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伤
荒芜之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几乎没人知道它的名字,它太小了,就像桃源那么小……
“留伤哥哥,这是什么?”一个充满稚气的声音打破了死的寂静。一个好小好小的女孩站在早已枯死的树下,拿着一个人的头骨问远处的小男孩。“这……是个球。”这男孩也好小,但眼睛里是与外表不符的成熟,不像小女孩的眼睛那样,很大,但没有焦距。
“离燕,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吧。”“这里好吗?”离燕抬着头“看”着他,“这里……好,这是天下最好的地方,这里有满山的花,有树,还有我们。”留伤的眼中闪过一丝痛苦,但表情还是那么平静。“好啊,留伤哥哥在哪我就在哪。”离燕笑了,很快乐,就好像这世上从没有过战争。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就是十几年,留伤,那个小小瘦瘦的男孩现在已经是个小伙子了,同样很瘦,但很高,仿佛刀切的脸上多了丝刚毅。他正背着从外面买的日用品回家。在家门口的枯树下坐着个女孩,她很美,比每个豆蔻年华的女孩都美,尤其是那双眼睛,永远没有忧伤。
“留伤哥哥。”“离燕,有事吗?”留伤将包袱放在地上,坐在离燕的身边,“今天……恩……”“怎么啦?是不是……”“她只是想告诉你她收留了我。”留伤猛然回头,见到一个女人,她很美,和离燕不同的美,她多了丝妖艳和……冷,对,就是冷,仿佛要将这世界都冻上。“我叫段,只是路过这里,受了点伤,如果你不愿我留下,我可以马上走。”留伤这才发现她的右腿上缠着纱布,白色的纱布上透着血,那是他很熟悉的颜色,在那些野兽身上,在自己身上,但在她身上出现时,却是那么刺眼,那么……厌恶,留伤马上转过头,看了看拉着他的离燕。“你留下吧。”
夜来临了,荒芜之地的夜很可怕,不是因为那些枯树岩石,而是风,和风中的声音,有哭,有笑,有呻吟,有哀怨,有死亡,这就是战争的声音,所以留伤总是让离燕早早入睡,在月亮没出来前入睡。
月亮爬到树杈上时,留伤已完成了段的房子,那是在家的边上,一间比较简陋的小房子,但段说她已经很满足了。留伤却毫无睡意,站在房前看月亮。
“这里的月亮好大,仿佛一抬手就能摸的到。”段的出现丝毫没有影响到留伤,“是吗?但我只看到了它的伤痕。”留伤的口气永远都是一面镜子,不会有任何波动。“这个食道什么没有伤痕?但如果心有了伤痕,就很难抚平了。”“心?一个杀手有心吗?”留伤转向段,嘴角含着一丝讽刺,段却像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为什么留在这里,为了离燕吗?那就带她去看大夫,她会好的。”“我不想让她看到。”有点生气,留伤选择转身看月亮,看更远的地方,“对你来说着天下本就是支离破碎,但对她不是,离燕的世界是美好的……”“你打算让她永远活在水晶宫中,用你的谎言让她相信所有的人?如果你认为自己做的不错就随你的便,我要去谁了。”段转身回了自己的房子,留下留伤自己看……
留伤认为段来了以后就可以帮他照顾离燕,自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打猎,但后来他发现自己错了,他不该把离燕交给段。
当留伤带着满身不属于自己的鲜血回到家门口时,离燕已听到他的声音,摸所着出了房门。“留伤哥哥。”离燕直接扑向留伤,那快乐像梦中的春天一样,“怎么了,也不知道小心一点。”留伤扶着离燕,像被她感染了一样,也有了丝微笑,但当他听到离燕的话以后,这一切失去了。“留伤哥哥,外面很美吗?”看着离燕的一脸期待,他不知该说些什么。“我听段姐姐说外面很美很美。”留伤抬起头看着倚在门边的段,眼中闪过一丝情绪,但离的太远,段没有看到,在她眼里只有枯树荒石,“我说的是实话,在外面什么地方都比这里好。”“那就滚回你的外面去。”留伤彻切私底的吼着,像头发了狂的野兽。
从那以后,再没人提过去外面的事,好似一个不可触碰的炸弹,就这样,大家回到了以前的平静。但这个时代本就不平静,而今年也是荒芜之地最“热闹”的一年……
当段的伤好了,她却决定留下。然而,让留伤烦恼的并不是她,而是另一位不速之客。来自外面的一个大夫,拯。留伤不在意他来自外面,不在意他的过去,甚至可以不在意他是大夫,但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说能医好离燕的眼睛,他最害怕的一天还是到来了。
虽然从那天起,离燕再没有提过治眼睛的事,但留伤看的出离燕很像。从她对自己的冷淡,从她对拯露出的期盼……
“拯,用什么办法才能治离燕的眼睛?”留伤的眼睛看着月亮,话却是跟躺在枯树上同样看着月亮的拯说。“为什么要问,你不是不想治她的眼睛吗?”拯没有看他,一直在看月亮。“从小到大,离燕的要求我都会做到。”“为什么?你明明不喜欢,你明知道总有一天她会像燕子一样离开,还把伤痛留给自己?给我个理由。”留伤看了看拯,笑着说“因为我是留伤,她是离燕。”
