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理、加工材料,进行分析研究

前面谈到研究者在实施研究工作中,要边收集积累资料,边做适当的分析。收集资料的研究过程结束后,就进入正式分析整理工作阶段了,需要对所收集来的全部资料加以汇总,进行分门别类、排列组合的工作,要按材料的横向联系与纵向联系作一番整理,使之系统化。在此基础上,就可以进行逻辑分析与统计分析了。

逻辑分析的特点是用抽象思维的方法,揭示事物现象的本质和规律。例如,通过比较、归类与类推等,作一番分析综合,归纳与演绎,抽象和概括,将占有的感性材料通过深入思考,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改造制作,找出规律,形成概念和初步的结论,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

在对研究结果加以总结的过程中,就是要借助于科学的抽象和理性的加工,形成一定的理论,建立起有关的知识系统。

统计分析是根据统计学的理论、方法,通过分析所收集的大量感性材料在数量上的表现形式,找出其内在联系,从而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统计方法包括描述统计与推论统计等。通过统计分析,可以使研究者从偶然的散乱的大量现象中,理出带有共同性的特征。

一般说来,不同性质、内容的研究课题,适用于不同的分析手段。某些内容要求以逻辑分析为主,如对幼儿教育史的研究,有关古今中外教育家幼教思想的研究等,就须采用以逻辑分析为主的方法;有些课题内容则要求以统计分析为主,如有关幼儿发展像身高、体重、运动能力的研究,对幼儿某些智力方面的研究等须较多运用测查等统计手段。

在大多数情况下,无论什么类型的课题,都要求两者并用。既要求采用统计手段,又需要运用逻辑分析,两类分析手段有着内在联系,是相辅相成的。逻辑分析常用统计分析的材料作为具体内容,且通常要在统计分析获得一定结果的基础上作逻辑论证或推断,从而对结果的获得及其原因加以解释,作出理论上的分析,说明“为什么”;统计分析也需要以逻辑分析的原理作为基础。例如,统计分析中的“共变法”:“凡有条件A,就有现象a出现”,归纳出“A是a的原因”。又如“学生营养好,身体也好”,或“儿童运动时间长,运动能力就强”,这些都是对逻辑手段之中的归纳法的运用,通过归纳推理而得到因果关系的结论。共变法是建立在这一原理之上的:原因的变化必然引起相应的结果的变化。

研究者应当明确,无论运用哪种分析手段,全部研究工作都必须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础之上,这是指导研究的根本的世界观方法论,以此为基础,才可能有正确的认识和得到科学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