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对这个世界已有足够了解,因而对任何事物都见怪不怪。但是直到现在,我仍然对自己小小年纪就遭人抛弃感到不平。我这样一个极具才华、观察力强、聪明热情、敏感机灵的孩子,遭受着肉体和精神双重痛苦的 年轻人,居然没有人出来为他说一句话,这实在是咄咄怪事。但是真的没有一个人出来为我说句话,十岁那年,我就成了摩德斯通与格林伯公司里的一名童工了。

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位于黑衣修士区,挨着一条河流。那地方后来经过改建,现在已经完全变了样了。当年,这家公司就在一条狭窄的街道尽头的一座房子里。街道弯弯曲曲直通到河边,河边还有几级台阶,供人们上船下船之用。公司的房子又破又旧,有个自用的小码头,紧靠着河边,涨潮时到处是水,退潮时到处是污泥。房子里好像那里都有老鼠。房间里还安装着护墙板,不过,经过上百年的烟熏火燎,已经分辨不出它原来的颜色了。地板和楼梯都已经腐烂了。地下室里,成群的灰色大老鼠东奔西窜,吱吱乱叫。这里到处充满着腐烂和污垢。这里的一切,现在想起来,我也觉得不是多年前的景象,而是此时此刻眼前的情景。它们全都出现了,就像当年我浑身颤抖,跟着昆宁先生第一次走进这里的时候看到的一样。

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跟各种各样的人都有生意上的往来,不过主要还是给一些邮船供应葡萄酒和烈性酒。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这些船都开往什么地方了,不过我记得,其中有些是开往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的。我现在还记得,这种酒类买卖需要很多的空瓶子。于是就雇佣了一批大人和小孩,每天就着亮光检查这些瓶子,把破裂的都扔掉,把完整的洗刷干净,然后就装满酒,再贴上标签,塞上合适的软木塞,在软木塞上封上火漆,盖上印,干完这些之后,就把瓶子都装箱。这些活儿我都要干,而我就是雇来干这些活儿的童工之一。

把我也加上,我们一共是三四个人。我们干活的地方,就在公司那个破屋的一个角落里。昆宁先生要是高兴,他就站在账房里他那张凳子的最低的一根横档上,从桌子上面的窗子看着我。我很荣幸在独自谋生的第一天早上,童工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就奉命来教我怎样干活。他叫米克·沃克,身上系着一条破围裙,头上还戴一顶纸帽子。他告诉我说,他父亲是个船夫,曾经参加过伦敦市长的就职仪式,还是戴着黑色天鹅绒的帽子参加的。他还告诉我说,我们还有一个主要的伙伴,在给我介绍时,他叫粉白土豆,这个名字可真怪。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并不是他出生受洗礼时的名字,而是公司里的人给他取的绰号,因为他的脸色总是灰白的,像煮熟的土豆一样那样白。粉白的父亲是个运水的,还兼做消防队员,现在在一家大剧院干活。他家还有一个亲人——我想是他的妹妹吧——在剧院里扮演哑剧中的小鬼。

我沦落到这个圈子里了,把这些人与那些我朝夕为伴的人、还有我快乐童年时代的那些伙伴——不必说斯蒂福,特拉德,以及其他同学了——相比较,我觉得我想要成为博学多识、卓越优秀的人的梦想彻底破灭了。当时我真的彻底绝望了,因为我现在所处地位如此卑贱,我过去所学到的、所想象的、所喜爱的、那些让我浮想联翩的上进心等等,所有的一切正一天天、一点点离我远去,我那个时候内心所受的痛苦,还有对这一切的深刻记忆现在都无法言传。米克·沃克教完我之后,就离开了,我的眼泪立刻就流了下来,流进了洗瓶子的水里,我呜咽着,胸口有一道裂缝好像随时都要裂开一样。

账房的钟显示到了十二点半,大家都准备去吃午吃了。这时,昆宁先生敲敲账房的窗子,打个要我进去的手势。我进了账房,看到那里坐着一个大块头的中年人,穿着褐色外套、黑色紧身裤和黑鞋。他的头很大,油光光的,上面的头发比一个鸡蛋上没有多多少。我进去后他就把他那宽宽的大脸转向我。他衣衫破旧,却戴一条很显眼的硬假领。他拿着一个手杖,显得很神气,上面系了一对褪色的大穗子,他的外套上还挂了个单片眼镜——后来我发现这只是个饰物,因为他从不用它看什么东西,就算他想看,估计什么都看不见。

