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了大约半英里路,我随身带的小手帕全都湿透了,这时,赶车的突然停住了车。

我朝外看了看,想知道什么原因。我惊喜地看到裴果提从一道围篱后爬了出来,并来到车上。她紧紧地抱住我,往她怀里带,把我的鼻子都压得好疼,不过当时我并没觉得鼻子疼,直到后来才发现的。裴果提什么也没说,她只是抽出一只手伸到胳膊肘下的口袋里,掏出来几个装着糕点的纸包并塞到我的几个口袋里,还朝我的手里放了一个钱包,还是什么也没说。她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紧紧地抱了我一下,接着就下车跑走了。一直到现在我都相信,也一直这么相信——她的长袍上肯定一颗扣子都没有了。我从滚来滚去的扣子中捡起了一颗,还把它当作纪念品珍藏了很久。

赶车的一直在看着我,好像是问我她是否还回来。我摇摇头说,她不会回来了。“那就走吧,嗨!”赶车的对着那匹懒洋洋的马吆喝了一声,马就听话地又走了起来。

这时,我已经哭不出来了。心里也意识到,再哭也没有什么用了。特别是,不管是罗德里克·兰登,还是那位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我记得,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哭过。赶车的见我渐渐缓过来了,就提议让我把我的小手帕铺在马背上晾干。我接受了他的建议,照着他的话做了。就这样,那个小小的手帕在马背上显得更小了。

我现在有空来看那只钱包了。这是个硬皮钱包,有一个碰扣儿,里面装着三个闪亮的先令,裴果提显然用白粉把它们擦过了,想让我见了更高兴。但是,那里面最让我感到珍贵的东西,是用一张纸包在一起的两枚半克朗的硬币,纸上有母亲亲笔写的字:“给大卫,我永远爱你”。我的眼泪又出来了,就要求赶车的帮我拿回我的小手帕。可是他说,他认为我最好还是别用它,我想想也是,就用袖子擦了擦眼睛,停下来不哭了。

我想我再也不哭了。不过,由于我先前太伤心了,有时想到这几天的遭遇,禁不住又剧烈抽泣一通。我们慢吞吞地往前走了不大会儿后,我问赶车的,他是否把我送到目的地。

“目的地是哪儿?”赶车的问道。

“到那儿啊!”我说。

“那儿是哪儿呀?”赶车的问。

“伦敦附近呀。”我说。

“嗨,这匹马,”赶车的抖了抖缰绳,指着那匹马说,“还没走上一半路呢,它就会变得跟一堆死猪肉一样了。”

“那么你只把我送到亚茅斯了?”我问道。

“差不多,”赶车的说,“到了亚茅斯,我把你送到公共马车上,公共马车再把你送到目——不管什么地方。”

对这位赶车的来说,让他说这么多话可真不容易了(他的名字叫巴吉斯)——如同我在前面的文章里说的那样,他是个沉默的人,一点也不喜欢多说话——为了对他表示礼貌,我给了他一块点心。他接过去一口就吞下去了,完全像一头大象在吃东西一样,他吃饼时毫无表情,让那张大脸显得跟大象脸一样。

“这都是她做的吗?”巴吉斯先生问道,他总是把脚踩在车踏板上,身体向前弯着,两只胳膊分别放在膝盖上。

“你说的是裴果提吗,先生?”

“哦!”巴吉斯先生说,“是她。”

“是的。点心都是她做的,连我们家吃的饭也是她烧的。”

“真的?”巴吉斯先生说。

他把嘴嘟起来,好像要吹口哨的样子,可是他没有吹。他坐在那儿,一直注视着马耳朵,好像在那儿发现了什么新鲜东西,过了好长时间,他才开口说道:

“没有男人吧,我想?”

“你是说杏仁的吗,巴吉斯先生?”我没有听清楚,还以为他想吃点杏仁糖,杏仁饼什么的。

“是男人,”巴吉斯先生说,“男人,没有什么男人跟她相好吧?”

“和裴果提吗?”

