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香
曼妃的好心情忽然间都没有了。本来每个周末她都兴高采烈地出门逛街,好像整个城市的女人在这两天都出动了,挤来挤去的人群让她异常兴奋。是的,她喜欢这种味道,她害怕孤独。
为什么一到二月,行情就不一样了?连“春节”都被抛开了,到处都在叫嚣“情人节”。情人情人,曼妃听到这两个字眉头就拧麻花。
整个二月都疯了,就因为14号这么一天。就像现在这些商铺,什么都卖成对儿的,情侣用品也改成情人用品了。曼妃躲进花店里,望着那些玫瑰出神:现在就开始涨价了,不知道十天后会涨成什么样子。
“老婆,我也给你订一束红玫瑰吧?14朵,做情人节礼物,如何?”曼妃惊愕地扭过头,店里何时进来两个人她都不知道。男人灿烂地笑着,一脸春风的样子。视线向左,曼妃只来得及看清那妇人的背影,一句话却触目惊心掷地有声:“我是你老婆,不是你情人!”男人愣住了,曼妃也愣住了。半晌,男人尴尬地抽了下嘴角,扭身走了。曼妃环顾左右,几个店员都一副木然的表情,似乎早已见怪不怪了。突然间,她就没了继续逛街的心情。
这话她也说过,两年前,对她老公。那天也是2月14日,老公江天没打招呼就送来一大捧红玫瑰,同事惊呼一片,曼妃却妆容精致,表情僵硬。确是好大一捧,214朵,谁叫她有一个算得上“资产”的老公呢,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下班后赶到金贸大厦旋转餐厅,曼妃坐定的第一句话就是告诉江天,她是他妻子,不是情人,怎么能过什么情人节呢。江天努努嘴,身子前倾,眼睛发亮的,几乎贴着她嘴唇问道:“花呢?”“分了”。曼妃左右看了看,用手支着江天的胸膛,向后推了推。虽然周围都是烛光红酒耳磨鬓染,没人注意他们,但她还是感觉别扭,这可是公共场所,总得注意言行吧。“分了?”江天的声音开始变得慵懒。“是啊”曼妃回想着下午办公室的情形,粲然一笑,“还好够分,一人两朵。”江天一直没有再说话,回家、上床,还是一字未出。曼妃有些不满,不就是玫瑰花么?2140朵他都送得起,214朵送人了又怎样?从浴室里走出来,曼妃在床前转了几圈,扭着腰身,笑着问江天:“老公,这件衣服怎样?”她是想调节一下气氛,所以穿了这件新买的丝绸,雍容华贵,很适合她的气质。谁料江天愣了半晌,说的竟是——你这是礼服还是睡衣?“睡衣,上千块呢,你摸摸这料子。”曼妃趴到江天身上,握住他的手,等着他的动作。江天环着她肩膀,侧了侧身子,只说了两个字:“睡吧。”
江天好像越来越忙了,曼妃整理床头柜里的**时才想起,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了。江天总是很忙很忙,最后干脆离开总部,把大本营迁徙,跑到外地去忙了。这两年,**的次数比节日都少,即使有,也是江天已经酣睡的时候,她一个人瞪着天花板,心里一片茫然:我还没到呢,他就睡着了。
这样的日子,久了,憋闷的不仅仅是“如狼似虎”的身体,还有心灵。听说有一家酒吧女人独自去了绝对安全,因为那里的男人只对男人感兴趣。成泽来和曼妃搭讪的时候,她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男人笑得又坏又邪,对她说:“你穿这个来泡吧?”成泽拥住她起舞的时候,曼妃有些眩晕,难道你不是**?成泽笑了笑,几乎贴着她的嘴唇嚅喏道:“这里不仅仅我一个人不是**,但是你却是这里唯一穿着擦着香奈儿的女人。”“你——”曼妃睁大了眼睛。“你嗅嗅这里的味道,除了你,谁带着贵夫人的味道来了。”他把她拖出去,拖到江边,拖出了她所有的郁闷倾诉。
临了,他只说了一句话:曼妃,等你学会在性与爱的欢场中放下身段,来找我。
这就是放下身段么?曼妃有些气愤地盯着江天的行李箱。他刚从巴黎回来,放下行李就去公司开会了,她为他整理换洗的衣服。兰蔻金纯再颜系列,香奈儿5号,这些应该是给她的。毒药、圣罗兰鸦片,还有那件比渔网眼孔还大的白色睡衣是给谁的?天那,那是睡衣么?能遮住什么?穿和不穿有什么区别?重点部位竟然是玫瑰花形状,花心儿还是空的!