“这个,”昆宁先生指着我说,“就是他。”

“这,”那位陌生人说,他给我的最深的印象就是那种屈尊的语调,还有那种难以形容的上流人的神态,“就是科波菲尔少爷了。我希望你贵体安康,先生。”

我说我很好,也希望他很好。上天知道,我其实很不安,但我不愿在那个时候诉苦,所以我说我很好,也希望他很好。

“谢天谢地,”那陌生人说,“我很好。我收到摩德斯通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说,希望我能把我现在未住人的一部房屋当作——简言之,出租——简言之,”那陌生人笑了笑,好像是个知心人一样的继续说,“当作卧室——租给我此刻有幸结识的年轻的创业人——”那陌生人挥挥手,把下巴搁进他那硬衣领里。

“这是米考伯先生,”昆宁先生对我说。

“嗯!”陌生人说,“这只是我的姓氏。”

“米考伯先生,”昆宁先生说,“和摩德斯通先生是旧识。他给我们拉生意,只要他能拉到客户,我们就付他佣金,他收到了摩德斯通先生的信件,请他替你安排住处,他非常愿意让你当他的房客。”

“我的地址是,”米考伯先生说,“都会路,温泽巷。我——简言之,”米考伯先生又用那种好像知心人一样的语气说道,还带着那种上流人的神态——“我就住在那里。”

我向他鞠了一躬。

“我认为,”米考伯先生说,“你对这大都市的路况还不甚了解,要穿过这座现代巴比伦[ 古代东方巴比伦王国的首都,以奢华**靡著称。伦敦则有“现代巴比伦”之称。]的迷宫肯定会迷路——总之,”米考伯先生又一次亲切地说,“你可能会迷失方向——我很高兴今晚能来这里接你,并让认识一下最近的路线。”

我真心真意地谢了他。因为他竟愿意来接我,真是太热情了。

“几点,”米考伯先生说,“我可以——”

“八点左右。”昆宁先生说。

“大约八点,”米考伯先生说,“再见,昆宁先生。我不再打扰了。”

于是,他戴上帽子,夹着手杖,笔直地挺着身子,哼着曲子离开了账房。

就这样,我被昆宁先生正式雇佣了,在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做我力所能及的事,薪水嘛,我想是一星期六先令吧,反正记不清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了。我不能确定,我倾向于是六先令,要不就先是六先令,后来是七先令。他立刻付了我一星期的工资(我相信是他从自己口袋里掏的),我又从中拿出六便士给了白粉,请他晚上帮我把那箱子拿到温莎巷去——箱子虽说不重,但是我还扛不动。我又花了六便士买午饭,一张肉饼和街头水龙头里的水。我还在街上随便溜达一会,打发掉了用来吃饭的那一个小时。

晚上,米考伯先生在约定的时间来了。我洗了手和脸,表示对他的那种派头的尊敬,然后我们一起朝我们的住的地方走(我想,这时我能这么说了)。一路上,米考伯先生把街名、拐弯的住房式样都指给我,让我记住,这样明天早上我就不用那么费事地找路了。

到了他在温莎巷的住宅后(我看出,这住宅其实也和他一样寒酸,也一样地尽可能装体面),他就把我介绍给米考伯太太。米考伯太太很瘦,显得有点憔悴,看上去一点也不年轻了,她坐在客厅里(楼下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窗帘总是拉着的,好挡住邻居的视线)给一个婴儿喂奶。这婴儿是一对双生子中的一个。我在这里可以说明一下,我到这家后,从没见过那对双生子不在米考伯太太怀里的时候,反正总有一个在吃奶。

还有两个孩子——米考伯少爷,大约四岁;米考伯小姐,大约三岁。家里还有一个皮肤很黑的年轻女仆,她喜欢哼鼻子。我来还不过半个小时,她就告诉我她是个“古儿”(意思是孤儿),从附近的圣路加贫民救济所里来的。这一家的家庭成员就这么多。我的卧室在后面的顶楼上,小小的房间被一种花纹的墙纸给覆盖了,我童稚的想象力只能把那花纹和蓝松饼联想在一起,屋里也是只有很少的几件家具。