拯的医术真的很高明,只用三天离燕的眼睛就可以看到这世界,而代价是另一双眼睛和……
离燕看到了留伤,拯,段还有这里的一切。但这不是梦中的画面,没有花,没有漫山遍野的花。只有枯树,荒石和被自己当成鲜花的野草。她开始不快乐,美丽的大眼睛中只有失望和悲伤,最后她还是选择了离开,和拯,段一起离开……
三年过去了,荒芜之地还是一片荒芜,再没有三年前的热闹,枯树没有变,荒石没有变,如死亡的风声没有变。要说什么变了,那就是这房子里只剩下一个瞎了双眼的留伤。这就是离燕回来是看到的。她变的更美了,一种失望之美。
“为什么要把你的眼睛给我?拯说可以给我换老虎的眼睛。”离燕走到枯树下等待自己的留伤面前。留伤笑了笑,“以前我把伤痛都看在眼里,想让你永远快乐。既然我已不能帮你挡下伤痛,那就别让我看到你痛苦。”离燕看看留伤,又看看这个家,“我们走吧,去一个比这好的地方。”
离燕带着留伤跋山涉水去找一个地方,就像十几年前留伤带着她一样。“我们就在这里住下吧。”离燕把留伤扶到一块大石边坐下。“这是什么地方?”留伤问她。“这是离伤地,有好多好美的花。”从那一后离燕天天陪着留伤坐在石头上看着万丈深渊做自己的梦。
小女孩的故事
从前有个女孩,她的童年没有朋友。直到上小学前,她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这时的女孩还不懂孤独,就好比一个人在没有得到前,是无法体会失去的。
渐渐的,女孩有了很多朋友,她也越来越重视友情,把友情看得比爱情,甚至是亲情更重要。因为她太希望有人能理解她,明白她的心里的苦了,但友情在女孩心中也是层次分明的,终于,她觉得自己拥有了这十年来最好的“朋友”。当她第一次向人诉说她心中的痛时,她哭了,她的“朋友”“安慰”了她,女孩的心被填满了,可她不知道,三个人的友情是不可靠的,那时的她们还是那样的年轻。她们背叛了女孩,还把女孩的痛当做笑话般的散播,女孩很失望,但她仍然相信她的每一位朋友。
到了一个新环境,很快的,她又有了新的友情。女孩傻傻的以为,这一次不会再失败了,可老天偏偏爱和她开玩笑,这里再也没有宠爱她的老师,友爱她的同学,她所触及有都是披着友善面具的小人。她们一次又一次的出卖她,拿她做挡箭牌,陷害她,中伤她,但女孩走过来了,她一直承受着,没有骨气的承担着。她的心中没有仇恨,只有疑问,她总觉得是自己做得不够好,所以才会这样。
女孩已经不再年幼了,可她仍然以为,只要不停的付出,总会有收获的。她以为自己长大了,成熟了,不会再吃亏了。于是,又小心翼翼的经营起一份三个人的友情。但命运总是如此的不公,这次的她,更是赔上了自己的名誉,变成了恶人,这时的女孩已经麻木了,对一切也都无所谓,不在乎了。随别人说去吧,只要自己知道就行,她不是一个喜欢解释的人,有时候让别人自己知道要比解释要好得多。女孩愿意等,哪怕是用一生的时间。但在这之前,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但女孩说过:她不在乎,一个死过的人,还会在乎她所拥有的吗?更何况,她本就一无所有。女孩信命,很信,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来还债的,所以她愿意承受一切,可她已不再相信三个人的友情,不再相信三角形的稳定性。
如果说生活一定是多彩的,那我注定是黑白的。
如果有一天,我堕落了,我想告诉那些还认为是我的朋友的人们:
是你们逼我的,现在满意了吗?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仍想告诉你们:
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不怪你们,我仍然爱着你们--我的朋友!
是友情,还是爱情
我和婕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虽然他在内蒙古上学,而我在湖南上学,但电话和信笺联系却一直都没有中断。我很珍惜我们失而复得的缘分,但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究竟是友情,还是爱情?直到我后来遇上婷,我才明白:那些沉淀在岁月河底、几经沧桑还未升华的感情,只能是友情。
我和婕是小学同学,那时候是冤家对头,但现在想想,冤家对头有什么不好呢?在时间的洗礼下,能够给你深刻记忆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知己,一种便是冤家。而那些和你感情一般,也没有什么过往的人,往往只能被无情遗失在岁月的垃圾箱里。所以,现在想想,略感欣慰。
我们后来有不约而同的走进了同一所初中,但我们却在彼此熟悉的世界里陌生。我们见面的机会不是很多,偶尔在校园的小径上快要相遇,却彼此逃避着。只有在无法避开的时候,才打个招呼,说几句关心的话。现在想想,那样的交往很是惬意,不过在那样的年代里,也只能是惬意啊!
