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珥的富翁

挪亚的三个儿子分别立国,闪的后代中有一个富翁,叫他拉。他拉生活在苏美尔的古城吾洱(遗址现称泰勒盖那尔)。吾珥城最初是由古代苏美尔人于公元前4000年左右建立,1000年后,这里成了苏美尔国的首都。我们的故事大约就发生在这个时期的吾珥。

那时,吾珥异常繁荣。城市曲曲弯弯的大街小巷总是熙熙攘攘的,一派热闹景象。宽敞的街道拥挤万分。驮驴商队或者国王的卫队不时地呛喝着从人群中费力地通过。只有当身穿白色法衣的祭司步履庄重地走过来时,人们才毕恭毕敬地闪卉道路。吾珥城中央耸立着一座远近驰名的圆形金字塔,塔顶上是供奉月神南纳辛的神殿。

当时吾珥城的郊区看起来就象是百花盛开的花园。大大小小纵横交叉的人工渠里缓慢地流着从幼发拉底河引来的河水。运河是本城的自动给水系统,全城人都靠饮用这水生活。一块块“井”字形的田地里种的大麦和蔬菜郁郁葱葱,橄榄树、椰枣树、肥美的草原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到处可以看到农民和奴隶赤着黝黑的上身,在田地里劳动。幼发拉底河上航行着一艘艘装满货物的大木船。远行走累了的商人和放牲口的牧人三三两两地偎依在门旁和城墙边歇息。

他拉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到70岁时生了三个儿子:亚伯兰、拿鹤、哈兰。哈兰英年早逝,留下孤儿罗得。

那个时候他拉一家信奉的不是圣经中的上帝耶和华,人际伦常也不象今天这样,兄妹之间,叔侄之间都可以结合。亚伯兰和拿鹤各娶了妻子,都是自己的亲戚。亚伯兰的妻子叫撒莱,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比他小10岁。拿鹤的妻子叫密迦,是哈兰的女儿,是自己的侄女。

他拉很富有,他住在华丽的房子里,家中奴仆成群,养了千百只羊,还有一间盛满金银财宝的宝库。他的儿子们帮助他料理家务,管理那些替他放牧的奴隶。他拉早就放弃了游牧生涯,经营起商业来。他还是吾珥城中受人尊敬的著名族长。

他拉的家就建在城里自由民区,紧依着城墙。那是一栋两层楼房,用砖盖的,刷上了白灰的外表显得庄严肃穆,就象它的主人一样。房门后的穿堂里安有水池,客人来了可以净手和洗脚。院子里砌上了石头,整洁、宽敞,空气和阳光都很充足。有一架石梯通向楼上,楼上是几间卧室,各卧室之间用由四根柱子支起的室外走廊相连接。室外走廊上面覆着坡度很大的盖,雨水顺着良盖流到院子里,再顺着院中的水渠流到大街上去。梯子栏杆后面是陶磁盥洗问,还有厨房、仓库和磨房,女奴们在那里推磨碾面。房子的第一层里有祈祷室,里面供着家神雕像,祈祷室的石板下面是家族里死去的人的泥棺。

他拉经管整个家业,他安排人力,管理帐目,处理买卖业务。每天早晚他都向家神膜拜,每逢节日则到金字塔塔座前,虔诚地祷告月神。他已经老态龙钟,挣来了一大笔家产,看样子,他将在富足与宁静中度过余生。但忽然有一天他拉决定放弃吾珥城舒适的生活,关上家门,离开故城吾珥,迁移到遥远的位于幼发拉底河上游的哈兰去。

◆迁往商城哈兰,

古代,牧民是最早的旅行者,也是贸易的中间人(经纪人),游牧者赶着牲畜从一个草场跋涉到另一个草场,往往走得很远。开始时,他们不过是拿自己的产品——皮革、羊毛织品、油脂、羊奶去换取他们自己所不生产的东西。

慢慢地他们发现,他们可以从一个地方买东西,然后拿到另一地方去卖,从中获取利润。牧民们一年四季不断地迁徙,城乡居民很乐意同他们作买卖,从而促进了这种贸易的发展。

他拉的家产就是这样挣来的。后来,他觉得他应该放弃游牧生活,定居在吾珥城,当游牧部族和市民之间的经纪人,这更有利可图。游牧人和游牧商人闲谈中对他拉讲了很多关于哈兰及其郊区的有趣故事。哈兰是当时最热闹的贸易中心之一,是从波斯湾方面来的商队必经之地。这些商队到了哈兰之后,向西南方向兜一个大圈,经过卡代施和大马色(大马士革),顺着地中海沿岸,横越迹南,最后到达埃及边界。这是一条漫长的弯路。。为什么讲求实效的商人不从吾珥城直接去迦南,而要绕几百里的大弯呢?原来他们不得不这样,因为走直道的话,他们就得经过无水源、令人生畏的叙利亚大沙漠。只有骆驼商队才可以冒这种风险,但那时候人们还没有学会驯服骆驼驮货(骆驼被用作驮畜还是纪元前7世纪的事。大约在纪元前7、8世纪,遥远神秘的阿拉伯国才登上历史舞台,那里的贝都印人首先驯服骆驼驮载东西)。