“没结婚之前,”米考伯太太喘着气说,坐了下来说道,她带着双生子和另两个孩子带我上楼来看住处, “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我从没想到过,我会靠招收房客过活。可是米考伯先生遇到了困难,我不能只考虑个人的感受了。”

我说:“是的,夫人。”

“目前,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要把人压垮了,”米考伯太太说,“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度过这个难关,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我从来不知道困难这词是什么意思可是生活的经历让我懂得了——正如爸爸常说的那样。”

我不敢肯定,我究竟是从她哪里知道米考伯先生做过海军军官,还是出于我的想象。我只知道,直到现在我仍然相信他一度当过海军,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只是为各种商户在城里拉顾客,但我恐怕他的收入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收入。

“如果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不肯给他时间,”米考伯太太说,“他们就得自食其果了。他们把这事办得越快越好。石头里面可榨不出血来,米考伯先生身上也榨不出钱来还账的,更别说付诉讼费了。”

可怜的米考伯太太!她说她曾经努力地尝试过,我一点也不怀疑她曾这样做过。临街的门上,中间一块大铜牌刻着:“米考伯夫人青年妇女宿舍”,可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青年妇女来这里住宿过,也没见过任何青年妇女来过或提出过这个要求,也没见过我们这里做过任何接待青年妇女的准备,甚至最低的标准也没有见过。我所看到的或者听到的来客全都是债主。他们好像在任何时候都来过,其中有的人还很凶。有一个一脸脏兮兮的人,我觉得他是个鞋匠,每天早上七点钟就站到走廊里,朝楼上的米考伯先生喊道:“下来!我知道你还没出门呢。快点还我们钱,行不行?别躲着,你知道,那太卑鄙了,我要是你就不会这么卑鄙。还我们钱,行不行?你要还我们钱,听见了吗?下来!”这样的辱骂也得不到回应,他就气得骂“骗子”、“强盗”,如果这样还得不到回应,他就走到街对面,冲着二楼窗子(他知道米考伯先生在那里)继续骂。这时,米考伯先生总会很难过,感到羞愧,以至(有一次,我从他太太的尖叫声中得知)有一次还用把刮胡子刀对着自己比划了一下。可是半个小时之后,他就会卖力地擦亮皮鞋,然后哼着曲子就出门了,那神气比平日还像个体面人。米考伯太太也同样具有这样的韧性。我曾亲眼看到,她在三点钟时被法庭下发的账单和诉讼账单给吓昏过去,可是四点钟的时候,她却高兴地吃着裹着面糊的炸羊排,喝着热过的麦酒(这些是当掉两个茶匙后买回的)。有一次,我提前在六点钟回家时,见她昏倒在火炉前(怀中还抱着双生子中的一个),头发披在脸上,原来法庭刚刚采取强行手段。可当天晚上,她还一边在厨房的灶上烤牛肉,一边给我讲她爸爸妈妈的故事呢,还告诉我好多他们过去的交往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那样乐观的人了。

在这个住宅里,我和这样的一家人一起度过了我闲余的时间。我的早餐是一便士的面包和一便士的牛奶,我还把另一小片面包和另一小块干酪放在一个的碗橱的一个固定的地方,留着晚上回家当晚餐。这在我那六或七先令里算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了。我对此心里有数;我整天就待在公司里,整整一星期就靠那笔钱养活自己。从周一的早晨直到周六的夜晚,我想不起来有谁给过我任何忠告、意见、鼓励、安慰、帮助或支持,直到我想到进天堂我也想不起来。

