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畅想曲
(一)
一眸秋风扫过,仰头而望,只见漫天的红叶,飘飞、翻腾,像天地之间的红屏一道慢慢将空气染红。我呼吸着它们带来的气息,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传遍全身:猛然伸手去抓那些飘飞的点点时,它们如精灵般转瞬即逝,两手碰到的只有留有它余息的空气。于是脚下,越来越多,越来越厚,我开始吃力地移动着步子,一步、两步……突然一声炸雷爆发在头顶,要下雨了吗?我试着睁大眼睛去看天空,可是浓浓的烟雾遮住了我的双眼,在这烟雾中我闻到了一股红色的味道。隐约中,仿佛听到有千军万马向这边冲杀过来,试着去听,可又听不清楚,只因那可怕的雷声不断回旋在我的耳边,于是一种莫名的冲动将我抛出,狂奔,狂奔!朦胧的眼前仿佛闪过明晃晃的刺刀,大刀、土枪、洋枪,还有粗壮的胳膊……红色的气味越来浓重,它已洋溢于我的每个毛孔之中,必须跑,快跑!终于,前方烟雾渐稀,我使劲揉了揉双眼,噢,红叶,这遍地的红叶,近了,走近了,看清了,无数张熟悉的脸被这红叶映红,他们躺着,睁着双眼,仿佛在向我诉说那未完的故事,可我听不见。只看见一个女孩,嘴里——有半只耳朵,我捡起一片飘落在她身上的红叶,藏进了我的胸口。
(二)
盆里的这株红花开得很艳,以至于让我担心浇太多的水会将它的红色洗淡,于是我浇得很轻,很轻,只是这样的淅淅沥沥,淅浙沥沥。可是红花仿佛承受不住这细水的抚摸,它慢慢地垂下去,垂下去,最后,枝断了,它终于躺在蒙了水气的地面上。瞬间,一种刀割般的感觉袭击了我。我捂住眼睛不去看它。但却又止不住地想它,透过手指缝,我发现它动了,它的确在慢慢地移动,红色又一次舒展开来,我将手移开,噢,原来是好一个漂亮的红衣少女。她可爱的脸上还透着一层淡淡的羞涩,她的手被另一个人的手牵着——一个高大的男孩,一个双眼透着真诚的男孩。这时的女孩没有了摔倒之后的不安,男孩也没有幸灾乐祸的快感,他们的动作如此的和谐,以至于让我想起了轻快的华尔兹、还闻到了音乐中的芳香。
于是和着甜美的音乐声,我又植了一株和原来一模一样的红花。
(三)
天边红彤彤的火烧云美得让人驻足欣赏,这一片红,可以燃烧你生命的**,可以温暖你已冰冷的心灵。它变幻莫测的图像牵着你的思绪让你浮想联翩。忽然,我眼睛一亮,聚焦于这暂时定格的画面,这是什么,我真的不敢相信,一匹奔腾的骏马出现我的面前,它正迈着矫健的步伐向我奔来,我的眼睛湿润了,是你吗?我记区中那匹枣红色的"红宝贝"。是的,许久以来,我都相信,你一定在某个看得见我们而我门看不见你的地方生活,也许就是今天我看见的这个地方,你看到我了吗?我已经长大,不再是那个老揪着你的尾巴和你嬉戏打闹的女孩,已经不是那个挨了外婆的批评就带着你躲进深山的顽童,更不是那个看你病得奄奄一息趴在地上却哭着闹着要和你玩的不懂事的小孩子。这些往事,不论是过了多久,只要想起来,就好像还是在昨天一样。后来,你不在了,我不知道你去哪里了,可外婆说,你在,在天边火红的火烧云出现的时候你就会来看我。今天,你来了,依旧是那矫健的身姿,依旧是那熟悉的枣红色,不知是你带来了红色的火烧云,还是红色的火烧云带来了你。
(四)
我开始寻找理想中的红色,睁大双眼,到处寻找。于是在涛涛的洪水中看到了它,在山摇地动中听到了它,在熊熊烈火中闻到了它,而在这明亮的大厅里我抓住了它,这一次又一次与它的不期而遇,我决定——再也不放过它。
8号楼的往事
时间是一种令人敬畏的东西,遥想沓然已逝的过去,瞑望遥不可及的未来,时间以其强大的理性使一切有生命感的生灵感受着宇宙的辽阔和自我之渺茫。
我是洋溢着少年人特有的理想主义气息跨入民院的,现实与我的想象拉开了差距:虽然"大学者,非谓大楼之谓也,大师之谓也",但我还是期待那令人仰视的图书馆,绿草如茵的足球场,宽敞明亮的宿舍,以及身穿各族服饰的漂亮女生。从那一刻起,我便隐约觉得有些不妙,第一次感受到了我身上由来已久的乌托邦情结准会与现实产生碰撞。