他拉心想,既然人们都奔向哈兰,那里土地一定十分肥沃。牧人和商人们对他说,哈兰那地方有不少果园,有许多可耕的土地和辽阔的牧场。他了解到,哈兰那地方水量充足,幼发拉底河和纳马利河一年四季能保证农田用水。尤其重要的一点是,哈兰成了一个繁荣的国际贸易市场,从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远道而来的客商都到哈兰交流商品。他拉想,在哈兰他可以大作买卖,同时又可以兼管他们家族传统的畜牧业。

再说,当时的吾珥城情况越来越复杂。威名赫赫的巴比伦王,伟大的立法者汗漠拉比强迫被征服的各族人民接受统一的国教,他要求整个美索不达米亚都要信奉他的部族神。凡是不听他摆布的城邦、部族都遭受残酷地镇压,人民沦为奴隶。象他拉一家这样的月神的虔诚信奉者,只好迁移到汗漠拉比王的铁手尚未达到的地方,才能遂心如意。因此,很自然的,哈兰城内聚集着许多来自美索不达米亚各地的移民。这些移民在哈兰建起了一座雄伟的寺庙,于是哈兰就成了仅次于吾珥城的第二个崇拜月神的中心。哈兰城还住着他拉的许多亲朋。这样,他拉一心向往陌生的哈兰,就毫不奇怪了。

◆哈兰悟道

他拉一家顺利地迁到哈兰,生活仍然不错。家长他拉照旧经营商业,他把牲畜交给儿子们在城郊草地上放牧。哈兰真是个美丽富饶的地方.o城里圆顶房屋柿比林立,城外绿草如茵,繁花似锦。不分白天黑夜,溪水潺潺不停。阳光下的城西,一眼望去,安梯塔布尔山隐约可见。

伯兰经常和牧人们一起在篝火旁过夜。气温凉爽宜人,夜色幽雅宁静,令人心旷神怡。亚怕兰经常久久地观看星空,感到宇宙无限辽阔、伟大、美丽、和谐,他越是思索,对月神就越是失去信仰。有一回他忽然悟到:一定有一位看不见但又无所不在的、威力无穷的、慈悲为怀但又嫉恶如仇的统一的神创造了宇宙,创造了太阳、月亮和星辰。这个想法最后形成为亚怕兰的一种信仰,他公开地在哈兰城里宣传起来。

这位先知、宗教发明家逐渐有了一批忠实的追随者。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侄子罗得和他的奴仆都成了一神教的信徒。但哈兰城内那些笃信月神的人们都和亚怕兰断绝了来往。小小的新宗教团体开始了自己的生活。他们有一套严格的、清教徒式的教规,崇尚游牧祖先的简朴的生活方式,奉把他们还不十分清晰、不十分明确的神灵。月神的崇奉者们对这个新教派十分敌视。连撒莱和拿鹤都渐渐对亚伯兰不满起来,只有罗得对亚伯兰宣传的新教笃信不疑。不过古代人的家庭观念十分强,他拉在世期间,家里并没有发生不和,大家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

他拉终于去逝了,他活了205岁,他拉死后,亚伯兰和拿鹤分了家,这个家族分成了两支。从此亚伯兰没有什么牵扯了。上帝耶和华的声音在他心灵深处回**:

“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我必叫你成为大国,我必赐福给你,尊你的名为大,你也要叫别人得福。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诅你的,我必咒诅他。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他虽然已经75岁,仍决心离开哈兰,他厌弃舒适的城市生活,向往祖先的游牧生涯,向往广阔的天地,羊毛织的帐篷,新鲜的空气。在那里他可以全身心地奉把自己的神,向自己的人传教布道,使他们避开城市生活的**,保持心灵的纯洁。

在一个天刚蒙蒙亮的早晨,亚伯兰带着妻子撤莱,按照上帝的指引向迎南进发。侄子罗得还有。家奴、仆人也追随着他。他们的驴背上载着在哈兰辛勤积累起来的财物。

◆迦南之路

他们一队人马押着畜牲,携着辎重,缓缓而行。亚伯兰和撒莱二人骑着两头强壮的大驴,走在最前头,后面跟着大批驴于,驮着粮食、水囊、帐篷、衣服稍予及家用什物。再往后是牧人赶着一大群山羊和绵羊。殿后的是罗得带领的卫队——几首名乎持弓箭的奴隶。那时候行路是不大安全的,沙漠里常有匪盗出没,任何一个商人或部落都不敢不带卫队就远行。

从哈兰到迎南要走1000多英里路程,但是旅行队并不感到寂寞枯燥。大路上很热闹,常常可以碰到从埃及回来的商队,留着大胡子的商人们讲述很多关于迎南和埃及王国的有趣的见闻。此外,亚伯兰的队伍经常穿过村庄城镇,有一回还从当时名城卡代斯经过。

最后,经过几星期的跋涉,亚伯兰一行高兴地看到眼前是名城大马色(大马士革)。亚伯兰决定在大马色停下来,让人、牲畜好好休息一下。他吩咐家人在城门附近的田野里搭帐篷,他本人则携带礼物进城去见国王,请求给予方便。

大马色居民好奇地打量着亚伯兰一行人。黑色的帐篷旁,男人和女人们忙碌着,小孩子们奔跑着,嬉戏着;他们的服饰和大马色的贝都印人的完全不同。贝都印人披白色的带风帽的斗篷,而这些男人都穿红蓝两色的花裙子。内陆沙漠地区昼夜温差大。傍晚天凉的时候他们再穿上一件短袖衬衣,披上杂色的斗篷。这斗篷夜间就当被子盖。