我是那么年轻、那么幼稚、那么缺乏能力——我怎么能不这样呢?——还不了解自己的全部生活的重担,因此每天早晨去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时,路过点心铺门口,看见摆着的半价出售的陈糕点时,我往往就克制不住自己,花掉了本该买午餐的钱。这么一来,我要不就不吃午餐了,要不就买个小面包卷或一小块布丁充饥。我记得公司附近有两家布丁铺,我常常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光顾这两家店铺。其中有一家在圣马丁教堂不远处的一条死胡同里一一在教堂后面——现在都被拆掉了。这家铺子的布丁里面有小葡萄干,味道很特别,就是价格比较贵点,一块两便士的布丁还没有一块一便士的普通布丁大。另一家只卖普通布丁,在斯特兰大街上——那一片后来经过改建了。这家卖的布丁块儿大、分量足、比较松软,颜色有点灰白,几颗大葡萄干零星地分布在里面。每天我们吃中饭的时间,布丁正好出炉,热烘烘的,我那个时候的大多数日子都靠这个过活。每当我想要吃得正式而又丰盛一点的时候,我就买一根调味极浓的干熏肠和一便士的面包,或者花四便士从小饭馆里买一盘炖牛肉,要不就在我们公司对面的一家叫狮子或者狮子什么的老酒馆里,买上一盘面包加干酪和一杯啤酒。有一次,我记得我用报纸包着的面包(是早晨从家里带来的),夹在腋下,到朱瑞街[ 伦敦西区一条街,曾以剧院集中著称。]附近一家著名的专卖浓汁炖牛肉的牛肉馆里,叫了那么一“小碟”这种美味,就着面包吃了。当时,像我这样一个小孩,独自一人跑进去吃牛肉,我也不知道堂倌是怎么看我的。不过,在我吃着我的美味时,他一直盯着我,还把另一个堂倌叫过来看我,他的那副模样,我到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目。我还给了他半个便士的小费,不过当时心里希望他不收才好。

我记得,我们还有半个小时吃茶点的时间。如果我还有足够的钱,我就买半品脱煮好的现成咖啡和一片涂上奶油的面包。要是没钱了,我就去弗利特街[ 伦敦中部一条街,以报馆集中著称,常用来喻指英国新闻界。]一家野味店看看,要不就一直走到科文特加登市场[ 伦敦一广场,曾为伦敦主要的水果、花卉、蔬菜市场。],去仔细瞧瞧菠萝。我也很喜欢在阿德尔菲[ 伦敦一地区,临泰晤士河,有“地下城”之称。]一带溜达,因为那里很神秘,到处都是阴暗的拱顶。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一个拱顶底下出来,来到一家临河的小酒馆门前,那里有块空地,几个卸煤的工人正在那儿跳舞。我就坐在一张长凳上,看着他们跳舞,只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我的!

我还是个小孩,个子还这么小,每次我走进一家陌生的小酒馆买麦酒或黑啤酒,想让我的午饭更好下咽时他们往往都不敢卖给我。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天气很热,我走进一家旅店的酒吧间,对店主说:

“你们这儿最好的——真正最好的——啤酒,多少钱一杯?”因为那好像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我忘了是什么日子了,可能是我的生日吧。

“两个半便士,”店主说,“可以买一杯正宗的斯丹宁啤酒。”

“那么,”我边说边掏出钱来,“就请给我来一杯正宗的斯丹宁吧,泡沫要满满的。”

店主脸上带着奇怪的笑容,隔着柜台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他也没有去拿酒,只是扭头对着屏风后面,跟他太太说了几句什么。他太太手上拿着针线活儿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跟她丈夫一起上下打量起我来。此刻,我们三人仿佛都重现在我面前:店主穿着一件衬衣,没穿外衣,靠在柜台的橱窗架上,他太太从那半截的小门上边朝我看着,而我呢,有些不知所措地从柜台外面仰头望着他们俩。他们还问了我许多问题,问我叫什么名字,几岁啦,家住哪里,做什么的,怎么来这儿的等等。为了不牵连别人,对这些问题,我恐怕都编造一些合适的答案。他们给我端来了啤酒,不过我怀疑那并不是正宗的斯丹宁。店主的太太打开那半截小门,弯下腰,把酒钱还给了我,还吻了我一下,一半出于赞赏,一半出于同情,不过我相信,这完全出于女性的一片慈爱温柔之心。

我相信,我并没有不知不觉地或者无心地夸大我那有限的收入和生活上的困难。我认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昆宁先生发给我一先令,我一定会把它花在午饭或茶点上。我这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跟许多普通的成年人和孩子一样从早干到晚。我记得,我在街上到处游**,吃不饱,也吃不好。我知道,要不是上帝可怜我,就凭我受到的那点照顾,我早就变成一个小强盗或小流氓了。

