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随风飞扬的落叶
南方的冬天总是来得特别迟!
早上起床的时候,气象台说冷空气将在傍晚时分抵达,出门的时候,我特别加了一件外套。
一直觉得自己是不属于这座城市的,就像那白色的蒲公英,只是过居停留罢了。在风起的季节,注定要飘向远方……
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我会不会感到不舍?那些留在这座城市的记忆,我又是否能一一带走?所以,很多时候,我会像现在这样,一个人穿梭在城市的每个角落,企图把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锁进眼眸。
可是,有些东西,再怎么不舍,再怎么努力,始终是带不走的!
街道两边的小路上堆满了厚厚的落叶,萧瑟的枝条,烙印出一个无比忧伤的画面,思绪,像握在手心里水,慢慢地、慢慢地淌出来……
那年,我挎着一个花格子背包,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从车站走出来的时候,我看着匆匆忙忙的人群,来来往往的车辆,挺拔俊俏的高楼,这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
来到公车站台前,看着一辆辆的公车从我身边驶过去,看着渐渐暗淡的夜色,偶尔会有一些摩托车司机过来问我要去哪里,我用充满惶恐的眼神看着他们,使劲地摇头,却不敢说一句话。
我开始害怕,我想,他也许不会来了!
来这座城市之前,阿奇跟我说,他有一个哥们刚好在这座城市,于是吩咐了他到车站接我,安排我的生活。阿奇是我的高中同学,他一直都喜欢我,但我已经很多次地表白心迹,我和他之间只是同学,或者朋友关系。但他仍然很关心我,也许,他想感动我吧,说真的,很多次,我都被他感动了,但我很清楚,那并不是爱!
暗淡的夜色渐渐地又亮了起来,到处一片灯火辉煌的景象。我不知道时间已经过去了多久,我累了,真的很累,唯有靠着站牌坐了下来,用一双充满好奇的眼睛看着这一切,这就是城市里的夜,竟然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迷离!
这时,他走到我身边,不断地看着我,过了许久,才开口问我是不是小梦。我看着他,眼泪涮涮地往下流,你不知道,我听到他叫我名字那一刻,心里面是多么的温暖,那种感觉,就好像漂浮在茫茫的大海中,突然抓住了点什么。
他向我道歉,说因为公司临时有事,把时间给耽搁了,让我在这里久等了!然后叫了一辆的士,我就这样跟着他上了车,一路上,我们都不说话,我甚至不知道他将带我去哪里。可是,我一点也不害怕,从他叫我的名字那刻开始,我突然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那种亲切甚至超越了我和阿奇之间的友情。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他产生这种感觉!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甚至连他叫什么名字都还不知道!
来到小区里,车停了下来。他付了钱后,便打了个叫我下车的手势,然后,我就像一个害怕迷路的小女孩一样跟在他背后,来到了他的住处。
他住的房子不大,一房一厅,虽然简简单单,却收拾得很整齐。他叫我今晚暂时住这里,明天再带我去找房子。
我看着他房间里的单人床,他似乎看出我心里面的疑惑,笑了笑,指着厅里的沙发,说放心吧,我今晚睡这里。
抱着背包走回房间的时候,我回过头问了他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林振。
躺在**的时候,我依稀闻到枕边散发着属于他身上的气息,我在想,他为什么都不喜欢跟我说话?是不是很讨厌我?想着想着,竟然睡着了。
我想,我真的太累了!
第二天醒来时,他已经做好了早餐。我们面对面坐着,我不敢抬头看他,只是拼命地吃着面条,他看着我说,别吃那么快,小心呛着。然后,夹了个荷包蛋放到我碗里。
他说:吃过早餐后,带你去买些日常用品,然后去找房子。
我说:去哪里找?
他说:说了你也不知道,跟着我就是了。
我沮丧地低下头,继续吃着面条。他问我是不是生气了,我摇着头,他突然就笑了,他笑起来很好看,那笑容像春天一样温暖、一样明媚。
我也笑了。
吃过早餐后,我们便出去找房子,穿过一条条大街小巷,走了一天,我的脚已经起泡泡了,还是找不到合适的,不是房子太差就是价钱太贵!
林振看着一拐一拐地落在后面的我,说是不很疼?要不咱们先回去?
我说:不疼,我可以走。
他皱着眉头,转过脸,怕我看见他满眼里的疼惜。他说,咱不找了,你先在我那里住着,迟些再作打算。
就这样,我在林振那里住了下来,因为暂时还没找到工作,我就呆在家里给他收拾房子、洗衣服、做饭,然后等他回家,恍然间,一个月就这样过去了。
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挺幸福的,甚至会思想混淆,以为我们已经是一对小夫妻,我就是传说中的孟姜女,每天都等着自己心爱的人回来,不过,我比她幸福,因为我等的人他每天都会按时归来。
有一天,他很晚了都没回来,我的心好像被悬空了一样,可是,我却不知道该到哪里找他。将近十点钟的时候,门铃响了,我看着站在门外的他,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他伸出手,一边帮我擦着泪,一边问我怎么了。
我说:我以为你不回来了!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说:真是大傻猪!然后,他看着桌子上的饭菜,问我是不是还没有吃饭。
我说:我要等你回来一起吃。
他看着我,眼睛红红的,然后紧紧地把我抱进怀里。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在剧烈加快,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林振说给我找了份工作,进去他朋友的公司做编辑助理,他说我这么喜欢文学,应该会喜欢这份工作的。
他还说,公司里有提供女生宿舍,我可以搬到公司去住了。他说这话的时候,很是高兴。
我也应该感到高兴的,可是,却莫名地感觉失落!我想,我要离开了,离开这个住了一个多月的小房子,离开这个房子里的主人。
我是那么地不愿意、那么地不舍!
我问林振,我搬出去后还能不能回来这里?
