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岁月
这是发生在5年前的一个真实的故事,那时,我在县城一所中学任教,我所教的班级是学校公认的一个“垃圾”班级。当时五个班级的人太多,每班抽出十名学生另组一个班。可想而知,谁愿意把听话的学生给挑出来,同事们风趣地说:这个班可不简单,它集中了整个年级的“精华”!
这帮学生真是调皮,要多有顽皮有多顽皮,有时你想不到的事情他们也能做出来!上课说话,课间疯打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尽管我使出了好多办法,效果仍不是多理想。在这些调皮捣蛋的男生中,最让我伤脑筋的是赖飞,他到这所学校时,已经换了7个学校,其他学校的老师都不肯接收他,这是我以后才了解到的。他是这帮调皮学生的“老大”,谁不听他的他会把你搞得在这里呆不下去。他不但在班上捣乱,竟然敢和高年级的同学找茬!学习对于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
刚开学不到一个月,接二连三的事情不断发生;先是同任课老师顶撞,又和饭堂里的管理人员吵闹,还带着班级的同学到外校去打架。我通知他家长两次到学校来告诉他父亲:再这样放任他自流,我说什么也不能要他了,不能因为他把这个班搞得不得安宁!他父亲是一个下岗的工人,就这一个儿子,由于自己没有什么知识才下岗,他把一切希望都寄托给了儿子。尽管儿子不争气,但他还是不肯放弃,临走时他说:“老师,你放心吧,我会好好管教他,下不为例。”我望着他父亲远去的背影不由得感叹:谁家有这样的儿子自认倒霉了!
我找他谈过好多次话,最后一次我们足足交流了有两个小时,他也承认以后要好好学习,要对起父母对起老师并保证:如果再打架斗殴,惹是生非,愿做自动退学!
然而,没过一周的时间,他又把毕业班的学生的头打破了。事情也很简单,那个同学的头发有点长,他说不好看,看不顺眼!两个人发生冲突,他冲进教室拿起凳子就向人家砸去。这次,我是铁了心,说得再好我是不再收留了。赖飞的父亲说尽了好话,我也没有答应!他又试着找其他班也没人敢要他,找学校领导求情也没用。此时,赖飞的父亲脸色苍白,显出无可奈何的样子。他望了儿子一眼,又把目光注视着我,只听扑通一声,还没等我转过身,他的父亲已经跪在地上说:“老师,我替儿子为你跪下!你再给他一次机会吧!”我慌忙去搀他,他不肯起来,弄得我不知所措!他说:“你不接收的话,我代表儿子向你长跪!”
赖飞看到爸爸跪地求情时,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孩子跪在他父亲的面前放声痛哭!
“爸爸--我改了--做一个听话的孩子--以后不再惹你生气--”
他父亲控制不住也抽泣起来,所有在场的人都沉默,泪水在眼圈里转动!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父母为了子女宁可付出一切,甚至尊严和人格,只要他们过得好!
今年,我到深圳这里教学,我们失去了联系,前不久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仿佛能听到他的心跳,他激动地说:“老师,我再过两天就要到复旦大学报名了!感谢你给了我一次机会!”
“祝贺你!应感谢你父亲,是他为你争取了一次难得的机会呀!”
儿子,我为你跪下
2008年的第一场雪如期而来,纷纷扬扬,象万点白梅飘落大地,又羽化成水,把整个世界都变的湿湿润润。怪不得有人说:下雪的日子是女性的,里面总会有女性的飘逸妩媚,女性的柔情滋润……
那么,在这个下雪的日子里,你会想起曾和你一起走过的女人吗?
是那个同桌文静的少女?一双大大的眼睛,一颦一笑都牵挂你情窦初开的少年心。你故意踩脏她的新鞋,其实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你故意碰掉她的文具盒,其实是为了亲手为她拣起。当你将纸条悄悄塞进她的书包的那一刻,心,就开始象揣了一只小兔子,不安地跳动。她会告老师吗?或者在同学中公开?第二天,善解人意的少女,又将纸条悄悄还你,只是上面多了四个字:好好学习。初恋的感觉是那么美好,就象珍珠一样,闪烁着纯洁的光亮,至今深藏在心底,即使岁月用掉整块的橡皮,也无法擦去。
是那个曾经相爱最深的女人吗?花前月下,留下多少山盟海誓;的厅酒吧,留下多少歌舞欢笑。爱情,就象沙漠里热情的太阳,燃烧着绚丽的色彩;又象澎湃不安的海浪,一次次拍打着年轻的心灵。当热情渐渐退却,爱情也在最后一抹夕阳里宣告落幕。轰轰烈烈的来,又轻轻悄悄的去,此时,你才懂得,爱需要含蓄,象昙花热烈的开放,却只有一瞬间;而那淡淡的兰花,开了一季又一季,香了一年又一年。
那个伤你最重的女人吗?不知道彼此的相遇,算不算是一种缘分。你只是在傍晚的路边,等你的月亮,她不是你的月亮,但她恰好从你面前走过。于是,你心中就留下了他的身影,从此再难抹去。追求,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在痛苦中回味那一丝不为人知的甜蜜,这已经足够了。也许从那时起,你终于知道,真爱需要无私的付出,那怕是全部的生命。既然注定彼此的人生,是不能相握的两条轨道,那么就把分离的痛留给自己。但是,那份爱,为什么依旧缠绕在心底,挥不去,理还乱。若心真是封冻的冰河了,怎么明眸里还有春水脉脉;若爱真是风吹雾散了,怎么还会注视她的潮起潮落。这么多年都过去了,生命如云,时光逝水,然而在岁月的回声里,你总不忘问一声:过的还好吗?转自:无忧生活网(www.5ylive.com)
