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连环杀手一般都是单独行动,杀害的都是陌生人,且多是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杀人。他们作案并不是一时兴起,动机也不是出于嫉妒和贪婪。他们杀人,一般是为了满足心中的某个目标,因此作案时会出现时间固定(如每次杀人都是夜间行动)、手段固定(如只用刀)等特征。
对于连环杀手的分类其实有好多种,根据霍姆斯类型学(分类标准为作案动机),连环杀手可分为杀人过程迅速的“着重行为型”和杀人过程很慢的“着重过程型”。对前者来说,杀人只是一个行为,后者杀人则是因为他们认为除掉某一特定群体是自己的使命。
以他们作案的地理行为为依据,连环杀手又可以分为领域型、游**型、固定场所型以及侵入场所型。领域型杀手一般以自己的“心理支撑点”为中心,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实施连环犯罪行为,这些地点包括杀手的住所、工作单位和某个公共场所。游**型通常适用于无固定住所或经常从事外出活动/工作的犯罪人,这种犯罪人会不受地域限制地随机寻找被害人,实施犯罪一般无计划性。固定场所型以住所或类似的固定场所为犯罪行为实施地点,通过诱骗或挟持被害人进入该场所实施犯罪行为。侵入场所型最危险,也比较罕见,通常会诱骗或强行进入被害人的居住场所、工作地点实施犯罪,攻击性比较强。
1981年6月3日,一群少年相约一起到圣保罗高速公路建筑工地附近的田野里玩耍。这里宽阔、美丽且安全,能让这群半大小子在欣赏美景同时尽情玩闹。当天下午刚一到达目的地,这群小伙儿就开始在田野中撒了欢地追逐,忽然,其中一位被脚下的柔软物体绊倒,他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摸了一把那个物体,却被手掌感受到粗糙触感吓了一跳。于是这个男孩喊来了同伴,几人慢慢掀开杂草,随后一片深红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很快,圣保罗市警方就接到一通关于“发现尸体”的报警电话。赶到现场后,法医对尸体进行了简单的检查——死者是一名年轻女性,她的胸部、腹部以及大腿内侧遍布伤口,法医判定这是刺伤,凶器大概是冰钻一类的尖锐物品。伤口总共有61处,凶手使用的凶器之罕见,手段之残忍,在当地是十分少见的。
幸好,凶手没有对死者的面部进行破坏,死者身上的证件也没被处理。根据这些信息,警方很快确定,田野中发现的被害人是18岁的金伯利-康普顿,一个刚刚从威斯康星州搬到本地找工作的高中毕业生。由于她刚刚才搬来不久,平常也与人为善,没有和邻居发生什么冲突,就连她的行李都还有一部分存放在当地车站的置物柜中,这完全不是能在当地有仇家的水平。此外,凶手并没有在犯罪现场留下什么证据,警方很快陷入了一筹莫展的地步。
正在他们为此案头大时,一通神秘电话从天而降,报警人带着明显的哭腔:“你们能……他妈的!你们能找到我吗?我刚刚、我刚刚用冰钻插死了一个人,对不起,我真的控制不了我自己。我一直杀人、一直杀人……”值得一提的是,这通电话出现在案发48小时后,起初警方认为这只是某人的恶作剧,但曾负责现场勘探的警员却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关键信息——“我刚刚用冰钻插死了一个人”。要知道,当时警方还没有向媒体透露此案的相关细节,当时能准确说出凶器是冰钻的,除了警方内部人员就只有凶手!
警方马上对来电进行了追踪,可是由于通话时间太短,这次追踪以失败告终。正当警方以为自己即将和案件真凶失之交臂时,又一通神秘来电被接进了报警中心:“别说话,听我说……我对康普顿的事情感到很抱歉,但我没办法停下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杀害她。我觉得好难过,我每天晚上都把自己灌醉,不愿相信这是事实,希望它只是我做的一场梦……我不想坐牢,如果我被判刑,一定会自杀的。对,我宁愿自杀也不要被关起来。我已经很努力不去杀人了!”