他把一条锁匙交到我手上,说我什么时候想来都行。
我握紧手里的锁匙,高兴坏了,以为这是得到了他某种程度上的肯定。
以后,每当有假期,我都会去林振那里,依然给他收拾房子,和他一起买菜做饭,然后他会带着我一起穿越在这座城市之间。
我生日那天,林振给我买了蛋糕,在整间屋子里都装上了小闪灯,看着一闪一闪跳跃的灯光,我觉得自己就好像童话里面的灰姑娘一样,林振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位白马王子,他给了我一个梦一样的世界。
许完愿后,我们一起吹蜡烛,林振的额头撞在我的额头上,他跑了过来,捧起我的脸,问我有没有撞疼了。
我看他那紧张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的脸突然越来越贴近我的脸,然后我感到嘴唇麻麻地、甜甜的。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林振不好意思地放开我,我接过电话,竟然是阿奇。我早应该想到是他的,每年的生日,他即使不陪我过,也一定不会忘了给我电话。
他还是那句很老土的话:生日快乐。
我还是那句很客气的话:谢谢。
一个人过生日吗?
不是,林振陪着我。
你知道吗?你叫他名字的时候声音特别温柔。
你想得太多了。
其实,我真的很妒忌他。
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沉默。
我能不能跟林振说几句话?
林振一直都是他的哥们,可是,阿奇说这句话的语气,好像他从来就没认识林振似的。
我把手机递给林振,林振一边说一边走到阳台去,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他回来时,脸上带着笑,可是,我总觉得他的笑里面有种说不出来的伤感!
吃完蛋糕,林振就送我回去,一路上,他都是沉默着,我一直在期待他会跟我说些什么,可是,他什么也没说。
躺在**,我一直在想,难道他刚才吻我只是一时冲动吗?不!不是的!他是喜欢我的。
想到这里,我很幸福地笑了。
如果幸福可以停留或者延续,那么,我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红颜知己这件事
爱情是一个人的事。
杨小艾猫在黑漆漆的房间里,在日志上留下这样一句话,然后起身,摸着黑去厅里,倒了一大杯凉开水,一口气喝见底。
时值深冬,水好凉,深入了六腑,浸入骨髓。只好躲进被窝,可被窝也是冷冰冰的,躺了好久也不见暖,杨小艾是怕冷的,从小就怕。
寒意就这样一直不断的侵袭着杨小艾,可她却不管不顾地耗着,仿佛对峙,谁比谁软弱,谁在谁之前溃败。
在这样深不见底的黑暗里,楼下的小店的音乐低迷,隐隐约约钻入。
这是二零零七年的冬天。
近年关的时候,这个南方城市冷得出奇,去北方的路被大雪冰封,杨小艾被这场百年难遇的大雪灾囚禁在了这个孤独的异乡,无人可傍。
夜已经深了,门窗都这么严实,可空气这么寒,杨小艾被冰疼。
这一年。杨小艾喜欢林家至已经太久太久,久到杨小艾已经忘了在遇见林家至以前,自己的样子。
这一年,杨小艾依然只是林家至的红颜知己,没有进一步,也没有退一步。
这一年,杨小艾只能识趣地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保持长久以来的缄默,不捅破那层透明的薄膜。
杨小艾是识大体,懂得察颜观色的女子。
她知道,那其实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她知道,那个人的内心有太多可能,不能够被她把握。
用红颜知己这个名义才能留在他的身边。不远不近,恰如其分。
如此,也是圆满结局的一种。
这一年,这个寒冷的年关,杨小艾终于尝试着放弃,这个念头好冷,比这天气更让杨小艾难忍。
可是,还是要结束,尽管从未开始。
二零零三年。
杨小艾还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如花姑娘,单身。
身边的男人女人们,开始成双成对。这些青春伙伴们没有对她见死不救,她偶尔会被他们拽着,一起逛街或游玩,可聪明一点的人儿啊都明白,这种电灯泡只有白痴才无知无觉跟随在他们身侧。
于是,单身的杨小艾渐渐地把自己分离出来,找些借口推脱。
许多空余的时间,她无所事事,只能上网,看小说,看别人写的日志,自己偶尔也写点心情。
什么风花雪月,什么天长地久,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如此青春美好的年纪,别人都轰轰烈烈,只有杨小艾,将生活过得像个在校的学生,只不过由三点一线,变成了两点一线。
杨小艾不想什么情啊,爱啊,那些事多伤人,她只需要打发时间。
可是,这一年。杨小艾遇见了林家至,仿佛宿命。
宿命是什么。
该来的总会来,躲也躲不掉;该走的总会走,留也留不住。
这一年,“杀人”游戏慢慢地盛行,到了秋天,已经风靡全城。杨小艾经常去的BBS里有一群人,每逢周末都会约在市中心的那家餐厅,吃饭,游戏。
杨小艾不常去,杨小艾虽然年轻,却是一个懒散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周末宁愿呆在家里狠狠地睡。
然而,每个月总有这么几天,按捺不住寂寞。
就这样,杨小艾与林家至在那场杀人游戏里遇上。
十几个人围坐于大圆桌。林家至恰好在杨小艾的正对面。也不知是第几眼,杨小艾突然觉得对面的男生很好看。
脸上的笑容温和。
阳光,健康。
穿着格子衬衣,白球鞋。
说话不紧不慢,一字一句,清晰明快。
心突然就狠狠的跳了一下,仿佛被什么击中。
一直不相信的一见钟情,莫非就是这样?
