Ⅶ.31 从《旧约》到《新约》
其实,《圣经》不是一本书,而是一部由许多本书汇集而成的,在经过宗教典籍经典化的选择之后形成的类书,从进入《圣经》的各种各样的书的类型来看,首先可以分为宗教原典与宗教著作两大类型,《圣经·旧约》基本上是累积编纂型的宗教原典,而《圣经·新约》则主要是个人著述型的宗教著作;其次可以分为民族宗教典籍与世界宗教典籍两大类型,在《圣经·旧约》之中,民族宗教典籍同时也是世界宗教典籍,而在《圣经·新约》之中,则只有世界宗教典籍。这一宗教典籍经典化的过程,使《圣经》具有了各种各样不同的宗教形态。
这就表明,宗教原典既是民族宗教经典形成的基础,又是世界宗教经典形成的基点,而宗教著作在完成世界宗教经典体系建构的同时,也将促进民族宗教经典体系的建立。
累积编纂型的宗教原典《圣经·旧约》,不仅成书的时间比较长,而且具有不同宗教之间的通约性。《圣经·旧约》编纂肇起,是在公元前586年犹太人沦为巴比伦的囚虏之后。当时,犹太人为了维护民族宗教的文化生存,避免被异教文化同化,于是根据保存下来的大量的书面及口头的材料,开始进行宗教典籍的编纂,一直到公元前444年左右,“摩西五经”才编纂完成。而整个《圣经·旧约》的编纂完成时间据说是在公元前167年,足足花费了400多年的时间。
宗教原典的编纂完成,并不等于宗教典籍的经典化也随之完成。根据对《死海古卷》文本原件进行的有关研究,发现了采用两种不同材料写成的抄本,一种是用所谓的羊皮纸来抄写的宗教典籍文本,这些文本都是没有被收入《圣经·旧约》的;另外一种抄本所用的材料,不是将一张原皮剥制成两张的一分为二的羊皮纸,而是整张原皮,所有这样抄写的文本都被收入了《圣经·旧约》。同时,无论是用羊皮纸抄写的,还是用原皮抄写的,所有的宗教典籍文本都在公元前1世纪抄写完毕。
由此可见,在完成编纂工作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圣经·旧约》的经典化一直还在进行。公元64年,在耶路撒冷举行的“贤士会议”上,与会者提出了编纂犹太教的《希伯莱圣经》这一主张,要求继续进行宗教典籍的经典化,随后在公元90年左右的雅姆尼亚会议上,人们才基本上认可了主要的宗教典籍文本的经典化。之后,在公元140年,在加利利的乌沙举行的有关会议上,与会者又最终决定将《传道书》、《雅歌》、《以斯帖记》正式收入《圣经·旧约》,至此,《圣经·旧约》的经典化才最后完成。
《圣经·旧约》经典化的完成,其意义不仅在于对犹太教经典体系形成的内在推动,而且更在于对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经典体系最终出现的直接影响。
因此,《圣经·旧约》作为耶路撒冷地区第一部经典化的犹太教民族宗教典籍,不仅因受其文化渊源的影响,而且由于文化交流的传播,先后对发源于同一地区的世界宗教基督教与伊斯兰教提供了宗教原典。所以,有人指出:源于《圣经·旧约》的宗教有三个,它们分别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圣经·旧约》加上宗教著作《塔木德》就形成了犹太教的经典体系,《圣经·旧约》加上《新约》就形成了基督教的经典体系,而《圣经·旧约》加上《古兰经》则形成了伊斯兰教的经典体系。
《圣经·旧约》作为民族宗教与世界宗教的共同原典,在其经典化的过程之中,出现了形态的分化,不仅所分的卷数不一样,而且所收入的典籍也有多少之分。《希伯莱圣经》共分为24卷,包括律法书、先知书、圣录三大类,与基督教新教的《圣经·旧约》分为39卷,及其分类排列次序有所不同,但在内容上则完全一样,因为后者不过是因将前者之中的某些部分分开而增加了卷数:除了将《撒母耳记》、《列王记》、《历代志》分成上下卷,《以斯拉-尼希米记》分为《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之外,还把《十二小先知书》分为12卷,故而增多15卷,并且分为历史书、智慧书、先知书这三类。
《希伯莱圣经》与基督教天主教的《圣经·旧约》在内容上有所差异,这就是与前者相比,后者多收入了7卷,包括历史书《多比传》、《犹滴传》、《马加比传》(上、下卷),智慧书《便西拉智训》、《所罗门智训》,先知书《巴录传》。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异呢?这是因为,早在公元前3世纪时的希腊化时期,《圣经·旧约》里面的一部分宗教典籍,以及《圣经·旧约》没有收入的一些宗教典籍,已被当作重要的文化典籍,在埃及的亚历山大城由72位学者合作,从希伯莱语翻译成了希腊语。后来,这个翻译文本被称作“七十子希腊文本”,从而使犹太民族的宗教典籍得以在通用希腊语的罗马帝国的广大区域内迅速流传,成为一个被后人视作文化交流的“历史性事件”。