后来,也就是在初三的时候,我因眼角膜炎休学啦!从此我们迷失在彼此的世界里,不知道对方的音讯。
一年后,我重新回到那个校园,坐进了那恐怖的中考班教室的时候,她只留下憔悴而无赖的身影,去了市里的一所普通高中。而我却还要在这个寂寞的校园里度过一年,在那个让多少人失意的地方,等待着属于自己的一份失意。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充塞着那样的氛围,让你不屑于看天,怕耽误时间,触景生情,影响学习;也不敢看地,怕看到太多失意的痕迹,凋零的梦想,影响心情。
至于她上了哪所高中,在哪个班,我就不知道了,也无从追寻。
直到后来我高三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她的联系方式,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以为是在童话里。一天晚上,坐在我前面的女生收到了一封来自象牙塔的信,信封很漂亮,可能就是写信人所在的学校吧!引起了很多同学的好奇,当她看完后还嘻嘻哈哈的笑个不停,这就更加诱发了我想弄个究竟的欲望。我让她给我看一下,还说看在以前初中是一个学校的面子上,可她怎么也不肯,还说是女孩子的事,我们男孩子不便知晓。这样说我就愈加想看个究竟,最后我居然强行去夺,现在想想,偷看他人信件是违法的,更何况是强行呢!但正是那么一闹,我没看到信的内容,却只看到了后面写信人的署名,居然是“婕”,和她一样的名字,我大吃一惊。于是苦苦追问,最后才知道原来就是一个人,我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竟然疯狂了好一阵子,尽管我那时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亦馨。
于是我给她写了一封信,谈到了我们在小学时的美好时光,居然有种回归童年的感觉,从此我们虽然没有见面,却一直保持着信件联系。
高三,没有白天,没有黑夜,只有灯光的照耀,我们便在灯光下日夜奋战。我给她写信比较少,她却几乎每两周一次,她说我忙,以后大学了再补起来。
我当时对亦馨的狂热程度,的确有不顾一切的初恋的味道,同学们都说我是‘情痴’,但我不在乎,甘心情愿的痴下去。在那样特殊的情况下,我是那么的无畏无惧,以为只要牵紧了手,就是一辈子的幸福。
高考,结果可想而知。后来亦馨去了十堰的一所医学院,而我却去了复读学校。当时情绪低落到了极点,经常一个人默默的驻足于无人的林间,回忆曾经的过往。
等心情平静一点后,就提笔给婕写了信,写我的落寞与苍凉,自责与悔恨,而她却没有责备的意思,只是一个劲儿的安慰我、激励我,让我感觉到一种理解与信任,那种理解与信任是从别出无法体会到的。
复读,十分的紧张,大家都很自觉,老师也就没有以前那样苦口婆心啦!婕的信依然是每两周一次,慢慢的,她的信件积满了我的案头,成了我的精神寄托。偶有没收到来信的时候,心里便不踏实,好像缺点什么东西。
黑色的一年,终于走到尽头,我以不佳的发挥水平考取了湖南科技大学。尽管有点遗憾,但对我而言,还是差强人意。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很激动,第一件事是给婕写了信,信中表达了我对她的感激之情和思念。
上大学后,她给我写的信慢慢的越来越少了,而我也没有真正的去补偿她,信写过,不过总是因为种种原因一拖再拖。我们换了新的阵地,开始打电话,基本上每周六晚十点开始,一直聊到熄灯,有时聊到电话卡完了,还意犹未尽。那时候,虽然没有手机,但用200电话卡也是很有乐趣的,而且每次买电话卡都那么的愿意,不像现在用话费还心如刀割。
后来,我按捺不住,打破了那份平静与美好,我在网上向她表白了,说我是真的爱上她了。她只是回避,还说他有男朋友了,我很绝望,但也很理智,我竟然又说:既然这样,我们就做最好的朋友吧!
从网吧回来,接到她的电话,才想起原来又是星期六,那次聊的不是很和谐,没有以前那么随意,经常是没人说话,很平静。但我们都没有提及网上的聊天,突然我感觉到她的声音呜咽了,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问‘你怎么啦’,她说没事,后来不知那次电话是怎么结束的。
一切好像没发生一样,我们依然是好朋友,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彼此也很珍惜这份友情。
后来她毕业了,在北方一个美丽的城市里工作,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系……
单纯清澈的友谊
那份单纯清澈的情感,一直在彼此心底啊,可是,为什么直到他走了,友谊才能拂开那些世俗的灰尘……
小时候,我和童晓都在一所大学附小读书。童晓的爸爸是这所大学的校长,是走在路上大家都得恭敬问好的大人物;而我们一家挤在十几平米的“公房”里,爸爸是学校的锅炉王,妈妈负责卖水。
可我偏偏和童晓做了好朋友。每次放了学,自己的家没回,就先被童晓拉去他家看动画片。第一次去他家,我可是足足吃了一大惊。多么漂亮宽敞的房子啊,就像童话里的宫殿.童晓的妈妈,也比我母亲漂亮大方许多倍,声音温柔悦耳,仿佛带着微笑和芬芳。
我很喜欢她。可是,有时也会害怕她,尤其是她路过水房,又恰恰碰到我母亲值班的时候;这样两个年龄相仿的女人站在一块儿聊天,总是能轻易看出她那种与生俱来的高贵自信,和母亲沁入骨髓的谦卑低微。那时候的母亲总是喋喋不休地夸童晓聪明可爱,夸童晓父母的能干和幸福;而后话锋一转,引出我和老爸,说请他们一家多多包涵,多多照顾,一旁的我,总是不断地朝老妈使眼色,或者干脆生硬地打断老妈的唠叨。
