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她,就让她扔
莫名其妙的,俺爱上了在公司楼道里做保洁的乡下MM。有这想法时,俺自己都觉得有点儿傻,满大街花枝招展的美女秀色可餐,俺却偏偏爱上了个土气的乡下MM。俺独坐着吸了半包烟,用理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终于在天将明时弄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俺这是怕,怕万一弄回个因整容而乌鸦变凤凰的MM影响了俺下一代的“市容”问题,到那时再花钱打官司求证儿子是不是自己的是很对不起人的。
爱情一旦到了需要向实质性阶段冲刺挺进的过程,不仅需要贼心,更需要贼胆。俺弄明白了为什么会爱上那个叫小巧的乡下MM的第二天,便鼓足勇气到她住的集体宿舍去找她。
俺嘭嘭地敲了门,小巧却可能已从俺平时一见她就油绿绿的目光中敏锐地看到了问题的实质,所以,她知道是俺后,不给俺开门不说,还一声不吭。俺站在门口尴尬地想:既然来了,干脆就厚着脸皮硬气一次吧!于是,俺以平均每隔10秒敲一次的频率,嘭嘭,嘭嘭,一个劲儿敲。
执著的因,自然换来美好的果。俺规律地敲了6次后,门开了。然而想不到的是,小巧几乎是以闪电的速度,红着脸一把拽住了俺。更想不到的是,人不高马不大的她,竟有一把蛮力:甭看俺人高马大,早年在学校有蒙古马之称,且站在她面前陡然高出近一尺,但小巧拎着俺的裤腰带,竟把俺整个人掂了起来,问:“还敢不敢?”“俺、俺……”悬在半空中的俺脸色苍白,吞吞吐吐的,不知该说敢还是不敢。
一分钟的样子,小巧放下了俺。好不容易让惊魂定了下来,俺说:“你干吗这样对俺啊?”“谁叫你总贼眉鼠眼看小巧呢!”一个胖乎乎的女孩说道。“是啊是啊,怎么看你都对小巧不怀好意呢!”其他的女孩也七嘴八舌地唧喳着。“俺没做什么啊,只是想借一下你们的拖把嘛!”俺委屈地把临来时想好的借口说了出来,女孩儿们便把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了小巧,小巧的脸忽地一下红了。顿时,嘻嘻哈哈,女孩儿们都笑,前仰后合的,震得一个楼都在颤呢。
俺慌慌地扛着借来的拖把回去了,自然也不知道那寝室里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儿。不过,第二天小巧看见俺时,勾头红脸声若蚊蝇很不好意思地对俺说了句:“对不起啊。”按惯例,俺该客套着说声“没关系”的,但俺没说,而是问了句:“你咋那么大力气呢?”小巧笑着说了句“从小练的呗”,并不与俺多说什么。
爱情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在于男人是否执著。这道理俺懂,俺就决定采取进一步行动了。俺采取最原始的办法,写了张纸条偷着塞给了她。纸条上写着:今晚7点半,在公司门口等俺,不见不散哦!!!
也不知是否是三个“!”起了作用,刚到时间小巧就来了。俺想着潇洒一点儿领她去咖啡屋坐坐,但又想这样颇破费,便决定实惠一点儿,领她去吃碗烩面。不过,话到嘴边再一想:八字还没一撇呢,贸然投资会“血本”无归的,于是俺灵机一动,领着她上了河堤。散着步,俺无话找话地问:“小巧,你咋这么大力气呀?”小巧咯咯一笑说,她生下来身体不是很好,大夫说要加强锻炼。她长到五六岁时,她爹买了头小猪崽儿,那小猪蛮可爱呢,她喜欢,她爹看她挺喜欢和这小猪玩耍,就想起了古代有个老大娘天天抱猪上阁楼的事儿,逼着她天天也抱着小猪来回走几圈儿。于是,她抱着抱着,一晃猪长大了,尽管她没怎么长,却仍能抱动它。因此,家里连这口猪都没卖,就天天让她抱着玩儿。就这样,她成了“高手”。
“怪不得你那么大力气呢!”俺说。“嘻嘻,比你再重一些的猪俺也能拎动呢。”小巧笑着说。听着这话,俺觉得怪怪的,却又不知该回应些什么才好。
俺和小巧这么聊着聊着就到了半夜。回到宿舍楼时,虽然俺和小巧蹑手蹑脚的,但到她寝室的门口,俺打着手势,在心里和她说“拜拜亲爱的”时,寝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几乎是瞬间,三四个或胖或瘦的脸笑嘻嘻地伸出门缝,其中有张红艳艳的大嘴还大呼小叫地喊道:“哈哈,逮住了,可逮住了!”顿时,俺红着脸慌慌逃去,小巧捂着脸冲入了寝室。
俺回到自己的寝室,心仍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想想,事儿到了这种地步,就得对人家负责不是?于是,第二天,俺就郑重地对小巧说:“巧,咱把关系定了吧。”两朵桃花泛上小巧的两颊,她说:“我也正想找你说这事儿呢!咱那事儿,都被姐妹们知道了,你可不能对不起我啊!”“俺知道!”俺一脸严肃地点了点头。“走,到你寝室看看去。”小巧笑眯眯地说。立马,俺脑子嗡一声响,嘿嘿,不瞒大家说,俺、俺一点儿准备都没呢。
俺跟在小巧身后,一前一后来到了俺独住的寝室。打开门,小巧径直走到床前,按了按,不满地说:“哇,太硬了吧?”俺的头勾得更低了,脸也红了,忙说:“你不满意,俺一会儿就去买个新垫子去。”“好,要最厚、最有弹性的那种啊。”小巧说着,眉头一皱,一边帮俺收拾着乱七八糟的铺盖,一边嘟囔着:“看来,你是个不怎么讲卫生的主儿,以后可要注意啊!”俺诺诺地应着,手足无措地看着她忙碌。