“嗯!”他说,“跟她。”

“哦,没有。她从来没有过相好的情人。”

“是吗?”巴吉斯先生说。

他又嘟起嘴来,像是要吹口哨,可是还是没有吹,而是坐在那儿盯着马耳朵。

“这么说,”巴吉斯先生想了又想之后才说,“所有的苹果饼,所有的饭菜,全是她做的?”’

我回答说,确实是这样。

“呃,我有事要对你说,”巴吉斯先生说,“你是不是要给她写信吧?”

“当然要给她写信了。”我回答说。

“嗯!”他慢慢地看向我,说,“呃!要是你给她写信,你能不能说句话,说巴吉斯愿意,行吗?”

“巴吉斯愿意,”我天真地重复了一句,“就只有这么一句吗?”

“是——的,”他还是思索着说,“是——的。巴吉斯愿意。”

“可是,你明天就要回布伦德斯通了,巴吉斯先生,”我想到,那时我已经远在千里之外了,犹豫了一会,才又说道,“你可以亲口跟她讲呀,那不更好吗。”

他摇摇头,表示反对这个意见,又一次非常郑重地提出了前面的那个请求,“巴吉斯愿意,就是这句话。”我就答应他了。当天下午我们在一家客栈里等候马车时,我要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裴果提写了封短信。信的内容是:“我亲爱的裴果提,我已平安到达这里。巴吉斯愿意。向妈妈转达我的爱。你亲爱的大卫。又:他说他特别想要你知道——巴吉斯愿意。”

我答应做那事后,巴吉斯先生又开始沉默。最近发生的所有事情让我筋疲力尽,我靠在车厢里的一只袋子上就睡着了。我睡得很沉,直到我们到了亚茅斯才醒过来。我们来到一家客栈的小院子里,现在的亚茅斯在我眼里完全是一个全新的陌生地,我想见到裴果提先生家里人的希望也在瞬间破灭了,甚至想见小爱米丽的愿望也消失殆尽了。

长途马车就停在院子里,整个车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马还没有上套呢。这情形,一点也没有要去伦敦的样子。我一边在看着这个,一边想着我的箱子会被放在什么地方——那箱子被巴吉斯先生放在院子里一个靠柱子的边道上了(他把马车赶到院子里正转过身来)——我还在猜测我会遭遇到什么,这时一位女士的脑袋从一个挂满禽肉和大块腿肉的半圆窗口探了出来,她说:

“这就是那个从布伦德斯通来的小少爷吗?”

“是的,夫人,”我说。

“姓什么?”那女士问道。

“科波菲尔,夫人,”我说。

“那就不是,”那女士答道。“没人为这个姓在这里预付过饭钱。”

“是摩德斯通吗,夫人?”我说。

“如果你就是摩德斯通少爷,”那女士说,“刚才为什么说那个姓?”

我向那位女士解释了半天,她才摇铃并喊道:“威廉!带人去餐厅!”话音一落一个侍者就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跑出来了,当他发现要带的是我的时候,显得很惊讶。

这个房间很大很长,里面还有一些很大的地图。如果这些地图真的是外国而我又被抛弃在它们之中,我一点也不怀疑我已经在异国他乡了。我拿着帽子,在靠门的椅子边上坐下来,我觉得这有点不合礼仪了。当那个侍者为我铺上台布并摆上一套调味瓶时,我想我一定是满脸通红了。

他给我拿来一些排骨和蔬菜,又非常粗鲁地揭开盖,我一直纳闷自己先前怎么冒犯了他呢。但他竟然在我的桌旁放下一张椅子,还很热情地说:“嗨,六尺高[ 因见大卫是个小孩,这是侍者对他的戏称。]!来吧!”

我谢了谢他,重新在桌边坐下。可他站在我对面还一个劲地瞪着眼看我,我觉得自己都不会用刀叉了,或者总是把肉汤洒在自己身上,每当我与他目光相遇,我的脸就红了。在看着我吃第二块排骨时,他开口说道:

“还为你准备了半品托啤酒。你现在喝吗?”