这些女人最喜欢绿色,她们穿的衣服中以绿色的居多。她们贴身穿的是色泽光洁的白色长袖衬衫,外面披一件长披风。她们用长长的鲜艳的披中把头包起来,那披中的两端在背后耷拉着,和披风的下摆一般齐。这些女人戴着各种各样的饰物,打扮得很俊俏。她们用锑染头发,用弄成粉未的孔雀石和绿松石描眼圈,用红色上来涂嘴唇和脸颊。她们的脚脖子上和手腕上带着银锡,脖子上挂着用各色玻璃球串成的项链。当黄昏降临时,这些来自遥远的哈兰的人们,围坐在篝火旁,在小小的里拉琴的伴奏下,唱起悠扬的十分动听的歌曲,小孩子们在优美的歌声中,偎在母亲的怀里甜蜜地进入梦乡。

亚伯兰在大马色东奔西走,拼命地做生意,购买下一旅程所必需的东西。在做生意的过程中他结交了很多朋友。有一次他结识了一个机灵的大马色青年,这个青年叫以利以谢。他帮了亚伯兰很多忙。亚伯兰很欣赏这个小伙子,认他做义子,把家里最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办。以利以谢成为忠实能干的仆人。亚伯兰家的事业有他的一份功劳。

◆乐土迦南

经过长时间的艰苦跋涉,他们终于到了迹南的示剑,在摩利橡树下安营扎寨。

与热闹繁华的大马色相反,迦南那时还是一个很不开化的、人烟稀少的地方。在宽阔的盆地里偶尔可以见到一些居民点,确切他说是一些要塞,那里住着当地的头人和保安队。其他居民住在要塞之外,住在帐篷和窝棚里,讲种土地或者栽培果园。只有当外界好战部族为掠夺财物来侵袭时他们才躲进要塞里去。

亚怕兰一行绕过盆地和大的居民点,选择荒凉的高地通行,那里虽然行进吃力,但可以自由自在地放牧。亚伯兰一家从出发到现在,没有遇到过什么障碍。上著居民对于四处迁徒寻找牧场的游牧部族早已习以为常。他们看到亚伯兰一行并没有歹意,便乐意地与他们做生意。何况他们知道亚伯兰有几百名精壮强悍的家丁,他们就更不愿惹事了。

一天,上帝向亚伯兰显现,说: “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亚伯兰马上跪下默祷,并在那里设坛献祭。

在示剑做了短暂的停留后,亚怕兰又把据点迁到怕特利东边的山上。这座山东边是伯特利,西边是艾。亚伯兰照样设坛为祭,感谢上帝的保佑之恩。直到那里的牧草吃光了,只好另寻他地。

不断地跋涉,不断地南移,最后到达了与埃及接壤的迦南南部的涅吉布。

传说中是流着牛奶与蜜的迦南实际上没有那么好。在他感到自由自在的高地上,土壤贫瘠,牧草稀疏,树木凋零,缺乏做饭的烧柴,连水都得到很远的地方去打。迎南还常常闹旱灾。亚怕兰在涅吉布时就遇上了饥荒,牧草全干死了,人和牲畜都面临饿死的危险。

濒于绝境的亚伯兰,只好进入埃及境内,请求法老的官吏收留他们。

◆以柔克刚

埃及地处尼罗河三角洲,土地肥沃,灌溉方便,一般的旱灾不足以构成对农业、畜牧业的重大威胁。因此,遭受旱灾的游牧民族常常来这里逃荒。

埃及人可以向到来的难民们提供尼罗河口附近的辽阔草原作牧场。当然他们也知道用重兵、要塞和界墙去迎接烧杀抢掠的侵略者。

对于和平的游牧部落,埃及人通常会给予款待。当然,这得以某种方式的代价作为报酬。比如说,向客人勒索金银财宝;有时他们还会抢走牧人家的美丽女子,送给达官显贵甚至法老(埃及国王的称号)本人作妻妾或嫔妃。

亚泊兰的妻子撒莱生就一副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游牧民族以帐篷为宅,女人们总得在外抛头露面。在虎视眈眈的环境里,经验丰富的亚伯兰知道妻子的美貌难免会招惹是非。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族人的生存,他把爱妻叫到跟前郑重他说: “我知道你是个容貌俊美出众的妇人。埃及人看见你必说: ‘这是他的妻子。’他们就会杀了我,让你留下供他们玩乐。求你在外边说,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性命也因你得保全。”

撒莱是个温顺的女人。于是到埃及后,亚伯兰和撒莱便恢复以兄妹相称。

到埃及没有多少时间,撒莱的美丽便出了名。法老的臣宰(宰相)借故招见亚伯兰兄妹,要亲自考查一番。他一见撒莱就惊得话都说不清楚了J这臣宰如此这般地向法老夸耀一番,撤莱就被带进宫去,果然深得法老宠爱。

作了国舅的亚伯兰因为撤莱得宠,得到了许多赏赐,他失去了妻子却增加了许多牛羊、骆驼、公驴、母驴和仆婢。

然而埃及法老因夺人之妻受到上帝的惩罚。埃及突然遭到可怕的天灾。法老招集群臣商议,才知道是他把一位部族首领的妻子纳入后宫,从而激怒了希伯来人的神。他召见亚伯兰说: “你这是玩的什么把戏呀?你为什么不对我说,她是你的妻子呢?”