俺买了个加厚的床垫子,一脸幸福地找到小巧,想着这厚床垫起到的作用,俺的心又扑通扑通地跳开了,于是,俺几乎是一脸坏笑地对小巧说:“巧,俺把新床垫买回来了!”“好,我这就去看看。”小巧说。于是,俺和她又一前一后来到了寝室。小巧用双手摁着俺的床垫试探弹性时,俺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了,正想出其不意弄出点儿什么举动时,却听小巧说:“去,站到门口去。”俺虽然莫名其妙,但还是依言照做了。
小巧也站到门口,看了看俺,看了看床,像电影中炮兵目测靶位似的眯起了眼。俺大张了嘴巴惊诧时,她一把抓起俺的裤腰带,“嗖”地一声把俺扔到了**。
俺落在**时,头不偏不斜恰好落在枕头上。俺在**被床垫弹了三弹,脑子里嗡嗡地响着,莫名其妙:“巧,你、你……”“以后,你每天最少得让我这样扔一次啊,要不,我手痒痒呢!”小巧咯咯地笑道。
至此,俺倏地明白了,爱上小巧,就得像她家那头猪一样,成为她的锻炼工具!
明天就要开始工作了
明天就要开始工作了。
离开家时,妈妈很担忧地看着我,叫我要注意身体,末了还来上一句“要记得和博士保持联系。”笑,我没有办法跟她说,我实在无法对博士有任何心动感觉。我不再期望**四射的恋情,却也不想仅仅为了年龄或为了他的学历之类就这样妥协了。就像我跟杨老师说的,我不敢想如果有一天博士要拉我的手,我想我会很抗拒。
那天看到博士在短信里叫我洋娃娃我直接倒向椅子背,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称呼缘于那是一个我一点都不喜欢的人。
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太挑剔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博士和我简直是佳偶天成,而我却还在犹犹豫豫。
现在很害怕与家人一起和别人吃饭,我的个人问题是必然会被问到的,而一被问到,爸爸妈妈竟然是那么窘迫的表情。那天听到人说我是个老大难,心里一惊。我从未意识到这个问题已经有这么严重。我并非不想谈恋爱,不想找个人在一起。只是已经走到了今天,我更不想再将就再凑合再随便妥协。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坚持多久,不过是想要一个从容温和的男人,让我觉得值得为他做一个纯粹的小女人,让我觉得值得为他再绽放一次。我希望还有足够的力气支撑自己走到看见那个人的那一天。
昨天验证了我对博士的感觉,原来从一开始我的字字句句,一举一动皆在他眼里。忽然恐惧。从前一直以为遇见的都不是对手,现在才知道,分明就是从没遇见过真的对手。真的遇见了,才知道,所谓棋逢对手是很考人的一件事。对着一架X光,被照个透明,无处遁形,原来这样可怕。
他昨天笑着问我怎么会对他用可怕这两个字,我说是,绝对是,可怕。记得有些时刻我觉得我马上要被眼前的男人逼疯,而他竟然还是气定神闲,一句一句毫不留情地把我的盔甲件件卸下。眼前的这个男人,我看不出他对我可有丝毫怜惜。他的确绅士而细心,出差回来会来接我吃饭,会说听到我的声音很高兴而激动,可细细回想,这一路,他做得滴水不漏,处处为自己留足了后路。才明白,他是随时可以撤退的,我却把自己暴露在枪口下,前无去处,后无退路。一切好像从一开始就慢慢偏离轨道了。我所有努力都像对着空气挥拳,拳拳落空,无能为力。
博士说他没有时间了,他没有时间再去谈一个小女朋友,然后花几年时间等她成长,他没有时间。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因为我现在同样没有时间去试一个男人是不是真的适合我,等发现不适合了再换。但是这样明白地听他说出来,心还是一点点凉下来。跟他说,怕的不是现在有差距,或者现在不够了解。怕的是根本没时间叫他看见我的好,一切已成定局。怕的是,在明白些什么之前,一切已经来不及。不再有说话的欲望,他说“其实不是说你一无是处,只是我已经很清楚自己要什么,而且,对你是恨铁不成钢,你到底懂不懂什么叫恨铁不成钢?!”我不想说话。什么都不想说。眼前这人,看得出我所有缺点,我的自负,骄傲,我的死要面子。而且他不留任何情面,这叫人绝望。我一直说,想要找一个比我更骄傲更自负的男人,不然“治”不住我。可是真的遇见了,我才知道那是很折磨很考验的事。我仿佛又回到在北京时去面试的时刻,面对着一个随时准备挑剔我,随时准备找出我的漏洞毛病缺点的考官,纵然再怎么自信,气势上已经先输了一半。
博士看起来就是个水很深的人。他已经太成熟太沉稳太能够掌控局面,我无所适从。也许,现在惟一可以避免的就是,有一天被迫撤退的时候,还可以全身而退,而不是丢盔弃甲,落荒而逃。我想,既然已经没有退路,也看不见方向,我只能这样向前走了。
好奇心能杀死猫。
博士今天和我告别的表情,让我觉得好奇心其实可以杀死人。也许,这一次,是大错特错,在他面前,怎么可以玩小伎俩。当他面无表情地说,他在想我的直觉时,我就闻到了失败的气味。一败涂地。但是,已经来不及。