杀人游戏,杨小艾不常玩,很生疏。
许是朋友觉得她不够娴熟而不喜,总是刚开局或中间就被杀。而小艾的运气也不好,玩了大半夜,也没能成警察或杀手。
而林家至,时而杀手,时而警察,大半夜都精彩纷呈。
杨小艾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叱咤风云,越看越喜欢。
终于有一局,杨小艾是杀手,心底微微紧张,手心全是汗,庆幸这游戏是无声的杀人而无需触碰,跟随法官的指令,抬头的时候,看到对面的另一个杀手,竟然是林家至。
杨小艾的脸刷地红了起来,而心情竟然慢慢地放松下来。林家至是一个好杀手,杨小艾只需要配合。
两人的默契真的无懈可击,不能发生声音,通过无声交流,他们的选择惊人的一致。在每个人辩解的时候,他们俩会互相攻击来混淆平民与警察的注意。
毫无悬念,这一局杀手胜。
这是整晚的第一把杀手完胜,警察在他们的完美配合下含冤而亡,剩下的平民再无还手之力。
这也是整晚的游戏里,唯一的一次杀手胜利。
直到这晚的游戏将要散场的时候,那些熟练的杀人游戏者才看清楚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有着无比巨大的潜力,只是她不愿意用心去游戏。
也就在游戏结束离开的时候,杨小艾才有了机会接近林家至,向他说一句。
合作愉快。
而后,一群人转战另一个地方宵夜。
初次见面,杨小艾与林家至相谈甚欢,渐有成莫逆之交的势头。
或许是那次杀人太成功,林家至才会与这个普通平凡的杨小艾成为知己的吧,很久以后,杨小艾这么想
二零零五年。
这是波澜不惊的又一年。
而对于杨小艾,这一年只有一个词,忍受。
她按捺住许多情绪,扮演着一个死党的角色,站在林家至的身边,看着他在一群朋友里游刃有余的玩耍。
林家至是一个温柔的好男人,换言之,林家至是一个游戏感情的人。对谁都不接受也不拒绝。所以,很多女人奋不顾身地跳了进来,拔不出足。
杨小艾偶尔会被林家至带着外出,陪他去赴另外朋友的约。偶尔有男人。杨小艾看得出他们眉目间的暗语以及对方笑意里的某些意味。林家至的身边有太多女人的足迹。杨小艾是最普通最不上镜最让人过目就忘的人。
但是,林家至总是慌忙解释,这是我的兄弟,兄弟。将手重重的搭在杨小艾的肩膀上,杨小艾知道他的意思,赶紧解释,我们只是兄弟,您别误会。
对方会煞有介事。哦,拖个长长的尾音。
当然,林家至约会的对象里,八成是女子。杨小艾是一个挡箭牌。
他们运用了在杀人游戏场上培养的良好默契,只需要一个眼神,她就明白林家至的意思,然后表演得淋漓尽致,或者给林家至挡掉他不喜欢的女子的糖衣炮弹的轰炸,或者是乖巧的在他成功勾搭之后功成身退。
只是,杨小艾有些患得患失。
林家至不是个好男人,可是女人都是这样,男人非坏不爱,不是吗?杨小艾只是喜欢上了这个男人,明知他心未定,明知他不会是任何人的专属,明知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可能,明知不会有任何结果却还期盼。
她渐渐掩藏不住心里的那些念想。
她把自己逼在一个死角里,出不来了。
她只是林家至的死党,是他的好友,是他的兄弟。
仅此而已。
那些浪漫,不声不响
那一天,传闻中午时分小城将有一场轻微的地震。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恐慌。他们想,这怎么可能呢,我们这里几百年来从没有发生过地震。
男人是上午听到这个消息的,他笑一笑,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一直要忙到下午五点,即使午饭,他也会在办公室里简单地对付。女人在工厂里“三班倒”,中午时候,她刚刚下班回到家里不久。
那天中午,男人突然很想回家看看。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打出租车跑个来回,男人完全可以在家里呆半个小时。男人想,半个小时,也值了吧。
他轻轻打开防盗门,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音。他推开卧室的门,一缕温暖熟悉的花香扑面而来。他没有走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的女人。女人侧卧而眠,怀抱枕头,身体蜷起如猫。她太累了,凌晨两点到上午十点,整整八个小时,女人一直要站在机床前工作。床边那顶灰色的工作帽,沾满了油污。
男人盯着女人,足有半分钟。他的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饱含爱怜。他轻轻带上卧室的门,退到客厅。他坐在木椅上,静静地点起一支香烟。烟雾缭绕中,男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竟也突然有了煞人的惊艳。
男人在客厅呆了半个小时。他把第三个烟蒂摁灭,然后站起来,再一次推开卧室的门。女人还在熟睡,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睡梦中,她的脸庞如桃花般绽开。男人也笑了,满足而幸福。他掩好门,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换鞋,开门,关门,下楼,招手打一辆出租车……即使无人注意,男人仍然是一位绅士。他的动作很轻很柔,甚至惊不起一只蝴蝶。
黄昏时,女人在厨房里对男人说,听说白天有地震呢。男人说你信吗?女人说当然不信,我睡得香呢。男人再笑笑,将葱花下到油锅,香气即刻弥散开来。
也许女人永远不会知道,在她香甜的睡梦里,男人曾经偷偷回来,然后安静地陪伴了她半个小时。
地震只是传闻,只是谣言。男人不怕,女人也不怕。即使男人不赶回来,睡梦中的女人也不会惊醒。可是男人还是回到家,看睡梦中的女人,陪睡梦中的女人。他担心女人会有不安,哪怕这不安再微小、再短暂,他也会赶回来。为什么不呢?其实,生命中很多的浪漫都是这样,不声不响。
忽然来去,断章爱情不成句
苏木第一次见到子落的时候,悄悄对筱眉说:这女人好冷漠。
