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的婚礼

孩子是联系我和他的纽带,每个月他都要来探望一两次。那天夜里12点,孩子突然发高烧,急得我六神无主,无奈之下,只得打电话求助于前夫。他闻讯快捷赶来,及时地把儿子送进了医院。儿子输完水回来,已近凌晨4点。他不放心孩子,就睡到了客厅沙发上。我根本睡不着,身体躁动不安,也感觉到沙发上的他不停地辗转难眠。

突然,门被他轻轻地推开了,他直挺挺地站在我的床前,凝视着我。很静,静得可以听到两人“咚、咚”的心跳,我闭着眼睛佯装睡熟了,他慢慢地低下头来,在我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已的情绪,两手环颈,紧紧地抱住了他……事毕,我与他都泪流满面。以前与他**,总认为自己在向他尽义务,无论是他还是我,都对对方有过高的期望值。现在淡化了一切,彻底放松了。义务和掩饰以及例行公事都没有了。其结果却是双方都同时到达巅峰。

此时,我才醒悟,婚姻的失败是我没有给婚姻增加一点弹性,一味地要求婚姻双方应该绝对的占有,绝对的纯洁,而丝毫不允许对方犯任何错误,现在看来,缺乏弹性的婚姻其实是极度脆弱的。我们离婚了,可是却经常在一起。**的美妙让我们乐此不疲,他不只一次的感叹,现在的你才像个真正的女人。

我以为我们会顺理成章地复婚。我已经不再介意他的背叛带给我的伤害,我们还有孩子,有那么多美好甜蜜的过去。我以为,海南之行便是复婚的前奏。但没有想到,他的心底,却是把它当成了终结。和海南归来,我大病了一场。他结婚那天,公公婆婆带了儿子去,新娘子好漂亮,爸爸今天好开心啊,喝了好多好多的酒,还唱歌呢。

从大奶到二奶

他应该是春风得意的,又升官又发财又娶年轻女孩,还要再当爸爸,这么多好事都让他摊上了,他能不得意吗。我蒙住被子大哭一场,为自己的愚蠢,也为他的无情。不到半个月,他又来找我了。他说,他心里还是爱着我,割舍不下我。我问他,那她你打算怎么办?他愣了一下,轻松地说:“就这样不很好吗?她现在虽然是我名义的妻子,但你我也不会不管的。”他的如意算盘应该是,大小通吃吧,不过,从大奶到二奶,我却做不到。

他想让我就这样恋着他一辈子,我却明白自己应该放手了。我知道,我和他走到今天这一步,并不是他一个人的错,当初发现他的出轨后,我在因受欺骗在痛心屈辱之时,没有认真地深思熟虑就给自己的婚姻鲁莽地划上了句号,而当悔悟之时,自己的丈夫却已是第三者的丈夫了,是我自己把丈夫推给了另一个女人。也许我对他还有感情,但这个男人不是我的了,永远都不是了。 、

我曾很用心的爱着你

我曾用心地来爱着你,为何感觉不到你?无数次在梦里与你相遇....

这一段感情就这么没有了吗?难道真的是一场游戏一场梦?从梦里醒来,咸涩的泪水一次次浸漫上我的眼,我一遍遍问自己,想起曾经的一切刻骨的痛是那么锥心刺肺,你能触摸到吗?你知道我的心有多痛?

是什么时候开始,你变的如此冷漠,也许你真的需要冷静,真的需要好好休息,我只能静静等待不去打扰你.一切缘于我爱你,我忍着泪,看你离我越走越远,伸出的手是那么无力,我拉不回你.

对爱情,你有自己的见解。所以,我所做的一切是那么多余!爱情,是美丽的肥皂泡,折射着七彩的阳光构成美丽的**,当我触摸它时,它却不露声色地爆裂,只留给我晃眼的阳光和梦魇般的回忆;我终于明白:这就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游戏,而你和我的游戏规则不同,你能全身而退,我却在深渊里挣扎,沉沦,下陷......

夜风好凉,四周一片寂静,黑暗如一张无形的网把我捆住,越收越紧,让我慢慢知觉.于是我堕落着,象一束光一样来去匆匆!我已经清晰地闻到了心破碎时的血腥味.