明天要开始工作,未尝不是好事。只有在工作的状态里,我才觉得自己是安全的,是可以自己掌控局面的。
我将爬起来,再度起飞
幸福在左,金钱在右
一
我曾经也是一个很幸福的女孩子,有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那时候家里开了家玩具厂,生意不错,而我正在卫校读书,很快就要毕业了,一切看起来似乎是那么的美好。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秋天的傍晚,爸爸说他明天要去南京参加一个定货会,妈妈也嚷着要去见见世面,我当时还开玩笑说:妈妈是怕爸爸一个人走了,不再回来,所以才会跟去的。直到现在想起来,我都会懊悔地扇自己耳光,因为我的那句玩笑竟然真的应验了——他们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到家时,两个活生生的人已成了骨灰盒里两捧小小的白灰,我的爸爸和妈妈就这样一起走了。
那年我刚刚17岁,便已成了孤儿。
爸妈去世后,叔叔把玩具厂转让了,存了50万元在我名下,其实我很清楚实际上并不止这个数,但是我并不在乎,钱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不过是一个空洞的代名词罢了,就算再多也换不回爸妈的命。
二
不久之后,我便从卫校毕业分到了区医院做了一名护士,就在那时我认识了郑磊。
郑磊是我们医院的实习医生,家在农村,没什么背景,当时的工作是去是留还是问题。也许是因为那个冬天太冷了,我们彼此都需要温暖,于是便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实习结束后,郑磊顺利地留了下来,是我托人打点的。
到了春天的时候,我和郑磊同居了。我们一起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开始柴米油盐地过日子。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之间有没有爱情,郑磊从没说过爱我,我也没说过爱他,但是我知道他能带给我温暖,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一点温暖就已经足够了。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5年,5年的时间不算太长也不算短,这期间我升职做了护士长,而郑磊已经辞职下海,开了一家装修公司,是我拿出了10万块钱为他注册的。这些年在一起,郑磊似乎已经习惯了花我的钱,而我也觉得无所谓,毕竟他是我的爱人,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亲人。这时候,我已经完全从失去双亲的悲痛中走了出来,那点温暖已经满足不了我,我开始渴望一份安全踏实的感觉,但是郑磊却从不提结婚,而我也不是个喜欢用歇斯底里来达到目的的女人。
日子过得越来越平淡,我们还没有结婚却已经有了一种老夫老妻的感觉。
三
说不清从什么时候起郑磊迷上了网络,每天一回到家就去书房上网,我知道他是在跟女孩子聊天,但是却并不担心,我一直觉得那种虚幻的东西根本无法破坏实实在在的生活,我们毕竟在一起已经5年了,就算没有了**至少还有份习惯在里面,所以我从未想过有一天郑磊会离开我。
有朋友劝我说:“于帆,别太大意了,其实有些感情危机往往出现在太过信任对方的时候。”我听了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
事实证明朋友的话是正确的,因为郑磊终于向我摊牌了:“于帆,我们分手吧!小蔓要我跟她结婚,我已经答应了。”我愣在那里半天没说一句话,我知道小蔓就是他的女网友,只是我不明白,我们在一起5年了他都从没提过要结婚,如今却要和一个刚刚认识几个月的女孩子结婚,突然之间,我感到了一种极度的幽默。他没再说什么,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便起身开始收拾行李。
我5年的感情就这样结束了,就像做了一场梦。郑磊离开不久,没有告诉我一声就把我们住的房子卖了,房子虽然在他名下,但当初买房子的钱我也出了一半,可现在他竟然一声不响地就把房子卖了,这个自私的男人就连分手了还不忘拿上我的最后一笔钱。
四
时间慢慢抚平了我内心的伤痛,一年以后,经人介绍我认识了家明。
家明的条件不是很好,他是名军人,家在偏僻贫穷的山区,而且家里还有一个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一个刚刚读高中的妹妹,他是在部队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军校的。第一次见面,我对他的感觉很一般:黑黑的,高高大大的,长得也不英俊,但是经过了第一次的教训,对于爱情我已经现实了很多,于是在见过一面之后我们开始交往。