也许,她就在你的身边,雪一般纯洁的脸上,充满了女性特有的柔情。虽然相依相伴,却又咫尺天涯,因为除了思念,关怀和祝愿,你还能给她什么?有一种爱,真的不能用语言说出来,就象这美丽的雪花,你却不能用双手去捧她,一捧就会变成一滴遗憾的泪。
雪,还在静静的飘着,思念也在雪花中旋转,飞舞。那曾经和你一起走过的女人,将你的生命分成段落,每一段都仿佛是一场演出,只有开始,却无法落幕,因为有多少思念和关注,即使落幕后也无法停止。不论演出的最终是悲剧,还是喜剧,都将随着这飞舞的雪花,漫漫飘落、融化、蒸腾,变作一朵洁白的云,在蔚蓝的天空上,愈飘愈远。
下雪了,你会想起曾和你一起走过的女人吗
我为何会有许多的无奈,年轻是否也是一种错。是因为那些曾经逝去的拥有,还是因为此时的无助和迷茫。或许只是我们太寂寞,一个让人伤心的年代,一个无形困锁的空间。忧伤蔓延在每一个失落者的心间,怒放的寂寞之花,就这样无情的开在青春岁月里。
我们都是一群被幸福遗弃的孩子,哭不出泪水却伤痕累累的孩子。走过人生几许春秋,虽无大风大雨却零仃飘摇。岁月洗刷过后的青春满目沧夷,虽然我们活着还依然微笑着。却慢慢失去了许多无法挽回的情感,那份纯真的心再也找不回了。就像一片树叶的飘落,谁都无法改变它的离去。
夜深了,寂寞的灵魂在空气里飘浮,我们都在唱着一首叫做无奈的歌。人生最大的困惑,莫过与无可奈何。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与无忧无虑。是什么让我这样感慨,这不只是情感的困惑。这也不仅仅因为我的寂寞,人这一生有太多的需求与奢望。我不想消极的去看待,只因世事难料结果并非结果。
在现实的世界里,很少有人过得快乐。此时你也许就是其中一个,其实我不想去感伤,我甚至想遗忘悲伤。而悲伤是个怨鬼,越是夜晚我越是无处藏躲。忧伤是无法伪装的,正如冬天的飘雪害怕阳光的眷顾。也许有一天我什么也不再想说,就让春去秋来在生命里挥霍。也不再盼望一份真挚的爱情,伤痕是永远也抹不去的。即使再去爱一个人,始终会在回忆里沉沦。也许爱情就是一次原始的冲动。满足过后各有所得,伤害也好都是自己的选择。如果在夜里可以永远的沉睡,我不愿再醒来,就让寂寞之花开放在我的墓旁,让阳光灿烂的日子在我的世界永远死去,永远的……
太过完美的追求终不可能,残缺的结果更适合一些感情。好比想要得到结果,而结果是一次玩笑或捉弄。一个人渐渐习惯了寂寞相随,似乎这样生活也无所谓。可是当某天又有致命懈逅时,多少已有些心力憔悴。
也许寂寞得太久,我忘记了当初爱是一种什么滋味。我不想听到任何反驳,这个世界是可怜又可笑的。在某些人看来坚强就是种态度,也许我的态度是太过消极。我开始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事情和人不能太认真。太过认真会看见细密的伤痕,给自己多一点空间,给别人留一扇可以进退的门。
太过苛求换来的只有伤痛,而这一切又一如我的感情不能强求。世间的一切美好如同一次花期,鲜花虽美终会凋谢。然而凋谢又是一种残缺的美丽,如果鲜花永开不败,谁会去为它的凋落挽惜。谁又会怀念曾经的感情,我开始学会放弃,不再将拳头紧握。那样只会伤害自己,学会一种别人不理解的乐观。用伤来洗刷记忆,让自己不再为难自己。
鲜花虽美终会凋谢,人生有苦也有甜我不去执迷一时的心情。我的人生就是一次花期,在凋谢枯萎之前绽放我所有的美丽。看淡一切世俗纠缠,做个并不庸俗的俗人。我想只有放开了自己,才会拥有真正的快乐。生命的旅行如花开花落,即便只是昙花一现瞬间消逝,至少我也真真切切拥有过。
生命是个不经意的过程,来到这世界我们都不能逃避的事实。生活是个情不情愿都要参与的赌局,轮流做庄我们都有机会。也许这个年代是个特殊的年代,老去的人们都将希望寄托在后者身上,而年轻的我们多是终日颓废。理想在无知的岁月里磨灭,滥情的天空阳光都是灰色的,我们的青春不在过去的那个年代。
青春的颜色比血更红,红得刺眼,红得让人想要死去。以为那是生命最后的一次炫烂洗礼,我为我的青春难过叹息。不能像风一样自由的飞翔,一辈子的遗憾,一辈子都要去责备自己的懦弱。阳光,明天依旧会照耀在这片大地上。领悟幸福的人儿也依旧会灿烂的微笑,一个没有幸福可言的人,谁会真的去在意。
我其实每天都会微笑,微笑生命就是让无奈变得理所当然。其实我不想把自己说得很卑微,至少我有一身干净的衣服,我不用为吃饱肚子跪地乞讨。来到这个世界我是庆幸的,有我的亲人和朋友,他们给予我关怀,是我的父母教会我如何去爱,是我的朋友让我懂得,这个世界我不孤单。孤单的人都在精神病院疗养,至少我还有感觉。
还是相信人间有情,红尘有爱。青春的颜色比血更红,那是勇气的色彩。没有人会同情懦夫,可怜留给那些背叛灵魂的人吧!也许某一天我再次倒下,也许我不再有勇气挑战人生。但我绝不轻易放弃,我相信生活是可以选择的,拿出勇气挑战命运,现在想想我是幸运的,虽然我没有地位金钱,虽然我没有女人荣誉至少我可以微笑。至少我明白笑比哭更动人,更有魅力。
我要勇敢的活下去,哪怕一生只是个潦倒的穷汉子,而一生还很长远,何不现在就开始努力。青春的颜色比血更红,做不了笑傲江湖的英雄,也绝不甘当偷生苟且的懦夫。我愿用生命证明,战死也绝不认输。生命的花朵,最美艳动人的时刻开放在青春。人生最不在意把握的也是青春,为情所困迷惑无知的也是青春。青春是美好的,因为青春朝气充满活力,青春短暂无法挽留。在有限的生命里,任何虚度都是可耻的。为我失去的悼念,为我现在拥有的庆幸,为了明天的明天我要努力。