江天是和她**了,来势猛烈,去势也猛烈,不过她的身体没有涨潮。江天把自己**了,却把她的睡衣撩到腰际,只有手指没有嘴唇,然后就直闯领地。连一个吻都没有给她,就睡过去了。
曼妃坐起来,慢慢把睡衣卷下,抚平。她买了这件睡衣,长到脚踝,就是希望江天一点一点把它卷到头顶,然后扔了它,抱住她。女人要的爱,都是这样的,是一朵花开放的过程,**亦是如此。
可是她从来没有等到,等到的是匆忙撸到腰际。望了望身边熟睡的男人,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都不知道。这样一个有洁癖的男人,**前都要跳下床去先洗手才肯摸她,竟然开始光溜溜的睡觉。
江天走的时候果然留下了预定了礼物,没给她的,曼妃也没有开口,只当是不知道。她甚至有些不屑,把那种非良家女子才穿的东西当成睡衣的女人,能高雅到哪去?上床也得有品味吧?
当成泽把她按到墙壁上成直线的时候,她才知道“品味”这个词在**的字典里是没有的。这个男人以一种原始的姿态和气势让她大汗淋漓,舒畅无比。曼妃闭着眼睛抿着嘴唇躺在地板上咽口水。
“登峰造极了?”成泽攀上来的钳制让她不得不睁开眼睛。看到的竟然是一片清澈的目光,他的手指一路轻轻划下,然后轻声问她:“现在你还有高雅不高雅的概念么?”“这——”曼妃还想辩驳。“嘘——”成泽用食指压住她的嘴唇,“你穿成那样跑去全是男**的酒吧,说明你想释放,却没有释放的胆量。”“你呢?”曼妃盯着他的眼睛。
他扶她起身,弹了弹手指,说“我妻子的衣帽间,你可以去参观一下。”曼妃觉得奇怪又好笑,这个男人竟然让她去参观他妻子的衣帽间!等她走进去才发现不但不可笑,应该是震撼才对。这个女人的衣帽间竟然没有一件正装,全是睡衣和各种各样的情趣用品。
正愣神的空当,成泽的声音适时响起:“奇怪么?这些东西你只在**里看过吧?”看见曼妃瞪他,又连忙说道:“哦,我想起来了,你可能连**都没看过!”曼妃不理他的揶揄,挑眉问道:“这都是她自己弄的?”“是的,她说人在纽约不经常回来,所以不需要正装”成泽也挑眉,“她就是这样的女人,对外是女强人,在家……”“在家怎样?”曼妃急切地逼问。“呃——”成泽抓了抓头发,“那个词汇男人都喜欢,但是在你嘴里恐怕说不出来。”曼妃没有理他,若有所思地穿衣、离开。成泽说得对,性是本能,是一个人的事;**才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的事解决完了,就该解决两个人的事了。
江天再次回家的时候,有点不知所措。曼妃穿着一件兜肚站在他面前,她拉着他的手探进去,一片光滑,她竟然什么都没穿。江天觉得空气一下子烫起来,把她扔到**就扑上来,曼妃咯咯笑着咬他,安抚他,乖,慢一点,双腿却蛇一样缠住他的腰。
“你把我强暴了!”江天大口喘着气,掐着曼妃的腰身,有点像撒娇。她还嚣张地跨骑在他身上,让他别动。“都被你吸干了,还别动。”江天将曼妃的身子拉低,唇型扬起好看的弧度:“你开窍了,我的……妻子?”“妻子丈夫老公老婆男朋友女朋友,这些称呼你不觉得很远距离么?”轮到江天语塞了,“那……怎么叫法?”“爱人!”没等江天回过神来,曼妃的唇已经压了下去。
还有呢?江天平复完气息的问句那天曼妃没有回答他。她说一周后你就知道了。江天一头雾水,出门时如同往常一般,这个月忙,就不回家了。
2月14日,人们已经不忙过年了,忙着买花买巧克力。曼妃看着街上一对对年轻的面孔,这些明里进行情人节抒情的,竟然鲜有三字出头的人群,而那些暗地里的,又鲜少有夫妻成双的。
曼妃笑了笑,自己曾经不也是这般,把“情人”这两个词划向了男人出轨的航道,觉得它上不了台面。人前人后端着所谓“妻子”的姿势,不但错的离谱,而且傻得可怜。
她拨通了江天的电话,笑嘻嘻地问:“今天没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么?”那边沉默了半响,然后是很低沉的一句:“我在香格里拉请客人吃饭。”曼妃扯扯唇角,收了线,她几乎可以细致地描摹出江天方才的表情。
曼妃站在香格里拉21号桌前的时候,坐着的两个人都举着叉子,脸上的笑意还没有褪开,如同被点穴了一般。她咬着嘴唇没有笑出声来,这两个人的血似乎一瞬间就凉了,只有她,如沐春风。