亚伯兰竭尽所能地辩解,但不管怎么说,这仍然是一桩欺君罪。不过法老害怕再一次得罪希伯来人的神,就放亚伯兰全家出埃及,回迦南去了。

◆叔侄分家

亚伯兰带着家人和罗得回泊特利去,在伯特利和艾中间,也就是他们最早在迦南筑坛的地方,又象从前那样支起帐篷,铺开营盘。然后向耶和华祷告。

罗得已经结婚,且有许多牛羊、奴隶和仆人。罗得和亚泊兰都在伯特利,另外还有土著居民,所以显得很拥挤。两家的牧人常常因为争水争草发生争执,亚伯兰就对罗得说:

“你我不可相争,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争。因为我们是亲骨肉。整个大地不都在你眼前吗?你年龄不小,已经成家立业。请你离开我独立地生活吧。你可以先选择。你如果向左,我就向右;你如果向右,我就向左。”

罗得也不谦让,他举目四望,看中约但河谷平原,直到琐珥。那里土地肥沃滋润,好象上帝的伊甸园。唯一让人失望的是那里住着臭名昭著的所多玛人。罗得的帐篷渐渐地接近所多玛,而此时上帝已经决定要惩罚罪大恶极的所多玛人了。

罗得离别亚伯兰后,耶和华对亚伯兰说: “从你所在的地方,你举目向东西南北观看,凡你所看见的所有地面,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后裔,直到永远。我也要使你的后裔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人若能数算地上的尘沙,才能数算你的后裔。你起来,纵横走遍这地面,因为我要把它赐给你。”亚伯兰就搬了帐篷,来到希伯仑附近的慢利。他在茂密的橡树荫下支开帐篷,给上帝筑了一座新的祭坛。亚伯兰是个虔敬谦卑的人。

◆是人创造了神

我们走进神秘的宗教王国,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是神创造了人,还是人创造了神?

无论哪种宗教,都有教徒信仰的“神”。基督教信仰的神是“上帝”;伊斯兰教信仰的神是“安拉” (又称“真主”);佛教信仰的神是“佛”和“菩萨”;道教信仰的神是“玉皇大帝”、 “王母娘娘”和“太上老君”。这些神,是那样的威严,那样的高大,那样的法力无边。宗教信徒们认为,“神”是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它主宰着世界的万事万物,世界上几乎没有它不能够办到的事,就连“万物之灵”的人类,也是由它创造出来的。

关于神造人的故事,各种宗教有不同的说法。基督教的经典《圣经》第一卷《创世纪》里有这样一段记述:大约在7500年以前,万能的上帝耶和华在第一天里创造了光;第二天创造了空气;第三天创造了大地、海洋和各种植物;第四天创造了日月星辰;第五天创造了水中的游鱼和空中的飞鸟;第六天创造了牲畜、昆虫、野兽,并且按照自己的样子,用泥土捏了个男人,取名叫亚当,让他在伊甸园里耕作。后来,上帝看到亚当一个人太孤独,就趁他熟睡的时候,从他的身上抽出一根肋骨,造出了女人夏娃。从此,他们就在大地上生活,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人类就这样产生了。

人是不是神创造的,科学已经作出了正确的回答。人是由猿进化而来的,不是神创造的。在科学知识普及了的今天,这早已经不成问题了。可是,人怎样创造了神,这恐怕就不是人人所知道的了。那就让我们一同回到人类的童年时代,看看神是怎样被人创造出来的吧。

人类在地球上出现,是大约300万年前的事。那时候,到处草莽丛生,野兽横行,原始人用棍棒、石块作工具,同大自然进行着斗争。他们追打野兽,攀摘野果,弄到了食物就饱吃一顿,弄不到就挨饿。他们的大脑和现代人比起来还不发达,思维能力很低,没有清楚的自我意识和丰富的想象力,整天为填饱肚皮奔波忙碌,至于四周的高山、大河;天上的太阳、月亮同人有什么关系,他们根本不去理会,也理解不了。那时候,抽象的神的观念是产生不出来的。

随着时光的流逝,几百万年过去了,原始人在生产劳动中前进。他们的工具有了很大的改进,除了石斧、石刀,还发明了渔网、弓箭,有了陶器,农业、畜牧业也产生了。这时候的原始人,大脑已慢慢增大,有了抽象思维的可能。原先,原始人对身边的自然现象习以为常,从不过问,现在可不同了,他们开始向自己发出一个又一个疑问:晴朗的天空为什么会变得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缓缓流淌的河水为什么突然暴涨、四处泛滥?那猛烈的火山喷发和震撼大地的地震又是怎么回事?好好的同伴为什么突然发高烧,躺倒爬不起来?……原始人把这一切看在眼里,既惊讶,又恐惧,更无法解释和抗拒。要知道,一次洪水能夺去多少同伴的生命,下一场大雪也能冻坏人啊!