相处之后,我才发现家明其实是个很细心的男人,细到变天的时候,便打电话叮嘱我多加件衣服,细到我哪怕只是打了个嚏喷,他就会紧张得把各种各样的感冒药都买了回来……说实话,自从爸爸妈妈去世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对我这样好过,即使和郑磊在一起整整5年,他也未曾这样细心地对过我。
一切都在重新开始,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心上的冰已在不知不觉中被家明的温情融化了。
五
转眼我们在一起已经1年的时间了,有一天家明突然告诉我要把妈妈接过来,原来他前几天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妈妈的心脏病又犯了,因为怕花钱老人就硬撑着不去医院看,只是大把地吃“速效救心丸”,家明对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圈红红的。
很快家明便把妈妈接过来,在我们医院做了系统的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告诉家明:他妈妈的心脏病已经很严重,需要马上换瓣膜,手术费连同瓣膜的费用差不多需要20多万块钱,如果不手术的话,他妈妈也许就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那一刻,我看到家明的眼神一下变得绝望了,坐在椅子上好久没说一句话……我知道20多万的手术费对于一个穷当兵的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就算这小半辈子也不一定能赚得来的。可是让他眼睁睁地看着含辛茹苦养育了自己的母亲就这样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撒手人寰,也一定很痛苦。那段时间,我经常看到家明一个人暗地里偷偷流泪。
说实话,我手里还有30万的存款,虽然曾想过拿出来为家明的妈妈做手术,可是一想到跟郑磊5年的感情,到最后自己却是人财两空,便又犹豫了,我真的不敢再轻易付出了。就在我思前想后犹豫不决的时候,家明的妈妈又一次病发住院了,这次医生最终没能挽回她的生命。
葬礼上我哭得很伤心,或许是因为内疚也或许是后悔。
六
家明妈妈去世之后,一切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家明还是一如往常地对我好,只是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总感到隐隐的不安。
两年以后,他妹妹也考上了大学,而家明马上面临转业了,我们的感情已经水到渠成,他已经答应我转业以后留下来,于是便决定结婚。那段时间我们像所有即将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忙着逛街买东西,打扫卫生布置新房,虽然很累但却觉得非常幸福。可不知为什么,上天似乎总是在故意捉弄我,就在婚礼的前一天,家明竟然无意之中看到了那张30万的存折,而且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存入日期是在4年以前,当时他只是怔怔地看着我,然后一句话都没有说便转身走了。
那天我没有去找家明,因为事实已经让我无话可说,他也没来找我,哪怕是为了质问我,但是没有,也许他觉得钱是我的,他没有权利要求我拿出来为他妈妈做手术,但是他又无法接受自己的爱人,明明有能力救自己的母亲却袖手旁观。
当我再次找他的时候,他的战友告诉我家明已经在几天前转业回老家了。
幸福又一次与我擦肩而过。
我不明白,幸福跟金钱在我身上为何总也无法保持平衡,始终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当我抓住金钱的时候,却失去了幸福,当我拥有幸福,金钱却又显得如此沉重
欠你一场爱
她上高三那年,父亲去世。她恨母亲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女人,父亲刚走几个月,就迫不及待地要寻另一个人来充满这个处处都留着父亲影子的家。
所以,当她看见楼下那位时常背着画板的中年男子,竟在客厅里那么专注地给带着迷人微笑的母亲画像时,一向温柔地爱着母亲的她终于忍不住朝母亲声嘶力竭地发了火,而母亲则一言不发地转过身去。
已是高三功课最繁重的时候,她却从学校宿舍搬回家住。楼下的中年男子依然常上来,一下下地很执著地叩着门。她总是很尖声地喊:“我妈不在!”有时候,敲门声会停止片刻,又迟疑地响起来,她便会抢在变了脸色的母亲前面,飞跑过去打开门,用身子堵住窄窄的缝隙,白着眼冷冷地瞪他一下,道一声:“麻烦你不要老往这儿跑耽误我学习好不好!”不等那张微笑着的脸说点儿什么便砰一下将门关上。
她原本并不讨厌那个画家的。他像父亲一样,有极爽朗的笑声和极豁达的心胸。
可是无论如何他是不能代替她深爱的父亲的。而且在这个小镇上,丈夫刚去世半个月,便急切地要嫁掉,是多么“伤风败俗”的事啊!