8号楼的楼道又黑又长,多年以后我还能清晰地记得刚到这里眼前一黑的情景。因而我更喜欢夜晚,讨厌白天,那让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伏契克的《绞刑架下的报告》。"注意!267号房间,三个犯人一切正常。"您瞧,人家只有三个人!而我们则有8个弟兄,每当夜幕降临卧谈会开始的时候,四个人怒视床板,四个人怒视楼板。我刚到8号楼时被分配到一层东侧的一个宿舍,据说该宿舍以面对厕所臭气熏天而著名。更令人胆战心惊的是,据称那里已住了由预科升至本班的五大"恶霸"(四年的事实证明,他们皆忠厚敦实且柔情似水)。我硬着头皮推开门后,眼前的场景酷似如今先锋派小剧场话剧中的一幕,更像是海明威所谓“迷悯”的一代"的中国版本:一个胖子斜靠在靠窗的铺上吞云吐雾,两只眼睛穿过由小渐大的烟圈正出神地盯着夕阳;一个瘦子在靠门的上辅以睡姿跷着二郎腿并辗转反侧;一个可爱的圆脑袋正转过身子愣愣地瞧着我,我一眼便看到了其神态中的幸灾乐祸。这也就罢了,更可怕的是一个海南人开始企图对我发号施令了。此人光着脚丫子蹲在床头,在他面前放了一个围棋棋盘,只见他一边落子如飞,一边斜眠着我:"刚来的吧!别到处乱走!晚上早点回来……"
听着他凶狠的落子力道和"呼呼"作响的棋子声,我被吓坏了,只好假装用沉默来保持尊严。整个屋子里只有一个广西的小伙子很勤奋地扫着地并高兴地接待了我,并热情地叮嘱我一些小知识,譬如当对面的厕所水漫金山时我该如何如厕并如何筑坝保护我那靠门的下铺……
这些便是和我共度四年的弟兄们,那个胖子叫郭磊,是一个貌似深沉而内心单纯的男人。那个瘦子是巴图,这个内蒙来的小伙子后来以抱起吉它迷倒女生而著称,圆脑袋名叫韩韶云,后来成为本班的终身制班长,绰号"老扎",考证不详。广西的小伙子则有一个可爱的名字:蓝晓毅。这是一个脑体并重的天才运动员,民院的象棋冠军兼蓝坛高手。而那个貌似流氓的海南人就是陈成智,他是这所大学里真正的天皇巨星,校十大歌手之一和"粤语派"领军人物,这个曾给过我当头棒喝的家伙后来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有什么事情比男人们结下"革命的友谊"更快呢?答案是:没有。尽管我们的省份不同、口音不同、高矮不同、胖瘦不同、出身不同(后经考证,本室至少有两人以上的家庭成份是地主),但我们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发现了我们有不少共同爱好。卧谈会开得越来越起劲,一时海阔天空,唾液飞溅。每当谈及政治问题,面红耳赤的争论是在所难免的,此时宿舍便会发生"政治力量的"分化组合,形成多极化格局,于是"多数党"'"少数派"、"执政党"、"在野党"都统统产生了。各人为佐己证,或慷慨陈词,或深沉叹息……最后这些挤在一起的"夜间政治家"被迫从柏拉图的理想国撤出,屋中只剩下"呼"声一片。我们的话题有时也略显沉重,屋中充满了"长太息今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氛围。沉重也好,轻松也罢,如今想来都是令人怀念的,因为在年少的时候,我们都有着年少的血气和幼稚。
宿舍条件虽差,但学校的有关部门却总是给我们以希望。在四年中,我们如候鸟一样迁徙了三四次。从西到东,自下而上,每一次的搬家,我们都像流浪汉拉兹一样捧着书、端着盆、 挟着被子、拎着一堆破烂,心中却满怀欢喜地想着好事。一次次的残酷事实使我们逐渐安于现状。这件事有两个意义:它既锻炼了我们经受失意的意志,也证明了我们的想象力仅仅是想象力。不过全班的男生宿舍却在搬迁中走向集中,由于本班号称是全球最大的新闻本科班(53人)。男生占据了整整4间宿舍,因而在8号楼的二层中也就形成了一种"憾山易,憾93新闻难"的气势。那时,我们宿舍最终落脚在二楼的前水房,此屋无名无号,门板光光恰似麻将中的白板。时朔风渐起,"9.18"纪念日在即,经抗日分子(本人)大声呼吁,本室正式定名为"九一八"室,并用毛笔在门上慨然写下"九一八"三个大字,其字行若游龙,遒然有力。不料正当我们洋洋自得之际,女楼长上门兴师问罪,罪名是"不注意宿舍卫生",不过此时我们已入高年级,楼长倒也不敢造次,更由于擦去"九一八"关乎民族情感,大义之下,谁敢放肆?以事后来便不了了之。