原始人睡觉的时候,有时做梦,梦见自己干着各种各样的事,可是,一觉醒来却什么也不见了。有时候,原始人梦见已经死去的同伴和亲人,自己和他们一起生活、劳动,就像他们还活着一样。人睡着了,身体躺在原地不动,为什么梦中却可以长途旅行、同仇人格斗?死去的亲人和同伴,躯体早已经腐烂,为什么能在梦中和自己会面交谈?原始人怎么也找不出原因,于是他们设想:人的肉体里寄居着一个看不见的“灵魂”。做梦的时候,人的肉体睡着了,灵魂却可以脱离肉体四处游**,干各种各样的事情。死去的人,尽管躯体变成了冰冷的僵尸,腐烂了,但是灵魂却不会死,它脱离人的躯体永存在世界上。

原始人梦见死去的亲人原始人不知道死亡是怎么一回事,也不了解人的肌体和精神活动的关系,他们看到人流失了大量的血会死亡,就想:灵魂一定寄居在血液里,血流干了,灵魂没了寄居的地方,就会到另一个活人见不到的世界去生活。有了灵魂不死的想法,原始人对于同伴、亲人的尸体就不再随便抛弃了。他们把尸体安葬在住地附近,在死者的周围撤上一圈红色的赤铁矿粉。因为在原始人的眼里,红色是火、血、生命和温暖的象征,撒上它等于给死者“输血”,死者就有可能再生。为了让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得更好,更方便,他们还把死者生前常用的东西随着一起埋葬。

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原始人就不再总停留在惊讶、恐惧上了。他们开始对原先那些神秘难解的自然现象进行反复的琢磨、类比,心想:自然界的万物,大概和自己差不多,都有生命力吧。每个自然物里一定也寄居着一个灵魂,不是么?既然人有灵魂,自然界的万物也一定会有。

人的灵魂寄居在人体里;山的灵魂住在大山里;太阳、月亮的灵魂住在太阳、月亮里。山有山精,树有树怪,每一个自然物都有神灵主宰,整个大自然是一个充满了精灵的世界。原始人这么一想,自然界的种种秘密就似乎全揭开了,一个个难解的疑问都得到了圆满的回答。当洪水咆哮泛滥的时候,他们说, “河神发脾气了。”当树枝随着风儿摇曳的时候,他们告诉小孩, “瞧,树神在跳舞呢!”当亲人或同伴病倒了,他们又皱紧了眉头,“唉!他给恶鬼缠住了。”

世界上万物都由神支配,有的神给人类快乐和幸福,有的神却给人类带来痛苦和灾祸。人能不能影响神,避免灾祸,求得幸福?原始人想:神和人一样,也有喜怒哀乐,只要人对神唱赞歌,崇拜它、祈祷它、讨好它,神是一定会保佑人的。于是,一个个神在人们的想象中创造了出来,一套套崇拜仪式也发明了出来,原始的宗教就这样形成了。

原始人创造了神,可是,神手摸不着,眼看不到,总该有个形象吧!要不,怎么让人去顶礼膜拜呢?本来,神灵和鬼怪是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原始人的想象力再丰富,要凭空把它们描绘出来也不容易。不过,这并没有难住原始人,他们把周围的各种事物,分解组合起来,再加以夸张和想象,一个个形态怪异的神灵和鬼怪就创造出来了。

最初,人最熟悉、最看重的是动物,所以,那时候描绘出的神大多是动物形象的组合。后来,人类征服自然的力量逐步增强,认识到自己实际比动物高明得多,有力量得多,神的形象就开始变成一半是人,一半是兽,最后,完全按人的形象创造的神也出现了。说来也真有趣,世界上各民族的人眼里的神却是那么的不一样。欧洲的白种人皮肤是白色的,他们描绘的神,肤色也是白的,令人生厌的魔鬼肤色是黑色的。而在非洲黑人的眼里,白皮肤的却是魔鬼,黑皮肤的才是神。更有趣的是,无论是哪个民族创造的鬼神,都有同人一样的心理、需求、爱好和性格。它们也要吃喝玩乐,生儿育女,也会争权夺利,偷鸡摸狗。不同的只是,它们是永生不死的,比人更高大,更有力量,主宰着人间的祸福。

人创造的神和人自己是多么的相像呀!难怪2500年前的古希腊哲学家塞诺芬尼要说: “如果牛、马、狮子都有手,或能像人一样用手绘画和创造一切,它们就要按照自己的面貌画出神来:马神像马,牛神像牛……”

世界各种宗教教义中总是这样说:宗教观念是永恒存在的,信仰宗教是人类的天性。我们了解了人是怎样创造了神,就可以明确得出这样的结论:宗教观念并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距今约4万至10几万年前,人类童年时代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它只是客观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一种反映,而且是虚幻的、不真实的反映。

神奇的图腾崇拜

人类自从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就开始有了对神灵的崇拜。

最初,人类只崇拜自然的力量。在原始社会,人类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每天能不能猎捕到鸟兽鱼虾,采摘到野果、野菜,全都依赖大自然的恩惠。有时候,原始人会满载而归,饱餐一顿;有时候却一无所获,饿着肚皮。人类依赖着、爱恋着大自然,因为大自然是人类的衣食父母。可是,大自然有时候又使原始人感到恐惧和神秘,那日出日落的昼夜更替;一年四季的季节交换;风雨雷电、火山地震、雪崩海啸等无穷无尽的自然现象,使原始人这样想:大自然和自己一样,有喜,有怒,也有哀悲,是有人格、有意志的实体。正是这些威力无穷的神灵统治着整个世界。

在日月星辰等自然物中,太阳对人类的影响最大,是最受崇拜的。清晨,一轮红日从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大地万物,给人类送来了光明和温暖。可是,当它落下去的时候,黑夜和寒冷降临,毒虫猛兽出没,多么恐怖可怕呀!当漫长的黑夜终于熬过,太阳又升起在东方的时候,原始人该是多么高兴啊!他们朝着初升的太阳跪拜、舞蹈,用最美好的语言来赞美它,歌颂它,祈求它不要再回去,因为人类是那么地需要太阳!