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人生,我不想再遇见你.我宁愿一生都不知道什么叫等待,什么叫思念,什么叫心酸,什么叫爱恨情伤.你用你的冷漠摧残了我如火般炙热的心.第一次发现原来眼泪也可以流的如此美丽,在眼眶里不停地转来转去,轻轻地滑过眼帘,不带一点声音,顺着脸颊流过唇边又滑落下颌掉在地上.一滴流淌的泪,打湿不了衣襟,甚至对世上的一切都够不成任何触动,可它却滴进了我的心,好咸,好苦,好涩,好凉......

我不想再痴痴地等待,我不想在夜里一个人偷偷地哭泣,我不想再一个人傻傻地看着电话发呆,我不想再让自己伤心的痛不欲生,我不想,我不想啊!我真的不想再让一份没有结局的感情如此深的伤害自己。

我要忘记你,从现在起不再想你,我要把对你的爱全部埋葬,连同我所有的忧伤一起.

流泪的眼已干,滴血的心已止.黎明快要到了吧?窗外透过一丝光明,我要走出去,走出心的阴影走出情织的网走出无望的等待.不管前面的路有多难走,我都要走出去.虽然,我曾用心地来爱着你!

亲爱的,我不会再乱穿马路了

和蓝的分手,似乎是上天故意安排的,蓝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孩,无论是容貌还是性格,都让人无可挑剔。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在笑我这样做有多傻。可是我还是主动和她分手了,尽管我是那样地不舍。

和蓝分手后的第一天,蓝起得特别晚,管宿舍的阿姨进门三次,看到的都是她蒙着被子,一动不动地蜷缩在床铺上的样子。阿姨没有说什么,叹着气轻轻地把门关上。蓝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了,上午的课是上不成了,卫生间的镜子里出现的是一张憔悴的眼角带着泪痕的容颜。

蓝无事可做,宿舍里就她一个人,于是下楼到餐厅里帮几个姐妹买午餐,蓝点了三鲜豆腐、糖醋排骨、番茄炒蛋和西芹鱼柳,这些都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离她们下课还有一段时间,蓝神情呆滞地坐着,面无表情地望着菜肴出神,连我悄悄地坐到她的邻桌,她也没有察觉。餐厅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小睦她们说笑着来到蓝的身边,看到蓝那样便不笑了。小睦一坐下来便说今天的菜好香,蓝没说什么。大家相互使了个眼色,自顾自地吃了起来。期间不时插进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语。对面那桌一对情侣正旁若无人地大声调情,蓝还是无动于衷,自始至终都嚼着一粒米饭,筷子从未夹过一口菜。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天,蓝化了很浓的妆,衣着妖艳地出现在西区的一个酒吧。蓝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地喝着不知名的烈酒。吧台上一字排着十几只空酒瓶,蓝不让老板收去,固执地往胃里灌着那滚烫的**。酒吧里回**着电子迷离的音效,舞池中充斥着放纵的尖叫。蓝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着,旁边一个男人不怀好意地靠过来,对蓝说,小姐你好漂亮。蓝说是吗?眼神暧昧地看着那个足可以做她父亲的男人。

然后男人说小姐你喝醉了,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家。蓝说好啊,冷笑着抓起酒杯就往男人脸上浇去。男人极为恼火,挥起手掌要煽蓝一个耳光的时候,被几只有力的手抓住,几乎要被摁倒在地。原来小睦拉了班里几个男生找到了这里。

小睦说蓝你别这样,你这样我们大家都会心痛的,蓝说你们不要管我,让我醉死好了。蓝说什么也不走,于是几个男生一起把她拖出酒吧,塞进了出租车。

酒吧里发生的一切我都知道,因为我当时正坐在酒吧昏暗的角落,自始至终都在看着蓝。

蓝被拖回宿舍的时候,正好是宿舍关门前一分钟,被扔到**的时候还嚷着还要喝喊着喊着便不省人事了。

我和蓝分手后的第四天,蓝已经躺在医院的病**两天了,原来她从那晚酒醉后便一直昏迷不醒,昏迷中一直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其间小睦她们轮流到医院照看她。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我想我应该回到她的身边了,我站在她的病床前,洁白的床单映衬着她苍白的脸。我默默地陪着她一整夜,直到她快要醒来的时候才悄悄地离去。

和蓝分手后的第六天,蓝出院了。

蓝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卫生间里,折腾了几个小时后出来,室友们进去后大呼干净!