从此以后,《圣经·旧约》陆续被翻译成希腊语。由最初翻译“摩西五经”,到将《旧约》里面的全部宗教典籍翻译完毕,已经是进人公元初年以后的事了,总共花费了将近300年的时间。在公元1世纪基督教创建的时候,耶路撒冷及其周围地区的犹太人,特别是在罗马帝国各地散居的犹太人,大多数都是使用希腊语来作为自己的第一语言,因而不仅《圣经·旧约》使用的语言以“七十子希腊文本”这样的希腊语宗教典籍为基础,而且有关《圣经·新约》的著述,更是直接以希腊语来撰写。从这个意义上讲,基督教是在希腊语文化的氛围之中发展起来的世界宗教,所以能够超越民族乃至国家的种种有形与无形的人为限制。
正是由于基督教自创建以来一开始就使用“七十子希腊文本”,来对犹太教的《圣经·旧约》进行希腊语的文本翻译,并以此作为基督教的《圣经·旧约》,因此,在公元4世纪就出现了后来被称为“梵蒂冈古卷”与“西奈古卷”,以及在公元5世纪时出现的后来被称为《亚历山大古卷》的这样一些《圣经·旧约》的希腊语抄本。基督教《圣经·旧约》就是在这些抄本的基础上来完成其自身的经典化的,所以从一开始就比《希伯莱圣经》多出了后者没有收入的7卷宗教典籍,并由此形成了基督教《圣经·旧约》46卷的经典传统。
尽管在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以后,基督教也随之分为希腊语地区的东派教会与拉丁语地区的西派教会,并且在公元1054年正式分裂,分别以东正教与天主教为代表。但是,无论东派教会从公元7世纪开始推行的经典化,还是西派教会从公元5世纪开始推行的经典化,都同样恪守了这一经典传统。特别是天主教,在新教从1529年掀起宗教改革运动以来,仍坚持《圣经·旧约》46卷的经典传统,并在1546年确定了以包括《旧约》与《新约》在内的拉丁语《圣经》标准本。然而,新教主张《圣经·旧约》直接以希伯莱语言原本,也就是根据《希伯莱圣经》,用各种民族语言来翻译,而《圣经·新约》则从希腊语原本翻译成各种民族语言,从而使《圣经》出现各种民族语言的众多版本,以改变《圣经》由教会垄断的状况。
《圣经·旧约》作为宗教原典,主要是用希伯莱语言写成的,而《圣经·新约》做为宗教著作,则主要是用希腊语写成的。《圣经·新约》所收入的宗教著作,是分别由耶稣的众多门徒个人撰写的,一共27卷,分为福音书、使徒行传、使徒书信、启示录这四类。在《圣经·新约》中最早出现的宗教著作,是在公元70年以前就写成的,但《圣经·新约》成书的时间,则直到公元2世纪中叶才结束,整个撰写过程将近100年。随后,也就开始了与《圣经·新约》相关的经典化,虽然在公元2世纪末,已经初步完成《圣经·新约》的经典化,但这一工作的最后完成,则是在公元5世纪初叶的事情了。
基督教《圣经·新约》经典化的完成,不仅加快了基督教经典体系的最终形成,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从犹太教到伊斯兰教的经典体系的进化,也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例如,犹太教的《塔木德》就是从公元175年开始进行搜集编著,并在公元5世纪下半叶完成的;而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则在公元7世纪初叶开始口传,到公元10世纪出现书面定本。同时,这种促进,还是全面性的,既有可能作为宗教经典体系建立的某种参照系,又有可能提供宗教经典体系建构所需的文本资源。
虽然从宗教典籍经典化的角度来看,基督教的《圣经》的确是在《旧约》经典化以后,才有《新约》的经典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基督教的《圣经》中,《旧约》的地位与作用必然超过《新约》的地位与作用。事实上,恰恰相反,《新约》的重要性事实上远远地超过了《旧约》,无论是地位,还是作用,《新约》都占据了基督教《圣经》中的首要位置。这是因为,《旧约》是耶和华通过摩西与以色列人约法,而《新约》则是上帝亲临人间的基督耶稣与信徒立约,民族宗教的约法不过是为世界宗教的立约提供了关于神与人盟约的思想资源,而世界宗教正是以立约的方式来重建神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
正如《旧约》的根本是通过“摩西五经”来确立民族宗教的律法体系,《新约》的核心则是要以“四福音书”来创立世界宗教的救世思想,它表现出了两者之间的某种对抗——
有一个人干枯了一只手,有人问耶稣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
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于是对那人说:“伸出手来!”