除了崇拜太阳神,原始人也崇拜月神,他们认为,是月亮柔和的光线带来了凉爽和露水,滋润着万物生长。每当月食发生的时候,人们就感到无比的恐惧,以为灾难就要降临,他们拚命敲打着一切可以发出声响的东西,以为这样做可以吓走企图吞吃月亮的天狗,使月亮重现光明。

夜晚的天空闪烁着点点繁星,它们常常为四处迁徙的原始人指示方向。望着高远深邃、星光灿烂的夜空,原始人把一座座星群联想成人、动物和器物的形状,更觉得它是那样的神秘莫测。他们相信,星辰的移动变化能影响地球上事物的变化,决定人的命运。不是吗?地上每一个活着的人,天上都有一颗代表他的星,天上的星陨落,人就要死去。一代又一代,人们总是这样传说着。

风雨雷电、山川湖海和人类的关系也十分密切。当狂风吹倒了树木、房屋,吹坏了庄稼的时候,原始人就把风神说成是凶神、恶神。当雷雨来临,隆隆的巨响,伴随着电光闪耀,使森林起火,人畜丧命的时候,原始人是那么恐惧。可是,雷雨也为人带来了渴望已久的雨水,所以原始人对雷神、雨神又是那么的依赖和敬畏。河流为人类带来了赖以生存的水源,原始人总是把它视作神明来崇拜,可是有时候它也会发生泛滥,危害人类。为了讨好它,希望它不再兴风作浪,原始人就把小孩子或年轻的姑娘投到河里去,祭献给河神。

后来,原始农业和畜牧业不断发展,人同动物、植物的关系一天天密切,人类对动物、植物神的崇拜便兴盛了起来。原始人相信森林是由树神掌管着,所以当他们伐树的时候,总要在被砍伐的树旁放上一块石头,树越大,放的石头也越大,这是献给树神的,作为砍树的报酬。原始人想,如果不这样做,树神是会发脾气的,砍树的人就会被大树压死。原始人一面取用动物、植物,一面又感到损伤了它们,很抱歉,所以要举行某种仪式,给主宰的神一点报偿。

时间一年又一年地过去,原始人对动物、植物神的崇拜渐渐变得复杂起来。和人类相比,动物、植物有许多优越于人的地方,有的动物有巨大的身躯、惊人的力量;有的有敏锐的视觉、嗅觉;有的能上天翱翔,有的能人水遨游。许多植物不但有旺盛的生命力和繁殖力,而且寿命长得惊人。原始人对这一切羡慕不已,于是崇拜它们,模仿它们,希望自己也有和它们一样超凡的能力。原始人想:既然灵魂来无踪去无影,可以寄居于猛虎、狐狸或大树,也可以进入美女、壮男的身体。那么,自己的祖先一定和那些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动物、植物同出一源,那些动物、植物就是自己的亲属。

原始人和动物、植物认了亲,就把它们当做“图腾”来崇拜。“图腾”这个词出自印第安语,意思是“它的亲族”。澳大利亚有一个氏族,是以袋鼠为图腾的,每当他们提到袋鼠的时候,就说, “我那兄弟如何如何”。

为了表示对图腾的崇敬,原始人不但禁止伤害和食用图腾动物,还把它们的名称作为本氏族的名称,把它们的图形刻画出来,立在或挂在村前或屋门口,当做氏族的标记。生活在北美原始部落的印第安人,每当重大的事件或节日来临,便要穿起五彩斑斓的衣服,戴上模仿图腾动物的面具,围绕着刻有鸟兽图形的图腾柱高歌狂舞。原始人和动物、植物攀亲戚,甘心情愿做它们的子孙,是因为原始人相信,世上没有不爱护自己子孙的祖先,祭祀祖先,敬拜祖先,子孙们就一定会得到祖先的庇护,自己的氏族就一定会兴旺发达起来。

几百年前,当沙俄殖民者侵人西伯利亚的时候,那里有一支还处于原始社会的埃文基人,他们靠狩猎为生,每当猎到一只熊,不是忙着剥皮割肉,而是先要对躺在地上的死熊说, “请不要生我们的气,打死你的是俄罗斯人,不是我们”。明明是自己杀死了熊,干吗要撒谎、诬赖别人呢?原来,熊是埃文基人崇拜的图腾动物,尽管图腾动物是禁止捕杀的,但在缺乏食物的时候,人们就顾不得许多了。不过伤害了氏族的祖先,就是犯下了罪孽,埃文基人觉得很对不起熊,自然要请求它的宽恕了。埃文基人很讨厌那些入侵的沙俄殖民者,所以就把杀害熊的罪责推到了他们身上。

图腾崇拜的遗迹在我国也有许多。在距今5000—7000多年的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彩陶上,绘着许多鸟、鱼、青蛙和人首虫身的图形,这些可能就是当时一些氏族部落崇拜的图腾。传说,黄帝曾经调动龙、虎、熊、貔(pí)、貅(xiū)等猛兽同炎帝作战,取得了胜利,其实,这些传说中的猛兽就是黄帝部落中的以各种野兽为图腾的氏族。