一代报人于佑任先生曾说记者是时代最得意的职业,此言断不可信。本班就有不少人面对经济大潮坐立不安,欲弃文从商,到市场中弄弄潮。却说有一贵州来的小伙子名唤三皮者,此人身高肉少(与同是贵州的郭胖子站在一块,该省的贫富差距令人心惊肉跳),常神秘地出入219宿舍,引起了不少低年级小男生的恐慌,郭胖子和三皮都有聚天下之财为己有的理想,不同的是,前者光说不练而后者只做不说。忽有一日,三皮突然宣布他已承包了学校大门对面的剧场放电影,今日就是"开张大吉",让大伙"同去同去"。众人在惊讶之余皆对他富贵不相忘的精神大加赞赏。可是电影的广告贴出后我们很快便发现情况有些不妙,大概是片于太臭或促销不得力,购票者甚是寥寥。时至下午,到晚上开映时间已所剩不多,三皮手中仍捧着一堆票,男生们都急了,如果本班第一个下海的人被淹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于是众人一齐出动,一边兵分几路前往北外、北理工等院校促售,一边以8号楼入口为基地,张贴广告,大造舆论声势。我们还昧着良心把一部马来西亚的电影改为奥斯卡大片,并乘着夜色第一次各自诈骗自己的老乡(据说许多人在几个星期之后见着老乡都不敢抬头)。一时,叫卖声、撕票声、点钱声使8号楼前顿时热闹起来,结果销售成绩喜人!时值隆冬,大家 裹着大衣在风中瑟瑟而立,其情其景令三皮十分感动。他毕业后去了一家知名企业,我想这 件事也许会使他在真正的商场中更加谨慎一些吧。
情感的苦恼迟早会陈旧在每一个人的身上,"九一八"的男人们不例外。这里的苦恼不是维特式的,它往往介于寻找爱情和得到爱情之间。我们扫地、叠被子,迎接室友的girlfriend;我们在楼道里像孤魂般游**,为室友留出爱的小巢;我们分享着某人初次约会后回来的喜悦,也分担着某人失恋后的悲伤。女人来了,女人走了,而我们还在。往事的记忆只记住了一次次的月朗星稀之夜,我们各持酒瓶,听着诚实男人的诉说声和呕吐声,听着会弹吉它的巴图弹起忧伤之曲。
"我们如海鸥之与波涛相遇似的,遇见了,走近了。海欧飞去,波涛滚滚地流开,我们也分别了。"(泰戈尔)是啊,8号楼的兄弟们,我们也如这般相遇了,走近了,分别了。我们那时还不知道我们毕业后要面对的社会是怎样一个庞然大物,我们只是急于去实现各自的理想。但无论如何,正像赫尔岑所说的:"这怪物使我们历尽艰辛,但是不能摧毁我们,我们也不会向它屈膝投降,不论它的打击多么沉重。它使我们蒙受的创伤是光荣的,正如雅各的瘸腿是他与上帝夜战的证据。"
乌鸦的男低音
(一) 拒绝的价值
一些装腔作势崇拜王菲一般崇拜摇滚的蠢货,一些披着"摇滚"外衣标榜异类和酷极的伪摇滚者,已经把"摇滚"炒作得像垃圾一样到处飘浮着污浊的白沫。摇滚像"内衣时尚"也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时尚之一。其实,真正的摇滚与崔健无关,与每一个尽人皆知的摇滚乐手和乐队无关。他们是地下的,永远拒绝崇拜。正是这种拒绝才使摇滚的存在成为价值。
一旦一个乐队遇到蜂涌的人群围追堵截欢呼嘶喊什么的,这个乐队就再也不能带给人们什么了,它几乎失去了存在的全部意义,任何一个让人崇拜的乐队都是最厚颜无耻的希特勒。摇滚只是在燥热的宣泄里保持的零度叙述--什么是人,什么才叫追求。
(二)是药三分毒
没有一种摇滚是聒噪而颓废的,这正如药的发现与发明是为了人类的健康。药的负作用只有凭借免疫力才得以抵抗与化解。