虽然如此,我在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里还有点地位。昆宁先生是有点粗心大意,事情那么多,做的买卖又这么不正规,他还尽量和我这个小家伙打交道,够难为他了。除此之外,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是怎么来这里的,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我都没有说过,也从来告诉过别人我在这儿心里有多难过。我只是默默地忍受着痛苦,千方百计地忍受着,除了我自己,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受了多少苦,正像我先前说过的那样,我无法言喻。我把一切的痛苦都藏在自己的心里,只是埋头干活。从来这里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要是我干活比不上别人,我就会受到别人的轻视和侮辱。没过多久,我干活的时候就跟那两个孩子一样快捷,一样熟练了。我虽然跟他们混得很熟了,可是我的行为和态度还是跟他们不同,总觉得跟他们之间有着不小的距离。他们和那几个成年人,提到我时,总叫我“小绅士”或“小萨福克人”。有一个叫格雷戈里的成年人,是包装工人的头儿,还有一个成年人叫蒂普,是个赶车的,总穿着一件红短褂,他们有时候也管我叫“大卫”。不过我想,这多半都在我们说知心话的时候,或者我们一起干活的时候,或者我给他们讲以前在书里读到过的故事给他们听时(这些故事快要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他们才那么叫我。有一次粉白土豆起来反对我,对我受到的待遇表示不满,但米克·沃克马上就把他给制服了。

我决定早就没希望摆脱这种生活了,也就完全放弃了去想了。不过我知道:我从没对这种生活屈服过,也没有一时一刻不感到伤心。但我忍受着这一切,就连对裴果提的书信中也不曾透露过只字片语(我们通了很多信),这样一半是出于爱她,一半是因为我羞于开口。

米考伯先生的困难也给我增添了痛苦。我在那种孤苦伶仃的情况下,和他们一家人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到处溜达的时候,总惦记着米考伯太太筹划的各种出路,还时时想着米考伯先生的债务。星期六的晚上是我的好时光——一来我口袋里有了六或七个先令,回家的路上总看着那些店铺,盘算着怎么使用这笔钱,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二来我能早点回家——米考伯太太会把最伤心的秘密都告诉我。星期天早上她也会这样,那时我会把头天晚上买回的茶或咖啡放在一个刮脸用的小罐里调好,坐下吃过了钟点的早餐。像这类星期六似的夜间谈话一开始时,米考伯先生总会痛苦地哽咽一番,而在谈话快要结束时,他却在唱着“杰克快乐地和囡囡在一起[ 英国作曲家查理斯·迪布丁(1745——1814)所做歌曲中的一句。]”了。我还见到过到他泪流满面地回家吃晚饭,嘴里叨念说只有进监狱才是唯一出路,等到睡觉时,又盘算着“如果有什么机会出现”(这是他很引以自得的句子)就可以弄到装弓形窗所需的费用。米考伯太太跟他是完全一样的人。

我们各自的境遇使得我们之间形成了(我深信)一种奇特而又友好平等的关系,但是我们的年龄还是悬殊得让人觉得可笑。在米考伯太太把我当作她的心腹之前,我从不接受他们的邀请,让他们掏钱,跟他们一起吃喝,因为我知道他们和屠户及面包商之间关系紧张,他们自己也经常吃不饱饭。一天夜里,米考伯太太就如下面所说的那样和我成了心腹之交。

“科波菲尔先生,”米考伯太太说,“我没把你当外人,所以不怕对你说: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到了危急关头了。”

听到这话,我心里难过,我看着米考伯太太那红红的眼睛,心里充满着同情。

“家里就剩下一块荷兰干酪的皮了——家里孩子这么多,根本不够吃的呀”——米考伯太太说,“食品间里除了这个,真的是什么也没有了。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习惯了说食品间,我就不知不觉地说了这个词。我就是想说:家里什么吃的也没有了。”

“天哪!”我很关切地说。

那时我口袋还装着两或三先令——由此我猜测我们谈话的时间是在一个星期三的晚上——我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诚恳地请求米考伯太太收下它们,就当是向我借的。可是米考伯太太一边吻着我,一边让我把钱放回口袋,还一直说她可没有这么想过。