筱眉得意地一歪头,笑。可是她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暖,足以暖化一季冬雪的寒冷。苏木细细地咀嚼着筱眉的话,看着子落远去的背影,怅然若失。
筱眉拽着他的肩膀绕着商场来回晃**了几圈之后,苏木的手顿时成商品回收站,大包小包悬挂着.可筱眉仍然却依然不满足,还是逛得不亦乐乎.苏木轻轻地叹了一声.目光不经意透过玻璃窗,隐约看见那枚冷漠的身影投进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空气中仿佛还可以闻到若隐若现的香水味。
苏木忽然觉得好疲惫,像阳光后傍晚的花朵,慢慢垂下了万紫千红的妖艳头颅,一片一片地合拢成花蕾的姿势。
筱眉摇着他大叫:苏木你觉得这双怎样?苏木醒过神来,发现筱眉正在达芙妮专柜试穿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鞋,鞋是半弧形的,很漂亮,上面有一双小小的蝴蝶结,非常精致。
:恩,不错,也许黑色那双会更耐看。
筱眉却撇撇嘴,我就喜欢白色的!既单纯又很容易搭配衣服.最后,毫无疑问,她还是选择了白色那双,这个固执而稚气的孩子!永远都长不大。
苏木回到家的时候,把自己重重地扔向沙发,不知不觉睡着了,梦中有一抹身影兀自郎润起来,对着他盈盈一笑,如暖风拂面。
子落拉开窗帘,阳光争先恐后涌入房间。
这窗帘是鹅黄色的,是这屋子里面唯一的暖色调事物.已经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买的了,不过,能够拥有如此美好情调的日子,应当是在久违的无忧无滤的青春年少吧.这几年周旋于职场之间,繁杂的事务和交际如深海里无边的海藻,萦绕于心,杂乱不堪。
三年前,她也是一个单纯而稚气的孩子。喜欢那些暖和而斑斓的色调,喜欢那些温和而煽情的小说,喜欢那些镶嵌着大大的蝴蝶结的漂亮裙子,可如今却物是人非,那些美好菏叶边的裙子以及无边的梦幻统统被搁浅于记忆深处。
可是筱眉,三年了,却还是一如既往,没有丝毫的改变。大学时俩人曾是无话不谈的姐妹,曾交换日志读读对方的心情,曾大声地在校园肆意张扬。回首望去,那些铭刻在青春岁月的点滴足迹却如此遥不可及。
大三那年,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或者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吧!子落苦笑。事情发生了,已经来不及追悔。
她用力地摇摇头,把所有不安分的思想驱逐于心。麻利地换上职业装,瞪上高跟鞋,前往公司上班。
她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模特,平时或凝神于陈旧的墙壁之间,或微笑于凋零的花朵丛中,或冷漠于过往的车水马龙当中,或赤足奔跑于无边的沙滩边,或魅惑于崭新的汽车旁。
偶有轻佻的摄影师口出狂言,她也附和着媚笑,却从不答应下一步发展。人要生存,就要懂得游戏规则,并且去遵守。如此一来,才能明哲保身,方可一帆风顺。所有的清高与孤傲,在某些世俗的眼里根本一文不值,如残败的秋叶,风一吹,了无踪迹。
可这冷漠偏偏也就浑然天成,如影随形,铭刻在子落的举手投足间。
公司新接了一个case,听说利润很高。上司派子落和另外一个模特应约。
这次的广告大意是:荒芜中的曙光。
拍摄地是一片棉花地,背景是一片怪石嶙峋的山,突兀的石头陡峭着,沁着冷光,而棉花地一片荒芜,地里的棉花七倒八歪,精瘦的棉花梗显示着这块土地的贫瘠,偶有含苞的花蕾也显得那么无精打采。阳光透过棉花投下班驳的影,荒凉得像垂暮老人干涸的眼神。
同行的模特嫌这意境萧瑟,借故走开了,而子落却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地方。
记得很多年前,有一个人,也曾领着她往棉花地里跑,摘下雪白的棉花放在她的掌心上,然后陪她一起笑着闹着,可惜那些洁白纯真的年华,却如同这片萧瑟的棉花地,埋没了。而那个人,也不知所踪。只能悄悄地扎根在心底,来来回回的思念。
摄影师来了,竟是苏木。他的眼睛里有一跃而过的惊喜,随即很好的隐藏了。
两人配合得倒是默契,随着相机不停运作,拍摄任务也很快完成了。看着照片,苏木嘴角上扬。
她笑起来,真的很暖,如同秋日里的阳光般璀璨。
这次广告拍摄效果很好。
在荒芜黯涩的棉花地里,子落测向镜头,张开双手,似乎在拥抱着什么,透过侧脸隐约看见嘴角微笑的弧度。几缕发丝顺着脸颊垂下,无比温馨。而耳边别着的娇嫩的红花,更是表现出了生命的张力和动感。这张被命名为“荒暖交加”的照片取得了很好的广告效应。
于是苏木对子落说:我请你喝咖啡吧!
浪漫的咖啡厅里,悠扬的音乐暧昧地回旋着,越过心里最荒凉的地带,肆虐着温柔。苏木看着子落,她拿着勺子搅拌着咖啡,然后一直盯着桌子上的玫瑰花。
:要不要加点糖。
:不用了,谢谢。我喜欢咖啡的苦涩,品着别有一番滋味。就像是生活一样,越枯涩越有动力去改造,越是困境越容易让人振作。先苦后甜往往易于让人接受。
: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
子落抬头,冲他笑笑。眼神妩媚。一下子俘虏了苏木的心。
走出“欧索米箩”咖啡店,已经是华灯初上。彩色的霓虹五光十色地炫耀着,慌乱而迷离。
这样多情的夜,这样温柔的人,带着几许**,一点一滴啃着苏木的思维。于是,所有事情顺理成章地发生了,她如一尾风情万钟的蛇,一遍遍缠上他,烙上他,眼里眉里是挥之不去的温柔,心上身上是挥之不去的疼痛。
苏木满心欢喜。子落若有所思,嘴角边想划起一抹笑,眼睛里却有泪水溢出。
隔天,筱眉收到一沓照片。照片上有她最深爱的苏木和曾经最好的朋友。他们如同交尾的鸳鸯一样亲密着。
她哭得肝肠寸断,额际全是冷汗,脸色苍白得像一株单调的花。手一直在发抖,最后,晕倒了,照片散了一地,每一张都是**裸的讽刺。当天晚上,就被送进医院。
最终,心脏病发作,抢救不了,她变成植物人,美丽的大眼睛如一潭死海,再无波澜。
苏木木然地来到医院,握紧她的手,却再也感觉不到以前的温度。他一遍遍地叫着筱眉的名字,可是,她依然安祥地沉睡,不吵也不闹。安静乖巧得像一只波斯猫。
筱眉的父母头发一夜间变白,沧桑无比。他们彼此相拥着,掩面而泣.