小女人
倩倩是我的孙女,一个四岁的小女人。
倩倩走路爱把手揣进裤兜儿,像个小伙子。
她见了小狗小猫抓起来就往地上摔,吓得邻居家那些宠物们见了她老远就跑。
她的小手特别不老实,遇到比她大点儿的小孩儿,伸手就往脸上抓。小点儿的,不光抓人家的脸,还推人家,推不倒都不甘心。不单是在一块儿玩的时候,走路碰在一起了,人家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她上去就是一下。为此,我没少向人家的大人赔不是、说好话。只要有小孩跟她接近,或是在一块儿玩,我就提心吊胆,时刻防备着,担心她跟人家动手,也担心人家跟她动手。虽说有时提前向人家的孩子和大人打声招呼,说俺这孙女好抓好推,让人家注意着,还是不行,她的小手太快了,令人防不胜防。
我也是一样,接个电话,她抓过手机就给摔在地上,没半月给我摔坏了仨,吓得我抱着她时再也不敢接打电话。眼镜也是如此,记不清她给我抓下来摔了多少回,只记得摔坏了四副,幸亏是树脂的,否则,四十副也打不住。我的眼属于高度近视,没了眼镜将寸步难行,所以,她每次摔后,我都会气得把她暴打一顿,并向她发誓:永不再抱着你!可就是经不住**,每当她说:爷爷,抱抱我。我就情不自禁地把她抱起来。尽管有时把条件讲好:你可不能抓爷爷的眼镜。她有时点点头,有时说声:行!最终,她想抓的时候还是抓,想摔的时候仍然照摔不误。最可气的是她还给我摔坏过一个电脑硬盘,八百多块钱呢。
倩倩还爱扔东西,经常把被褥、毛巾、枕头、衣服、玩具、锅碗勺盆、牙刷、牙膏等,扔得满地都是。
倩倩不光手快,她小手上的指甲还相当锋利。我天天给她剪,却还是跟小刀子似的,挠必见血,有时连肉皮都被挠下,露出一道道白肉,鲜血就从那白肉里渗出来。尤其是夏天,挠得我几乎天天都是遍体鳞伤。有一天中午,我见她睡着了,便也抓紧时间躺下睡一会儿。睡着睡着,胸口突然被她挠了一下,醒来一看,她正没事人似的挨着我坐着,我的胸口上四道一寸多长的血印。
倩倩爱生气,一生气就不吃不喝不睡觉。
倩倩还爱调皮,我做饭时不是把锅盖悄悄地掀下来放在地上,就是偷偷地给我把炉火关掉。有一次煮面条儿,我坐上锅就去切菜,下面条儿时才发现锅里没一点儿动静,炉火早已被她关了。
都说人有遗传基因,可是我们家祖祖辈辈也没听说有过这样的孩子。三岁看老,这样下去,倩倩将来会成个什么样子?既然儿子儿媳把她交给了我,当爷爷的就得把她管好。于是我就经常说她,说不行就打,打不行就连说带打,还不行,就连打带说。有时打得自个儿都心疼得掉泪。最后,发现这确实不是个办法,不光我变得越来越急躁、生气,倩倩也变了,变得越来越不听话、越来越犟。我把孙女带进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儿,一股儿内疚和自责涌上了我的心头,难道我冤枉了倩倩?为什么我越打她越不听话、越犟?我不得不开始反省自己。
人之初,性本善。四岁的孩子懂得什么?我又何必让她受这皮肉之苦?常言说得好,子不教,父之过。孙女不教呢,就是爷爷之过,若是再打她,便是爷爷之大过呀。反省的结果,不光是打孩子不能解决问题,而是孩子根本就不该挨打。因为孩子的错是由于大人的关心、教育和引导不够造成的,首先应是大人的错,是大人的失职,受惩罚的应是大人,而不该是孩子。我真想跟倩倩说一声:孩子,爷爷对不起你。
我这才体会到,有些家长平时只说孩子不懂事,其实首先应该是大人不懂事,不懂得如何来教育自己的孩子。孩子不懂事不要紧,大人要不懂事,问题可就严重了。孩子不会理解大人,但大人一定要想办法理解孩子。
我决心想办法理解倩倩,我的孙女,一个四岁的小女人。
从此我不会再动她一根手指,永远也不会。
我开始研究她的“罪行”,发现我的小孙女是个好动、而且受不住寂寞的孩子。摔小狗小猫也好,抓人扔东西也罢,都能证明这一点。特别是她扔东西,大都是在我忙着其他事情或是不理她的时候她才摔才仍的。令我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还有两个优点:聪明和有爱心。聪明,她的手很快,这是其一,笨孩子的手是绝对没有这样快的。其二,她知道眼镜、手机和硬盘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才拿他们开刀,尤其是眼镜和手机,摔得次数最多。她也知道做饭得用火,所以她就给我关炉门儿。爱心,她三岁那年的冬天,我带她出去玩,感觉鞋里有东西硌脚,就脱下来向外倒。倩倩连忙把她的小脚伸在我面前,说:“爷爷,您把脚放在我脚上,放在地上凉。”一句话,让我感动了好几天。
我想起我的女儿,倩倩的姑姑。也是三四岁的时候,经常让给她买糖葫芦吃,见了卖糖葫芦的就走不动,非买不可。后来碰到一个手拿半串儿糖葫芦的弱智男孩儿,口歪眼斜,嘴里还流着一尺多长的口水。老伴儿对女儿说:“看见了吧,他就是吃糖葫芦吃的。”从此,女儿再也不说买糖葫芦吃了,直到二十多岁以后,才知道那个男孩儿的弱智和口眼歪斜、流口水跟吃糖葫芦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完全是她母亲担心她吃坏了牙才这么说。
我受到了启发,为了解决倩倩爱动手、受不住寂寞的问题,我给她买了好多她最喜爱的玩具、卡通画,以及机器猫、巧虎、天线宝宝、猫和老鼠等光盘。尽量让她自己动手。我做事的时候,只要能让她掺和的就让她跟着做,不再嫌她碍手碍脚,不再怕她捣乱,也不再怕她做不好。只要她愿意,概不拒绝,在她的掺和中教给她,也算寓教于乐吧。