曼妃俯身,在江天耳边细声道:“你不是问我‘还有呢’?现在你可以知道答案了。”她把手机举到江天眼前,依次点开短信、草稿箱。江天瞪大了眼睛,那上面写着:“我的情人,我在去机场的路上,两小时后到西安,今晚一起过节。”江天扭头,眼神里全是错愕的空白,曼妃宛尔。
曼妃挽着江天的手臂走出香格里拉的时候,三个人都很体面。因为临行前,她送给坐在那里不知所措的女子一个精致的纸袋子。外人看来,就是一对儿朋友一起用餐,妻子下班后到来,携丈夫离席。波澜无惊。
江天是举棋不定,不知如何开口;曼妃是运筹帷幄,不必开口。这个属于情人的夜,果真过成了纯纯粹粹的情人节。一夜笙歌,只是用火热的身体写满了话语。
剩一个人,过得冷暖自知。低眉敛眼离开香格里拉,直奔自己的小窝,无心再想这个姿色生香的节日,只有一件事是值得惦记的,就是纸袋里装了什么。
一本书,或者说是自制的画册。作者当然是曼妃。扉页是高雅端庄的贵妇样子,封底是风情万种的妩媚。每一张照片都穿插了一些旁白,一页页翻下来,与其说是一个女人的蜕变,不如说是一个妻子的觉醒。
三年前她赢了,三年后她却输了。因为曼妃是焕然一新,她却一成不变。更让她愕然的是,她在这本画册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成泽。
想必曼妃什么都知道了,她叫成悦,是成泽的亲妹妹。
如果说她的哥哥是男教师,她的嫂嫂是女教师,他们教会了她如何做女人,那么,曼妃也同样出师了。不同的是,成悦是蓝,曼妃是青。
她终究只能演一个角色,就是情人。曼妃却可以演三个角色:妻子、爱人、情人。
像曼妃在画册里写下的最后一句话:当白玫瑰开成红玫瑰,就是让男人,最爱不释手的玫瑰。
江天始终没有开口说起成悦,只是回家的频率越来越短,两个月一次、一个月一次、一个月两次、一个月四次,最后另聘了总经理,自己返回上海总部,一切如昨,依旧是平常百姓的平常生活。
曼妃却愈发地多姿多彩起来,两个人的时候开成玫瑰,一个人的时候开成牡丹,偶尔还是会去那家酒吧,只是再未遇到成泽。看来,他只想做一次老师,像《色即是秘密》里的男主角一样,当学生被抛向正常轨道,幸福生活的时候,老师就离任了。
一个男人的梦想,就是有一个可以扮演多种角色的女人做枕边人,成泽有,所以他不流连于她。现在,江天也有了,而她,更是乐此不疲地提升演技,要把这些角色演得日新月异。
她的观众开始醉心,这让她觉得情人这个词汇,这个角色和其他无异。比如,老公江天送她的生日礼物正是她想要的:一件玫瑰花瓣的情趣内衣,一瓶毒药香水。
曼妃搂住江天,看他在自己怀里投入地睡去。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搂住的不是一场甜蜜的满足,而是一场幸福的顿悟:原来,女人,只有一张面孔,只能开出一种姿态,才是真正的不幸。
只要肯放下不必端着的矜持,即使身穿琦罗,一样是情人的味道。
爱如天空般晴朗
我爱这精彩,交织着太多的悲喜,我那总沉默的朋友,你让我感觉到力量,曾在我心中的伤痛,如过眼的云烟,心中就像天空般晴朗。
--老狼《晴朗》
喂。一直以来我都是这样称呼你,即使你费了很大功夫更正也无济于事,于是这一个字的称呼便陪你走到现在。
我总是在想,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情形会怎样--我哭闹、黯然神伤,亦或在失落了一阵子后恢复往日的嬉笑,就好象是丢失了心爱的玩伴,仅是一个可以被替代的玩伴而已,是吗?
你不会离开,我知道的。一年一年时光飞转,“你离开我”这件事始终被定格为我白天没事做时的想象,事实是:你在我身边陪我长大,乐呵呵地拿着巧克力慕司蛋糕祝我生日快乐,故做鄙夷地斜眼看我说:笙歌,你怎么还这么矮?不是我矮,是你太高,几乎接近一米九。二十多公分的距离就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让我无法直视你的眼睛,看不到你的眸子里是否有一个我。
你还记得小时候吗?你总拿着彩色画笔走迷宫图,一遍一遍地错,就一遍一遍地走,最后把那本书涂得一塌糊涂,却依然对我丢过去的铅笔不屑一顾:总会走出去的,我一定可以走出去。我现在恍惚记得你我在玩耍时迷失在陌生的巷子里,你拉着我的手帮我擦眼泪时就是这么说的,那时你眼中的淡定和现在一模一样,现在才懂得我那时有种感觉叫做安全感,是你给的安全感。最后,我们终于走出了那条巷子,就像你最后把彩色画笔画到了出口。