在我国封建时代,龙是皇帝的象征,可是,威风凛凛、张牙舞爪的龙在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它只是想象中的动物。从龙的身上,我们也可以找到古代图腾崇拜的痕迹,它集蛇身、兽脚、狗爪、鹿角、鱼鳞、鱼须和马的头、尾、长鬃于一身,实际上是许多种动物图腾组合而成的。据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推断,它很可能是在部落兼并、融合的过程中,以一些崇拜蛇的氏族为主,又吸收了其他氏族的图腾特征形成的。

原始人崇拜图腾,敬奉某些动物、植物,是受生产力水平制约的结果。当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人类支配自然的能力有很大的提高,认识到自己才是自然界中的“老大”的时候,这种以动物、植物为祖先加以崇拜的局面,就开始发生变化,渐渐地过渡到了“祖先崇拜”。

永生的英雄们

人类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大约四五千年前,由母系氏族社会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这时候,生产更加发展了,人类掌握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更多了,不但学会了种庄稼,还驯化了马、牛、羊、猪、狗、鸡等家畜和家禽。过去,男子在氏族的生产中分工狩猎,但是收获往往很有限,有时甚至空手回来。妇女们分工采集植物的种子和果实,收获比较稳定可靠,在氏族生产活动中起着主要的作用。所以那时候,氏族的首领都由妇女来担任。可是这时不同了,畜牧业和农业发展起来了,男子们由于在体力上比妇女有许多优越的条件,逐渐成了社会生产活动的主角,他们的社会地位随着上升,最后终于占据了统治地位。于是“女娶男嫁”的母系氏族社会,被“男娶女嫁”的父系氏族社会替代了。氏族部落不再以母系的血缘为纽带组成,而是根据男子的血缘组成了。

氏族部落里,一些男子身强力壮、勇敢坚强、足智多谋,在生产劳动中,在同其他氏族部落的战争中,表现得十分出众,为氏族的生存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自然成了全氏族人心目中的英雄,享有很高的威信。即使他们已经死去,人们仍然怀念他们,相信他们的灵魂依然有强大的力量,可以世世代代佑护着自己。原始人想:灵魂可以存在于血里,那么只要保存着某个人的血,就能召回他的灵魂。在和其他氏族的人作战的时候,原始人总要带上滴有自己祖先的血液的石头,就是希望凭借着这块石头,把已经死去的祖先的灵魂召唤回来,帮助自己,战胜敌人。

过去,人类刚刚萌生灵魂不死观念的时候,只觉得人死后灵魂会继续存在下去,并不认为它跟活人有多大关系。这时,他们认为灵魂不仅可以不死,还有超人的能力,而且喜欢干预活人的生活。灵魂既会帮助人,也会报复和加害那些它们不喜欢的人。死人的灵魂随时随地都在暗中监视着活着的人,如果谁做了错事,违背了祖先的意愿,就将受到严厉的惩罚。每当原始人遇到了意外的伤害,得了病或死亡的时候,他们就想,那一定是那些变幻莫测的灵魂在作怪!

这样一来,原始人更加惧怕灵魂,对自己的祖先更加敬畏,更加崇拜了。起初人类最崇拜动物,总觉得人不如动物,如今人不仅能猎获动物,而且还能驯养、役使动物,人类开始意识到自己实际上比动物更聪明,更有办法。于是,人类开始自信起来,不愿再屈服于动物,也不愿再崇拜它们、把它们当做自己的祖先了。他们开始崇拜自己祖先中的英雄人物,用种种崇拜仪式纪念和歌颂祖先的功绩,定期地祭祀他们,用对祖先的崇拜来加强氏族的血缘观念,巩固部落内部的团结。

我国古代的传说中,曾有过一位叫神农氏的神,他尝遍了百草,教会人们耕种和采药治病;有一位叫燧人氏的神,教会人们钻木取火;还有一位叫伏羲氏的神教人们用绳织网渔猎。实际上,这些生产工具和技术的发明是要经过许多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的。那些传说中的神,实际上就是氏族社会中某些英雄人物的化身。人们对他们的崇拜,也就是对自己祖先的崇拜。

人类有了动物崇拜、祖先崇拜,就相应地创造出许多崇拜的仪式。澳大利亚的原始部落,每次准备出去打猎的时候,总要先在地上画一头野兽,然后集体围绕着跳起模仿那野兽动作的舞蹈,一边跳一边模仿着野兽的叫声。他们用这种仪式祈求狩猎取得丰收。在干旱的季节里,非洲的黑人常会爬上屋顶向下洒水,以为这样就可以使天上的雨神下起雨来。原始人的这些活动叫巫术,这在我们今天的人看来的确十分荒唐可笑,可是原始人做起来却十分认真,因为他们把这些看作是十分神圣的事。

起初,原始人举行崇拜仪式,氏族的成员个个动手、人人参加,大家戴起面具,跳起舞蹈,内容不复杂,仪式也不繁琐,不需要什么人的帮助。后来,宗教崇拜的内容越来越复杂,崇拜的仪式也神秘起来。这时候,一些专门组织指挥崇拜仪式的人产生了。他们知道如何举行崇拜仪式,能够预言什么时候适合做哪些事,什么时候不适宜做哪些事。氏族部落里遇到了重大的事情,也要请他来预测凶吉。这时候,人们生产的东西已经有了一些剩余,可以使这些人脱离生产劳动,专门从事起占卜和崇拜仪式的活动来了。这些人就是巫师和僧侣。不过,早期的巫术和科学文化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巫师和僧侣既研究巫术和宗教崇拜,也研究一些自然和社会现象。这种研究,对于以后的科学艺术的发展,也提供了一些基础,起了一定的作用。