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和那只手一样。
很明显,《新约》从尊重人的生命存在出发,以平等待人的救世思想,来修正强制威慑的律法体系。
尽管不能否认耶稣是以基督的姿态来进行救世的,所以才处处显示奇迹,时时教诲众人,但是,正如《马太福音》中所指出的那样:“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因此,他对于现存的律法体系不是抛弃,而是要通过修正使之上升为普遍的真理,于是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这样,唯一的善就是爱!对于构成律法体系基础的,由全能先知摩西传达的十条诫命之中的宗教律例,耶稣并没有废掉,而是上升为善的真理,这就是爱人,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那么,对于摩西十诫之中的宗教典章,耶稣又是怎样来成全的呢?
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由此可见,耶稣也没有将摩西十诫之中的宗教典章废掉,而是同样地上升为善的真理,这就是爱人如己,因而只有当一个人能够放弃一切世俗的利益与偏见时,才能够充分地体现出唯一的善,成为一个完全人。在这里,爱人是成为完全人的根本,而爱人如己则是成为完全人的行动,因而唯一的善就是爱,从爱人的基点出发去爱人如己!当然,达到爱的境界的唯一宗教前提就是必须跟从基督耶稣,这是最大的诫命!
“有一个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因此,最大的诫命首先就是要爱上帝,这种爱就是虔诚地信奉,体现出唯一的善,爱成为上帝与人之间立约的基础;其次就是要爱人,这种爱就是爱人如己的行动,显现出唯一的善,爱成为基督耶稣与人之间立约的现实。于是,爱成为上帝之道的绝对真理:在爱上帝的前提之下,每一个人都应该去平等地爱每一个人,世界将因之而充满爱,“天国就在你们心中”!
所以,“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很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听见这话,就稀奇得很,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着他们说:‘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彼得就对他说:‘看哪,我们已经撇下所有的跟从你,将来我们要得到什么呢?’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但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
在这里,财主的形象,在实际上,就是对不能撇下一切而跟从基督耶稣这样的人的一个比喻,因而跟从基督耶稣的完全人,在放弃人间的一切的同时,就能够得到天上的一切,而百倍的回报就是进入永生的天国。就这样,人们心中的天国与上帝所在的天国重合。显然,放弃一切世俗的利益与偏见,固然对于净化人的灵魂,达到爱的最高境界是不可缺少的;可是,要是世上所有的人,为了进入天国而放弃一切的话,那么,从此以后人在大地上也就不复存在了,事实上也就将导致上帝与人之间立约的消解,甚至消失,从而形成一个关于天国的悖论。
然而,早在这一悖论可能形成之前,耶稣就以基督的方式进行了消除:“我又告诉你们,凡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这就是说,除了人们心中的天国与上帝所在的天国之外,在大地上将出现一个人间的天国。
如果将人们心中的天国视为对于天国的绝对信仰,如果将上帝所在的天国视为对于天国的永恒理想,那么,大地上出现人间的无国,也就是对于天国的可能追求,从而自然而然地将人们心中的天国与上帝所在的天国完整地融为一体:对于天国的信仰与对于天国的理想将成为实现人间天国这一追求的现实过程,而基督耶稣正是以救世思想来体现出上帝与我们同在的。这样,上帝之国将是信仰的天国、追求的天国、理想的天国这三者所共同建立起来的,因而人走向上帝之国,就不仅仅是个人将得救的福音,而是成为所有人都将得救的福音。
因此,人世间的一切人要充满爱心,要坚持信仰、坚持追求、坚持理想,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后得救,这正如耶稣对他的门徒所说:
你们要谨慎,免得有人迷惑你们!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好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因为这些事是必须有的,只是末期还没有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地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