这就是你的性格,从来都没变过的性格。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再抬眼,波光流转,沉沉浮浮,恍然若梦……而今的你有好看的下巴和细致的轮廓,单手抓球的手骨节分明。你用单车载我走遍小城的角角落落,背光站着,就像我的阿波罗。我提着棉布裙子奔跑,把阳光揉进眸子里干净地对你笑,一直守在我身边的你,肯为我遮风挡雨的你,不厌其烦地为我削苹果的你,被我狠狠依赖着的你。
我是贪心的呢,想这样的美好时光,永远温暖;想这样的太平盛世,谁也不会离开谁,谁也不会老去,而我,会一直是你眼中那个纯粹的笙歌。看着你一天天变得沉默变得成熟而温和,总会在心里感受到那些缓慢流动粘稠得如同喷薄出来的岩浆一样的热流,带着青春的暖意在时光的表面上流动出痕迹。不知从何时起,习惯了你身上年轻男生的味道,像是夏日午后被烈日灼烧的青草,又像是暴雨后特有的新鲜泥土的芳香。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带着我去看烟花,尖锐而明亮。我吊着你的脖子尖叫,活像个女狒狒。“笙歌,要知道,这烟花在绽放光芒的刹那,是生命坚定的凝聚。”转过头看见你的脸被照得忽明忽暗,继续看烟花,既而苦笑,记得在哪本书中曾看过一句话:命运的双手随意反转,命运的嘴脸肆意嘲弄,所谓人生入梦。知那时的我在学业上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打击,只有你看得出,表面上无所谓的我其实意志力已经溃不成军。人群中猛的有人握住了我瘦削的肩,你的双眸仿佛深海里的水母,一吞一吐闪烁着光芒,许久你说:“我要看到我心目中的那个笙歌--不害怕不同,不害怕尝试不害怕错误,不害怕从天堂坠落到地面。”然后你长久地看着我,眼里的温柔化成了水。我终于哭了,五脏六腑都掀动起来,迫切地想要拔掉胸口的塞子,好把多日来淤积的一腔哀怨都喷涌个彻底。你终于放心了,从小到大,任谁也哄不了我、劝不了我,除了你。
我挽着你的胳膊旁若无人地走在大街上,一个卖花的小姑娘拦住你对你说:“哥哥,给女朋友买束花吧。”你我相视一笑,彼此的心在那一刻想的是什么都明了,不由得--莞尔。
看到你发来的邮件:
“……I hope you can come
come to my mind
I can see smile on you face
You will go into my heart……”
“哥哥,给女朋友买束花吧。”小姑娘的声音甜得化不开。你我相视一笑。你接过一大束蝴蝶兰说:“买花是要买,但我是要买给妹妹。”
我不满地撇撇嘴:“又被误会了。”哥哥,你是我的哥哥,看着我陪着我长大的哥哥,你我的名字仅差一个字,我叫笙歌,你叫笙离。是你,教会我成长。
截至笔端,我已心如止水。去者正去,来者正来,百帆之外,千林之内,有一种安慈的低俯的顾视,正怜惜地左右相伴。那就是--爱。这爱,如天空般晴朗。
蝴蝶兰的花语为[幸福渐渐到来]。
猫和蝴蝶的悲伤爱情
一只高傲的猫走过美丽的花丛,他没有爱上任何一朵鲜花,他爱上了一只紫色的蝴蝶。
鲜花们向猫展示着美丽,猫却对着蝴蝶说:“我爱你”。
蝴蝶以为猫的诚意不够。蝴蝶用他紫色的微笑说:“我爱的是强者,你知道山林中的虎吗?他是真正的强者”。
猫走了,他去了山里,他要证明自己是强者。猫找到了虎,他义无返顾的和虎缠斗。
虎一抓就结束了战斗。猫在死前用尽余力咬去了虎的鼻子。虎输了,猫也死了。
猫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猫:“你有9条命,现在剩下8条了。”
猫回来见蝴蝶。
蝴蝶问猫:“你真的爱我?”猫点头。
蝴蝶说:“我从没有见过喜马拉雅山的冰花,你给我吗?”
猫走了,他去了喜马拉雅山。但他的皮毛太薄,还没有采到冰花就冷死在途中。
上帝告诉猫:“你剩下7条命了。”猫知道自己的皮毛太薄不能采到冰花,于是他求上帝帮他。上帝说:“你要用一条命换一朵冰花。”猫爽快地答应了。他得到了冰花,也失去了一条命。
猫带回了冰花,蝴蝶很高兴。蝴蝶说:“我喜欢海底的紫色珊瑚,你能给我吗?”