倩倩的生活充实起来,小脑袋里想的全是那些玩具、卡通画、巧虎、天线宝宝和奥特曼,再没了以前那些坏毛病,也许是无暇顾及,也许是完全忘记了,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倩倩的确是个好动也很聪明的小女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她不仅学会了扫地、倒垃圾、洗自己的衣服、刷牙、叠被子、自己拿碗盛饭吃饭,还学会了擀饼、包饺子,尽管包得还不怎么美观,但绝对熟后不破皮。最让我高兴的是她学会了玩电脑,想看什么,一点即出,恰似一个老玩家。
倩倩也不在虐待小猫小狗了(这应该归功于她看的电视和机器猫之类的动画故事),有时还把自己爱吃的旺仔小馒头和巧克力丢给它们。
我对倩倩说:“倩倩懂事了,会帮爷爷干活了,我很高兴。”
倩倩也说:“倩倩长大了,会帮爷爷干活了,我也很高兴。”
有一次我不太舒服,在**躺着,以为倩倩又在看她的猫和老鼠及迪迦奥特曼。不料,她却拿着个削了皮的大苹果过来,一边递给我一边说:“爷爷,吃个苹果吧,倩倩削的,吃个苹果就舒服了,就能跟倩倩出去玩儿了。”我激动地眼泪立刻涌出来,说了声:“谢谢倩倩。”当我接苹果的时候,才发现她拿苹果的手指有血,正想着急,又怕伤了孩子的好心,于是变了种口气问她:“疼吗?”她摇了摇头,说:“不疼。”我接过苹果,给她缠上创可贴,嘱咐说:“这样太危险,你还小,还不是用刀子干活的时候,以后别削了,等大了再削。”她又说:“没事爷爷,我注意着呢,我会削苹果了。”
这就是我现在的小孙女,一个聪明、好动、又可爱的小女人。
归家有感
在草的记忆中,童年的乐趣少之有少。除了小心翼翼,还是小心翼翼。在草很小的时候就很害怕脾气急噪的继母。草的童年几乎是在为讨好继母的欢心而过的。小时侯,草从不睡懒觉,继母做饭,他就扫院子。拿不动大扫把时就用小笤帚一下一下的扫。奶奶在世时,一提起草用笤帚扫院子就抹泪。
无论如何,草还比较幸运。因为后来,爷爷奶奶来到了草的家。他们就像一棵大树,草在他们的树阴下渐渐长大。
草上小学一二年级时,不知道学习,就知道玩。小学四年级时,有位姓周的老师挺器重草的。这令草大吃一惊,因为在草的感觉中,她就是一个很差的差等生。五年纪时,草留了一级,这对于小小的草,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因为继母见人就说,草学习差,弟弟妹妹如何如何有天赋。那一年,草开始发奋学习,没想到,草一下子成了学习最好的。
草曾好多次问自己,不知亲生母亲对孩子的爱是什么样的。当自己做了母亲,才真正体会到了。那真可谓是其心切切,其情绵绵。
草的父亲是一位沉着冷静的人。他对于好多事持冷处理的态度。后来草才明白了父亲的苦衷。除非迫不得已,草的父亲很少指责继母待草的严厉。有一次,因为草早关了一阵水泵,继母借题发挥,责骂的很凶。草的父亲实再看不下去了,说了几句。其实,可多事,草的父亲不参和还好,一旦一参合,继母就更厉害了。草小时侯最怕父母亲因她吵架。
草的继母是一位很勤劳的人,就是脾气急噪,性格泼辣。草一直挺理解她的,毕竟血浓于水,她对自己的孩子好一点也理所应当。
但草毕竟是一个孩子,她很羡慕弟弟妹妹。因为继母对待自己的两个孩子简直好的没法说。草的弟弟妹妹小时侯很霸道,凡事要顺着他俩。否则,他们就会大吵大闹。这样对草没什么好处。草只能顺着他们。小时侯,草常常用一句“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宽慰自己。曾经有多少个夜晚,草泪落湿巾。转自:无忧生活网(www.5ylive.com)
孩子毕竟是孩子。渐渐地,草长大了。有一次,继母说了她几句,她感觉委屈,犟了几句嘴,就去田野哭去了,她感觉那儿有生母在。
小时侯,草和所有的小朋友恰恰相反。她喜欢上学,不喜欢放假。似乎在学校里,她才能找到自己的乐趣。
童年应该是无忧无虑的,但草的童年却令人发思……
蟋梦人生
曾经有位伟大的人物说过一句话:“生活就是问题叠着问题。”现在有人对此有了无比深刻的体会。眼看着花了三百两银子的“黑龙”再一次栽在洪翩翩的“菜包子”手里,燕飞飞几乎要哭出来了。
“连你都欺负我。再两个月都要嫁大沙漠里去了,也不肯让我一让。”
洪翩翩慢腾腾地召小婢收好蛐蛐罐儿,又慢腾腾地呷了口茶,才慢腾腾地开口道:“你小子今天来,不是专门来斗蛐蛐的吧?怎地,家里那准媳妇儿这么让你怕?”
此言一出,燕飞飞一声哀嚎,差点没拍案而起:“好姐姐,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说我燕二少才正当十六,花样年华正有大把好时光在手,怎么就非要莫名其妙地去娶个来路不明的女子把自己拴住?我连怡红院都还没机会去逛过呢……就因为当年我老爹在苏州被人救了一命?啊,这父债子偿是没个错,她家门不幸全家死光只剩她一个也的确可怜,可明明我顶上还有大哥正当适婚,干嘛不叫他娶人家去?再说了,我爹也太不民主了,他怎么知道人家心里没个别人,这万一错点了鸳鸯谱,岂不是害人一生……好姐姐,你去给我爹说说吧,报恩事大,人家姑娘的幸福更重要啊!(我的幸福也很重要的说……)”
洪翩翩听他说完,慢腾腾地放下了茶碗,又慢腾腾地拿丝巾沾了沾嘴角,轻吐了口气,道:“你丫的原来还安心让你大哥再娶一个敢情是让我当大她当小你有两个嫂嫂很爽吗人姑娘我见过知书达礼温柔贤惠正好管得住你这个无赖给我滚回去把这三天欠下的书给我背了小心你爹回来剥你的皮小七送客!!!”