在末期来到之后,才是复兴的时候,也就是末日复活接受最后审判的时候,但是在此之前,每一个人必须不要让爱心逐渐冷淡,才能够在灾难性的现实之中得救。特别是,耶稣已经预见到了门徒们在这一现实中,对天国福音进行传教的艰难处境,不仅要拒绝假先知的迷惑,以保持爱心的纯正,更要承受一般人的陷害恨恶,以保护爱心的纯洁。
这样,从《旧约》到《新约》,便实现了宗教思想的形而上更新,《新约》亦因之而成为世界宗教已经来临的经典性标志之一。
Ⅶ.32 墓穴中的“圣布”
宗教作为人类文化的生成物,既是意识形态的思想存在,以宗教典籍的文本方式流传,于是,便有了经典;更是社会现实的实践活动,以宗教人士的组织方式传播,于是,便出现了教会。如果宗教思想能够进入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成为意识形态的主导思想,甚至占据了意识形态霸主的地位,即在实际上也就得到广泛流传的话语权力,那么,便有可能产生经典至上的宗教效应。同样,如果宗教组织能够进入现实的社会生活主流,成为社会生活的导向组织,甚至决定着社会生活的总动向,事实上也就拥有了官方传播的政治权力,因而有可能会出现教会唯一的宗教政权。
显然,对于真正意义上的宗教来说,这两者不可偏废:如果仅仅只有宗教经典而无宗教教会,就难以保持宗教思想的长期流传,因为教会作为传教机构,将促使经典不间断地传播;而如果仅仅只有宗教组织而没有宗教经典,则难以保证宗教组织的长期存在,因为经典作为精神支柱,将维系教会长久的稳固。由此可见,基督教从创建之初,便同时拥有宗教典籍的福音书与宗教人士的使徒,正是其得以成为世界宗教的基本条件。在进行宗教典籍经典化与宗教人士教会化的过程之中,基督教最终成为了世界宗教。
然而,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必须把握好其经典与教会应有的度——经典首先作为文化典籍在社会之中流传,使宗教思想在争取进入意识形态主流的同时,与其他意识形态平等地共享话语空间,既不凌驾于也不屈从于其他意识形态,然后发挥宗教思想的独立作用;教会首先作为文化机构在社会之中出现,使宗教组织在进入生活主流的同时,与其他社会组织共同进行社会生活的引导,既不去支配也不去附属任何社会组织,然后发挥宗教组织的独特功能。
如果不能达到这个度,宗教就不是真正的宗教,最多是准宗教,它将成为其他意识形态与社会组织的附庸,既不能够产生独创的宗教思想,又不能够形成独自的宗教组织,仅仅是徒具宗教的形式而已,从古至今的所谓邪教就是这样的一种准宗教。如果远远地超过了这个度,宗教就更不是真正的宗教了,只是一种超级宗教,在高踞其他意识形态与社会组织之上的同时,使宗教思想成为唯一的思想,垄断了人们全部的话语权,因而宗教经典成为思想存在的最高权威,并使宗教组织成为唯一的组织,彻底控制了社会生活,从而使教会成为社会权力的最高权威,使宗教走向国教化甚至国家化,以最终促成神权国家的产生。
无论是宗教的国教化,还是国家化,尽管因宗教的地位过于迅速地政治性提高,而在一定时期内似乎予以了宗教发展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当宗教一旦成为国家官方意识形态的唯一表达时,宗教思想的活力与宗教组织的功能将被完全固定化,这时,它将反而败坏经典与教会的宗教地位与声誉,使之成为国家权力的装饰品,乃至遮羞布,结果自然会大大地有损于宗教的正常发展。只有在宗教与人类文化保持着正常关系的前提下,无论是民族宗教,还是世界宗教,才有可能与人类社会的发展保持同步,由传统社会之中的传统宗教向着现代社会的现代宗教转型。
关于这一点,从宗教史的角度来看,基督教无疑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这首先是因为基督教不仅拥有《圣经》与各类教会,而且通过对于《圣经》的不断阐释,与对于各类教会的功能重组,使基督教在人类文化现代发展进程中成为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宗教,拥有占世界人口将近三分之一的信徒;而其次则是因为在基督教发生与发展的过程中,除了有着正常发展的一面之外,还有着国教化甚至国家化的另一面,它直接导致了欧洲文化发展中的中世纪现象出现,以《圣经》统一思想,以教会取代国家,消灭一切思想异端与权力对手。这时,它已经直接违背了《圣经》所阐述,教会所颂扬的上帝之道。
值得庆幸的是,在由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的过程之中,基督教通过不断地进行宗教改革的方式,保持了适当的度,并逐渐克服了在一定时期内的不正常发展,重新回到了真正的宗教这一应有的位置上来。对《圣经》应如何进行阐释,始终是教会的主要功能之一,而对于教会的功能更新,则始终又是《圣经》在提供精神资源。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必要从文化典籍的角度来对《圣经》进行审视,也才有必要从文化组织的层面来对各类教会进行了解。