神有了变化

在一些神话小说里,你会看到这样的情景: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端坐在天廷的宝座上。他主宰着天地万物,安排着人间的一切,是那样的威严、那样的令人敬畏。在他的脚下,一群群大大小小的文武神仙顶礼膜拜,毕恭毕敬。森严的等级,就像人间的封建王朝一样。

可是,原始社会的神却和这大不相同,他们既没有这么大的权力,相互之间也很平等。

为什么会这样呢?说来也不奇怪。神既然是人创造出来的,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反映到人的头脑、观念中的神的形象,自然也会随着起变化啦!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生活在氏族部落中,他们一起打猎、捕鱼、种地、养牲畜,得到的成果,大家共同消费。勇敢的人,有智谋的人,被大家选出来当氏族部落的首领。他们也一样参加劳动,一样平均分配,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时候,生产力水平很低,人的生活相当艰苦。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很平等,也很民主。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原始人只能按照自己的模样来描绘神的形象。他们认为自然界里存在着许多神,这些神各自分管着一部分自然现象,如风神管风,花神管花,天神管天,火神管火,大家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谁大谁小、谁高谁低的区别。因为原始人敬拜的不是一个神,而是许许多多个神。这种崇拜多神的现象,我们就把它称为多神崇拜。当原始社会开始解体,阶级社会就要诞生的时候,在平等的氏族成员中出现了一批特殊的人物。他们掌握着氏族部落的领导权,不肯让给别人,又利用权力侵占公共财富,成为有财有势、不劳而获的贵族。氏族里的平民,受到剥削,一天天地贫困,贵族们不断发动战争,把其他氏族部落的人掳掠过来做自己的奴隶。这样一来,社会上出现了富人和穷人,有了奴隶和奴隶主的不同等级。人间的变化也反映到神的世界里来,那些原来是平等的众神,开始有了尊卑贵贱的分别,有的权力大、地位高,是统治者,有的地位低微,成了被统治者。古希腊神话传说中有一个争金苹果的故事,就反映了这一时期的变化。

那故事说,有一次,海洋女神邀请众神喝酒,一时大意,把争吵女神厄立斯给忘了,这可招来了麻烦。厄立斯认为自己受了侮辱,决意要报复,要搅得大家不得安宁。在灯烛辉煌的厅堂里,当众神举杯畅饮的时候,厄立斯把一只金苹果抛到了宴席上,苹果上面写着“送给最美丽的女神”的字样。

在座的神后希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美神阿芙罗狄看到这金苹果,十分喜爱,立即争夺起来,都说自己是最美丽的女神。几位女神互不相让,事情闹到了天神宙斯那里。宙斯是众神之神,是最有权威的,众神出现了纠纷总要他来最后裁决是非。可是这一次,宙斯也不知该怎样裁决了,因为希拉是他的妻子,雅典娜是他的女儿。最后他决定让人间的特洛耶王子巴里斯去裁决。三位女神听了,立刻飞到巴里斯那里,一个个甜言蜜语地讨好这位王子。神后希拉说: “王子啊!把金苹果判给我,我会使你成为天下最富有的国王。”

“不,给我吧!我能使你成为天下最聪明、最有才能的人。”智慧女神雅典娜抢着说。

美神阿芙罗狄最后开口,她说: “判给我,我会为你找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姑娘!”

巴里斯不稀罕财富,也不求智慧,只希望有一个美貌的妻子。于是,他就把金苹果判给了美神阿芙罗狄。后来,美神阿芙罗狄帮助他去了希腊,把天下最美貌的女人海伦拐骗了回来。这一来竟引起了希腊对特洛耶的大战,把许多神和英雄都卷了进去,真是闹得大家都不安宁。

你看,这个故事中的神,各有一份权力,她们地位平等,分不出谁高谁低。但是在众神中间,却出现了一个天神宙斯,他的权力比别的神大,地位也高。故事中的神,不但爱喝酒,喜欢谈情说爱,也勾心斗角,耍阴谋,玩手段。我们仔细一想,就不难发现,这些神不就是地上王国的希腊贵族在天上王国中的投影吗!

起初,一些奴隶主贵族统治的小国,君王的权力并不大,他只不过是一个最大的贵族。后来,各小国在兼并战争中互相融合,渐渐产生出统一的大帝国。帝国的头头是专制的君主,他把军政大权集中在自己手里,独断专行,宣扬“君权神授”,要臣民把他当神来供奉。他的权力和威风远不是那些小国君王所能相比的了。 ,

古代的埃及,最初出现的小国有40个。公元前3000年的时候,它们统一起来,成为一个大帝国。埃及帝王独揽大权,把自己说成是太阳神的儿子,臣民朝见他的时候,必须拜倒在地上,口吻着尘土。为了死后继续享受人间的富贵,帝王又驱使奴隶们修起山一样高的陵墓——金字塔。4000多年过去了,雄伟的金字塔还屹立在尼罗河两岸,游人们见了,不由会想起当年埃及帝王的专制权威是何等的显赫。

人间现实发生的这种变化,免不了又要反映到神的王国里去。平等的众神慢慢地消失,那突出的大神地位又进一步提高,原来归众神所有的各种权力都集中到他的身上。最后,那唯一的、万能的、主宰一切、叫人敬畏的大神终于出现了。从多神崇拜走向一神崇拜,宗教在自己发展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