她决定抗争到底!
填报志愿的时候,她违背了父亲生前让她考到北京去的愿望,瞒着母亲报了离小镇只有十几里远的市里的师范大学。她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那所大学。当她把通知书拿给母亲看的时候,母亲呆了许久,终于放声哭了出来。她把一块手绢递过去,却被母亲狠狠地甩掉了,还给了她一巴掌。
她捂着热辣辣的脸,转身冲下了楼。伤心欲绝的她失去了理智,连迎面而来的汽车喇叭声都没听到。醒过来时发现腿上已打了厚厚的石膏。母亲的眼也已红肿得只剩一条细缝。
以后的日子,她依然每隔两天便回家来住,帮母亲做做饭,打扫打扫房间。除了上班,母亲几乎习惯了足不出户地守在家里了。那个中年男子,她也极少碰到了。偶尔碰见了,看也不看一眼,便远远地走开。
母亲终于和她一样,把一颗心安安稳稳地放在了门内洁净的小天地里。
母亲总是吃过晚饭便早早地关了门不再出来。她常隐约听到母亲卧室传来的拉动抽屉的声音,随后便是铜钱碰撞的叮当声。她知道母亲定是想父亲了,所以才翻出他生前积攒下的几千个宝贝古铜币,一遍遍地看。她为父亲高兴,也为自己终于做了一件可以告慰父亲的事而心安,继而骄傲。
几年后的类似夜晚,她接到一个电话,竟是她一直爱恋着的男孩儿向她求婚!她幸福得差点眩晕过去,在客厅里随着电视里的音乐翩翩起舞了一阵后,才想起该把这个好消息跟母亲分享。
轻轻推开门,她一下子呆住了。满头大汗的母亲蹲在地上,将撒得到处都是的古铜币,一枚枚地按父亲原来分好的类别,捡回抽屉里。
她终于明白,原来几年来的每一个寂寞的夜晚,母亲竟是用这样的方式,把自己折磨得心神俱疲、了无欲望之后才会得以安眠!
后来当她偶尔得知,那位已经搬了家的中年男子,其实是父亲临终前找的值得让母亲倚靠一生的爱人时,她泣不成声。
她知道,欠母亲的一场爱情,纵是倾尽自己所有的关爱,也没法偿还了
初恋,那一抹躲不掉的云
初遇到她的时候,她跟男朋友在一起,但是,我就是被她迷住了,乌黑的长发像海藻一样,垂在腰间。干净的笑容犹如春风一样,深深的印刻在心里,这就是我的初恋。我就是深深地被她吸引,我想,前生我们一定是相爱的恋人,今生注定要相见,注定要有所纠缠。
我为了跟她认识,联络所有跟她认识的人,要她的联系方式,他们不理我,他们把我当成一个疯子。到最后,她的那些朋友,见到我就绕道走。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理智迅速化为灰烬。我只是喜欢她,喜欢她喜欢到丧失理智,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会栽在这个女子的手里,为她生为她死。
有时候我想,人类真是个奇怪的动物,有的人与你在一起长达一个世纪,但还是善于遗忘,而有的人,只一眼,便能**你的整个青春年华,一辈子深入到骨髓,至血肉毛发。我想,我对她就是这样的感觉,虽然当时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她已经深入到我的生活里,每天想想她,成了我的必修功课。
我没想到,她会再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会在梦中见她,直到相思致死。那天天气尚好,我在校园里散步,偶尔伸一下懒腰,来祭奠一下这难得的春色。谁知就在我打着哈欠的时候,看到了她,微风吹起了她长长的头发,在我的心底泛出阵阵的涟漪,此刻的自己是幸福的,我一直看着她,她转过身来,四目相对,我感觉到她的眼神中有一丝慌乱,脸一下变成粉红色,很可爱。我没想到在那时候她与男朋友已经分手了。
登陆QQ的时候,偶尔的在朋友的空间里找到了她,我终于知道她叫叶小萌,然后就马上加上她,当时她在线,就跟她聊起来,她说起话来很忧郁,根本不像我见到她时的样子,原来她在众人面前一直在伪装。
她一直在我的面前说起她的前男友,她不知道我在电脑的这头,会暗自神伤。她说,你真是个怪人,总是说一些出其不意的话,不过,很开心。
我就是天生哄人开心的料。
嘉安,我想见你。
。。。
为了赢得她的好感,我特意买了一件自己很满意的套装,纯黑色的,再加上黑白条纹的围巾,恰到好处。为此,晚上一夜没睡,我怕睡觉醒来是一场梦,所以像傻瓜一样,盘腿坐在**一个晚上,以至于早上眼睛周围黑得不成样子。就这样去赴约了。
她老早都在咖啡厅里等。她那天穿着一身白,白色的宽腿裤,白色的紧身马甲,她把长发盘起来了,异常的干练。要说变化,那就是她变得成熟了,一种女性的魅力,一种任何男人见了都有想了解她的冲动。
她笑着对我说,嘉安,你完全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原来,那天的偶遇她已不记得。
那你说,你想象中的我是什么样子的?我反过来问她。
应该是痞痞的样子,头发乱蓬蓬的,嘴里应该叼根烟,说话特幽默。可是现实中的你看着那么白皙,文静,让我有点缓不过来。
你想象中的我就那么不堪吗?