于是,下一个场景,就是燕飞飞捧着颗破碎的小心脏,凄惶惶地走在落叶飞舞的街头。迎面一阵秋风,吹得他两个喷嚏,本想顺口吟句诗出来,无奈肚子里墨水太少,想了半天,愣是没憋出句稍微应景的。
去哪里呢?回家?
一想到家里那张清丽脱俗却陌生无比的脸,他就又忍不住打了第三个喷嚏。
这名唤风飘飘的女子不是不好,正如洪翩翩所说,模样生得乖巧不说,聪明伶俐又有教养,说话永远春风般轻轻柔柔,做事永远恰如其分绝不得罪任何人,尤其那一手绝妙苏州菜,连京城老字号的大师傅也给比了去,老爹老妈简直跟捡到宝一样只恨不得立马把他燕二少捆了去拜堂好把人家拴牢在身边。可是可是,成亲这种事,怎么可以这样呢?
他心目中的爱情,就应该像大哥和洪翩翩那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路虽有磕磕绊绊,却都是各自成长的记忆,即使让洪翩翩那样的娇小姐抛弃京城里舒服的生活,追随大哥去大漠驻守边防也毫无怨尤。用日子磨出来的感情才叫爱情嘛,为什么临到最后,自己非得要娶的偏偏是个陌生人呢?
不过,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天煞孤星一枚,打小和女孩子玩不到一路。隔壁那个秦意意,自从五岁那年被自己拿一条青蛇吓哭后,以后每次见到他都骂他“混帐东西”,搞得他从此不敢碰帐本生怕一语成谶;东街那个田蓝蓝,本来关系挺好的,结果八岁那年不过就是玩火烧了她半截长发,田家就从此禁止他们再有接触,生怕宝贝女儿一不小心在他手里丢了小命;西街的边蕊蕊本是老爹好朋友的女儿,两家一直说了要定娃娃亲,十岁那年正准备交换信物的时候忽然发现那对同心玉同时失了踪,查问半天才知被这燕家二少拿去换了只极品黑头将军,这事就顺利地黄了,然后边家姑娘很快就与艾家少爷定了亲……他燕二少倒也不在乎桃花从来没在自己身边好好开过,坐茶馆里翘脚吃个包子,跟一帮兄弟吆喝斗场蛐蛐儿,混个无赖名声也罢,可这人生岂不快哉!
这么一想,也暂时不要去理这烦心事了。一个抬头,竟然不觉间走到了唐府门前。心下大喜,立马抬脚往后院摸去。
说来和这唐家少爷唐采采相识倒也有趣。那日和步菁菁茶馆里决斗正酣,忽然平地一声惊雷,有探子回报燕老爹正陪某貌似重要人士微服私访朝这边来了。燕飞飞天地不怕就怕被老爹抓到斗蛐蛐(当年边小姐的事让老爹高血压发作差点被过气去后来一见燕飞飞和蛐蛐呈并列分布就要犯病),忙不迭地就要叫停,偏偏步菁菁那只虫儿正占上风,哪肯休战,正焦头烂额中,这唐家公子在一旁脆生生冒了句“我帮你看着你先躲一躲”。素不相识却拔刀相助,燕飞飞当即决定交这个朋友,尤其是待燕老爹走远后回来发现自己那只总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的“无命”竟然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扳回一城,简直大喜过望。一问才知这唐采采也是个蛐蛐玩家,且段数还不算低的那种,更是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不过这唐府据说是蜀地迁过来的大户,平素里少与外人接触,这唐采采瘦瘦弱弱,又是个从娘胎里带出病根的药罐子,更是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日茶馆一遇纯属运气。唐家和燕老爹一样,视此等娱乐为玩物丧志,故每每燕飞飞想要与唐采采探讨下技术问题,也非得跟地下党接头似的先到后院一小门学三声蛐蛐叫,自有小婢前来开门。
今儿个却真真有些怪。燕飞飞蹲墙角叫得那是连周遭三里地的蛐蛐都跟着叫唤起来了,那扇门却闭得紧紧。
扫兴。诸事不顺,霉星高照啊~回家吧……
等等,刚刚飘过的是什么味道这么熟悉?又甜又香……
糖藕!
那准媳妇风飘飘的苏州菜做得倒是倾倒众生,偏偏他燕二少的口味最是不喜那淡出鸟来的风格,只有这又甜又糯蜜香扑鼻的糖藕一样正中了下怀。准媳妇来家半个月,自己倒有十天离不了那盘喷香的糖藕,这味道怎会不熟?走遍京城,除了准媳妇,又有哪家师傅的糖藕能做得如此****?
果然,远远看见天青色裙角一闪,自己的准媳妇提着个小篮子消失在唐家大门后……
五雷轰顶!这是个神马状况啊啊啊!
回到家,燕飞飞把自己往**一扔,兀自气恼不已。
这风飘飘,看模样倒是贤良,却不想刚到京城半月,地盘都没踩熟,竟然就勾搭上其他人了!
更为郁闷的是,枉他燕二少活了十六年,难得待人如待唐家公子般铁心加贴心,谁知道这唐采采有异性没人性,转个身就忘了“朋友妻不可戏”,美色当前,真可以兄弟都不要了?这女人可真是祸水不假……
想半月前和唐采采在唐家花园里论完蛐蛐论八卦,说起自己的头痛事,真是倒不尽的苦水。
“我才不想娶那风飘飘。我跟她说话都得客客气气的,当个好姐姐般敬着倒不错,若要当夫妻,我宁愿娶洪姐姐那样的母老虎……好歹在她面前我不用装。”
唐采采那日仿佛又有些犯病,苍白着张小脸咳了两咳,才道:“燕兄得一佳偶,倒也可喜。”说罢便沉默了。
燕飞飞一个转念倒也明白,笑嘻嘻道:“采采你不要担心,我知道你一人闷在这大院子里无聊,以后不管怎样,我也会常常来陪你的。那风飘飘做的糖藕很是不错,改天我带给你尝尝。”
唐采采又沉默半晌,才展颜道:“好。”
正沉浸在回忆中,那边厢娘亲掀帘进得门来,看儿子情绪不佳,走过来问:“怎么了?”