一向嘻嘻哈哈的蓝从此变得沉默寡言,脸上总是给人一付冷酷的表情,或者应该说是冷艳。几个好友看在眼里都知道,蓝一直没有把我忘记,一直在怀念过去那段感情。

蓝开始特别用功,每天都在图书馆自习到关门,成绩也突飞猛进,自己担任的学生会的个项工作也都干得非常出色,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

和蓝分手后的第二年,蓝被选举担任系里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我知道这很不容易,因为她是个女孩。蓝知道自己责任重大,从此更加努力地学习。大三刚开始蓝就在为考研做准备。理所当然,蓝成为了系里的知名人物,班主任教育大一的新生时,都把蓝和其他几个同学作为榜样宣传。还没到毕业,就有好几家知名公司要和蓝签合同。

和蓝分手后的第三年,蓝顺利考入一所名牌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

蓝身边始终不乏比我优秀的的男生追求,可是蓝从不理会,除了一个叫凌的男孩。蓝也只是把他当大哥哥般,从没有和他发生过什么。而在别人眼中,他们的关系似乎十分暧昧。

和蓝分手后的第九年,我收到了蓝要结婚的消息,新郎就是凌。

在离结婚还有半个月的时候,蓝坐在新房客厅崭新的沙发上,给亲朋好友们写喜帖。蓝的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越发楚楚动人。我知道很多人都会收到蓝的喜帖,除了我。

蓝打开一张张印着金色双喜的大红喜帖,在上面郑重地写上新郎新娘的名字。在蓝写到第二十张喜帖的时候,我愣住了,那二十张喜帖上,新郎那一项赫然都写着我的名字!而蓝似乎还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我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在我们分手后的第九年,我第一次流泪,而蓝她不会看到,谁也看不到。因为,鬼魂是没有眼泪的。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的话,我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乱穿马路,结果让灵魂离开了身体。而那天,正好是蓝的生日,我手里还提着一只克莉斯汀的蛋糕。

桃花只是没有爱了

我老早听说了桃花。是夏末,与老友到江心岛钓鱼,彼时,我纠缠于小苔与肉肉之间,小苔常以幼子相逼,一会儿似要放手,说八年亲情,一朝散尽,是为成全的苦命话,若我当真去了肉肉的小屋,回家时她又闭了卧室的门,或请我父母来,哭丧着要把幼子掐死算。父母老迈,经不得折腾,只骂我是逆子。这一来几家人均被折腾得脱皮,直到我狠心要回给与肉肉的物什,也不是值钱的东西,只是一枚小而又小的钻戒罢。

与老友倾谈,也说肉肉的不是。几百家金店总有,偏偏选在小苔曾上班的那家。斗气似的赌我不敢进,我便与他斗到底,进了,见小苔的旧同事,当晚便无法搪塞过去,只得招了,与肉肉有两年情,要放下总也难些。我走时,肉肉追着车跑了很久,后来人缩成一团蹲在马路上,的士司机问我要不要停下,我说不要了,心里骂着她笨。

初时,肉肉也是清清爽爽一个人,踩着我鞋子方能够到我唇,**身体对天发誓,她许肉肉什么也不要,只要我爱她一天也好。短短两年,她便练成一等一的怨妇功夫,与小苔一起管辖我,我想,是恨得我在她身边的。

老友方说,这女人就是又傻又痴的,怕是男人给多少安稳日子,都无福消受。情这个东西,最要弄个水落石出的人,结局最惨淡,这都没看破,就兴匆匆跑出来做情妇,也怪她自己不自知。并说改天与我见个尤物,叫桃花的,那才是个清楚的女人。

老友与桃花的情事,我早早耳闻。那日在烟色带肉肉吃饭,与几个平日里玩得好的同行。席间不知怎么玩了那个真心话的游戏,同行使坏,问我对小苔爱不爱,这路把戏,不过是探我是否拿得住肉肉,如说不爱,则丢了男人气。于是答爱,这都是男人的作为,肉肉偏偏要生气,甩了包就走,说是在我朋友间丢了面子,任我如何劝都追不回来。再回到席上,看他们都用嘴抿着杯沿,似在窃笑,一会儿又装做无事忙般地你言我语,说这女人可真不识逗,换是桃花,碰上这个场面连眼皮都不屑抬一下,只等着回家让老友感戴她。那才是女人,既给男人留足了面子,又保了自己的体面。