不是,很多女生不就喜欢坏坏的男生嘛。再说了,谁知道真么清秀的男孩子会说出那么大胆的话。
那你还想见我?
她低头不语,过了很长时间她对我说,嘉安,我很难过。看着她柔弱的眼睛,我就知道,我这辈子会栽在这个女子的手中,一辈子都与她纠缠,直到老死。她的一句“我很难过”触动了我的心,就那么轻轻的触动了一下,就可以让我为她喜为她悲。我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怎么伤害了她,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有多么爱那个男人,反正就在那一刻,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她的难过,长长的睫毛垂落在脸颊,泪珠簌簌的落下,重重的砸在了地下,扩散出一朵朵颓败的花。她不知道的是,我看到她这样是多么的心疼,她不知道的是,我已经落得这般躯壳。
不久之后,叶小萌离开了这所城市到外地打工,我送她到车站。我还记得,那天下着小雨,心情与雨天一样,异常的沉闷,我不舍得她,但是她的去意已决,但就在她上车的时候,小萌突然转身紧紧的拥抱著我了,我愣了一下,身体很僵硬。我听到她带着哭腔对我说,嘉安,谢谢你,谢谢你这一段时间的陪伴。
我一句话都不说,因为我明白现在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我只希望用我自己温暖的体温来蔓延她瑟瑟发抖的身躯。对我来说,这一刻是如此的幸福。
失去叶小萌的岁月是难熬的,有的时候会收到她的短信,有的时候会躺在**想着她笑的时候的样子。有时候聚会,遇到昔日的同学,他们问我择偶的标准,我就会按照叶小萌的样子来说,因为叶小萌在我心中是最完美的,我喜欢她。
小萌打来电话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她的声音很奇怪。她只要一这样,我心里就异常的紧张,我怕她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
嘉安,你能过来一下吗?小萌像个小猫一样抽泣。
怎么啦,出什么事情了吗?
没什么,就是想你了。听到这句话很开心,但是总是觉得她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连夜赶到小萌的住所的时候,她的头发乱蓬蓬的,蹲坐在地下,脸苍白,眼神飘移不定,我一下子就抱住了她。我说,快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只是自己累了。
那到底怎么了,说啊。
嘉安,很开心见到你。她有气无力地说,嘉安,你能帮我个忙吗?
你说,就是上刀山,下油锅我也去做了。
明天跟我见个人。
当对面的那个人坐稳了之后,我就全部明白了。那人清瘦,脸苍白,戴着一副眼镜,笑起来牙齿很白。那人正是叶小萌的前男友,看着他看小萌的眼神,我就知道没戏了,那人是爱着小萌的。
这是我的男朋友。小萌指着我对那男子说。
......
你放手吧,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小萌,我是真的离不开你,我以后不会那样对你了,你答应我,好吗?
我决心已定。
那男子对我说,那么,你要好好的照顾她,她怕冷,你要要时常替她暖脚。她很任性,你要包容她。她每天早上必喝一杯鲜牛奶,你要每天早上在她起床之前,就把牛奶准备好。她的胃不好,不要让她吃生冷的东西。他没说完,小萌失声痛哭,边哭边说,不要再说了。拉着我就跑了出去。
原来她的前男友醺酒,只要一喝酒就打她,她也痛苦过,也彷徨过,她真的很喜欢那男人,但是,有一天她实在受不了啦,提出了分手。她实在受不了这个男人对她实行暴力。
看得出她是爱着那个男人的,只是出于无奈。我不知道我这样趁人之危好不好,我很害怕失去小萌,我害怕突然有一天她离我而去。我只是每天按照那个男人嘱咐的来照顾小萌,她渐渐的脸上有了血色,也会笑了,她会笑着对我说,嘉安,你是个好人。但是叶小萌,你却从没对我说过“我喜欢你”。
一直以来,我都跟在叶小萌的身后,跟不上她的步伐。但是小萌,偶尔你也可以转过身看看我,我会一直在这里等待。
如果,我们的相遇是一场恶作剧的话,那么我们为何要相遇,叶小萌请你告诉我好吗?我担心的一天终于来了,小萌,没有说一声的就离开了我的生活,我知道她还是忘记不了她的前男友,我知道她还是会回到那个人的身边,我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之后我便再也没交过女朋友,我一直都在想念一个叫做叶小萌的女孩子,她海藻似的头发,整日整夜,魂牵梦绕。房间里一直都回绕着《白月光》这首歌,那凄凉的语调,让我时常会想到小萌,不知道她过的还好,那个男人还打她吗?