“不要这样,我亲爱的科波菲尔先生,”她说,“我可从来没往这上面想过啊!不过,你虽然年纪小,可是很懂事。如果你愿意,我想让你另外帮我一个忙,这次我一定愿意接受帮助,还要感谢你。”

我立即请求米考伯太太说出来。

“我自己已经把把许多的日常餐具脱手了,”米考伯太太说,“六把茶匙,两把盐匙,一把糖夹,都让我分几次拿出去抵押了。一想到爸爸妈妈,我就为这些交易痛心,可这双生子是个大包袱呀。我们还有几件小物件也可以拿出去抵押的。但是米考伯先生的尊严决不允许他亲自去处理这些东西。克里克特呢?就是那个从救济院来的女孩——又是个粗俗的人,如果把这事交给她办,万一她胡来的话,我们就很难办了。科波菲尔先生,所以我想请求你——”

这时,我终于明白米考伯太太的意思了,就恳求她只管使唤我,做什么都行。当天晚上,我就开始处理他们家里那些较轻便的财产了。之后几乎每天早晨去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之前,我都要为此跑上一趟。

在米考伯称为图书室的一个小柜里,放着几本书,最先被脱手的就是它们。我把这些书一本接一本拿到都会路一家书摊上了。这条路靠近我们的住所,那有一段路几乎全是书摊和鸟铺。我拿去的书,不管给多少钱就都卖了。那个摊主就住在书摊后的小房子里,他每天晚上喝的酩酊大醉,第二天早晨就被他妻子痛骂一顿。有好几次,我早上到那儿时,他就在一张折叠**接待我,额头上的一处伤痕还有一只又肿又青的眼睛说明他头天晚上又喝多了(恐怕他喝酒时还喜欢和人争吵)。他伸出颤抖的手在地板上的衣服口袋里一个一个地搜,想找到点钱付给我,他的妻子则抱着一个小婴儿,拖着一双便鞋,在一边不停地骂他。有时,他把钱弄丢了,就让我随后再来拿,可他老婆总有钱(我猜是趁他喝醉了的时候偷偷拿了他的),我们一起下楼时,她就偷偷把钱给我了。

在当铺里,我也开始小有名气了。柜台后那个主事的人物也开始留心我了。我记得,他和我交易的时候,常要我把一个拉丁文的名词或形容词变位、或者说出一个拉丁文的动词给他听。每次交易后,米考伯太太就要举行一个小型宴会,一般就是一顿晚餐,这些的晚餐都很别致,所以到现在我都记得很清楚。

米考伯先生的困难终于还是到了危急关头。一天清早,他被抓了起来,还被送进了巴洛区的国王法院监狱。他走出住宅时对我说,他的白日之神已经陨落了——我还真的以为他的心都碎了,我的心也碎了。可后来我听人说,还没有到中午呢,他就快快活活地玩起了九柱戏。

他被关进监狱后的第一个星期天,我打算去看看他,和他一起吃个午饭。我问了问路,得先到那么一个地方,到那地方之后,我还会看到附近另外一个地方,快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又会看到附近有一个院子,穿过那个院子一直走下去,就会看到一个看守。我顺着这条路走过来,最后终于看到一个看守(当时我是多么可怜的一个小东西呀!),我突然想到罗德里克·兰登在债务人监狱里的时候,有那样的一个人,一件衣服也没有穿,就披着一片破地毯[ 出自英国小说家斯摩莱特(1721——1771)所著《兰登传》。],这时我的眼睛已经模糊了,我的心咚咚咚地跳着,而且我总觉得那个看守在我的眼前晃动着。

米考伯先生在大门里等我。我们走上去到了他的房间(从顶上往下数是第二层)大哭了一场。我记得,他郑重其事地请求我,要从他的经历中吸取教训,并提醒我说:如果一个人年收入为二十磅,他花去十九磅十九先令又六便士,他会很高兴;但如果他花了二十镑一先令的话,他就要苦恼了。之后,他向我借了一先令交给了看守,还给我写了一张收条,让我向米考伯太太要回那一先令,然后就收起了手帕,情趣又高了起来。