在从民族宗教向着世界宗教转型的过程之中,正像《希伯莱圣经》中的‘摩西五经”对于犹太教来说,是经典中的经典一样,《圣经·新约》之中的“四福音书”也是《圣经》的经典中的经典,更为重要的是它们是作为个人撰写的宗教著作来进入《圣经》的,它们的作者都与耶稣有着密切的关系:都是耶稣选派出来,赋予传教使命的使徒,或与这些使徒有关的人员,其中既有耶稣从众多门徒中亲自选择的十二使徒中人,如马太和约翰,以及与彼得关系密切的马可,也有与先是敌视基督而后来又礼拜基督的使徒保罗有关的人,如路加。
正是因为“四福音书”是使徒们在传教过程之中逐渐写成的,故而也出现了类型分化:具有纪实性特征的《马可福音》、《马太福音》、《路加福音》,以相似的措辞与表达方式来述说耶稣的生平事迹,所以被认为是具有“共同的观点”,于是,一般被称为“同观福音”,而有的人还将之称作“对观福音”,乃至“符类福音”;《约翰福音》则着重传达耶稣的言谈,带有思辨性的色彩。“四福音书”之间出现的这一类型分化及其差异,不仅展示出传教活动的日趋成熟,而且表明了传教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同观福音”之中,无论是从撰写的时间上来看,还是从著作的内容上来看,都以《马可福音》为最先,它的作者马可不仅是使徒彼得的门徒,而且后来还成为使徒保罗传教的助手,因而他在著述中试图以生平传记的形式来明确地回答“谁是耶稣”这一问题。尽管《马可福音》的述说比较简略,但却为随后出现的《马太福音》提供了基本的材料,不仅在内容上两者之间有百分之九十相同,而且在措辞上也有一半左右相类。
不过,《马太福音》的作者是耶稣十二使徒之一的马太,所以马太在《马太福音》中,对于耶稣的家谱与出生进行了详细述说,这是《马可福音》里面所没有的内容,因而《马太福音》也就更加完整地述说了耶稣的生平事迹,再加上马太的使徒身份,故其在《圣经》之中被排列在“四福音书”之首,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圣经》中位居《马可福音》之后,第三个出现的是《路加福音》,它的作者路加本来是一个医生,后来成为使徒保罗的门徒,跟随保罗一起到外邦传教,因而路加能够以精确的观察与细腻的描写,来文采飞扬地述说耶稣的生平故事,特别是少年耶稣如何成长的故事。同时,路加除了对施洗者约翰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述说外,而且还注重对耶稣生活的时代背景进行有意识的交代,因而被人评论为具有文学家的风采与历史学家的风度。在《圣经》中最后出现的《约翰福音》,实际上也是“四福音书”之中最后写成的,它的作者据说是十二使徒之一的约翰。
“同观福音”的作者在《圣经·新约》中的各种文本里面可以得到印证,而《约翰福音》的作者则很可能是出于托名。这是因为在耶稣的十二使徒中最著名的就是彼得与约翰,一个被视为耶稣的传人,一个被称为耶稣最喜爱的门徒。既然彼得的门徒马可已经写成了《马可福音》,促成了“同观福音”的出现,那么,《约翰福音》就很有可能是约翰的门徒,或者门徒的门徒写成的,只是在写成之后再托名约翰所撰写。对于这一点,可以在《约翰福音》里面找到一个旁证。
这就是,当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在加利利海边向门徒第三次显现时,正逢彼得等8个门徒乘着渔船在海里打渔一夜而一无所获,结果他们按照耶稣的吩咐下网,就拉起了满满一网大鱼,可是,只有约翰认出了耶稣。“耶稣所爱的门徒对彼得说:‘是主!’彼得赤着身子,一听见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里。”随后,耶稣一连问了彼得三次:“你爱我么?”而“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么?’就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与此同时,耶稣“就对他说:‘你跟从我罢!’彼得转过来,看见耶稣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就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胸膛,说‘主啊!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
显然,如果《约翰福音》的作者真是约翰的话,就不会写成让自己一个人发现是耶稣在向他们显现,而使其他的门徒,特别是大弟子彼得狼狈不堪,以致于使耶稣要再三地问彼得“你爱我么?”,因为这难免有自我夸耀之嫌。也许,托名作者的企图,似乎只是要突出约翰对于耶稣的爱,结果却弄巧反拙。同时,约翰也不会第二次借彼得之口来自我标榜,并且也不会一直不提到自己的名字,而始终用“耶稣所爱的门徒”来代称自己。此外,在“同观福音”之中,基督耶稣是向除了犹大之外的11个使徒同时显现的。
