱。有得绝症的,有疯的,有只知道等死的.........
刀 :你属于哪一种呢?
寻 :疯的。我一直都是个疯子。你不怕和一个疯子聊天吗?
刀 :---
寻 :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刀 :做生意的。
寻 :我知道,我是想问他是做什么生意的。
刀 :跑“海贸”的,你问这个干吗?
寻 :我讨厌这种生意。心骤然一紧,
多年这个词汇永远与“V”、“蝴蝶”排在我生命字典的前三位。
刀 :10年前还有一个男的跟他一起干,不过,后来那个男的死了 。
手中的水杯里漾起一层层波纹,指关节白的吓人。
寻 :是吗?--他有妻儿吗?
在打出最后一行字时,手心的汗竟打湿了键盘
刀 :听爸爸说,他妻子好象受不住失夫之痛而自杀了,只扔下了一个小女孩。
刀 :说话啊。
寻 :对不起、我先下了线了。
点掉了窗口红红的“X”号,似乎刚才看过的就是10年前的剪辑.那个女人真的是受不住失夫之痛而选择结束自己的吗?为什么会与自己出奇的相似?纵使天下之大总有相似之事,但这份巧合又说明了什么.
对自己说,这只不过是千万个巧合碰在一起,没什么可瞎想的.但大脑却始终在一句话上按下了复制键:万一是真的我该怎么办?
在孤儿院时,不,是在疯人院时,常常会想V会不会遭天谴,他的小孩会不会也被送到这里来。于是我问每个小孩:“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渴望找出V的一丝一毫,渴望将他踢进地狱。
他曾伤害了我的妈妈,我却要伤害他全家的所有。
Victor说他父亲是他今生最值得保护的人,任何人都不可以伤及他。我问他如果他做了一件无法弥补的错事呢?Victor,任何都不可以,无论什么理由,父亲永远不会犯错。
是吗?
10年前被你爸爸凌辱的女人胸口涌出的水真的要溅在她怀里的小女孩脸上一辈子吗?
他必须死,谁也不行,必须死。即使会让Victor恨一辈子也可以,必须死。死!死!死!死!
4(1)
恭喜你——答错了。
一个幽默却又让你抓狂的玩笑。
4(2)
上次和Victor聊天所谈及的内容早已忘却了。因为Victor的爸爸的确不象那个男人V.一副天生的奸细的嘴脸,Victor的爸爸总是在下巴厚厚的赘肉里挤出一张温暖和煦的笑脸。他是上海市有名的“慈善企业家”。
所以
这是一个有趣的巧合。今晚是Victor的17岁生日。
42寸的液晶电视里放的是张敬轩的《断点》,一首充斥着悲喜的情歌。低音炮轰轰地震动着我的听觉。
Victor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朋友。Victor说,以前的生日只有家人。
我问他,那你为什么请我?Victor的脸红的跟要往外渗血似的。
你自己猜。
讨厌啦。
少女情怀我并不比任何一个女孩少。Victor拂上我的耳旁,隔着我的长发仍可以听觉Victor和缓的鼻息声。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不过还会再在前面加一个“女”字,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