猫去了海里,但他不会游泳,很快便溺死了。猫又见到了上帝,他求上帝给他紫色的珊瑚。他愿意用一条命换。他得到了紫色珊瑚。
猫只剩下4条命了。他带着紫色珊瑚回来见蝴蝶。蝴蝶很开心,但她说:“你真是一只很优秀的猫,如果你能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我就会爱上你。”
猫很无奈,他怎么也想不出如何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这时他想到了上帝,但他知道只有死了才能见到上帝。于是猫毫不犹豫地一抓刺破了自己的心脏。
猫见到了上帝,他说:“万能的上帝,您能给我一颗彗星吗?我愿给您我的一切。”上帝说:“你只剩下3条命了,如果你全部给我,我就让天空划一颗彗星。”猫说:“我愿意,但我希望您能让我回一次人间。”
上帝答应了。
猫回去了,他带着蝴蝶来到一个大平原。
夜里,一颗明亮的彗星出现在天空,绚丽无比。蝴蝶看到了美丽的彗星,她觉得猫很伟大,她爱上了猫。
猫现在连一条命也没有,他知道他的生命会随着彗星消失。但他爱蝴蝶,而且现在蝴蝶也爱他。但猫已经失去了和蝴蝶相爱的能力了。
痴情的猫怕它死后蝴蝶会伤心,想了想长痛不如短痛,对蝴蝶说:“其实我不爱你。”蝴蝶哭了,她恨猫戏弄她的感情。猫走了,他要趁彗星还没消失赶快离开。
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猫也消失在视线之中。
猫见到上帝了,上帝说:“你已经一条命也没了,为了爱情,值得吗?”猫犹豫了好一会儿。他觉得即使在做一次选择,他仍然回这么做,只是他很不甘心,但已无能为力。
上帝告诉猫他可以去天堂,当一只安琪儿。但猫却选择去炼狱,他说:“我去炼狱一千年,能再给我一条命吗?”上帝说:“没有这个先例,所以不行。”
猫恳求道:“只给我半条命。”上帝答应了。
猫在炼狱中战斗着,黑暗、孤寂、恐惧与无休止的争斗每天都像一把把尖刀刺向猫的心脏。猫成了炼狱中的阿修罗。连上帝都觉得猫已经成为了冷酷战神。
一千年的战斗,一千年的苦,一千年的冷血,一千年的柔情,一千年的等待,一千年的铸炼。
一千年了,猫从炼狱中出来,阿修罗又变成了安琪儿。
猫拖着半条命回到人间。他找到了蝴蝶,猫说:“我很爱你。”蝴蝶却不相信猫,她还恨着猫。蝴蝶说:“除非你死在我面前,不然我不会相信。”
猫笑了,笑得很悲伤。因为他只有半条命。猫掏出了心脏,他让自己的泪滴在心脏上。
蝴蝶终于明白猫没有骗她。
蝴蝶还以为猫有很多条命,很内疚的说:“你有9条命,你还会在回来的,尽管那时你只有8条命,但我们却能好好地相爱。”
猫说:“我已经回不来了,为了你现在我连唯一的半条命都失去了。”
猫在天堂对着蝴蝶说:“上帝给了我9条半的命,但我的爱却需要10条命,我没有另外半条。如果炼狱中的一万年,能给我另外半条命,我会再做阿修罗。”
话音刚刚落,猫便永远的消失在尘世间。
蝴蝶流着悔恨的眼泪说:如果我们还有开始,我一定会好好爱你,不会再这样的任性,这样的怀疑你,我一定会用我全部的爱来爱你……
爱情的终点
题记:你选择的人未必是你今生的最爱,而选择你的人却最爱你的今生,乃至于来世……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做夫妻,是讲缘分的。所以,珍惜眼前人,珍惜眼前事。懂得从平平淡淡的生活中体会出点点滴滴的感动。这,就是幸福!
老太太醒过来了,心脏跳的忽快忽慢的,让她有些吃不消了。
老太太就想:差不多喽,自己要走,也就在这一两天喽。
老太太已经76岁了,身体倒还好,只是今年,大冷大热,对他们这些老年人,是很致命的伤害呢。这不,自己就觉得从春节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老太太转头,看见旁边的暖椅上,躺着自己78岁的老头子,心里,稍稍安慰了些。
太阳暖暖的,正在向天边垂落,老太太就想起了和老头子,这一辈子的时光。
年轻时候,老太太是四邻八乡有名的美人儿。说媒的人,踏破了她家好几块门槛。可是,可是她早就心有所属。她,看中了村中那个小学校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那是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长着很好看的一双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满满的笑,让人就心醉的不行。
两个人曾经多次在村中的小道上迎面走过,都只是短短的对视一眼,然后双双红了脸,低了头,匆匆的擦肩而过。短短的相遇,却是两个人,最幸福的期待。
谁知那一年,她的父亲去外面采办年货,回来时遇到了土匪,危急关头,被一个五大三粗的过路客,舍命救了下来,还替父亲挨了深深的一刀。
在她家里养伤的时候,她在床前端茶递饭,完全是出于报答这个陌生男人,对父亲的救命之恩。
等到这个汉子伤势渐好的时候,这个汉子就开始忙里忙外的,几乎包揽了所有的农活和家务活。别看他粗枝大叶的样子,竟是个全能手,洗衣做饭,田间地头,春耕夏种,修修弄弄,竟没有他不会的活计,把她的父母给欢喜的不行,就经常陶醉在四邻的夸奖和羡慕声中。
这让她非常心焦,因为她在一个晚上,偶然在父母的门外,听到了父母亲,有意要招这个汉子入赘。她就软软的靠在门边,没了主意。
第二天,故意去那条和教书先生经常偶遇的巷子,徘徊了很久,都没有见到。后来问了村里的一个孩子,才知道那个教书先生,已经回城多日,说是家中有事,要三个月后,才能回来。
那个教书先生再回来的时候,匆匆的跑到她家门口,就看到了她家门上,醒目而刺眼的大红喜字,看见了院子里,一身红衣,满眼幽怨的她。
从那天起,那个教书先生,就彻底的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后来,后来就跟着那个汉子,安安心心的过起了日子。
新中国成立,三年自然灾害,十年文革,改革开放,风风雨雨,雨雨风风。两个人从农村来到城市,相依为命,相互扶持,生儿育女,开枝散叶,就到了现在,老态龙钟的样子。
不容易,实在不容易啊!