其实,老友未曾娶妻,只是舍不得他这些年闯下的帝国,顷刻交与穿戴婚纱的女人。女友三三两两,只都败在那副提前拿出的伍太太气焰上,每每,老友便冷笑一声,不就只为那三两个钱。

到了秋初,听说肉肉去了北方,我又借着醉话压了小苔的阵势,形势方好了起来。恰逢老友搞生日大庆,领了小苔参加,是家庭自助的冷餐会,在花园里设炉子烤肉,旁边的人提了提我的衣角,指靠在窗边喝酒的一女子说,瞧,那便是桃花。

此时,她正与老友一重要客人攀谈,说是重要,无外是搞工程批文的官员,谈笑间她轻轻把眉目一扬,头发顺风摆到侧面,露出四分之一张脸孔,我心下一惊,那不是胡桃是谁?

就是她,我十年前便认识她。

人生总有一番蹉跎,多是在少年,而我叛逆的年月,要比别人长些。十年前我也有三十岁,在北京一家地质研究所工作,就是做那种电子手,一次工地事故,电子手部件脱落,试验用的土石方砸断了我的胳膊。劫后重生,第一件事便是到单位交辞职书,之后干了五十年工程师的老父因我这个懦夫行径而赶我出门,反正孤身一人,大学同窗在四川小城开了书店,约我去帮忙。

小城名叫南充,依着嘉陵江,清晨江堤上露水不干就有跑步的人们,一直散到正午,十五,六岁的孩子骑父辈传下的破旧单车,口哨嘹亮,这样的景色,也让人喜从欢生。

正好还有时间看书。

书店是极小的,有时半天不进一个顾客,给顾客休息喝茶的吧台多被我霸着,偶尔闯进屋一两眉目清愁,长相平平的女孩,挑了亦舒或三毛的书就走,粗重的眉毛拧在一处,在发现你的注视后呆滞的眼睛里突然有亮光一闪。

胡桃就是她们中的一个。

她常到书吧来,但不看亦舒。我第一次看见她,她斜依在吧台上与同窗聊天,素白的纱裙像展翅的白蝙蝠,每动一下都带出一阵风。她画着粗糙的妆,一看就是香港城或潮流前线那种叫不出品牌的化妆品,嘴唇上的颜色被吃掉了大半,眉毛也好久未修,几乎长成一线。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碎米样的小黄牙,可能是小时候吃了什么药。她手里拿着弗洛伊德,这使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她也回敬我一眼,然后用眼角挑着我,好似在问同窗我从哪里来。

说实话,对这种连怎么打扮都还没有学会的生瓜蛋子,并且长相朴实,无法从外表的质朴里看到天鹅本质的女孩,男人多数是打不起精神的。但就是那么两天,我突然感觉很寂寞,这城市仿佛变成了一座巨大的孤岛,我深陷于此,不得脱身。一日闲来无聊,又喝了两瓶啤酒,去查书店的会员登记卡,按那上面的电话打过去,就传来了胡桃还算动听的声音。

我约了她去吃冰激凌。远远地看见她,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毛线裙子,裙子有点皱,应该是从箱子里刚刚翻出的。裙子很新,但不好看。她又化了妆,眉毛还是没修,拧在一起,把笑容都弄苦了。过马路时,她险些被拐弯的车撞到,是我拉过了她的手,我埋怨,你怎么连马路都不会过呢?她的手好凉啊,攥得死死的,但没有抽走的意思,我发现她在用眼角瞥我,我转头看时,她在偷偷地笑。

冰激凌要吃最普通的三颗球,而不是香蕉船或者装满水果的大盅,她有点滔滔不绝,讲《百年孤独》和一本港版的《红楼解梦》,你相信吗,曹雪芹笔下的女子就是一个人,我们班的小亭,她就像薛宝钗,她很有心计哪!她自顾自地说,如果稍稍停顿,便冷场下来。我在她对面抽烟,感觉空气有点聒噪。空气一聒噪,男人就爱赌气,所以我坏坏地问她,你看过《尤里西斯》吗?那可是一本好书。我没有撒谎,但也止于我想请她立即闭嘴的心情。她就果真闭了嘴,嘴角还在偷笑。