大学毕业之后,我没事情做,就去了一趟乌镇,那个安静的小镇,叶小萌时常对我说,以后我要住在乌镇。我没想到就那么巧的遇见了小萌,她变得又黑又瘦,只剩一双大眼睛骨碌碌的转。她看到我惊了一下,转瞬微笑着看着我,嘉安,我请你吃饭。
问道,她为什么自己一个人,她笑着说了这样一件事情,原来她的前男友的了一种怪病,随时都有可能猝死,正是因为这种病,他的脾气才变得如此暴躁。最后小萌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就离开了我,回到了前男友的身边,照顾他,直到他死。
嘉安,对不起,我是真的爱他。看到她的泪光,我终于明白,我是永远都不能进入小萌的内心了,一辈子都不能了。
我走的时候,小萌送给我了一个护身符,她说,嘉安,我没什么送你的,这是我起很早到庙里求来的,希望你永远都幸福。小萌,你就是我一生的幸福啊,如今我还是独自一人,你让我如何幸福?我是永远都得不到你的爱情,我最终一无所有。
白狐的眼泪
苏樱樱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清香,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过,她一出现,整个教室都弥漫着薄荷的清香。
晚自习,所有的同学都安静地在日光灯下学习,蚊子在日光灯下飞舞,有钢笔过纸的沙沙声,寂静中,暗香浮动。
是她,苏樱樱,她带着淡淡的薄荷清香来了,银亮尖细的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尖利的声音,美丽而妖娆。
我那时和苏樱樱一个班,落了榜,到这里来补习,曾经的意气风发都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在这个高四的班级里,男生和女生很少往来,可是苏樱樱是个意外,她永远招摇,如山野中盛开的红玫瑰,诡异而艳丽。
她是高四六班的特色,千娇百媚带着淡淡的薄荷香。
第一次月考,她排倒数第一,我排正数第一。
下课时,她来到我的桌前,轻轻地笑着,风情万种地递给我一张纸条。
这是第一次一个美丽的不可思议的女孩递给我纸条,我握着纸条的手微微发抖,以至于有勇气打开纸条的时候,赫然发现纸条上的字已被汗水渍模糊,那潮湿的蓝色,朦朦胧胧。
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子忽然想找到一个出口,心都燃烧起来,一片片,如野火花,我飞快地跑到水龙头下,拼命地冲头。才是初夏,小城就燥热难耐,大朵大朵的合欢花盛开的妖娆艳丽,充满诡异的气息,我们的教室在新生教学楼后面的院子里的第一排,平房,三间,如果不是苏樱樱的尖锐的高跟鞋声,真让人疑心是郊外了。
她约我在学校后的荷花园里见面。
一中的侧面,有一个荷花池,每年都会淹死人,可是,每年去游泳的人依旧络绎不绝。有人叫它鬼魅池,加上大片大片的合欢花和荷花,使得一中充满了鬼魅之气。
当初来补习的时候,母亲对我说,小生,妈妈不喜欢这个县城,还有这个充满鬼魅气息的院子。
我不过是落榜几分的书生,而且是和全国重点的大学差几分,这所学校的升学率是极高的,来这里补习的学生大多数次年都会考上全国重点大学。
我执意来到这个小城。
在我给最好的朋友写的信中,我写到荷花池和合欢树,他们去了清华复旦等等,他们回信的时候说,小生,我怀疑你是去补习还是去艳遇。
艳遇这个词或许对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子来说是极普通的事情,但对于一个才十九岁的男孩子来说,是充满难以言喻的刺激的。
我果然发生了终身难忘的艳遇。
那夜,静谧而温柔,苏樱樱坐在荷花池畔等我,穿着湖绿色的裙子。事隔多年,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在远处,我便闻到淡淡的薄荷清香,我闻香识美人,走过去,才发现苏樱樱正在吸烟。
我微怔,只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女孩子吸烟,一种难以言喻的优雅配合一种近乎极致的败落之美。
看了许久,我开口说苏樱樱,你吸烟的样子好美。
她轻笑,笑容千娇百媚,她柔柔地说,书生,你喜欢我吗?
这句话更惊住了我,我说,苏樱樱,我喜欢你,声音有丝怯怯的。
她叫我书生,她的娇媚让我想起她好像是小倩,我读过聊斋。现在,在这温柔如水的月光下,让我想起书生和小倩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书生,你帮助我好不好,这样,我才有希望上大学。
我能行吗?可以帮助这样美丽的女孩是多少男生所梦寐以求的呀。
怎么会不行呢?我们都是第一,差别不过是你是正数我是倒数。
好的,我轻声应道,心里扑通扑通跳不停,手心里直冒汗。初夏的荷花刚开,散发淡淡的莲花香,苏樱樱拉住我的手,他们都说我很美丽,是真的吗?