老太太这样想着,胸中有些发闷,就咳嗽起来,惊醒了一旁午睡的老头子。
那老头子赶紧起身,关切的看着老太太,就手到了一杯水。老太太就捧了暖暖的水杯,看着自己的男人,想自己,和这个男人过了这一辈子,还有什么遗憾吗?好象没有吧?
这个男人,心思实在细腻的可以。对这个家,也实在没话可说。再苦再难,都把她们娘几个,照顾的妥妥当当的。两个人虽然在一起,极少有什么话,却有着多年培养出来的默契。有时候,就默默的坐在一起,手握着手,什么也不说,都能静静的,坐上那么一天。
老太太就想起老头子为了这个家,付出的一切。
还记得一年秋天,二小子要上学,学费成了问题,家里也好久没有见到荤腥了。老头子就在屋子里坐了很久,然后起身说,去找人借。找谁借?其时他们在那个城市,一个亲戚也没有。寥寥的几家朋友,也都是一穷二白。谁知到了傍晚,老头子果然就带回来了儿子的学费,手里还破天荒的拎了一只活鸡!
那个晚上,一家人,暖暖活活的在一起,好象过年一样的快乐。
可是,可是她却在晚上给老头子换衣服时,发现了袖弯里,有淡淡的一点血迹。就赶紧去看熟睡中老头子的胳膊,就看见了他肘弯处,一个醒目的针眼,还有好大一片淤青。
啊!这个汉子!这个男人!这个老头子!!
为了这个家,也是一身的病了。快八十岁的人了,却每天依旧忙忙碌碌的,仿佛是一台不知疲倦为何物的机器。
而自己,自己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是多么多么的伤心,多么多么的不情愿啊。现在牵手走了这么多年,却只有他一直陪在自己身边,不离不弃,始终如一。
老太太这样想着,眼睛里就渐渐的潮湿起来。忽然,就有些孩子气,就轻声的问眼前这个男人:“老头子,说说看,如果有下辈子,还愿意和我做夫妻吗?”
老头子被老太太这个突兀的问题,弄的愣了一下,就展开满脸的核桃纹,笑的很神秘:“不一定喽,如果下辈子,我托生成了大官财主,就去找你,让你好好的跟我享享福。如果,如果还是这么穷,就不喽,就帮着你,帮着你找一个有钱的人家。我呢,我就在你家附近,远远的看着你,只要你能过得好,就成了。”
老太太很感动,就幸福的笑着说:“你个臭老头子,还在我家附近,在我家附近干什么?”
老头子就转头,认认真真的看着心爱的女人,认认真真的说:“不干什么,就,就做个教书先生吧。”
老太太就突然愣住了,哀伤地看着这个和自己共渡了一生的男人。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眼里的泪,却无休无止的流了下来。
过了很久,老太太深情的说:“老头子,我要走了,抱抱我吧。”
老头子就慢慢的起了身,轻轻的,轻轻的把老太太搂在怀里。老太太就在老头子耳边,呢喃着说:“老头子,下辈子,咱,还做夫妻啊……
老太太和老头子的小孙女儿,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夕阳西下,火红的霞光,将老头子和老太太满满的笼罩在一起。就说:“羞羞,爷爷,奶奶,看不出你们还这么浪漫啊。”于是惊讶地发现,老太太和老头子,幸福的相拥着,已经双双去了。
后记:
爱情是什么?
幸福是什么?
生活又是什么?
一点一滴,零零碎碎,百花烂漫,倒海排山。
还有,还有就是掩埋在心底里的,
那一块小小的,隐秘不至的芳草地。
只要你此生去过,就了无遗憾。
爱她……结局?真爱等待
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第一次见面……,和她(ZLP)的第一次网恋+恋爱!
我是一个很现实的男孩子,我才不会相信什么网恋呢?可这一次我却爱上了网络上的她,和现实中的她。因为我们现实见过面,但不知道对方究竟是谁!而且还要等她半年,可我却真正的爱上了她,尽管我知道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有未来的。
其实我在现实中就喜欢她。从第一次聊天我就已经注定了要被她的爱所俘虏,注定了我要为她落泪、注定今生她就我的唯一。我们的爱情才刚刚开始她就要离开,结果给我的解释只有一个。“我不喜欢瘦的男生。因为我认为瘦就是丑”我相信当时的情况不同,因为在喜欢她的同时。我还更喜欢另外一个女生叫KLL。事实是我和那个女生并没有什么。从个人观点认为,我一直很喜欢KLL。毕竟我现实喜欢的是KLL。我和ZLP的关系太虚实了。因为ZLP现在也在初三。是我们城市里一所中学的学生。KLL也和她在一所学校一个级。我有一个朋友和ZLP一个班,不知道为什么。他却突然告诉ZLP,LL已经有女朋友了。就好像是叫ZLP不要当第三者的感觉。这件事是ZLP给我打电话告诉我的,同时也取消了我们的约定。我一定会找乱说这件事的那个人!