摇滚出现在无处不喧嚣的城市里,旨在以毒攻毒:用最肮脏丑陋摇滚的外表和逆耳的音乐告诉人们,我们正是生活在一个这样的空间,我们竟然如此这般地"活"在这里。摇滚展示的正是它的哭泣的痛恨的对象。是药三分毒。除非百毒不侵,除非心智健全,仅为宣泄的无病乱投医者还是尽早退烧为好。摇滚的本质是一种声音,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去呕吐大便的抽水马桶。
(三)画蛋练功的艺术
后现代主义吊在"艺术"之树上自救。什么人只要剃个光头裸奔一个来回就可以以"艺术"("先锋艺术")自居。孰不知"艺术"旨在画蛋练功的朝朝夕夕才能达到的内心与世界最终的和谐。
崔健回过头去从古典音乐一个乐章一个乐章扎扎实实地重新翻起,任何行为艺术者唯有奔向死亡。摇滚用极端不和谐的外衣锤刺世界,为了在刺耳中引导内心的和谐——一个正直
的人追求他喜欢的东西的心跳,像黑夜里的触目惊心,又像呼吸一样沉实平稳,起伏不容丝毫浮躁。
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寻找光明。"摇滚是黑夜里的孤独,孤独者的勇气;摇滚是药,必含三分之毒;摇滚是一个修道的过程。迷乱的鼓点里,只有并且最终只剩下一双拒绝祟拜的勇敢的黑眼睛,才能发现"乌鸦的男低音"究竟在那儿倾诉些什么。
第一个转身的是感情上的天使
她和他是青梅竹马。只不过,一直都是他小心地呵护着她。
他大她三岁。在学校时,不同年级,不同系,但他的体贴却无处不在,他并不是每天都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却总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为她甘愿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在校园里并非默默无闻之辈,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多少女孩子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她知道他的好,但她是父母宠坏的孩子,他就像是她父母的接力棒,父母不在身边时接着宠她,所以,她撒娇,任性,有时候蛮不讲理。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她的心里涌出泪来,其实她是那么害怕失去他。
有人说,两个相爱的人之间发生了矛盾,第一个转身的就是他们感情上的天使。她想,他就是那个天使吧。
相继走出校园,他们选择了生活在一起。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子,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男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是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几天后的夜里,他主动拥住了她,说对不起。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
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待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突然离去。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人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执著使我赢得了爱情
