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辅导过一位女性,她正要和一位认识多年的男友结婚。她十分希望能举行简单隆重的婚礼,以便得到亲朋好友的诚挚祝福。但是她固执的男友却硬持相反的意见,因为他很讨厌形式化的公开场面。她很烦恼地寻求我的辅导,我于是建议她告诉男友:“如果你不想举行公开结婚仪式的话,我想请一些至亲好友,举行一个小型的餐会,好不好?”
结果她的男友选择了后者,因为他必须在两者中选择其一,于是便无意识地落入陷阱,而达到举行结婚典礼的目的。所以,这种逼迫法实是一种消除困惑的好方法,能使人改变原有的决定,而在固定的问题中,选择他较原意的答案。
当面对两种事情而无法选择时,可以先除去一者,然后以另一者为前提,发展出另一种新的问题。
举例来说,当孩子的学业告一段落后,他会为了前途问题而举棋不定,不知道应该继续升学,还是选择就业。此时,如果母亲希望孩子再继续升学的话。便可以升学为前提,问孩子:“你是要考公立学校呢?还是考私立学校?”孩子听了以后,便会产生已决定升学的错觉,而自然地走上升学之路,也消除了彷徨和迷惘。所以,这是一种很好的管教子女暗示技巧,把原来其中之一的选择,换成另外两个选择,让孩子不自觉地依着母亲的意思进行,且使他有自己决定方向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