苏木说筱眉睡吧睡吧我会一直守着你,等着你苏醒。
秋风渐起,黄叶纷飞。乱花迷离,沥青斑斑,像一把剪不断的离愁,像一堆理不清的情债。
子落拿了来到父母的墓碑旁,怀里抱着一束清新的黄**。安静地看着墓碑上的照片,轻轻地说:爸爸妈妈,你们安心吧。你们的仇,女儿报了。
三年前,就是筱眉父母那辆奥迪,无情地夺去了子落爸妈的生命,使她一夜之间沦为孤儿,饱尝生活的艰辛。
三年后,子落把她和苏木纠缠的照片寄给筱眉,患有心脏病的她,就这样沉睡去。
子落摸了摸肚子,隐约可以感觉到有个婴儿在一天天舒展着筋骨。她在心里默念:那个在棉花地里奔跑的少年,你放心。我会留下我们共同的他,看他一点一滴长成你的样子,在阳光里冲我微笑,叫我妈妈。
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去追捧爱情,兴高采烈地为爱情造句做诗,一度以为这爱情永远**气回肠,刻骨铭心。可有一天,爱情毁了,原因各异。那么,这并不是一辈子的伤疤,没必要记恨,仇恨,甚至伤害。既然相爱,就必须学会包容,努力用当初赋诗的闲情逸致去感恩爱情,让爱情章节完整。
陪我在爱的末崖伴舞
淡雅生得一头的黄色头发,平日里衣着别类,喜欢画纯黑色的眼影,有时抽烟。
第一次看到程鹏,是在书店。当时,她正在低头找一本关于管理营销方面的书。那天淡雅穿一件淡紫色露背装,嘴巴涂得像刚吃过人血一样。一抬头,就看见程鹏惊诧的目光。过了一会,她去付账,他也正在付账。两人同时发现,他们买的都是《市场营销管理规划》的系列丛书。
出来时,他走在前面。她看见他的背影,脊椎笔直,腰线柔和,头发非常干净,衣服洁白的有些不可思议,这是她喜欢的类型。
走出书店,他回头。淡雅友好的打了招呼。他微微一笑,也应了,笑容是如此的迷人。两人随便聊了几句,原来他们从事同样的职业,她是主管,他是副总。那是两家差不多大的公司。但是淡雅始终没有告诉他,她的父亲就是她就职这家公司的总经理。
临别时,淡雅向他索要名片,他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给她了。
她知道,想每一个初认识她的人一样,他一定觉得她是个轻浮的女子。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她24岁,只谈过一次恋爱。她喜欢引人注目的装束,但从不去酒吧,有点反对婚前同居,反感混乱的生活。
每个人的外表和内心其实并不完全相符。淡雅强烈的想让他了解自己。
淡雅约程鹏吃饭,他推了两次,第三次才终于答应。落座后,程鹏劈头便说:“我近来非常的忙,在搞促销活动评估,总结还没有写完。”
淡雅很礼貌的说道:“耽误了程经理的工作,实在不好意思。”
程鹏笑道:“淡雅小姐好像一向都很清闲,你是怎么做到主管这个位子的?看样子你刚大学毕业吧?”
淡雅将:“我爸爸是总经理”的话咽了下去,慌乱地吐了一句:“我跟我们老总关系很好。”
话一出口,程鹏乖乖的:“哦”了一声。淡雅顿时明白,他是误会了。她咬了咬嘴唇,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程鹏却很聪明的转移了话题,聊起公司的活动事宜。淡雅想起自己还有个活动策划没有写,便向他求助。
程鹏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答应帮她做这个计划。
后来两个人又约会几次,都是不咸不淡的。他大她十岁,未婚,事业心强,稳重而不失态。她越发喜欢他。他们看电影,吃烧烤,在拥挤的马路上他都没有拿过她的手。可是她看见他穿白衬衫的背影,会觉得很安心。她喜欢这种不能言喻的快乐,这种没有得到而又暧昧的感情。
一个星期后,程鹏把策划方案写好,拧着笔记本在咖啡屋里与淡雅商讨。淡雅十分满意,笑问:“为什么帮我?”
他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觉得每一次见你,对你的印象有所改观吧!”
淡雅心里偷偷的笑了,他对她终于有了改观。
晚上,淡雅第一次随程鹏一起回家。为了展现自己的厨艺,在淡雅的建议下,两人在超市里买了点菜。程鹏因为要写一个总结,先是客气的表明了抱歉,然后便钻进了书房。淡雅系上了他的围裙,在厨房了忙开了。
色香味俱全的四菜一汤端上桌子的时候,淡雅叫程鹏吃饭,说道:“没有找着你的味精放在哪儿,见你忙就没有去打扰,菜里没有放味精。”
程鹏有些感动:“我真没有想到,你还是贤妻良母型的。”
这样的认可,令淡雅有些动容。她知道程鹏已经慢慢了解她了,她本来就是一个好女孩。
吃过饭,他们一起看电视,程鹏突然亲吻了她,她的大脑一片空白,直至感到程鹏的一只手在解她的衣扣,她才忽然清醒过来,矜持地推开了他。
他有些不解,但并未强求。他拥抱了她一会,她感觉得到此刻这个男人的隐忍与尊重。如果说她这之前只是单纯的喜欢,那么此时她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程鹏生日这天,淡雅主动提出再到他家做饭。吃完饭,她挽起头发洗碗,忽然感觉到后脖颈一片湿润,程鹏站在她的后面,抱住了她的腰,急促的呼吸顺着她的脸颊滑下去,唇、肩、……
欢愉过后,程鹏心情甚好,一把揽过淡雅,几乎是不容置疑的说:“雅雅,我想你明天就搬过来住。”
淡雅没有接话,轻轻地倒在他的怀里,他们的爱情终于开花了。趁着兴起,她告诉他,自己曾在美国念初中,烹饪是必须课,她的西餐做的非常地道。
程鹏非常诧异的问道:“你怎么会去美国念初中?”
淡雅解释说,父母离婚后,母亲移民去了美国。程鹏这才想起问她父亲是做什么的,淡雅如实相告。
程鹏瞪圆了眼睛:“难怪我一直觉得你骨子里其实是个大家闺秀。”
淡雅没有想什么,只觉得这夜他们的爱情真正的开花了。
随后的一周,程鹏主动频繁的约淡雅,每天都是不同色彩的玫瑰花准时出现在淡雅的办公桌上,卡片上写着:宝贝,想你。同事们哗然,她却隐隐嗅到程鹏的转变似乎有些异样的味道。他不时发来短信对淡雅嘘寒问暖,比如:今天几点起床了,吃饭没有了,在商场看见一条裙子很适合你就买了,……生活的细节就是爱情的成长。淡雅能感觉到他的追逐,一天比一天猛烈。
那天,为了帮淡雅搬家,程鹏还没有下班就跑来,上蹿下跳的帮忙,淡雅抱着自己的梳妆盒准备上楼,程鹏却忽然窜上来:“我来,我来,你别累着了。”
看着程鹏无比快乐和殷勤的脸,淡雅有丝陌生,因为乾坤颠倒,在他不清楚她的身份之前,这一切只有淡雅自己做的份。
东西都安置完毕后,程鹏倒在沙发上,冲淡雅笑道:“雅雅,你爸爸在咱这行挺有名的,我秘书都知道他还知道你,怎么就我不知道。”
淡雅谦虚地笑:“怎么,今天还跟秘书专门打听了?”