是老爸老妈的踏实勤恳感动了领导,还是我和童晓不搀水分的友谊起了作用,反正大学后勤不断地裁员,每一次的下岗人员名单上,始终没有父母的名字。尽管如此,每次裁员的消息一出,父母还是会为此焦灼不安,茶饭不思,天一黑,就提了一大包东西神秘兮兮地往大学的“别墅区”走。
父母为了保住饭碗而送礼,从不对我透露半点消息;我只是偶尔在童晓家的墙壁上,看到一幅父亲珍藏多年。后来神秘消失的墨宝。画精美至极,我边看边随口问:“你家也有这幅画啊?”没人吱声,一回头,却见童晓一脸尴尬。
后来我就学乖了,知道有些话不能说。此后,我一如既往地去童晓家看电视,借课外书,帮他补习功课。童晓的身体不好,三天两头生病,我也便三天两头往童晓家跑。从小学到高三,我一直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兼班长,而童晓因为调皮捣蛋,老被罚站,成绩也只是中等。都是朋友,我从不劝他好好学习之类的话,他也不思悔改。
高考时,童晓和我一样进了这所看了18年的大学,只不过,我学的是本科英语,童晓则是自考的日语。
我几乎没有时间去童晓家玩了,忙着打工赚学费,一个星期做三份家教,而童晓,则被爱情、日语和学生会的工作弄得焦头烂额;每次见了我,在漂亮的山地车上,朝我“嗨”地叫一声,就“唰”地飞驰而过了,却不愿意和我说话,眉宇间有种疏远的忧伤。
是啊,人家是有钱人的孩子!我掩饰着自己的失落,更加努力地学习。
大三时,学校后勤又调整人员,这次父母来不及行动,母亲就被裁掉了。看着母亲终日唉声叹气,我咬了咬牙,把考研的书籍统统收进抽屉,决定毕业就找工作。
12月中旬的一天,童晓突然来找我,母亲一改往日的殷勤,找个理由出门了。童晓有些局促不安,说了些不咸不淡的话,起身告辞。我不知道是否送他,总觉得彼此之间存在着一些距离:是阶层,是金钱?还是……
走出去有两三米了,童晓突然回头冲我一笑,像儿时那样,说:“小安,好好照顾好自己啊。”那一刻,我的眼睛湿了。
回来,才发现方桌上有封短信,是童晓的字迹:
“小永,我的学业总一塌糊涂,也从来不如你懂事,挺惭愧,四年大学都不好意思同你比……还有,阿姨的工作,我爸爸没能帮上忙,今年下调到外办,已没有‘说话’的权力了,不过他答应尽力帮阿姨再找新工作!你不要太担心,一定要好好考研,闯出去,别荒废自己。两年后再见,我相信你干得更出色!”
落款是:“永远祝福你的朋友”。
翻开短信下的那张音乐卡,有歌声传出来“朋友啊朋友,你是否想起了我,如果你正在经受苦难,请你告诉我……如果你有新的,你有新的彼岸,请你离开我……”
不觉已是泪水盈眶.其实,那份快乐单纯又清澈见底的情感,一直在彼此心底啊,可是,为什么直到他要走了,友谊才能拂开那些世俗的灰尘?
友谊之花
友谊是人类永恒的话题。
友谊是人们在交往中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亲密情谊,它给人以理解和信任,给人以快乐和力量,使人得到鼓舞,获得进步。
友谊尤雨后的阳光,把我们潮湿的心晾干;友谊如黑暗中的灯光,为迷失的人们送去光明。友谊似长春藤,攀在我们生命每个阶段;友谊又如指南针,给予我们最准的人生的方向。
友谊又是难寻的,友谊难寻,万两黄金易得,知心一人也难求;友谊难寻,友谊是逆境后考验之果;友谊如航行中探索之船,友谊是精神上的默契,心灵上的相通,是美德的体现,是生命的亮点。是幸福的使者,是美丽的花朵。
友谊可遇不可求。我在高中也曾拥有一段真诚的友谊,而我没有好好把握,致使后来非常的后悔,而就在这以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并不敢承认自己的后悔,今天我想对远在南京的小敏说声:”对不起!“
在高三开学不久,我认识了一个温柔而又忧郁的女孩,她叫小敏,虽然我们已经同班两年,但我们并没有打破彼此的沉默的界线,一次偶然的机会使我们成了同桌,我写纸条问她”可不可以交个朋友?“她爽快地答应了,此后,我们每天在纸上谈心,共同呵护属于我们的友谊之花。有什么开心的事或不开心的事,我们都会一起分享或分担,我们无所不谈,小敏也说我是她的挚友,我们的友谊花开得硕大而鲜艳,花香飘在我们心灵的深处,至今我依然能闻到它的香味,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小敏的身影就会浮在我的眼前。真的,这段情谊是我一生中都忘不了。而我也在不停地责怪自己,不该做伤害她的事情:
就在学业快结束的一个夜晚,晚自习过后,我迷迷糊糊约了小敏,为她买了最爱吃的话梅棒棒糖,漫步在学校操场上,月色很美,星星在不停在眨着眼,想说些什么,草儿也在露水的滋润中睡着了。当我们走到操场三分之一处,我止住了步了并告诉她:我喜欢你!小敏,她很是惊讶,停顿一下,反问一句:”真的吗?”我说:“真的”她说:”哦“,然后她就任何话都没说,转身走向班里,我无助地看着眼前空白的一切,我想是我的自私让我失去了呵护友谊之花的人
。从此我们的友谊之花慢慢地凋谢,至今还在枯萎,而那朵曾经开的很美的花只能永远地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一朵友谊花从此失去了它的沃土。
从那以后,我有了一个在夜晚漫步的习惯,我在等待一个人,等待她的到来,在幽幽的小径上,抬头看着浩渺的夜空,望着那遥不可及的宇宙,在想:我们正如颗颗闪闪的星星装饰着天空,而我和小敏的友谊就像曾经坠逝过的流星,转瞬间失去了光芒,而就在它划过天空那一刻,我和小敏看得最清楚,并默默许下了心愿,希望那朵枯萎的花能找到水源,期待着它重新盛开的那一刻!