燕飞飞一个翻身起来,闷声道:“娘,风飘飘上哪去了?”
难得儿子关心下准媳妇,燕夫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一早说是去看个故人,出去了。也是奇了怪了,之前也没听说她在京城有故人的,待她回来问问。若是这样也好,省得那丫头在这边一个人实在可怜……”
脑子里又浮现出那日唐采采听到风飘飘的名字脸上的错谔,燕飞飞大叫一声,穿上鞋又奔出门去。
走在去唐府的路上,燕飞飞脑子里早已经编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唐采采和风飘飘一早情投情合暗定了终生,无奈辗转时光终究劳燕分飞散落天涯。风飘飘家遇不幸被父亲带到京城,被自己在唐采采面前无意中一提,当下搅动了一池春水……应是两人约了今日见面,怪不得自己在后院叫了半晌都无人答理……
只是,心中难免涌上些奇异的情绪。最好的朋友寻得了失踪已久的意中人,自己也不必娶本不属意的女子,本应高兴才是,却偏偏生出种世事无常的感慨来。想起与唐采采在绿意幽幽的唐家花园里指点蛐蛐激扬文字的日子,竟似梦一般很快就要结束了吧?罢罢罢,年少轻狂终有时,既然没了好搭档,玩蛐蛐还有啥意思,不如回家好捧四书五经,听爹的话考个功名或许才是正路……
唉,进唐家这么多回,还是第一次堂堂正正从大门进去。
一早想好了说辞,就等见了面便冲唐采采拍拍肩,说声好兄弟那啥如手足女人如衣裳,这娇滴滴的美人儿咱原物奉还……
却是一见了那唐公子,燕飞飞满腔的豪气全给憋了回去,只指着人结结巴巴道:“你你你……你不是唐采采!”
那唐公子倒更是莫名其妙,双手一揖道:“燕少爷怕是第一次见到唐某,怎知我不是唐采采?”
燕飞飞见鬼了似的大叫:“你不是唐采采!模样虽像可采采身子不好,整日价咳咳咳,怎会似你般壮实?才不过十天没见,哪有这么灵的妙药……”
唐公子愣了三秒,大笑起来:“燕少爷我半年前去东北做药材生意前日才回京城,却不知是不是认错了人?我有一双胞妹妹名唤珊珊,倒确是自幼身子骨弱……”
……
后来,风飘飘裹着身甜蜜蜜的香气嫁进了唐家。燕飞飞的故事编得还算靠谱,据说当初为了这唐家大姓,飘飘姑娘愣是下了苦功,才在糖藕制作这一领域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哎,你该不是一早暗恋了我,所以才玩蛐蛐的吧?”燕飞飞挑了块盘子里最大的糖藕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梆”的一声,头上被人拿书狠狠敲了一记,曾经那细细软软的声音竟带了虎虎生气:“说了背完这章才许吃!”
“好好背书背书……好痛!你哥的药是不是太过有效了照这样发展下去你岂不要变女金刚了……珊珊你还没答我呢?啊知道了先背书!你脸红个啥!”
绝配
男人说:“有一个地方,我想去却不能去,那是天堂;有一个地方,我不去也得去,那是地狱。”
女人说:“有一个地方,你想来却不敢来,那是我这里;有一个地方,我不想去但必须去,那是你那里。”
“夕阳红”是一个老年人群居的小区,它的发展壮大,永远是人们津津乐道的新闻。他们以成熟、新颖、奔放的各种姿态,展现在全市人民面前,尤其是60岁以上的人民。本小区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至今为止,已经成立了老年模特,现代舞,太极瑜珈,大秧歌等多支队伍。其中以现代舞的内涵最为丰富,包括了交谊舞、拉丁、印度、伦巴,恰恰,街舞等各样舞种,真可谓是传统现代分门别类,古今中外应有尽有。
霍军住在旭日升小区,与夕阳红隔着两条大街,一座广场,遥相呼应,遥遥相望。
说句内心话吧,旭日升的居民虽然羡慕并赞美夕阳红的义举,但并不喜欢长此以往。因为他们小区的居民大多是中、青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忙,担子重。他们的生活节奏,显然与夕阳红小区的气氛不合拍。大有放松是你们的,紧张是我们的;快乐是你们的,烦恼是我们的;悠闲是你们的,疲倦是我们的那么一种对立而不统一的生活趋势。
旭日升小区也有三、五个放松而悠闲的单身老头与老太太,因为他们是儿女的附属,所以就难成气候。对夕阳红的羡慕与向往,那是肯定的,绝对的。
10年前,霍军退休,老伴便不幸谢世。老俩感情甚笃。一百对之中,能挑出他们这样一对,就算罕见。因此,霍军至少在退休的这十年之内,没有产生过再娶的念头。
霍军年轻时,是文艺队伍里的尖兵,吹拉弹唱样样通。每当夕阳红小区在广场举办活动时,他总是积极参与。
有一天晚上,华灯闪烁。在一个五百人的大秧歌活动的鼓乐声中,霍军猛地看到一个极其熟悉的身影——她的身段,气韵,神情,衣着,甚至连一个细小的动作,都无一不像他的老伴孟萍。而且,这种一点儿也不像幻觉的场景,一下就让霍军想到了四十多年前与山东入伍女兵联欢的时刻——一样的规模形式,一样的场面气氛,如果老眼再昏花一点儿,那似乎也是一样的人啊!如果没有雄壮的电声喇叭,没有逝去的年轮岁月,这两种场面简直就是毫无二致!
霍军与最漂亮的女兵孟萍一起跳着舞蹈,扭着秧歌,出头,出彩,出色。后来他俩的结合成了全军口口相传的传奇故事,说他俩是“四大绝配”的典型代表:才貌绝配(男才女貌);秧歌绝配(全军双人秧歌比赛第一);恋爱绝配(纯属没有介绍人的自由恋爱);年龄绝配(霍军26,孟萍24)。
再后来,霍军与孟萍先后生养了三个女儿,一个儿子(现与儿子一起生活,安度晚年)。
当霍军一步步地靠近那个“秧歌老太”时,他惊呆了,这老太太活脱脱一个孟萍二世啊!