程鹏未置可否,眯起眼睛,伸手将淡雅搂进怀里:“雅雅,你简直就是我的小天使。”
淡雅皱起眉头:“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那么肉麻?”
程鹏一副很诚实的样子:“雅雅,以前我没有发现你那么多优点,真实、漂亮、贤惠、单纯。”
淡雅不依不饶:“那你没有发现我的优点,干嘛还赴我约啊?”
程鹏想了想说:“因为…我喜欢你啊。”
淡雅没有作声了,心里却隐隐升起不快。她以为他会说不是闲着没有事嘛,那样淡雅会高兴些,可是他却撒了谎。他曾经并不喜欢她,因为当时他并不清楚她的身份、地位、背景,以为她只是她是老总的什么情人之类的,并因此爽过两次约。他是一次比一次喜欢她,直到至今晓得她的真实身份,他才来殷切的爱她,淡雅不知道这是什么爱,掺杂了什么成份。
其实,他曾经不喜欢她,淡雅一点都不怪他的。
爱是一种伤痕
她兴高采烈的去赴约会,这是第一次,他主动约的她。
她来到他们见面的老地方,看到他低着头若有所思,她以为他有什么话要对她说,也许,是…
她有些莫名的激动,从来都是单纯的女子,用善良的眼光去看待世界,至于爱,她一直认为,只要有足够的付出,会得到的,仿佛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他爱不爱她,他心里的想法是怎样的,她一直暗暗恐慌。
今天是他主动,说明了一个好兆头。
那枚钻戒是否就在口袋里,他低着头,是否在想如何开口,或许,他会告诉她,他定好了机票,结婚,蜜月,海边度假。
她幻想着这一天,心情激动。
但他抬起头来,眼神狐疑,她想抓住他的目光,却无法定格。终于,她明白了他的心里所想。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她很自信的说。
他不敢瞅她,在这个女孩子面前,他被赋予太多的情感,而这些情感他从来都是无处安放,因为心灵里并没有她的位置,这不公平,尽管他知道。
他主动的目的,是来告诉她,结束这一段感情。
其实,你不够勇敢,我也不后悔认识了你,我相信,除了你,会有更好的男孩子在前面等着我。她大声地说,声音微颤。
对不起,他捏努出三个字,声音卑微而渺小。
她走到她的面前,递给他一件毛衣,她为他织的,他说过,他在工地当司机,冬日里,驾驶楼没有暖风,很冷。
这个给你,记得穿上,她平静的说。
他没有勇气接过毛衣,只是傻傻的站着。
我不恨你,爱不能勉强,我们还是好朋友。她的大度让他释怀。
那天,回到宿舍,她的泪水夺眶而出,那份爱,她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却无法把爱与他融合。
爱是两个人的事,她忽略了这一点。
数到十,就忘记
一转身,我们之间隔了无数个城市
这些年,我已习惯了网络上的敲击。情缘都是如风的东西,轻抚过指间的缝隙。
在不同的经度,纬度,邂逅不同的人。我们幻想着在擦肩而过的时候,有一个看的懂的眼神。
却在不经意间发现,那双曾经抚摸过我头发的手,早已温暖不再。在无休止的等待里,什么都会变冷。可笑的是,当时还真想着一生一世。
转身的时候,我看到你眼中的泪水,你说会等待。
几个月后,我听到那个城市的消息,传说早已覆灭。
贰.
两个人跳舞,你踩到了我的翅膀
常常是这样,两个人比一个人更孤单。
当爱着一个人时,一句话都可以变得比刀子锋利,而在彼此的磨和中,却又失去了自己本来的锋芒。我想我已没有能力去爱一个人,所以,我选择了一个人生活。
一个人,听自己喜欢的音乐;一个人,吃自己喜欢的食物;一个人,游**在昏暗忧伤的网际。
我常常听到身体里有翅膀扑梭的声音,我已习惯停留,所以,我隐藏起了我的翅膀。
叁.
三生石畔
《三生石畔》是我写给我最爱的人的故事,关于最初,前世,今世。
一直没有写完,一直停在最初的那一步。写的最初是远古,飞鸟与鱼相恋了,却无处安家,最终选择了化成一块三生石,在太湖的边上。而前世,我们是相爱的水乡儿女,彼此都温和坚定。而最终却又是双双投水而死。
爱是被禁止的音符,在压抑的琴弦上。
肆.
肆意的黑暗房间,最沉迷的注视
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把音乐开的很响,那些伤痛的音符让我一阵一阵的撕裂。
有时躺着,想像自己是一具死去的尸体。
更多时候,看着黑夜里,镜子中,自己那明亮的眼睛。
很自恋地看着,看的哭了出来,泪却只有两滴。
我喜欢关了灯,躲在角落,外面的喧嚣与我无关,在我的房间里,我有自己的华丽。
我的心,一直藏在暗处,那里有我隐忍的伤痕。
伍.
呜呜,我哭了,我丢了我的玩具
其实我一直都很在乎别人的眼光,从稚嫩的最初开始。忽视,可以让人真正害怕,就像我的小学时代,他们总以为我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在心上。
我在屋子里玩着我的布娃娃,我想着十八岁时自己会有的爱情。
童年的时候,我没有对流言免疫,于是,从小我就感染了伤感的疾病。那些被嘲笑过的伤口,在今天,终于被宣判,终生不愈。
小学的校园很小,小学的老师很老。他们总是以为自己的工作有多荣耀。而我哭了,在他们的不屑里,我惊吓地丢了我的玩具。
陆.