我们坐在一个小火炉跟前。生了锈的炉门里一边各放了一块砖,以免煤烧得太多了。我们在那里坐了一会,和米考伯先生住一间屋的另一个债务人从面包店回来了,还带来了一块羊里脊肉,那就是我们的午饭了。然后,他们让我上顶头去见“霍普金斯上尉”,就说米考伯先生向他问好,再说明一下我是米考伯先生的小朋友,问他能不能借一副刀叉让我们用用。

霍普金斯上尉借给我一副刀叉,还让我问候米考伯先生。在他的小房间里,有一个脏兮兮的女人,还有两个蓬头垢面的女孩,那女孩们是他的女儿。我想,好在我们是向霍普金斯上尉借的刀叉,而不是借他的梳子。上尉本人就邋遢得无以复加了,他长着一脸大胡子,穿着一件很破旧的褐色外套,外套下面就什么也没有了。我看到他的铺盖卷被卷着放在一个角落里,一个架子上放着他的锅碗瓢盆什么的,我断定(上帝知道我是怎么断定的)那两个蓬头垢面的女孩是霍普金斯上尉的女儿,可那个脏兮兮的女人好像并没有嫁给霍普金斯上尉。我怯怯地站在他门口,呆了不过两分钟,我就带回这么多见识,就跟我握在手里的刀叉一样真实可靠。

我们那顿午饭有种吉普塞的风情在里面,而且吃的很惬意。午后不久,我去霍普金斯上尉那里还了刀叉,然后就回家了,将这次探访的情况向米考伯太太详细地讲述了一番,好让她能安心。一看到我回来,她就昏了过去。后来她就做了一小杯鸡蛋羹,我们边吃边聊。

我不知道,他们家的那些家具是怎么卖出去的,又由谁经手卖的,反正我没有经手它们。不过,家具还是被卖掉了,让一辆货车拖走的,只剩下了床和几把椅子,和一张厨房用的桌子。靠这点东西,我们像驻扎在营地一样住在温莎巷那所空****的房子里。米考伯太太,孩子们,那孤儿也就是我,都住在那两间房间里。我也记不清我们到底到底住了多久,不过我觉得在那里住了很久很久。米考伯太太终于决定搬到监狱里去住了,米考伯先生现在一个人住在一间屋子里了。于是,我把钥匙还给了房东,他很高兴地就收回钥匙,除了我的床之外,其他的床全被送到最高法院的监狱了。我的床被送到离监狱围墙外不远的一个小房间里了,我在这里租了一个房间,我很满意。因为我们在患难中已经非常亲密,难舍难分了。那古儿也在那附近找到一个房租低廉的住处。我的卧室是这个房子后面的一个顶楼,屋顶是斜的,窗户对面是一个木场,风景宜人。我住在这里,一想到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已经变成了灾难,就觉得这小屋跟天堂一样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依然在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里干着普通的活儿,还是跟那几个普通人做伙伴,心里依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落魄,受这样的屈辱。不过,我每天去公司,从公司回家,还有午饭时在街上瞎溜达的时候,都会看到许多孩子,可我从来没有跟他们中的一个说过话,也不想去结识其中的一个,对我来说,我觉得很庆幸。我生活的如此不幸,而且也跟从前一样,我依旧孑然一身,靠自己养活自己。我能感到的变化只有两点:第一,我穿的更加破了;第二,米考伯夫妇的事,已不再像以前那样重压在我的心头了。他们的一些亲戚朋友,愿意出面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了,因而他们在监狱里的生活,比他们以前在外面过的更舒服一些了。不知是什么原因,反正因为某些安排,我现在可以经常跟他们一起吃早饭了。监狱早上什么时候开门,就让我进去,我也记不清了。不过我记得,当时我通常在早晨六点钟起床,在去监狱之前,我就在街上溜达。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伦敦桥。我喜欢坐在石桥的某个凹处,看着过往的人们,或者趴在桥栏上,看太阳照在水面反射出的万点金光,或者看到太阳照到伦敦大火纪念碑上,仿佛点燃了顶上的金色火焰。有时,那个古儿也会在这儿碰上我,我就给她讲了一些有关码头和伦敦塔[ 为纪念伦敦1666年大火所建,顶上盆状,从中发出火焰的样子。]的有点离奇的故事。有关这些故事,我只能说,我希望是真的。晚上,我常常到监狱去,有时陪米考伯先生在运动场上散散步,有时跟米考伯太太玩纸牌,听她讲她爸妈的故事。至于摩德斯通先生是否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从来没有对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里的人说过这些事。