我和ZLP约定上高中***。其实这件事取消了,我并没有伤心。从开始到现在我就一直没有投入什么,反过来我对KLL更加珍惜。我一直都在弥补我的过失!
有她(KLL)的日子里我是幸福的,她离开的日子是灰色的!每天都只是在期盼着他能够永远和我在一起,永远的不要离开我!曾经不知道想念的心是如此沉重,每天都想见到她,只有知道她好好的,才会放心的睡下。我担心他每天才几小时的睡眠影响健康……想她的每时每刻,都在坚定着对她的爱。对她所付出的一切一切,我不知道该怎么计算,因为已经算不清了!因为我爱他所以我认为他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让我明白用心去爱一个有多幸福!即使为了她流泪了那也是心甘情愿!因为爱她,所以不会免强她的选择!很爱很爱她,所以希望她的未来是幸福的!
虽然我不知道我和她的未来是怎样,但我珍惜现在!不求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
有个傻瓜这样爱你
我叫楚楚。
可是非凡和谢辰总是唤我小丫头,从他们会说话开始一直叫到小学初中高中,一路叫过来。
非凡,谢辰和我是同一个院子里长到大的玩伴。读书时分在一个班,他们在我面前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是:“小丫头,给我们把作业写了。”然后丢过来本子,抱着球一溜烟就上了场开始奋战。
同桌伸过脑袋,“又给那两小子写作业。”
当然写。因为他们都宠我,宠得要命,给我留着好吃的,带我玩着好玩的。
这种宠成全了我们十多年的感情,我们熟悉对方像熟悉自己的家人一样。典型的青梅男女。
中学毕业,父母因为事业的发展搬去了另一个城市。
高中三年里,我不定期的给他们写信。非凡还像以前一样懒于动笔,把写了十几行字的纸装在谢辰厚厚的信里一起寄给我。简简单单的文字,轻描淡写的问候。
谢辰用的是有红色心型图案的信笺,印着徐志摩或者三毛的诗,读的时候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这种信笺三年里从没更换过。我常常笑他缺乏新意。
他说小丫头你懂什么?这叫专一。
谢辰还不时寄来一些千纸鹤幸运星之类的小东西,被我统统压在抽屉的最底层。有时候我会很长一段时间收不到非凡的一封信,谢辰说他在学校里组了一支乐队,并正和一个叫玉的杭州女孩爱得死去活来。
非凡是那种出类拨萃的男孩,从小到大都是。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可我一点都不快乐。
高中最后一个学期,谢辰在信中问我要报什么学校,我说贵大吧。然后再接到他的信,他告诉我他也报了贵大。
这年九月,我如愿以偿的进了贵大中文系。
大学校园里,青梅竹马的三个人见了面,像小时候那样的拥抱,我的兴奋完全掩盖了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应有的矜持,非凡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小丫头,越长越漂亮了呀。”
一米八高的两个帅哥拥在我的左右,雨天都是美丽的。
我像以前一样的背kao着非凡和谢辰吃零食,躺在他们怀里喝啤酒,看通宵录像。我们一起去蹦迪,参加各种系运和社团活动,周末去市场买回一大包的菜。我和非凡趴在地毯上打情侣游戏。谢辰用电炉做我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有时候我高兴了,会把他们两个的白衬衫洗得干干净净的晾在男生宿舍楼前,像及了汰渍洗衣粉的广告。
我一直认为谢辰是我们三个人当中最能干的,因为他总能把我想要而又买不到的东西弄到手来送给我,比如亦舒的散文集子,罗大佑最早以前的CD. 非凡在音乐系是出了名的主音吉它手,能唱很棒的歌。才华四溢再加上天生的气质,整个校园的女生都供奉着他。身边总是云集着各方佳丽。
有一天非凡对我说,小丫头,给我写一些歌词吧,不要埋没了你的才气。于是我开始写歌词,其中有一首歌在整个校园里传唱,叫做《这样爱着你》:一直有句话从来没有对你说,有一些事情你也没有告诉过我,童年的钟声这样敲着,这样爱着你的我,仍旧一样的沉默。
许多男生写给我的情书都被我无情的扔了。我觉得心里好像被一个人占得满满的。
我穿着天蓝色的碎点花长裙,和西装革履的非凡穿梭在校园里,回头率极高,很多人认为我们是情侣,按他们的说法,我和非凡在一起很般配,以后肯定会结婚的。
听到这句话时非凡笑弯了腰:你们有没有搞错,小丫头是我妹妹,我和她结婚,除非原子弹爆炸,炸死全世界的女人我才会娶她,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躲在学校路口边上的酒吧里喝得不醒人事。第二天室友告诉我谢辰守了我整晚。还把我吐得一塌糊涂的衣服全给清洗了。
室友说,瞎子都看得出来。谢辰喜欢你。
瞎子能看吗?我淡淡的反问她。
大学毕业之后,**着满天飞的文章进了一家杂志社,非凡没有服从分配,拉着谢辰合伙开了一家酒吧,所有前期工作都准备就绪,才发现支出超出预算。资金不够。
我没有犹豫就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掏了出来,非凡抱着我,小丫头,你真够哥儿们。