花去了整整一个梅雨季节,我给研写了一封情书。研回信说:“我是独身主义者,你最好忘了那封信吧。”一个20岁的小姑娘说自己是独身主义者,这大概是所有拒绝中最坚决的了。不过研是仁慈的,她说,可以陪我坐两个小时。
我整整酝酿了两年,换得的竟然只是陪坐两个小时。
两年前,我跟一家公司的外方经理洽谈业务,一个很学生气的女孩在旁边做翻译。她就是研。研苗条标致的身上套着职业女装,白衬衣黑短裙,干练活泼,也许是年龄太小,脸上还带着邻家女孩的娇憨和淘气,可翻译的时候,她不时得为双方制造出一些欢乐的气氛。这第一次相见,便让我记住了她。但自此以后,我一直没有机会再与她联系。
一年后,我去了一家新的公司,假借业务之名再次拨通了研的电话,刚问一声好,研就反问:“你是罗长美吧。”惊得我差点把电话扔掉———已经一年了,她居然能准确地分辨出我的声音!此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再以后,我常常找一些理由给研打电话,我们的聊天自然就多起来。研是一个很书卷气的女孩,她说她考上了一所成人高校,白天上班,晚上还要上课;她曾得意地说期末考了全班第一,拿了最高奖学金;她也说她有一个当教授的妈妈,一个当工程师的爸爸;我甚至知道,她下班后会在哪里换车……这个心无城府的女孩,她竟全然不知,有一位男孩,仿佛黄鼠狼一般,正悄悄向她靠近。
去年梅雨来临的时候,研说她喜欢一种雨,细细的,凉凉的,在雨中,你可以撑一把伞,也可以不撑。“还是撑伞好”,我忙说:“撑伞的女孩,大概是江南雨季最美的风景了……”在研清澈的笑声里,我没敢接着说下去,因为那是一句很有名的诗——在雨中,我希望逢着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我更没敢告诉她,我希望逢着的姑娘就在电话的另一头就在这欲说还休的煎熬中,转眼到了年底,那一天是12月15日,我又打电话给研:“merrychristmas圣诞快乐”尽管这个祝福还为时尚早,但她一定会很开心,我想。“为什么不加一句呢。”研似乎并不满足。“andhappynewyear新年快乐”我以为我反应很快。“那就还要加一句啦。”研继续启发说。“wait……waitamoment等一下”,我大惑不解,近期没什么节日子呀……我的脑筋在电光火石中急速搜索,突然,还有一种可能“andandhappybirthdaytoyou祝你生日快乐。”因为激动,我语无伦次,又急切地问:“真的是今天吗”“啊,对了,谢谢。”研终于如愿以偿地笑起来。那一刹那,我觉得我们一定有缘。不然,为什么那么巧为什么我会在今天打电话给她为什么我会猜得那么准,天意如此。
之后的事情就更难以理喻。有时候,我会在研所在的那栋写字楼,装着若无其事地经过那条环形走廊,通过明亮的玻璃门,就在侧身的一瞬,梦中的风景突然出现,又转瞬即逝;也有时候,早早去她下班乘车的站牌下等侯,装作是一次偶然的巧合……为研痴狂,我终于不可救药今年的梅雨来临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研的身影。我决定要不顾一切地发动一场战争——向研进攻梅雨结束的时候,我的情书也写好了……然而,研对我不屑一顾,她说她只会陪我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大概是要跟我彻底了断,让我死了这份心。
那天9点钟,在公园门口,研如约而至。果然,一开始,研就先发制人,说什么好的家庭环境啦,学业呀,工作啦,独身主义啦,等等等等,总之不可以;并安慰我说,这世上好女子还多得很……
我想她说的是对的,她是教授的女儿,书香门第的千金,而我,我算什么根本就是牛郎在做织女的梦嘛。我故作轻松地说:“我喜欢你,原本是有一万条理由的,可是现在都用不上了;而你拒绝我,只需一个‘不’字就可以。我现在再没有别的奢望,还坐一会儿,好吗?”