后来,她便常来店里找我,手里提着樱桃或者杏子,拿到吧台上吃。同窗提醒我不要感情至上,犯了店里外食莫入的规矩,我哪里有什么感情,我不服却还是由着她。胡桃有点寂寞,我也有点寂寞,就是这样。

我从没想过去爱胡桃,我想问题出在胡桃不够美丽上。男人都是以貌取人的动物,我不能免俗。有时候我是相信宿命的,在这个时间里只有胡桃出现,她充满了我的生活,以她聒噪的心灵和粗糙的装扮,不是只有美丽才可以填满生活,就像空气里不只有氧气和水一样,生活如此真实,谁来填空,本由不得我。因此,更应注重规则。

错就错在,我吻了她。是圣诞夜,她说有急事找我出去,去了才知道她要随父亲去外地一段,明天就要启程。我与他在小茶吧喝小瓶的啤酒,她话少了,用凄楚的眼神望住我,我心下突然软成一片,送她回家,拐过巷口,她说上楼了,径直走进去,我偏偏叫住了她,在那个夜晚,我亲吻他的嘴唇,她的嘴唇上有少女的芳香,不似绿箭口香糖熏出的香。那是混合了奶味,薄荷味和不知名气味的香。我流连于他的嘴唇,暂且放下她是谁。她却哭着勾住我的脖子,问我可不可以留下?关键时刻,我还是摇头了,我对她撒了一个谎,我说我是一个不知前途的人,但这座城市是不属于我的。我想这个理由足够充分,且不伤人。

事实是,她对我也撒了一个谎。三天后,我在嘉陵江边的长椅上找到了她,她在看江面上行走的货船,腿上放着一本奇厚无比的书,不用猜也知道,是《尤里西斯》。彼时,我正一个人意兴阑珊地散步,说是散步,不如说我在想念她,从那次吻过以后,我想我有点认真起来,如果她不出现,她就会以一种凄美的姿态留在我的记忆里,另我想念。这个蠢货,她挨不过想念,这样,她就又回复白天的样子,那个丑小鸭,没有因我的一吻而变为天鹅。

但是,初见她我是有惊喜的,如果不是她发现我后扮的那个难受的鬼脸,然后嬉笑着把脸藏到书本里去的做作表情,我也许不会立即生厌。

这是我要告诉一些女孩的,如果不是美女,你的表情应该如衣物一般朴素。可是为什么所有女孩都把自己当成美女呢?

我突然就有点不想走上去了。

我们终于到了非说清楚不可的时候。

那一阵,她天天来书店,带着大大的塑料水壶和一个鸡腿。她命令我把鸡腿吃掉,她管吃掉叫消灭。我在消灭掉十一只鸡腿后准备跟她谈谈,可我无从说起,说什么呢?说对不起吗?我又做过什么?可除了对不起我能说什么?扪心自问后我决定冷淡她,我坚信女孩都是敏感的,这样的冷淡会让她坚持不下去。

我们的店里也常活跃着另一帮女孩。她们爱打扮,爱赖在书店的电脑上打扑克。我也不赶她们走。这样,便熟络起来。比如美佳,她披散着卷曲的长发像一只蝴蝶一样落在我的眼前,甜蜜地叫着哥哥。不久,半个城市的人就都知道,美佳是我的妹妹,亲亲的妹妹。但这路女孩,我们彼此心知肚明,她只对常年包酒店住的商人感兴趣,我对她们,亦没有非分之想。

美佳的游戏总打不过我,所以她常常来。不来,她也没其他事可以做。胡桃在时,我就故意跟美佳特别亲热,把她抱在大腿上教她打通关。美佳在我大腿上嘻嘻哈哈地笑,她的呼吸伸到我的脖子后面,吹得我直痒痒。我告诉自己,不要去理睬胡桃,不能往胡桃的方向看,我害怕看到她受伤的眼睛再次心软。奇怪的是,胡桃也不走,她就那么坐着,安静地看书,一直到打佯才离开。

之后,我发现胡桃总是出现在视线所及的地方,我喜欢散步的嘉陵江边,我购买耗材的电子街,我取货的书店等等。她仍穿着初见我时的蝙蝠裙,在与我擦肩时满怀凄凉地一笑,然后悻悻逃离。她就像个幽灵,把我逼得无处可藏。