生活中放弃也许获得,
让快乐随心而行,
不要寂寞,你有很多的朋友。
让友情随你而行,你会活得更精彩。
闭上眼让爱飞渡下个轮回
题记:如果有来世轮回,我不想再做女人,我最希望自己是一株植物,安安静静地待在一个地方,哪儿都不去,哪儿都去不了,就这样等待终老,迎接下一个轮回。
当睁开双眼的时候,天窗处斜射出暖暖的光,我伸出一只手半遮住眼,慢慢地迎接阳光对我的洗尘。于是我站起身来,走在天窗下,敞开怀抱让阳光温暖我,渴望了好久的拥抱,却在这样的场景中上演。
我忍不住哭了,为自己的罪孽深重而痛斥,为自己的缠绵思念而悲伤,这一辈子注定了用孤老一生来赎回自己欠他的债,在死后才不会被打入地狱永不超生。我不想再来人世间走一回,唯一的愿望是做一辈子的那株植物,不想与世无争,安安静静地待在一个地方就好。
现在,天窗是对我最好的保护,失去了自由,也活得了新生。一个人的屋子,没人来打扰,我再也不用为生活提心吊胆,我再也不用因良知而不安。
我是一个山区的女孩,青山悠悠的地方让我心旷神怡,所以我相信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是一样的心旷神怡,于是跟着青梅竹马来到大城市,在我第一眼里的大城是人间天堂,让我欣喜与欢笑来到这个美丽的地方,我也相信我与阿豪即将迎来美好的一天。
即使与最卑微的劳力活打交道,我们也乐此彼伏,不埋怨上天的不公平,我们知道,更明白除了用双手去赚取那廉价酬劳而别无选择。对于我们要求不高,不奢望能在这个大城拥有一片天空,只想平平安安地谋得一份工作,能养活我与阿豪,能每一个月给偏远的家寄去一点钱就足矣了。
能来到这个城市,是我不敢设想的梦,以前只知道长大后找一个婆家,待在家里养儿育女与照顾老人,即使面对的是那一寸寸的泥土,可在心里是份言不出的幸福,简单的、朴实的幸福。
自从跟着青梅竹马来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也许这几年都不会再回到熟悉的家乡,当听到他对我说辛苦几年赚好多好多的钱回家,在家乡修一座漂亮的房子,再迎娶我过门,生好多好多的孩子,一起等孩子能独立行走的时候,让我留在家里教育孩子与照顾老人,他再出来打工赚钱让孩子读上书,不要像我们一样的文盲。
当他这张年轻的脸上透出沉沉心事的时候,我却哭得一塌糊涂,说不出的感动,言不出的话语,只有用肢体语言紧紧地抱住他,他就是我这辈子的依靠,他就是我这辈子不离不弃的男人。他能感应我不能表达的语言,也紧紧地搂住我与抚摸我的发丝。
不知不觉的我们随时间飘逝了几个月,他换了好多工作,而我一直在一家酒店做保洁工,每一天早上六点上班,晚上八点下班。每一次踏进家门的时候,总会闻到一阵香扑鼻而来,即使摆在桌前的仅仅是简单不过的菜,清淡得可以数清楚菜叶儿上有几滴的油心儿,在我心处是苦不堪言的难受,可是这份默默的爱情式让我们不觉得这是苦,这反而是一份无价的饭菜。
这一天,阿豪对我说他可以去工作了,他笑了笑对我说,依然还是苦力活,不过做得好的话可以拿到一百块一天,看见他微笑说着这番话,我知道他的心是多么的苦涩、难受。
一阵沸腾的紧张涌出心口的时候,我抓住了他的手,让他不要做这份苦力,安慰他再找工作。他依然微笑地对我言语道,没事的,本来我们就是苦力出生,不做老本行还能做什么?对于熟悉的本行反而不会陌生的。我知道他再说违心的话安慰我,在他说服不了我的情况下,他沉默了,望我的刹那,他的眼神如此的憔悴,他在哭,只是不忍掉出眼泪,因为家乡的男儿从不轻易哭泣的。
我们还是面对了现实,我还是答应了他去工作,即使万般的不舍得,可是在眼前的状况下,我只能万般叮嘱他不要拼命地做事,学会聪明点偷下闲休息。如果他不去工作,就靠我这微薄的工资,除了缴房租与给家里人寄去的那一点钱,我们的生活就没了着落。
他在外早出晚归,有时候我回到家都没见他的影子,有时候做好晚餐等至深夜,好不容易见他回家的这一刻,他狼吞虎咽地吞咽着,大汗淋漓让他脱掉破旧的外衣,一条一条的红印子烙在眼里,刺痛了我的心,隐隐着痛,他见我没动碗筷停了下来,我连忙说我已经吃了,他才继续吃着,我颤抖着手给他夹菜,堆得满满的,他笑了笑说真好吃,而我在心里哭得好无助。
一个月后,听到酒店里招保安,于是我前去恳求保安科长通个人情,让阿豪来当保安,即使工资不多,可这份工作不累也能让我更踏实,这样就能天天看见阿豪,更能照顾他。当科长知道我们来自偏远的山区,他很同情我与阿豪,他说他也是山区出来打拼的孩子,所以他直接答应让阿豪第二天来上班,听到这话的时候,我激动万千,感谢了好多好多的人,包括上天。
就这样我与阿豪在同一片天空下努力做事,两个人朝夕相处这就是我的知足,他经常要值班不能回家,这也不会让我因为牵挂而难以入眠,我相信那个好的环境下他不会有事情发生,更何况阿豪踏踏实实的工作很让科长赏识与称赞。接下来的凌晨五点他回家了,沮丧地来到我的身旁,他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无助地直立着沉默。