这次,已经有所准备的警方成功追踪到了来电号码的位置——某个公交车站旁边的电话亭,可等警方赶到现场时,那里空无一人,不甘心的警员四处寻找目击者,可惜没有人注意他。
虽然凶手暂时消失,却给警方留下了声音这条线索。既然他有作案后报警的行为,那么这有没有可能并不是他第一次作案?为了验证这个猜想,警方将此人的这段录音和该地接警中心留存的录音进行了对比,果然有所发现。
1981年1月1日凌晨3点,这名男子也曾带着哭腔报警:“喂?警察局吗?拜托,这件事非常紧急。请你们立刻派一批警力来皮尔斯-巴特勒大道上的制造厂厂房,同时也请派辆救护车来,这儿有个女孩快死了。”
“能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吗?”接线员问。“赶快过来就是了,她躺在铁路旁的地上,就在动力室那边,快点!”“请告诉我具体地址。”接线员仍试图引导男子进行有效沟通。“我不知道。”男子的回答出乎了接线员的预料。“你是谁?”接线员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可惜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
无奈,警方只得出动大批人员,将皮尔斯-巴特勒大道上的所有厂房都查了个遍,最后在其中某个厂房外的雪地里找到了一位昏迷不醒的女士,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后经查证,这位伤者名叫凯伦-波塔克,当时20岁,是一名大学生。被发现时,她已经遭到了严重殴打并被扒光了衣服,凯伦的伤主要集中在头部和颈部,甚至有一小部分大脑已经露出,这足以证明袭击者想要杀了她。虽然她幸运地活了下来,却由于脑部的永久性损伤丧失了记忆,完全无法指认凶手了。
这起案件和金伯利的案件类似,凶手都没有在现场留下什么证据。为了查案,警方向媒体提供了凶手报警时的部分录音,希望知情者可以提供线索。由于案情惊悚吓人,媒体为此人取了个外号——哭泣的杀手。可惜,这些努力很快石沉大海,直到五个月后。
让警方头疼的是,虽然知道了两起案件是一人所为,现在却只知道他说话的声音是什么样的,想要抓住这名连环杀手更是无从下手。更关键的是,哭泣杀手果然如自己所说,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杀意,一直没有作案,直到杀死金伯利一年之后。
1982年8月6日清晨,一个明尼阿波利斯市的报童正一边打哈欠一边完成自己的工作。当他送完一个街区,打算顺着密西西比河岸边的小路赶去另一个的时候,这时一位躺在路边的女士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停下车,想要叫醒这位看似醉酒的女士,可当他走到可以清楚观察她的位置时立马停下了脚步,迅速转身,落荒而逃。
收到消息的警方很快赶到了案发现场,法医检查了这具遗体:这位女士在死前先是被凶手殴打了一顿,之后被用螺丝刀或者是冰钻这类的尖锐物体猛刺40刀。现场除了尸体之外,没有留下任何有效的线索,这种莫名的熟悉感让警方相信,此案的凶手一定还是“哭泣杀手”。
果不其然,案发48小时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在了接线员的耳机里:“我很抱歉……我不是有意要杀那个女孩的。我捅了她40刀!你们能抓住我吗?否则我可能会杀更多的人,我已经犯下太多罪了,肯定永远都上不了天堂了!”
警方现在非常确定,他们面对的是一名连环杀手,此人在杀人后会进入一种类似青少年的状态,并且热衷于和警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前两次他可以说是躲过了一切调查,可只要他还是人类,就一定会犯错,这个在高压电线跳舞的罪犯,只需一个小失误就会粉身碎骨,这起案件,就是那个失误。
经过调查,警方确定,死者是时年40岁的护士芭芭拉-西蒙斯。据芭芭拉的亲人表示,遇害的那晚,芭芭拉出门前告诉他们,自己要去当地的Hexagon酒吧小酌一杯。酒吧的侍者告诉警方,当晚她看到芭芭拉一直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白人在聊天,之后两人一起离开了这里。临走之前,芭芭拉还曾和侍者聊了一会儿天:“他长得有点帅,希望这个家伙不是罪犯,因为一会儿他要带我回家。”
警方将明利阿波利斯当地所有有暴力袭击史的罪犯与那晚的情景进行了比照,最终选择了8个最符合的人选,并将他们的照片提供给侍者,希望她能认出当晚的男人。侍者简单看了一遍后,十分坚定地抽出了其中一张,将其递给警方,声称这就是那个人。