米考伯先生的事,虽然渡过了最危难的关头,但是由于一张“契据”什么的,所以依然还被纠缠不休。有关这种契据的事,我以前听他们谈起过。现在看来,那一定是他以前给债权人写的某种约定偿还债务的借据,不过当时我搞不清楚这些东西是怎么一回事,把它跟从前在德国流行的魔鬼的羊皮纸[ 指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所立的契约。]混为一谈了。最后,这个文件不知怎么回事,好像不碍事了。米考伯太太告诉我说,“她娘家的人”认定,米考伯先生可以根据破产债务人法申请释放。这么一来,她估计再过六个星期,他就可以重新获得自由了。

“到那时,”当时在场的米考伯先生说,“谢天谢地,毫无疑问,我的手头就会有钱了,可以过上全新的生活了——简而言之,只要有机遇的话。”

为了把所有的事尽可能都写下来,我记得,在这段时间里,米考伯先生还起草过一份给下议院的请愿书,要求修改因债务而被监禁的法律。我为什么要把这段回忆写在这儿,是因为它是我创作方法的一个例证,说明我如何把早年读过的书里的内容,和我现在不同于童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结合起来,用市井见闻和男女情事来给自己的故事增添色彩。同时,我想,这也说明我在写我的自传时,会不知不觉的发展起某些主要特点,在整个这段时间里,是如何逐步形成的。

监狱里有一个俱乐部,米考伯先生作为一个绅士,成了俱乐部里很有权威的人士。他把要写请愿书的事告诉了俱乐部里的人,人们都一致赞成。于是米考伯先生(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好先生,只要不是自己的事,他都干劲十足,干起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事来,比谁都高兴)就开始写起这份请愿书来。写好后,又誊写在一大张纸上,铺在一张桌子上,约定了一个时间,让俱乐部的成员,甚至全监狱的人,只要谁想来,都可以到他的房间在上面签名。

我听说要进行签字了,就着急的想看看他们一个个进来签名的情况,虽然我认识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而他们也认识我。为此,我还特意向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请了一个小时的假,站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等着。俱乐部里的成员能挤进来的都挤进来了。大家把米考伯先生拥到那张请愿书前,我的老朋友“霍普金斯上尉”(为了表示对这一庄严的仪式的敬意,他特意梳洗了一番)站在请愿书附近,准备把请愿书念给那些不大了解它的内容的人听。随后房门也被打开了,狱友们排成一个长队等在外面,一个一个进来,进来的人签上名字,然后走出去。“霍普金斯上尉”对进来的每个人,都要问一声:“你看过请愿书了吗?”“没有。”“要不要我念一遍给你听?”只要那人稍有一点表示要听的意思,“霍普金斯上尉”就大声给他从头到尾念一遍。哪怕有两万个人要听,他也会一遍又一遍地念上两万遍的。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每当他念到“聚集于议会之中的人民代表”、“因此请愿人诚惶诚恐,向贵院呈递此书”、“仁慈的国王毕业不幸的臣民”等词句的时候,他的声音洪亮悦耳,仿佛这些字眼都是吃在嘴里的鲜活的东西,味道可口。这时,米考伯先生作为作者,带着几分得意,美滋滋地侧耳倾听着,两眼还一直(不太严肃地)望着对面墙头上的铁尖子。

我每天都在巴洛区和黑衣修士区之间来回奔走,吃饭的时间就到偏僻的街上转悠,现在想想街上的石头都快让我那双孩子的脚给踩坏了吧。我不知道,当年在“霍普金斯船长”的朗读声中,那些从我面前走过的人里,有多少人已经不在了!现在,每当我回忆起我少年时代那一段靠苦痛挨过来的岁月时,我也不知道,在我替这些人编造出来的故事中,有多少是被我想象的迷雾笼罩着的,而记得十分真切的事实!可是我毫不怀疑,当我故地重游时,我总能看到一个在我面前走着、让我同情的天真而又富于想象的孩子,他凭着那些奇特的经历和悲惨的事件,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想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