所以,《约翰福音》肯定不是约翰撰写的,而是由其它的托名作者写成。
事实上,在《约翰福音》最后的结束语之中,这个托名作者已经情难自禁,不由得多少露出了些自己的底:“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很明显,约翰自己是不会这样评说自己的著作的,如果《约翰福音》真的是约翰撰写的话。不过,托名作者倒是在此说明了《约翰福音》的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不再进行对于耶稣生平事迹的一一述说,而是要为耶稣的言行作见证。
总而言之,《约翰福音》不是通过具体且形象生动地述说耶稣如何成为基督的故事,再来继续回答“谁是耶稣?”这一老问题,而是想通过进行对于基督耶稣存在意义的阐发,来说明“基督是谁?”这个新问题一因此,耶稣的自我言说成为《约翰福音》的主要内容,于是,当耶稣自己发言的时候,也就发生了述说人称的变化:“同观福音”之中的耶稣在说到自己的时候,总是用第三人称的“人子”;而《约翰福音》中的耶稣在提到自己的时候,则是用“儿子”,以更加强调上帝之子就是上帝亲临人间的化身,因而宣称“我是世界之光”、“我是好牧人”、“我是生命的食粮”,从而便作为上帝亲临人间的儿子形象的“我”,来与人立约。
所以,《约翰福音》的述说,自然就是从耶稣接受施洗者约翰的洗礼开始的,并且在接受洗礼以后的第一天,耶稣就被施洗者约翰当着面称为“神的羔羊”。第二天当施洗者约翰对自己的门徒说耶稣是“神的羔羊”的时候,他的门徒也就跟从了耶稣,其中一个门徒是彼得的弟弟,他领着自己的哥哥来见耶稣,也成了耶稣的门徒。随后,耶稣在去加利利的途中又接受了几个门徒,于是一下子就有了好些个门徒。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佣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缺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宴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佣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耶稣开始显示第一个神迹,也就成为第一个预示:不仅仅显示了上帝之子那意志与权威的至高无上的荣耀,有助于众门徒在成为虔诚的信徒之后,进一步成为传教的使徒;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神迹,也就是耶稣以洁净的水变成的好酒,在娶亲筵席上来代替已经用尽了的次酒,实际上是以其象征性的寓意,来预示着《新约》对于《旧约》在《圣经》之中的重要地位的最后取代。这是因为,在犹太教中,在对《圣经·旧约》中的摩西律法进行阐释的时候,通常是用“酒”来做为象征物的,并且还常常把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约法比喻成婚姻。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正是立足于“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样的形而上的阐发高度,来进行关于基督耶稣的述说的,它更多地对基督耶稣的认识提出了具有本质性的观念,特别是为三位一体论的形成奠定了文本基础。当然,《约翰福音》也为此付出了文本的代价,失落了对于耶稣作为历史存在的人的生平事迹进行纪实的文本功能。所以,有人这样评价《约翰福音》说:“它更接近于一部阐述宗教见解的著作,而不是一部具有史实性的宗教传记。”在这样的前提下,可以说,《约翰福音》对于《圣经》的阐释来说,具有着指导性的文本意义,而不再仅仅囿于对某一层面上的解说。
当然,这并不是说“同观福音”中的三部福音书,就没有《约翰福音》那样重要,而是说“四福音书”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只不过它们具有不同的文本功能罢了。事实上,从耶稣作为人的角度来看,“同观福音”,特别是《路加福音》,通过对于耶稣生平的详细而生动的述说,为《圣经》阐释提供了关于耶稣一生的真实可信的史实,有利于冲破笼罩在耶稣生死问题上的神秘气氛,从而为历史地存在过的耶稣进行了人的还原,在承认耶稣作为基督与教主的宗教身份的同时,确认了耶稣作为文化史上的思想家的地位。
《马太福音》之中有这样的记载: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
