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研究法是考察教育现象之间有无联系或联系是否密切,旨在发现实际存在的各种变量之间的关系的调查研究。区别研究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相关性研究
相关性研究是寻求教育对象或现象的各个特征之间的差异的调查类型。通常是通过对一组对象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特征的调查与测定,确定这两者之间有无联系、是怎样一种联系以及联系程度如何。例如,可以研究幼儿的性别与他们的学习成绩有无关系;又如,“幼儿性格与家庭教育的关系”“师生关系与幼儿学习效果的联系”“幼儿视力与收看电视时间的关系”等均属相关性研究类型。如果要考察幼儿视力与收看电视时间的关系问题,可以选定一组幼儿,分别调查他们在某一时间阶段内收看电视的时间量以及他们视力的变化量,然后计算相关系数,并且可以绘出直观的相关图,来表明这两种特征之间的相关程度。
又如,有人想要研究幼儿的创造性思维能力与智力发展的关系,可以选一组有代表性的幼儿,对他们分别进行创造性思维能力与智力发展水平的测定,进而计算这两种特征的相关系数。再根据相关系数的大小与正负性质,对两者的关系作出判断。
(二)因果关系的比较研究
因果关系的比较研究是通过调查与比较;寻找产生某些特征的可能原因的调查研究类型。通常,研究者需要通过对不同的教育对象或现象的调查,了解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同特征,从而对形成不同特征的可能的原因作出推测。
例如,如果我们想要研究“高创造型幼儿形成的原因是什么”,可以将一组具有较高创造型特征,即创造性思维能力较强的幼儿,与另一组不具备这类特征的,即一般中常幼儿进行比较,看这两组幼儿之间有什么不同特点。可以对我们所能估计到的各种情况加以比较,如家庭环境、教育条件以及幼儿个性特征等。如果这两组幼儿在某些方面的差异是显著的,那么这些显著不同的方面,就是之所以有的幼儿创造性思维能力强而有的则较弱的可能的原因。注意,这里要强调的是“可能”的原因,而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可以提出假设,并进一步通过实验加以验证,最后找出其间确切的因果关系。
又如,在对“108名独生与非独生幼儿的性格特征的调查”研究中,研究者发现,在“对别人的态度和对自己的态度”以及“对劳动和劳动成果的态度”方面,独生幼儿中“表现好”的人数少于非独生幼儿。为了探讨造成这种状况的可能的原因,研究者又进行了7个项目的调查比较,即家庭周围的环境风气、父母文化修养、幼儿物质生活条件、幼儿文化生活条件、父母教养方法、父母对幼儿的态度、父母对幼儿的要求严格与否,研究发现,在其中一些项目上,独生幼儿与非独生幼儿有显著差异。于是提出,造成独生幼儿在以上性格特征方面异于非独生幼儿的可能原因在于:前者的家长较多地考虑物质生活条件的提供,对子女要求少而迁就溺爱多,并且缺乏良好的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