看见他的难受,我的心也变得慌乱不堪,连续问他究竟发生什么事,他总是沉默不语,我控制不住心里的紧张,对他开口吼道:“你犯错了是吗?”他慌乱地望着我,痛苦地对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很认真地检查与看守那些车子,可是车子被刮花了,不管怎么解释,他们就是不肯高抬贵手,他们要打我,被科长拦下了,我才脱身跑了回来。”
这一刻让我不能在安稳入睡,我明白阿豪不能继续去上班了,不然会被挨打与赔钱,可是我们什么都赔不了,除了躲没有其他的办法。早晨,当我来到酒店才知道科长扛下了责任,被酒店开除了,我想对他说对不起,可始终没能再见一次面。我不知不觉走到了科长经常站的那个位置,眼泪不自觉地往外淌,千万言语藏在心处,感谢他这个好人。
后来,在上天的眷顾下,阿豪在一个社区当上了保安,每一个月都有一天休息的时间,我不奢求他有更多的时间陪我,能有一天属于我的时间都很幸福,也许是因为只有这一天相处的日子,他特疼我,早早的在酒店门外等我,载我回家。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安稳的日子让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阿豪勤奋的踏实,每一次都被评上先进保安的奖励,即使只有两百块钱与一袋大米,在我们心里这就是恩赐,所以满怀感激。
这一天,他休息,我欢快地做着事情,因为他已早早地在酒店门口等我,偶尔透过玻窗能看见他的身影,这一刻我知道这就是幸福,即使平淡得不值得一提,对于我这已足够。
当我再一次注视窗外的时候,街灯下没有他的身影,我推开窗,露出头张望,只见一群人围成一个圈,凶神恶煞地殴打一个人,他是那么的无助,他是那么的痛苦,即使街灯很朦胧,可这一切我看得那么的清楚。猛然间我大声呼喊他的名字,放下手中的拖布,飞奔出酒店。
这一群人围着严严实实,我哭着乞求他们放过阿豪,一个年轻的男人把我推开,仍然拳打脚踢在阿豪的身体上,我跑上前搂住那男人的脚,反被他不解气地反踢,让我疼痛难忍,不一会,酒店的保安跑了过来,拉开了那一群呢,眼前的阿豪完全失去知觉,一动不动地躺在血泊里。我尖叫这一切的不堪入目,我憎恨那一群冷血的男人。眼泪早已经模糊了双眼,可我的爱人不再醒来。竟然是因为车子的刮伤,而他们毫不留情地把个人的情绪施加给我们这些软弱的人,如果仅仅是因为有钱让良知变得麻木不仁的话,我宁愿不再踏进这个城市,即使再穷再苦,我也愿意待在我的家乡与心爱的人相守一生。
可是阿豪却被残忍的他们结束了一切,不光是他,对于我,与未来的家,什么都没了。当医生对我怜惜般说新伤加旧伤的重创,抢救无效。当旧伤入耳的这一刻,我控制不住飞奔在阿豪当保安的地方,我要弄明白,阿豪为什么会受伤,当我气愤愤地在办公室里质问的时候,终于有人对我说了实话。
阿豪上班不久就安排了值夜班,那一天夜里遇上了偷车贼,对于新来的保安没有一点意识,偷车贼更不会看在眼下,后来,阿豪差一点被刺伤要害,抢救及时。本来打算让阿豪休息一个月再上班的,老实的他没有多要一分钱,也没要求休息,在康复后继续了上班,所以,不想把这事情张扬出去,才有给阿豪评优秀保安的奖励。
听到这,我打住了,眼前变得一片灰色,感觉这儿不是心旷神怡的地方,猜不透他们的心究竟是什么做的,我们不奢求被人热情地看待,我们不奢求能赚好多好多的钱,我们只是来大城市谋求一份生活,简简单单地养活一家人,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排斥我们。
一阵痛定思痛过后,我不再忍气吞声,这个时候科长大叔得知此事后来到了我的身边,在科长大叔的帮助下,一张起诉案递上了法庭。我告了那个打死阿豪的一群人,我告了小区的不负责。
久经波折,案子还是敲定了,法律给了我公平公正的说法,我得到了一笔赔偿,这一辈子我都没奢望与阿豪能赚这样多的钱,当看见这笔钱的时候,我哭得不成声,我不要这些钱,我只想要回人对人最起码的尊严,我只想要阿豪活过来。后来,得知因为证据不齐对那个人定不了罪,对于其他参与殴打的人都相应地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没有他的指使,他的小弟会打人吗?可法律讲的是证据,我得到了相应的保护,可我最想看见的就是恶有恶报。于是,这份仇恨滋生在心里,迟早我会以牙还牙的为阿豪讨个说话,即使舍去我的生命也值得。
他也不甘心接受法律的制裁,对我耿耿于怀,经常出入在酒店,经常刁难我,对于这一些我没有一丝畏惧,只要有一丁点机会我会让他对阿豪认罪。这一天得知他在酒店开了一个房间,我在心里谋划了一个天衣无缝的牢,等待时间的一分一秒。
我特意在他的床头下放了一把水果刀,只想好好地教训他一回,在下班后,我敲响了他的房门,他毫不惊讶的让我进了门,他一脸的沉静自如,根本无歉意的意思,还取笑我的不知天高地厚。他说了许多难听的话,骂我与阿豪是土坯子,穷疯了的乡下儿,在他的流言蜚语下,我给了他一巴掌,我痛斥他的良知被狗吃掉,我痛斥他不配做一个人类,他见我的痛骂,他还笑得更大声。