照片上的是保罗-麦可尔-史蒂芬尼,1944年9月8日出生,是全家10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在他3岁的时候,母亲带着他和其中一部分孩子改了嫁,他的继父是个十足的暴力狂,如果在他下楼梯的时候,保罗或其他孩子没有及时让路,他会先狠狠打他们的头一下,之后将他们扔出楼梯。
保罗上完高中后就开始工作,他曾经结过一次婚,和妻子育有一个女儿,但最终因为家暴两人离了婚。从高中毕业到现在,保罗经历过几份工作,他曾经在位于皮尔斯-巴特勒大道上的一家制造工厂做门卫,还曾在圣保罗市的一家公司做过文员。1977年,他工厂解雇,很快那里就发生了波凯尔的伤害案,他在圣保罗工作期间,那里发生了金伯利案。
这些“巧合”让保罗成为警方眼中最有可能的犯罪嫌疑人,警方很快就在他现在的居所附近安排了几个监视小组,24小时监控他的动向。1981年8月21日晚,原本应该休息的保罗忽然穿戴整齐走出了家门,当晚负责监控他的小分队立马跟了上去。保罗对于警方的监视早有察觉,正常活动几个小时后,他忽然消失在了警员的视线中。
几个小时后,一名男子在目睹一名妇女被螺丝刀刺伤后报了警。报警的男子原本打算直接出手抓住罪犯,但后者拿着带血的螺丝刀威胁要杀了他,见对方不再前进后便钻进了自己的车中逃跑了。
急救人员赶到案发现场后,发现了21岁的性工作者丹尼斯-威廉姆斯,经过检查,她身上一共有13处伤口。据丹尼斯描述,她在揽客时遇到了嫌疑人,后者提议开车带她回家。两人在来到城市北部时,那人忽然将车靠边,然后从手套箱中抽出螺丝刀开始捅她,丹尼斯一边尖叫一边反抗,混乱中她摸到了一个玻璃瓶,之后狠狠将其砸在了对方的头上。这时正好他们的打斗被报警人发现,趁着这个机会,丹尼斯才逃出了汽车。
警方在现场向丹尼斯展示了几张照片,丹尼斯一眼就认出了保罗,指着他说道:“就是他袭击了我。”就在警方准备全市通缉保罗之时,一通求救电话打进了接警中心:“我需要一辆救护车!我被打了,正在流血……”确定好位置后,接线员要求对方留下姓名,电话那头短暂地沉默了一会儿,之后传来了一句:“我叫保罗,保罗-麦可尔-史蒂芬尼。”
这个结果让警方感到吃惊,一般来说,这种刚刚作完案的歹徒是绝对不会报警求助的,除非是走投无路,保罗当时受伤的严重程度可见一斑。很快,保罗就被警方送到了医院,在接受了简单的处理后,警员们开始对其进行审讯。起初,保罗中气十足,一直声称自己是被抢劫了才受伤的。审讯人员开门见山,直接将四起案件的卷宗甩了出来,保罗立即从椅子上起身,音调升高了八度:“你们没有证据!不能将这些罪名定在我身上!”
确实如保罗所说,除了丹尼斯袭击案以外,警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他三起案件的凶手是他,可他还是以杀害金伯利以及伤害波塔克的罪名被捕了。抓住保罗后,警方对他进行了更加彻底的调查,发现其有过一个前女友,两人曾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最终女友还是选择返回自己的祖国叙利亚,完成家人为其定下的包办婚姻。这对他来说是一段痛苦的回忆,警方判断,他后续在进行犯罪时,很可能是在脑海中将这种行为认为是对前女友的报复。
保罗很快被送上了法庭,他的姐姐、前妻均被作为控方证人传唤上场,并当庭指证警方录音中哭泣的男声就是保罗。可惜,除此之外警方没有任何证据,不过单这一项就已经足够打动陪审团,最终保罗因两项伤害罪、一项谋杀罪被判刑58年。
1997年,在入狱多年后,保罗被诊断出了皮肤癌,剩余寿命只有不到一年。得知此事后,保罗忽然联系了明尼阿波利斯警方,告知对方,只要他们能提供一张母亲墓地的照片,自己就会认罪。
警方很快就将照片带来了监狱,保罗看完后擦了擦眼泪,承认了所有的罪行,除此之外,他还告诉警方,自己还杀过一个女人,他已经记不起那人的名字了,只记得自己是将她按进浴缸里溺死的。
警方立即开始调阅卷宗,筛查所有和溺水有关的案件,果然有这么一起——1982年7月21日,一个名叫凯瑟琳-格林宁的33岁教师,被人发现死在了自己的浴缸中。当调查人员回顾证据并检查格林宁的手机通讯录时,他们发现了保罗的名字和电话,这样一来,格林宁就成为了保罗手下的第三名死者。
在认罪后,保罗接受了媒体的采访,直到生命的最后,他仍旧没有公开承认过自己杀人背后的动机。但他承认,在每次杀人之前,脑海中都会出现一个声音对他说:“保罗!是时候杀人了!”他还透露,在其中一起谋杀案之后,他一整晚都坐在教堂的长椅上,还哭了好几次。
采访的最后,保罗留下了这样的话:“母亲总是告诉我,‘如果有什么事情伤害了你,就去找上帝’。”
1998年6月12日,保罗在橡树公园高地戒备森严的监狱医务室中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