从占星术的角度来看,这颗在伯利恒上空出现的星,预示着犹太人之王出生,决不是偶然的一次,因为在“摩西五经”之一的《民数记》中就出现过这样的说法:“有星要出于雅各,有王要兴于以色列。”来自遥远东方的博士在占星过程中,看见了预示着基督耶稣出生的这颗光辉闪耀的大星,于是不辞辛劳地来到耶路撒冷地区寻找,以验证自己的占星结论是否正确。
博士们的说法具有浓厚的神话色彩,为耶稣的出生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使不少人将耶稣视为神话似的虚构的宗教人物。一千多年过去了,在1603年的圣诞节快要到来的时候,以发现行星运动三定律而著称的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观察到土星与木星的轨道出现在了同一平面上,因而土星与木星之间的距离有时会显得异常接近,远远看去就像一颗光芒四射的大星,于是这种大星现象被称为土星与木星会聚。事实上,这样的会聚在1603年发生了3次,只是因为开普勒的视力不好,才错过了前两次的观察机会。
后来,一些天文学家根据开普勒定律,对土星与木星会聚的可能性进行推算,发现在公元前7年,也曾经出现过3次土星与木星会聚的大星现象。这一天文学发现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属于天文学的,它也具有历史学上的意义,因为这一大星现象不仅证明当年那些从东方来的博士所见不虚,更证实了耶稣的真实与准确的出生时间:公元前7年!这正好是希律王在位的期间,即是从公元前37年到公元前4年之内。这样,人们终于知道了耶稣在公元元年的时候已经有8岁了,而耶稣在接受了施洗者约翰的洗礼并开始传道的时候已经有33岁了。
如果说耶稣出生之谜已经揭开,那么,耶稣死亡之谜又如何呢?在《路加福音》之中是这样记载着的: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两个犯人,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子从当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有一个人名叫约瑟,是个义士,为人善良公义,众人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他本是犹太亚利马太城里素常盼望神国的人。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就取下来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石头凿成的坟墓里,那里头从来没有葬过人。
那日是预备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由此可见,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以后,在死亡的过程中,虽然有不到正午就遍地黑暗,而太阳又在下午三四点钟就消失不见,以及犹太人圣殿悬挂的帐幔开裂这种种的异常现象的发生,但是,这却说明耶稣从被钉上十字架到死亡的全部时间没有超过4小时,比一般钉在十子架上的人要缩短了不少,这是为什么呢?所幸的是,尽管据说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后,离开了那座坟墓,却留下了曾经用来包裹他尸体的那段细麻布,这就是著名的“都里若圣布”——保存在意大利都里若的一段长约4米的亚麻布!
1978年8月,在罗马教皇的默许之下,由40名据说是无神论者的美国宇宙航行局的有关专家,组成了一个调查团前往意大利都里若进行实地考察。他们从都里若圣布上获取了大量的资料并带回美国,利用最先进的成像分析技术与仪器进行研究。三年以后,即1981年12月,他们终于公布了长期研究的结果:圣布曾经包裹过的基督耶稣,是一个身高1.76米,体重79公斤,年龄约为30岁,脸上长胡须的犹太男人!他的头部被打伤后流出了血,手腕与腿部均被大钉穿过,流出了大量的血,这些都在麻布上面留下了明显的痕迹,此外,他的双膝处也曾受伤出血。
这些具体的描述,与基督教绘画里面的基督受难像比较一致。基督耶稣背负十字架时,不慎摔倒使膝盖受伤,而后被钉上十字架时,是左腿放在右腿上面,用一根长长的大钉钉在一起的。不过,仍有一处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就是:基督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时候,并不是像绘画所表述的那样,大钉穿过两个手掌钉在十字架上,而是穿过基督耶稣的两个手腕钉在十字架上的!这就说明了当初被钉上十字架以后,耶稣为什么会在较短的时间内死亡的原因,很可能是大钉穿过手腕的时候,弄破了动脉血管而造成大出血,致使耶稣很快死去。
现在的问题是,仅仅从一块长度只有4米左右的都里若圣布上面,就发现了如此之多有关基督耶稣的信息,这是不是通常人们认为的所谓“圣迹”呢?难道基督耶稣要在一块包裹自己尸体的麻布上面又一次显示出神迹吗?