经霍军多方打听,才知道那老太太姓凌名云,是一位退休教师。
此后一年左右的接触与熟悉,渐渐感到凌云与孟萍不但形神相似,而且志趣爱好,脾气秉性都惊人地相似!
霍军与凌云的相识,眨眼三年过去了。双方都有结为伉俪的想法。只是霍军想得更多一些。霍军知道儿子比较开通,决不会像一般儿女那样竭力反对父母再婚。但是,霍军与孟萍的感情毕竟太深太深,他真的不忍心将过去的情感埋藏心底。他在担心旧的感情会不会对新的感情进行冲击呢?
一天,霍军对凌云说:“如果我把你带回家里,你会看到我卧室里孟萍生前的许多照片,那会怎么想呢?”
凌云想了想说道:“我也不敢保证我会怎么想,也许我会感到我在无意之中是否破坏了你过去的幸福生活呢?也许会触景生情地联想到我与我丈夫的幸福生活吧?如果不走到那一步,实在不能断定是喜还是愁,是怀念过去还是展望未来?人的感情变迁又怎么能用一两句话描述清楚呢?”
霍军的心病不仅仅是他卧室里的照片,还有他儿子卧室里的生活系列照片,更是琳琅满目。母子之间的深厚感情他当然深深知道。而且凌云又极像孟萍生前,他的儿子、孙女,女儿、外孙又会怎么想,怎么看,怎么对比呢?
霍军始终没有把凌云带回家里与儿女见面。凌云也没有主动提出去霍军家中。他俩的顾虑也都大致相同。
凌云曾对霍军说:“就这样,也挺好的,永远处在热恋之中啊。”
他们常常这样唱着情歌互相安慰。唱得最多的就是王骆宾写的新疆民歌《半个月亮》。那歌词老幼皆知,耳熟能详:
“半个月亮爬上来,依啦啦爬上来,照在我的姑娘梳妆台,依啦啦梳妆台,请把你那纱窗快打开,依啦啦快打开,再把你的玫瑰摘一朵,轻轻地扔下来……”
那温柔浪漫的词曲,自然淳朴的音调,笼罩了两个老人的全部身心,让人陶醉、迷恋、伤感……
他们就这样相互依恋了6年。
霍军因感冒而引起支气管炎,肺部感染,住进了市医院。继之,病情严重,霍军进入昏迷状态。
凌云买了一束玫瑰,到医院看望霍军。当霍军的儿女们看见凌云出现在重症病房时,都惊讶地以为是母亲再现。霍军的儿子差点儿没有脱口而出地叫声“妈妈”。
凌云微微笑道:“我不是你们的妈妈,我和你爸爸认识六年了。”
霍军的孙女问道:“您认识我爷爷六年了,为什么从没有到我家里来呢?”
凌云道:“是想来的,可一直没有工夫来啊!”
孙女又道:“如果您早一点儿到我家里来,我爷爷就不会得病了。”
“也许吧,”凌云真的不忍心让那个天真可爱的孙女失望,很快又改口道,“是的,我要早一点来,你爷爷就肯定不会得病了。”
凌云说完此话,内心极度后悔。她在后悔当初没有主动提出去霍军家见见他的家人,他发现霍军一家老小都是那样开朗、开通、开明。像这样的家庭成员,这样的家庭氛围,决不会容纳不了她的!
病**的霍军从昏迷中睁开了眼睛。他先看见的是那束紫红色的玫瑰,然后又看到了手执玫瑰的凌云。霍军眼光闪闪,熠熠生辉。他很快就兴致勃勃地与凌云滔滔不绝地说笑起来。霍军向护士小姐要来纸笔,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两行小字交给凌云,并慎重嘱咐等回去后才能看,一定要遵守诺言。在周围的一家老小,看到此情此景,无不为之动容。霍家人几乎都把凌云看作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霍军的守护神。
然而,医生却私下里对霍军的儿子说:“你父亲大概是受到一种特别激励而产生的临终现象,医学上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回光返照”。你们准备后事吧。
尽管谁也不信,但事实如此。霍军在第二天凌晨与世长辞,表情像进入天堂一般安然慈祥,像孩子一般天真纯朴。
在以后的日子里,霍军的孙女常常念叨着凌云奶奶。但凌云奶奶却从未来过霍家一次。
两年后,霍军家人听说凌云因病去世,临终前两拳紧握。她家人在入殓之前,将凌云的手指掰开,发现她左手拳心有一个小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有一个地方,我想去却不能去,那是天堂;有一个地方,我不去也得去,那是地狱。”——这是霍军临终前写给凌云的。凌云的右手拳心也有一个小字条,上面也写着一句话:“有一个地方,你想来却不敢来,那是我这里;有一个地方,我不想去但必须去,那是你那里。”——这是凌云在临终前写给霍军的。
复生
当华子睁开了眼睛,竟发现自己几乎是裸裸地,斜躺在礁石的岸边。对于自己是如何躺到这里的,他是没有一丝一毫的印象。只是记得,在最后的那个滔天的海浪,把他和他的那条小船迅猛掀起,抛到空中,并又迅速地劈头盖脑砸下来的那种惊骇过后,一切就就一无所知了,以往敏捷的记忆也就都成了空白,直到他现在这样有气无力地躺在这陌生的岸上。
华子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了很长的时间,当他再次睁开眼睛,将贴在岸畔沙石上的左脸,准备换成右侧脸部的时候,他却感到了自己从未有过力不从心的无奈,也才感到了全身的疼痛和双腿的麻木。过了一会儿,华子也又感到了周身像被火烤的一样,火辣辣地灼痛。他很想马上翻个身,让地上湿润的沙土来缓解一下**在太阳下的那部分的疼与痛。此时,华子才知道,他双腿的大部分还都浸泡在海水里。
华子本想伸手去抓到,那近眼前的那堆绿绿的海草,把被太阳晒得火烧火燎的脸遮挡起来,但对于现在的华子,就这一点点的想法,也都是一种渴望而不可及的。因为他现在,实在是没有丝毫多余的气力,去做任何的动作了,就连呼吸都感到有些困难。而束缚着他两臂的那件破烂了的衣衫,仍是紧紧地纠缠着他酸痛木麻的胳膊,并牢牢地刮扯在头侧的那块礁石的嶙峋处,使他在平日里自由的双手动弹不得。