陆陆续续地,我赶上了我的生命
我还是相信大学生活是最快乐的,虽然总有一声声的埋怨,虽然只是单调的三点一线。
可是,我自由了。
自由的结果是我开始上网,我的文字开始跳跃。自由的结果是我真正自由地成了一个人,只是在偶尔会想有个人来给我讲讲做人的种种道理。
他们说我过得很绚烂,在我的笑容里他们看不到伤痕。
我想我正一步一步追赶着我的生命,那些儿时的伤痕,我其实一直都渴望有一种温度将它们抚平。我需要一点点认可,当我站在这里,不知该往哪里去的时候。
柒.
亲我最后一下
你的一个转身,我的纯真岁月都和你一起离开了我。
可我们一直都明白,那些曾经爱过伤过的往事,终究只属于青春,所以,终将远去,在多年以后,我们会很努力地想要看见自己当时的身影。
所以,我还是想着,在我们离散前,其实该让你,吻我最后一下。然后,不再联系。然后,在沉默的时光里一个人去记忆。
某年某月某日,我们在大街上相遇,你指着身边的某一个女子,对我说,我结婚了。
我会笑笑,然后转身,那些回忆又都离开我,你看不见我的泪滴。
捌.
别忘记,如果,曾经爱过
我忽然看到了你的个人说明里写着这样的话“忘记,虽然明知做不到,但还要忘,这就是忘记的痛苦。”
我不知道这是写给谁的。一切早已不重要。
身边的姐妹个个在恋爱。当他们打电话的时候,脸上会有温柔而满足的微笑。我一直在做一些无谓的猜想,比如,谁和谁终于会结婚。在我眼里,单纯地认为只有结婚才是真正在一起了。其实这样的看法,早已背弃了自己。
而如果,相爱过的人,终于看着爱成为一个动词的时候,过去时。那么,也不要让忘记成为你的现在时。毕竟,那些温度都是真实存在过的,走过,就该满足。
玖.
就到这里吧
在疲惫的时候,我会睡很多的觉,在梦里辗转,我看得见内心最深处的血腥。
我是一个相信梦境的人,梦里的那些青石的潮湿的房子,很古老的河流与渡口,还有仿佛生活过的老屋,我相信,那都是我前生的缩影。只是,我看不见自己,也看不见,故人。
我不知道,看见过去太多是不是对生命轮回的一种背叛。那样的看见常常让我害怕,我的前生是个水乡,我没有去看过大海,只是我常常在梦里走在海边。
空气里,有雾,潮湿地想要哭泣。
我不愿醒来,如果,这是我的前世。
拾.
数到十,然后,抱抱我自己,就开始忘记。
十年前,我十七岁,在人群汹涌的街头,我看见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她有着很好看的鼻子和一双很深的眼睛。我想,这么漂亮的女孩是用来被人爱上的,也是用来伤心的。
十年后,我二十七岁,本应该有一个二岁的女儿,而……
爱情呼叫转移
“天黑的时候,我走出公寓大门,他站在满天的梧桐树下,两个手指轻轻的夹着烟,白雾围绕在他的周围,他帅气的眼神充满了寂寞和无助。每次看着他抽烟,我就想,要是我以后能嫁给他,那该有多好啊!”
我是个很邋遢的女生,一条牛仔裤可以丢在脸盆里,发霉一个星期,直到忍无可忍才不得不去洗。当然这被小晴骂的是骨头全露,好像剥光了衣服站在大街上一样。
小晴是我在大学里最要好的姐妹,也是我现在的同居室友。两个人毕业后选择留在了上海,而且又阴差阳错的进了同一家公司,最后居然还在同一个部门工作。我心想,这真是见鬼了。最后两个人在公司旁不远处租了个两室一厅的小高层。所以,对于我这样的一种行为,作为室友的她,理所当然不止一次的表示过抗议。
小晴说。李寒冰,你要是再这样下去,还有哪个男人会要你啊。
我就说。嫁不出就嫁不出,本小姐我不稀罕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其实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特虚,因为我知道我其实是一个情感需求特别强烈的人,何况在这样一座寂寞的城市,没有爱情相互取暖是根本活不下去的。可每次我在人前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穿我的内心。
小晴就说我,总有一天你会死的很惨。
“他曾这样说过,冰冰,我要把你养成一只猫,一只只会对我撒娇的小猫,一只只对我迷恋的小猫。”
第一次遇到他,在公寓旁的酒吧,我是被他的眼神所吸引的,他的眼神中有我父亲的那种味道。于是我走过去,叫了一杯血红的葡萄酒。
我说,帅哥,陪我喝酒吧。
他愣了愣,突然像个小傻瓜一样对我笑了。
这时候我在心里想,你丫笑什么笑啊,本小姐这么漂亮,和你说话算是抬举你了。当然这话我没说出口,这些话我只会和小晴开玩笑的时候说。
那时我刚失恋不久,人都说失恋后的女人是变态的,这话果然不假,我就最好的证明。从失恋后,我每天晚上会在这个酒吧疯狂的灌酒,像个怨妇,完全失去了以往的玉女形象,然后小晴就不得不来酒吧拉我回去。
她说。李寒冰,不就是个男人吗?你有必要这样吗?
我说小晴,为什么爱我的人我不爱,而我爱的人却要离我远去。
小晴听了叹了口气,看着我说。李寒冰,你别这样,大学那会的你虽然疯疯癫癫,但活的多潇洒啊,我喜欢以前的你。小晴说这话的时候,言语中充满了怜爱和疼痛。
那又怎么样,潇洒能当饭吃吗?潇洒能留住爱情吗?留不住……我狠狠的说完这句话,把一大杯酒闷进肚子里。
小晴听了这话,脸色有些不好看,沉默了很久说道。李寒冰,没想到我看错了你。说完这句话,她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酒吧。
看着她的背影,我在心里想,小晴,连你都不要我了,我该何去何从呢?