Ⅶ.33 基督的神迹
一切神迹,无论是贯穿于神话之中,还是出现在宗教里面,实际上都是关于超常现象的想象性述说,即在现实性的基点上,在想象力的扩张中,通过变形夸张以呈现出荒诞不经而又合乎情理的结果,因而只能进行想象性的还原,而无法进行现实性的还原,一言以蔽之,想当然而已,不可能追溯原因。只不过,神话之中的神迹比比皆是,与历史的真实形成某种对应;而宗教里面的神迹则侧重出现,与传道的需要趋于同一方向。
这也就是说,若果真是神迹的话,是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进行由果溯因式的考察的,尤其是对之使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分析与综合研究,试图以此来得出一个所谓的科学结论,或者说一个客观与公正的裁决。因此,只有在相信都里若圣布与基督耶稣直接相关,也就是说相信耶稣是实有其人的前提之下,才有此研究的可能。所有这一切,都无非表明,无论是罗马教皇也好,还是美国宇航专家也好,他们都想做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借助如今的高科技手段,来与当初的耶稣进行无言的对话,尽管罗马教皇是以有神论者的眼光来观看由人而神的基督本人,而美国宇航专家则是从无神论者的视角来探索由神而人的耶稣真相。
事实上,如果现在的人们只是获得了三年研究的结论,知道了都里若圣布所包裹的基督耶稣是什么模样的话,最大的感受也许不过与当年基督耶稣受难时刻,那些在场者的感受相差无几。关键在于,必须进行质疑,问一问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的。首先是,按照犹太人丧葬的律法规定,一个人死亡之后,必须全身**地清洗干净,然后洒上香料或抹上香膏,直接用亚麻布包裹尸体,再进行安葬,因而不可能在亚麻布上留下多处的血迹,反过来说,这就意味着亚麻布里面所曾经包裹的尸体没有进行过清洗!那么,耶稣死去的当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根据《路加福音》里面的时间记载来看,这种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因为在十字架上钉死耶稣的“那日是预备日,安息日也快到了”,也就是安息日的前一天。由于犹太人以星期五的日落到星期六的日落为安息日,因而耶稣被处死的那一天,实际上就是星期五的白天。就在这个星期五快到正午的时候,耶稣被钉上了十字架,并且接近“申初”,也就是快到下午4点钟时,就出乎意料地在短短的时间内不幸死亡,因为那一左一右的两个犯人最后是被彼拉多派士兵将腿打断而死的,然后从十字架上面取下来,以免安息日十字架上还钉着人。
此时距离日落的时分不算太远,所以,已经来不及清洗尸体,人们只好直接从十字架上把耶稣的尸体“取下来用细麻布裹好,放在石头凿成的坟墓里头”,草草地安葬了事。显然,这块细麻布与这个石头坟墓都是在事先已经准备好的,因而还可以在日落之前派上用场;然后“他们就回去,预备了香料香膏。他们在安息日,便遵着诫命安息了。”不过,等安息日过后,他们来坟墓那里的时候,“只是不见主耶稣的身体”,据说基督耶稣早已复活。这至少从一个侧面表明在安葬耶稣的时候,没有进行过清洗,以及在坟墓里面留下包裹尸体的亚麻布的可能性。
虽然一时间无法一下子就说清楚这块亚麻布是怎样被保留到如今的,但是亚麻布是完全有可能被保存下来的,像埃及法老的裹尸布,也是使用的亚麻布,距离现在的时间更远远超过了那块都里若圣布,仍然保存到现在。最后,也许最难说个明白的,正是都里若圣布为何能呈现出基督耶稣的面容来:一张受伤而浮肿的了具有立体感的脸!——先将都里若圣布上基督耶稣留下的从血到各种遗留物的成分搞清楚,再用含有这些成分的混合物涂到一个人脸上去,并用亚麻布包上留下印痕,结果在亚麻布上面,便同样呈现出了这个人的面容。
这样,有关都里若圣布的“圣迹”之说,已经不攻自破,更为重要的是,这块圣布反而证实了耶稣是一个真实存在过的人,他就是来自沙南地区北部加利利的拿撒勒人耶稣!所以,虽然耶稣出生在伯利恒,随后由约瑟和马利亚带着逃到了埃及,但是在公元前4年希律王死去之后,他们又带着3岁的耶稣回到了自己的故乡,加利利的拿撒勒城。
耶稣在拿撒勒长大成人,在33岁那年才离开拿撒勒。所以,在“同观福音”之中,都一致承认“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旦河里受了约翰的洗”,也就是说,耶稣是个拿撒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