而后,他不屑地说:“阿豪死了活该,为社会扫除垃圾。”听到这刺心的话,我激动地对他嚷道:“阿豪不是垃圾,阿豪不是,是你,你才是社会的败类。”一个沉如磐石的耳记扇来,我继续对他嚷道:“我们是乡下人又怎么了,起码活着是人,而你连人都不是,连畜生都不如。”QQ空间爱情日志,他在我的痛斥下变得咆哮,抓住我疯狂地喊道:“我现在就让你看看我是不是人。”
他恶狠狠地把我推倒在**,奸笑着对我喊着:“我让你看下什么是男人,我让你向我求饶。”他猛然地向我扑来,让我来不及闪躲,不管我怎么撕扯他的手臂,他蛮横地扯掉我的衣服,恶狼般的撕啃着我的身体,在我的身上留下一处处瘀青。
他让我喊求饶,他大声地嚷着让我喊求饶就放过对我的折磨。看见他这样迫切想得到胜利的欲望,我唾弃他,让他变得更没人性。
我已无法再忍受,他也完全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于是拿出了枕头下准备好的刀,在他狂笑的刹那我刺了下去,正好在他的小腹,他的笑声停顿了,我狠狠地取出刀,再一次刺了下去,只见鲜血涌在我的身体上,而他沉沉地压在了我的身体上,这一刻变得好安静,好安静。
醒来的时候,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刚才发生了什么,这一次我没有哭,只是对不起爱的人没好好的生活下去。面对这个陌生的地方,没了阿豪我也不知道明天怎么走,面对那个熟悉的家乡,没了阿豪我也不会踏实地谱写未来,没了他,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现在注定终老一身,我也愿意,没人来打扰我,没人再来奚落我,安安静静地等待下一个轮回去寻找我心爱的阿豪,共同去完成未走完的梦。
点点心语:不知道为什么会写完这个故事,只是反复听着一首歌曲,脑海里一直反复着一个朋友的故事,因为贫穷总被人欺负,因为无知总被人欺压低头,本来说男儿哭不倾谈,看见他泪流满面的时候,我知道他是多么的无助。一直不明白都是在一片天空下谋生的人们,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总会有那么多的摩擦,甚至刹那至死亡。本该说高学识的人儿应懂得宽容与体谅更多,反而不然,朴实与善良的人儿总是那些不起眼的农村人,就是因为是乡下人总被好多人或者说有钱人看不起,因为农村人脏,不讲卫生,爱贪便宜。一贯的看法一竿子打死了所有的为生活而奔波的农村人,有谁能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看待的呢?他们只想有一席之地去养活一家人,他们只想靠自己的双手赚点血汗钱,他们只想勤劳地努力地不让城市人看不起。对于抹灭良知的城市人,不是乡下人该洗脑,而你们的无知人性应该好好的洗脑重新做人。
我知道点点带了好多个人情绪在里面,不管我的观点片面与否,这只是我对农村人的打抱不平,不管我的观点是否能帮助他们,这只是我想对农村人的一份尊敬,我更想说,你们不脏,你们不坏,反而有你们大城变得更漂亮了。
竹叶青
她叫狐影,喜欢穿着一件白袍在竹林间游曳,这竹林叫做狐影林,只因人们认为林中有狐仙。林因她得名,她也因林改名。其实叫什么她都无所谓,只要叫她呆在这竹林里,她就安心了。
她叫暗影,常常黑衣束身,上一江湖上有名的刺客,喜欢喧嚣的江南。她认为只有在喧嚣中才能更好的藏身。同时她也喜欢这种喧闹,可以让她忘记自己的名字,自己的一切,只记得自己是个女子。
狐影林因狐仙得名,其不乏访问之人,很多人进过这林子,不是在大雾中迷失方向,就是转来转去还在原地。狐影看着这些人在自己布的阵中团团转,只是抿嘴一笑。
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暗影,她喜欢在黑夜中行动,只要是她所定的目标,没一个可以活着。在人们心目中她就是一道阴影,没人见过她的真面目,就算有见过的也已成地下亡魂。她喜欢提前放出风去,让那些将死的人准备好后事。几年下来,江湖上唯一确定的就是她是个年轻女子,用一柄又长又细的剑,这剑叫做“一”。
狐影林中有一座坟墓,在竹林的正中间,因此除了狐影没人知道它的存在。狐影喜欢坐在墓前,和墓中的人说话,她从不叫它的名字,就连墓碑也只是一块木头,象征性的竖在那里,一个字也没有。好像它的主任并不想让人知道它的存在,它的历史也只能靠人猜测。
暗影不喜欢杀人,但从十岁之后她的剑就没离开过自己。她不喜欢血的味道,所以杀过人之后她会去喝杯酒,她只去“竹楼”,那是破败小巷里的一间酒馆,那的“竹叶青”是最好的。她喜欢那种淡淡的竹香,而喝下之后又是一种辛辣的感觉。她是这里的常客,熟到没人会过问她要什么,吃什么,从哪来。