我与苏樱樱忽然暧昧起来。
为了见到她,我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
早晨四点钟,我穿过艳红的合欢树来到教室,十分钟后,淡淡的薄荷清香由远及近地传来,是苏樱樱,她让我叫她樱桃。
坐在我身边,点一支红烛,我笑看伊人,真的是美丽,美丽到极致。我讲数学、物理或化学,她总是低低的轻笑,被我骂了,会小心翼翼地哄我,书生,我以后听话好不好?她乖巧柔弱的模样让我很心动。
我想,我还是喜欢她偶尔展露的纯真。
晚上,我们还是最晚一个离开,依旧是蜡烛下,粉红色的初夏,她美丽娇柔的容颜擦着淡淡的胭脂,散发着迷人的薄荷清香。我曾怀疑她用了薄荷味道的香水,但是她说,书生,我从不用香水。
为了方便回宿舍,她不再穿高跟鞋,怕影响别人休息,也害怕被宿舍管理员发现。我说,樱桃,你穿白色的裙子很漂亮,她就依我的话穿白色的裙子和白色的船鞋,纯真而媚惑。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清纯淡雅的女孩,如静静的莲花。
又一次月考,她考倒数第十,我考正数第一。
她再次约我到荷花池畔,穿着淡紫色洋裙,清秀淡雅。她轻轻地笑,书生,我请客,我进步了。
我知道这段日子她在学习上用心了些,或者抄袭也未可知。她考大学根本没有希望,这是我们早已心知肚明的事情,所以彼此心照不宣地不提这伤心的事情。我曾经问她,为什么要花钱来上补习班,她说反正我家里有钱,不过是想让我在学校混一年,等满十八周岁的时候去深圳哥哥的公司做文秘或者为他的服装设计走秀。
我想,容貌美丽的女孩子到哪里都可以混迹江湖,我便不行,考大学是我成为人上人的唯一出路。所以我认真而严肃地告诉她,苏樱樱,我要考北京大学。
苏樱樱还是请了客,是离学校极远的一家叫做潋滟的小酒馆,她害怕别人遇到,我更害怕。
她喝酒吸烟的模样风情万种,美丽到极致。
我是第一次喝酒,二锅头,五十六度,才喝一口,我的眼泪便被呛出来,她说,到底是书生。
醉里看她,觉得苏樱樱是美丽的,那种放肆而张扬的美丽,我看她,眼神专注认真,她问,书生,你喝多了吧?
她要热汤面为我醒酒,我吃不下,跑到外面吐得一塌糊涂。
然后,我稀里糊涂地被苏樱樱拉上出租车。
她带我到一间单身公寓,充满淡淡的兰花香,她说,现在是半夜,她没有办法回到宿舍,只好和我一起到她哥哥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间小小的却不失雅致的公寓里。
雨开始下,声声撞击玻璃,我胃烧得厉害,心跳的也厉害,莫名感觉有热毛巾擦我的脸,苏樱樱转身的瞬间,我拉她入怀。
时间恍若定格般。
我们好像都很尴尬,气氛暧昧的让我害怕,再接着是吻,缠绵悱恻,是她先吻我的。
然后,苏樱樱问,书生,你敢吻我吗?
她挑衅地看着我,媚眼如丝。
雨声哗哗作响,我低头吻住她,缠绵。
我想,不知我们有没有未来,不过今天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天蒙蒙亮,我怀里有个散发着淡淡的薄荷清香的美丽女孩。
半个月后,我们参加高考。
苏樱樱削了2B铅笔给我,为我买来水果和绿豆粥,所有人都知道苏樱樱是喜欢我的。
合欢花开了,荷花亦开了,而我和苏樱樱也注定要分手,高考结束,我去北京,她去深圳。
最后一次,她缠着我,书生,你吻我好不好?
我说,有人。
她不依。
在黑色的树林,只有温柔如水的月光。
她轻声问,书生,你不会不要我了吧?
我说,不会。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是极度空虚的,明天会怎样我不知道,但是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似乎所发展的一切不是我能控制的。
半个月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京一所名牌大学,虽然不是北大,但足以让我母亲欣慰。
苏樱樱总是给我打电话间或写信,她总是问你爱不爱我,你想不想我,她的声音卑微的让我心痛,她的字亦是极丑的。
我是想她,但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联谊会学生会,我又能歌善舞还会拉小提琴。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必然,我结识了一个美丽淡雅的女孩,她叫郑晓聪,长发飘逸,那样的清那样的纯,如不经世事的神仙姐姐王语嫣。郑晓聪说她喜欢我,她第一次见到我拉小提琴就这样说,然后她给我弹钢琴曲,为我跳独舞,这样聪颖美丽的女孩在瞬间俘虏了我的心,何况她家世良好,父亲是上海某公司的董事长,母亲是大学教授,她是因为喜欢北京才来北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