酒吧里时常有一些漂亮的女孩子出现,非凡和她们谈情说爱。每到这时,我就一个人在角落里边抽烟边喝闷酒,谢辰不时的递过来一些东西,企图分散我的注意力,都是我平常很喜欢的,巧克力豆,薯片,或者话梅。我不理他,叮着一明一灭的烟头将话梅丢进嘴里嚼得粉碎,层层烟雾里,我清楚非凡看不见我被痛楚焚烧的眼眸。
我还写很多歌词。谢辰的曲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幽怨起来,再加上非凡极投入的弹唱,整个酒吧夜夜爆满,喜欢非凡的人越来越多。可是他并不知道。那些歌词都是我为他而写的。
非凡只有在不高兴不快乐的时候会一个电话把我从睡棼中吵醒,还有失恋的时候,他喝着大杯大杯的酒,给我讲他的痛苦他的失意他的怀才不遇,以及他不成功的爱情。我陪着他喝,陪着他醉。
五
直到非凡又换了第N个女朋友的时候,我决定离开他了,再这样下去,我想我有一天会发疯的。
非凡坐在我的对面,抱着他心爱的吉它调弦,我告诉他我要走的消息。他没有抬头,嘿嘿的笑,别逗了,全国都解放了,你去哪儿呀。然后他弹着吉它唱《这样爱着你》我走的那天只有谢辰来送我:小丫头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小丫头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小丫头……我冲他凶,我说谢辰你烦不烦,我已经不是小丫头了。
离非凡二百多公里的那个城市里,我不冷不热的工作,漫不经心的找一些事来打发工作以外的时间。谢辰经常给我打电话,小丫头,最近怎么样?我说好,我很好。
其实我感觉你不好,我又读了你的文字,那些忧郁的文字。
然后话筒里是一长串的沉默。
次次如此。
那个冬天里最冷的几天。我患了很严重的感冒,发着39度的高烧。接到谢辰的电话时我已经说不出话来。
凌晨六点。谢辰花高价包车连夜赶到我在的城市,用外套包着像小猫一样的我就直奔医院。一守就是半个月。
在医院里,他每天都体贴的喂我吃东西。,嘱咐护士小姐拨针的时候轻一些。同病房的好多人说,小姐,你真有福气,瞧你男朋友对你多对。我没有说话,也假装看不见谢辰眼睛里炽热的目光。
病好之后我把谢辰赶了回去。快半年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的日子,在一个人的日子里安静的想念另一个人。
非凡的电话是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午后打来的,我正戴着耳机听罗大佑的《滚滚红尘》: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年少不经事的我……
电话铃响了很多声。
非凡说他已经很久没有谈恋爱了,他说小丫头,还有些不习惯没有你的日子,又说没有你写的歌,酒吧里的生意都清淡了许多。后来他反反复复的说真的不习惯没有你的日子。
我一下子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我说贺非凡你现在才知道吗?难道你一直都不知道,我爱着你,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非凡说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以为如此熟悉,是不会产生任何**,但是我发现其实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开始有些不安静了。
尽管知道他那样的话是在别的女孩子身上实习过很多次才轮到说给我听。
终于有一天,非凡在电话里说,小丫头,你回来吧,我想,我想娶你。
我想起非凡戏说的那句话,于是我跟他开玩笑,原子弹炸死全世界的女人了吗?
可我还是决定回去。
辞职报告递上去,五十多岁的老总睁着八百度近视的眼睛,“为什么要辞职,不是干得好好的吗?台里正准备升你的职?”我摇摇头。
他不会懂,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比任何一切都重要。
打电话给非凡告诉他接站时间,心情从来没有的好过。像这个城市开得五彩缤纷的花朵。
终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回来见那个爱了很久的人。
在马路对面看到非凡和谢辰,我飞奔过去。有一辆车飞驰过来,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过来时,我的头上缠着纱布,非凡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紧紧握着:“刚才真的吓死我了,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呢。有车来了都不知道,幸亏谢辰推了你一下。”
谢辰?谢辰呢?
我哭肿了双眼,一直守着谢辰,我真怕他就这样醒不来了,突然间感觉很惶恐,是怕失去谢辰的那种惶恐。
那天晚上,我站在医院的长廊上,给非凡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眼睛和睫毛的故事,我说,眼睛往往能看得见最远最远也是最遥不可及的风景,却看不清一直陪在他身边而且对他不离不弃的睫毛。
我彻夜不眠的守着谢辰。
当医院对我说他们已经尽了力时,我的眼泪毫无遮拦的流下来,浸湿了他的脸。
我不知道,有个傻瓜,这样爱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