狐影喜欢安静,就像这竹林,连鸟兽都没有。但上天好像并不想让她安静,因此当她再来这坟时,遇到了至今为止唯一一个进来的人。他正在为那墓上香,他是个很清秀的男子,清秀的竟像起女子来。他看到她时并不惊讶,而是笑着问她:“ 你是狐影吧!我叫燎阳。“狐影看着他的笑有点眩晕,不是因为他的美,只因为他的笑像太阳一样绚烂。
暗影一向是独来独往,就连喝酒也从不和别人一桌,所以每次她都是很晚来。今天好像是了例外,已是月上梢头,“竹楼里竟坐满了客人,没有一个空桌。暗影转了一圈,刚要踏出门时,一个声音唤住了她“不如一起坐吧。”她寻着声音看向门边,原来门后还有一张桌子,只有一个男人在桌边喝着酒。暗影竟走了过去,好似这个人有什么魔力。
自从燎阳来了之后,竹林比以前热闹多了.他天天来这墓前,等狐影到了之后跟她讲自己的故事,江湖的故事.他喜欢说,喜欢笑,狐影只是听,偶尔也轻笑一下.燎阳是现在江湖上有名的"火阳门"的公子,不过他只是妾所生,所以并不太受人看中,他本人也只是爱玩,对正事没什么兴趣.他这次也是听了狐影的故事才来的,他相比听狐影的故事,但当他见到狐影之后,他决定给狐影讲自己的故事.只因他觉得狐影太渺茫了,他希望用自己的故事定住她.
自那次之后,暗影依然是每晚来喝酒,所不同的是她每次都和那男子坐在一起.他们从不交谈,甚至不说一句话,都只是喝酒.暗影已开始上瘾了,因这男子上瘾.现在她不单单只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见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子.但他让暗影有心安得感觉,真正的心安,只要和他在一起,就算只是各自喝酒也让她高兴.
日子好象总在不经意间溜走,燎阳的再次到来并不是一个阳光的日子.他俩坐在墓前静静的谁都没说一句话,直至太阳下山,月亮悄悄的溜了出来.燎阳实在忍不住了:"你跟我走吧,我爹想让我继承他的位子,我要带你回去,我要娶你."燎阳越说越激动,双手紧紧的抓住狐影的双肩.狐影看着激动的燎阳轻轻的笑了:"你不是想知道我的故事吗?我现在就说给你听."狐影静静的转向那墓,轻轻的开口:"我原名叫暗影,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
悠然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暗影又接了一票生意,而这次不太好做.因为她明天要杀的人请了个保护者,此人名叫淼泉,是有名的捕头,武功之高,不是一般人所能奢望的.暗影虽对自己的工夫有信心,但这也注定是一场恶战,是否能活这回来也不一定.而她今晚依然去"竹楼"喝酒,只是想去见他,哪怕是最后一面.他们依然像以前一样喝酒,当最后一口酒入喉,暗影站起来要走,却被那男人拉住了:"跟我走吧."暗影愣了一下,男人以为她没听清楚又说了一遍:"如果你愿意跟我走,后天晚上在这里等我,跟我去一个满是竹子的地方."暗影看了看那男人,做回了自己的座位:"我愿意跟你走,但我不知道后天我能不能来,如果我真的没来,你要忘了我."男人看着暗影点点头.
"那晚,他答应,只要我去,他就带我走,我不去,他就忘了我."狐影抚摩着身边的墓碑静静的讲,燎阳也是一个尽职的听客.狐影看看燎阳,笑着说:"就因为他的承诺,我告诉自己,我不能死……
明天,也已成了今天,以后会怎样,就取决与这一战.暗影像往常一样,很容易就接近了目标,就在她一剑刺向**的时候,只听背后一剑如风般刺来.暗影向右一闪,从窗子跳了出去.虽看不见对方在哪,但也知道是要抓她的捕头淼泉.两人全是武林高手,打了一百回合也分不出高下.就在此时,府中竟一下灯火通明,所有的一切都暴露在灯光之下.这场打斗也在此时有了变化.灯光下暗影看见了对方,对方也看见了她,她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两人一样惊讶,淼泉竟然是要带走她的男人.他们不知如何维持这场战争,暗影笑了,笑自己的可怜,笑自己的荒谬,她一剑刺穿了淼泉的身体,淼泉笑着对她说:"对不起,我失约了".
从此江湖上没有暗影和淼泉了,那一剑不仅杀死了他,也杀了我自己,狐影转身看着依然在墓碑上的燎阳,我是故意不写名字的,如果可以,我情愿一辈子不知道他叫什么,只是和他一起喝酒.燎阳缓缓站了起来,走到狐影面前,他不怪你,这种事,活着才是最痛苦的,所以你才选择了活着.狐影没有说什么,只是到墓前轻轻的拂摸那墓碑,你想去见他吧!燎阳好象已经知道了答案.狐影转身对他点了点头.一把剑穿透了她的身体就像淼泉一样,她是笑着死的.燎阳看着死去的狐影,我不想做痛苦的那个.
多年之后狐影林已变成了酿酒人的天堂,这里的竹酿出的酒最纯甘味美,而采竹人都会在竹林深处的三座墓上香,没人知道他们是谁,三座墓都没有名字,只知道他们已死去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