为什么一开始就溃不成军我问自己,却又不得而知,禁不住悲从中来。这场预谋了两年的情感战争,最终将以我的惨败而告终,我沮丧极了。
两个小时以后,就各奔东西,从此路归路,桥归桥了。“好好珍惜这两个小时吧。”我暗暗对自己说。于是,在树荫底下,我们静静地坐着,谁也不说话——还说什么呢只有知了在树上纵情歌唱,旁若无人,这个世间的聚散离合仿佛与它无关。“叫得好烦!”研终于有些不堪忍受。
我也烦,这么热的天,这么毒的太阳,分明就是这小家伙给叫出来的。哎———知了,知了,在我痛失所爱、最最悲伤的时候,你在一旁高兴什么你怎么这样没有一点同情心,只是忙着你的歌唱,歌唱你的阳光、幸福与快乐?可是,知了的这快乐也是多么难得呀,难道要因为我的悲伤,去制止它的快乐不应该啊。
我叹了一口气,缓缓起身,伤感地背对着研说:“不要责怪知了,你明白它的心情吗就是这只知了,它要在阴暗的泥土下苦苦生活4年,才能迎来阳光下一个月的歌唱,然后,就死去。谁不会为这用生命换来的唯一的快乐而歌唱呢”
我满怀忧伤,接着说:“我用两年的时间,终于换来今天的与你相聚,然后,就别离。能跟最最喜欢的姑娘呆在一起,哪怕只是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我也是快乐的呀,尽管……”
忽然有一只小手轻轻掩住了我的口。“别说了,我……”研站在我的面前,已经泪落如雨,她柔声说:“我做你的女朋友。”
我把研紧紧拥入怀中,心里由衷地感激知了。是知了的启示,知了般的执著,使我赢得了爱情。不是么?
100枝玫瑰花
楔子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最近同租房的那个女孩没日没夜的在听一首新歌徐誉滕的《等一分钟》,有时候听着听着还呜呜的哭泣来。那天终于忍不住问她。于是,她给我讲了这个故事:
他俩是在同一家公司里任职,并且俩人的办公室,只相距两堵精美别致的一米多高的隔板。他只要一欠身,就会看到她那靓丽的侧影。在隔板上放着一只精美的亲密恋人的挂表。
每天早晨,他总是早她1分钟走进办公室,然后,他会把一枝玫瑰花悄悄的插在挂表上。玫瑰总是歪向女孩的一方,可她看了之后,总是微微地抿嘴一笑,因为她已经猜出是谁送她玫瑰,但她有个浪漫的心愿:那就是等他送足100枝玫瑰花后,才肯接受。于是在下班后,她就会随手把那枝相伴一日的玫瑰,轻轻地投入纸屑筐里。
但是,在第2天,就会有一枝馨香的玫瑰花重新绽放在那只挂表上。日子,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他执着地给她送花。而他们也总是默需那个一分钟的时间规则,他,总比她早到一分钟,偶尔路上遥望,她也总是让他先行1分钟走入办公室,也许只有他俩人心有灵犀。
这天早晨,她竟破例早他1分钟走进公司。并小心翼翼地把一枝火红的玫瑰插在表架上,然后小心翼翼的将玫瑰花转向他的一方,而后,她焦急的等待着他的出现。然而,在整整一个上午里,她也没看到手持着第100枝玫瑰的他。她感到很失望很伤心。
在下午,一位同事神色慌张地告诉拉众人一件事:“因为早晨堵车,他赶着去花店买花,遇上车祸,他现在已经……”
众人眼圈都红拉,痛惜的说:“大清早的买什么花啊?他这人真是的。”
第二天,她没来上班。有知情者知道她已经向经理辞了职,可是知为什么,她走时哭得很伤心。
后来,同事门在他的办公桌的笔筒架上,发现拉一枝枯萎的玫瑰,枝上还系着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我愿意接受你的玫瑰!”那一刻表也停在了他早她那一分钟的一刻。
其实,那天早晨,她在路上看到了他走进了花店,她为了要提前一分钟,也给他一个惊喜,所以才没有叫住他……
世上有许多遗憾,就是因为自己的那一份固执而错生的。
既然你已经感觉到拉爱情的到来,为何不直接好好地把握?有时候,错过了一分钟,也就错过了一生。
只是为拉一枝玫瑰,而错失拥有一座玫瑰园的幸福,是多么令人痛惜!
那晚,下雨了。那晚,我上了他的床。那晚,我们只是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