同窗因胡桃的事跟我深谈过一次,似乎胡桃去找过他。我总算找到了一个让我发泄愤懑的地方,跟他大谈着游戏规则。游戏自有规则,不应假以爱之名。她如果不懂规则,迟早也要吃亏。同窗走出去时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够我受用一生,他说胡桃还是个孩子,那是她的初吻。

一夜无眠,在清晨洗脸时我对着镜子说,我是对的。

我深信同窗会为我摆平一切。果然,胡桃没有再来。夏天就这样过去了,我亦准备着离开这座城,去寻找我真正的梦想。正当我的生活恢复安宁无趣时,胡桃的电话便打来了。她好像在很热闹的场所,杂音很重。她话语含混,却极为兴奋,她说她喝醉了酒,让我去接她回家。我刚想挂断,她突然就号哭起来,她连号哭都那么聒噪,我不由发怒,冲着电话吼叫,胡桃,你不要自取其辱。

那是我和胡桃的永别。九月底时,我谈妥了一桩生意,与北京的哥哥同开了一家电脑学校。离开南充,我心无旁骛,几个大学同学在喝酒饯行时,逼我喝酒不成,便威胁说,不喝我们便叫胡桃来。我笑笑,一饮而尽,最后那个夜晚,我醉得什么都不知道。

后面十年的事情不必细说,重要的是,现在,胡桃在向我走来,老友在她身侧。

老友像她引见我,我都忘了,如今,她叫桃花。桃花的手又温暖又柔软,拂在我手心里就像一朵随时会飘走的云彩。桃花的眉目很清朗,中间的运道开阔,一定是经过仔细修剪的。如果不是她细如碎米的小黄牙,我还真认不出来她。

她与我微笑,握手,说幸会。我疑似她没看清我,遂自报了家门,她还是说幸会。我摇头苦笑,女人一旦沉下心来,就是这么六亲不认。也好,也好。

是自助餐,我打量她,老友递与她的食物里,除了鸡肉还是鸡肉,我遂想起多年前我曾吃过的十一只鸡腿,那原来是吃掉了她的喜爱。一语成赘,她管吃掉叫做消灭的。

那个十月,我驱车与几个生意伙伴去谈出游的事,几人中,偏不见老友。男人间说话,总离不了生意与女人,消息一向灵通的幕墙商小段暴料,原来老友出了事。

九月时市内有两项楼盘招标,老友买通了对方的高工,漏出了标底,本是十拿九稳的事,结果项目还是被另家公司抢去。漏的标底原来是假的。只能转投另一个楼盘,果然投到,只是原可以奢到的板材水泥,价格突然涨了四层,硬头皮做下去,只赔不赚。老友也知其中有诈,是有人故意在抢他的饭碗,查了查,还是上次抢了风头的公司,但你可知这公司幕后老板是谁?就是桃花。老友无奈,许桃花一枚婚戒,并应下把旗下的茶社和酒店让到她名下,桃花也决绝,竟微笑地拒绝了。做工程这项,不进则退,老友如今算是引狼入室了。

平日里各怀鬼胎的几个男人,说到此竟有些惺惺相惜的情谊,大家纷纷讨伐桃花,一会儿,又变成夸耀自己降服女人的伎俩。我只是不语,推说腹痛,速速地逃离现场。

回家途中,太阳穴振痛,脑际里总是我当日说桃花的话:自取其辱。

红尘滚滚,是谁夺去了桃花的爱情?是盛世里的那些扰乱人心的规则吗?在规则之上,我们赋予了多少真心,来成就这男女间旷世的凄凉?

再遇到老友,是去他的茶社办交接。当初他建立茶社时夸下海口,这是他商业帝国的一小步。如今,也只有这茶社还值些银子,够他背水一战。与老友饮他最后一碗茶,心情不禁也凄凉一片。老友的头上多了些白发,他摆摆手,那原来就在。桃花在时常买一种黑芝麻洗发水,她不在了,就找不到卖那种洗发水的地方了。见我无言以对,老友还是吐了些肺腑之言,我不似你们想像那样恨她,她这些年在我身前,尽的力,得到这些也并不多。只是,我如果早许给她婚姻,也许就不至于此。她原本是有爱的。

我们两个男人,相视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