可我没想到小晴过了半个小时后又出现在了酒吧,然后拉着我不允许我说一句话,就往外走。她说冰冰你要是还把我当你好姐妹的话,你就给我回去。
我的眼泪突然的滚落了下来。小晴,还是你对我最好。
那晚,我照例喝醉了酒,我本以为小晴会像以前一样出现在我眼前,可是期待中的她却没有来。我看了看身边的他,然后说,喂,帅哥,今晚有地方睡吗?刚说完这话,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以前我一直以为我对于男人是没有太多依恋的,只是把他们作为我身边的玩物而已。在遇见宣之前,我至少谈了不下十次恋爱,每次以我说分手而告终。看着那些男生一副病泱泱的样子,我就恨不得甩他们两个耳刮子。我一直认为,男人不仅仅要有帅气的脸蛋,还要不为女人所迷惑。如果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哭哭啼啼,那我看不起这样的男人,因为这是孬种的行为。
我的前任男友宣就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长得特帅气,拥有高傲冷酷的眼神。我在他面前乖巧的简直像一只小猫咪,什么都听他的。而他也愿意宠着我,溺爱我。他也曾这样说过,冰冰,我要把你养成一只猫,一只只会对我撒娇的小猫,一只只对我迷恋的小猫。
现在,他的确做到了。所以,当他离开我的时候,我根本不能适应那种生活,空虚和寂寞简直让我差点死去。幸好还有小晴陪在我身边,让我有一个可以哭泣的地方。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没有看见我的另一半——那个伴我睡觉的狗熊仔。而是发现了一个男人,趴在我的床沿上,不,确切的说,不是我的床,我的床没有这么的整洁干净。我惊慌的像电视剧里的情节一样,迅速的坐起来,然后撩起被子,看我是否穿了衣服,最后长长的舒口气,说句幸好没事。
他抬头,我才发现是昨晚的他,这一刻,我才清楚的看清了他。有着深深的眉毛,一张小巧的嘴,还有一张帅气的脸。
他见我看他,尴尬的笑了笑,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你昨晚在酒吧喝醉了,所以……不过你放心,我没对你怎么样,只是小小的……说到这里,他诡秘的朝我再次的笑了笑。
我一惊,觉得他话里有话,刚想问什么,突然的觉得刚才哪里不对劲,仔细一看,原来我穿的并不是我昨晚的衣服,而是他的衬衣。这一下子,背上的冷汗都出来了。我说,你个流氓,你对本小姐做了什么?
他没想到我反应会这么大,愣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但是他却说,那就只有你自己知道了。说完还朝我吐了吐舌头,那样子简直就是一个未长大的孩子。我终于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多年后,我都一直记得这笑声,在明亮的屋子里环绕,动听如同音乐。
“每次回到公寓,我总喜欢光着脚走在木质地板上,穿梭在小晴和我的房间里。时光从窗外落进来,折射出明亮的光线,美得如同掉进了一个童话世界。”
那天早上我到公司时,小晴紧张的看着我说。冰冰,你没事吧。你昨晚到底去了哪里啊,我去酒吧找你的时候,你已经不在了,真的吓死我了。
我说小晴我没事,我只是被一个帅哥拐骗了而已。那帅哥如同王子,在我面前轻轻的跪下,然后吻着我的手说,神啊,我的公主,我甘愿为你俯首称臣,做你永远的仆人。
一说完,我早已笑得一团乱麻,整个人好像得了麻风病一样。其实,我不喝酒清醒的时候,我的控制能力是很强的。我会把自己所有的伤痛都包裹起来,形成一个内核。所以在以前,我和小晴时常会为了一件事贫嘴个半天,然后各自又赌气半天,这样时光在我们眼里过的特快。
但是一旦当我一个人的时候,那种寂寞和空虚就会趁虚而入,恍惚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想舍去,却又是舍不得。因为我需要这个味道来麻痹自己。只有这样,我才能在没有爱情的童话世界里活下去。
一月到来时,道路两旁梧桐的叶子终于掉的差不多了,偶然剩下的几片,在空中显得特别凄凉和孤独。我记得以前和宣在一起时,宣总是喜欢站在梧桐树下,默默的抽烟,那眼神,那动作足以迷倒所有的女人。看见我和小晴从公司里出来,他就会跑上来然后送我们回家。是的,宣在那段日子真的很快乐,有人宠着爱着的感觉真的很美妙。
每次回到公寓,我喜欢光着脚走在屋子里,穿梭在小晴和我的房间里。时光从窗外落进来,折射出透明的光线,美得如同掉进了一个童话世界。有时我还会莫名的发出咯咯的笑声。因为宣说过,他最喜欢看见我笑的样子了。小晴就骂我是神经病。我就回应她神经就神经吧。说完又咯咯的笑,拉着宣的胳膊。
可是这一切,随着宣的离去都不复存在了。
一月中旬的某一天,小晴突然的跑到我房间里,然后高兴的说。冰冰,我弄到两张画展的票,我们一起去陶冶下情操好不好?说不定以后你的画也能展出呢。
是的,在偌大的城市里,只有小晴一个人知道我的喜好。我曾经这样对小晴说过,我的一生就是为了画画而存在的,即使死了我也要画,为每个为情而死的鬼画肖像画,画出他们内心的不甘和怨恨,画出他们影子背后的美丑善恶。
于是我俩在周末的时候就去了那个画展。但是当我看着那些展出的画时,心里没有多大的震撼,或者说那些画不适合我的胃口。于是我说,小晴,你眼光也太差了。这什么画展啊,这些画能叫做画吗?纯粹是浪费纸张和颜料吧。
冰冰,这可不能这样说。我知道她又要开始和我贫嘴了。冰冰啊,你要知道这些画都有灵性的,小心晚上……再说,你知道的,我本就不喜欢画画,你不喜欢也不能怪我啊。
我刚想回驳她几句,就在这时,一副油画映入了我眼帘,一下子吸引了我。很简单的笔触,寥寥几笔红色,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共鸣。我愣愣的站在那里,心在这一刻,突然的疼痛起来,没有任何理由。
冰冰,你怎么啦?你怎么啦?你怎么落泪了?你不要哭啊?小晴说着用手来擦我的脸,果然是一脸的泪水。
我倔强的说没事没事,然后拉着她逃离了那幅画的视线。外面已经开始下雨,秋冬交接时的雨水特别的伤感,像极了初春时江南的柳絮。我回头看了那画最后一眼,看见了画的署名:泪。然后冲进了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