此时,华子只能是无可奈何地眺望着苍天上流动着的白云,看着那一只只鸥鸟在海面与天空之间,无拘无束,自由地鸣叫和飞翔着。他也只能不厌其烦地听着,海浪拍打岸上礁石的一声声哗啦啦的涛声。他实在是不能像往日里那样,或与他的那些火热的哥们儿,嘻嘻哈哈地望着蓝天和那些形态各异的白云,而将无遐的想象,幻化成各种美轮美奂的异想天开了。他只能这样静静地,默无声息地躺在这里为自己蓄积身体力行的能量,等身体恢复一些后,走到岸上去。但华子不为自己的这次行动而懊恼和悔恨。相反,他感到很值得。就像他在生活中那样,一但认准了要做的事情,他就会不遗余力地去做。他从来就是喜欢别具一格,对于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模式或者说生活规律,他从来不去遵循。他就是这样,每天都能活得出真实的自我。在过去每天的那种上班下班,吃饭睡觉计划经济下的呆板僵硬的模式里,他也敢以无故旷工和拽着领导的脖领,申辩自己的不合时宜的理由。甚至会在傍晚时候,踏进领导的家里,与他的领导“同甘共苦”。因此,华子的倔强和敢怒敢言的性格,在他的周围几乎是人人皆知,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华子他实在是太热爱大海了。在很多的时候,他喜欢面对着喜怒无常的大海,歌吟她**不羁的喜怒无常。也常常会是拖着一身酩酊的踉跄,站在岸畔的礁石之上,情绪高昂地吟咏屈原地《哀郢》,苏东坡的那首波澜壮阔的“大江东去了”;俄国诗人普希金热切奔放的《致大海》;他也经常躺在海的波谷涛峰上,分享着海的豪迈**。它的思绪,也会同大海一样,波涛翻涌。会心胸坦然地品味着大仲马在《基督山伯爵》里塑造的那位埃德蒙?唐代斯,善有善报离奇的经历。即便他到了现在的这般狼狈不堪的时候,在他的脑海里还是在闪念着一些与大海波澜壮阔有关的历史场景。有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的那位浪漫主义天才的诗人——雪莱;他喜欢他的如在《云》的诗中这样的抒怀:“我原是大地和水的亲生女儿,也是无垠天空的养子,我往来于陆地和海洋的一切空隙——我变化,但是,不死,-”它也很喜爱英国的另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名字就是乔治?戈登?拜伦,特别爱读他这样的诗句:“我一直爱你,大海!在少年时期,我爱好的游戏就是投进你的怀抱,由你推送我前进,像你的浪花似的。从童年起,我就爱玩你的波涛——我多么喜欢它们;如说汹涌不止的海洋使他们显得可怕,那也可怕得令人高兴,因为我,打个譬喻吧,就像是你的儿郎,完全信赖你的波涛,不论远或近,敢于抚摸你的鬃毛,就如我现在这样。”
是呀,华子现在只能是这样直挺挺地躺在这里了。此时,华子是不会去向着海面奢望能有一条船及时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他知道,在这样如此坏的天气里,不会有谁冒着生死的危险出海的,尽管现在已是晴空万里了。大多上了一些年纪的男人们,现在或是拿着蒲扇,趿拉着一双拖鞋,在浓荫的树下,啜着香气四溢的绿茶,逍遥自在地看着蚂蚁上树;或是男男女女坐在冬暖夏凉的室内,喜笑颜开地搓着摸五炮十的麻将;而那些情窦初开的俊男靓女,在人生罕至景色秀丽的最深处,耳鬓厮磨亲亲热热地低语着,那缠缠绵绵醉心醉意的悄悄情话;那些躲躲闪闪的情夫情妇们,也会抓住这样的大好时机,在霓虹灯的明明暗暗闪闪烁烁里,花天酒地**着肆无忌惮的**声浪笑;而那些握有实权的官宦和小吏,也正不失时机地盘算着一些款项,该如何名正言顺地装入自己的兜囊。如何在繁华的黄金地段,购得与其身份相等的合理住房。虽然这套住房离工作的地方有七八十公里的路程,但每天可以公车往来,不妨大碍。况且,现在是反那些职位名头上戴“科”和戴“长”的,有谁不再热闹非凡的市内安居乐业。有谁还去与那些一身疲惫一身泥的工人和农民栖居在一起?
忽然,一阵携着浓烈海的腥味的海风吹过,他顿感浑身被礁石和海蛎刮伤和划破的皮肤,在阵阵的发痛。但还好,他的双臂,能从自己的那件残破的衣衫中抽了出来,并双手撑地,摇摇晃晃地站立起来了,扶着身边的块块礁石,开始试着缓慢地向不远处的那棵绿树走去,因为他在暴烈的阳光下,晒得时间实在太长了,以至于他现在在阳光下,所感觉到的不是火啦啦的热,而是由里向外地冷。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努力地到那棵树下,他或许就会被活活地被这炎炎的烈日晒成僵尸。于是,他忍着遍体鳞伤的剧痛,拖着疲劳过度沉重的身躯,在一尺一尺地接近那棵绿树,到了最后,那简直就是在一寸一寸地接近了。
他成功了,华子终于将自己的脊梁后背靠在了那棵绿荫的树干上了。现在他的肠胃咕噜噜地叫个不停,嘴唇也都裂得很疼很痛,嗓子就好像干得冒了烟。每一次将口中那仅有的一点点唾液往下咽的时候,都会感到非常疼痛,已至难以下咽-
当人们再次见到华子的时候,那已是时隔一个多星期的事情了。人们从他的行走和坐卧之间,是根本是看不出与原来有什么不同,仍是以往那样的嘻嘻哈哈和随随便便,让人感觉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一样。
他的气质,比以前显得不仅老成,而且沉稳了;精神也更是比过去爽朗和饱满了。行走坐卧所有的一切都耳目一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