我说要,还谢了他。于是,他从一个大罐里把酒倒进一只大杯子,把杯子对着亮光举起来,这酒比刚才看起来更好看了。

“哦,看哪!”他说,“有很多呢,是吧?”

“看起来很多,”我笑着答道。看到他心情变好了,我也很高兴。他眼睛眨个不停,长了一脸疙瘩,头发都竖着。他站在那儿,一手叉着腰,一手举着玻璃杯对着亮光,看上去挺友好的。

“昨天,这里来了一个先生”他说,“——一个长得很结实的先生,名叫托普索耶——你认识他吗?”

“不,”我说,“我不——”

“他穿着短裤,打着裹腿,戴着宽边帽,还套着灰外衣,脖子上围着花点的围脖,”那侍者说。

“不,”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那荣幸——”

“他走进这里,”那侍者盯着从杯里透过的光亮说,“要了一杯这样的啤酒——我劝他别要——他却偏偏要——喝了以后,倒在地上就死了。这酒对他来说年代太久了。这酒不应该拿出来的,就是这回事。”

一听到这个可怕的故事,我吓坏了;我赶快说我还是喝点水就好了。

“嗨,你看,”那侍者眯着一只眼盯着从杯子里透过的光亮说,“我们这儿的人不喜欢要了的东西还把它剩下。这会使我们很生气。可是,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它喝掉。我已经适应它了,这样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我觉得它不会伤害我,如果我仰起头来能一口气喝干。那么,我能喝吗?”

我回答说,如果他认为没危险就喝下去吧,我会很感谢他;但如果他没有想好就千万别那样做了。当他仰起头一口气喝下去时,我真的怕极了,我承认,我非常怕看到他和那可怜的好锯匠一样倒在地毯上死去。可他什么事也没有。相反,他看上去更有精神了。

“我们这儿还有什么菜呀?”他把叉子伸到我盘子里说,“不是排骨吧?”

“排骨,”我说。

“天哪,”他叫了起来,“我不知道这是排骨,嗨,排骨正是可以解去这种啤酒的毒性的东西。这就是运气吗?”

于是,他一点也不客气地一手拿起一块排骨,一手拿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吃起来,这让我很高兴。他又拿起一块排骨和一个土豆;然后接着重复刚才的动作。我们吃完后,他又端来一个布丁,在我面前放好,他好像在思考什么,有些走神。

“饼怎么样?”他打起精神问。

“这是布丁,”我答道。

“布丁!”他叫道,“哦,天哪,这是什么!”他走近了一点看,“你说这是个鸡蛋面粉布丁吗?”

“对,的确是的。”

“嗨,鸡蛋面粉布丁,”他拿起一把大勺说,“这可是我最爱吃的布丁了!这难道不是运气吗?快吃,小家伙,让我们看谁吃得最多。”

当然他吃得最多。他每次都要和我比赛,用他的大勺对我的小勺,他的大口对我的小口,他的饭量对我的饭量,从第一次比赛开始,我就被远远甩在后面了,根本没机会追上他。我想,我从来没有见过吃布丁能吃的这么香的人。布丁吃完后,他就大笑起来,好像还在美美地品味那布丁呢。

看到他这么友好又好相处,我就向他借了笔、墨水和纸,好给裴果提写信。他不但把它们全拿来了,还好心好意地在旁边看着我写。我写好信,他又问我要去哪里上学。

我说,“离伦敦很近。”我也只知道这些。

“哦,天哪!”他看上去有点伤心地说,“那可真是太糟糕了。”

“为什么?”我问他道。

“哦,上帝!”他摇着头说,“那个学校里的人弄断了一个小男孩的肋骨——是两根肋骨——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呢。

我想说他是——让我看看——你多大了,大概?”

我告诉他我八岁多,快九岁了。

“就是这个年龄,”他说,“他八岁零六个月的时候,被他们弄断了第一根肋骨,到了八岁零八个月,又被他们弄断了第二根,这可要了他的命。”

这个事实在是让人不太舒服,我无法掩饰自己的不舒服,更无法对那个侍者掩饰,我就问他这事到底怎么发生的。他的回答更让我不舒服,因为他只说了三个字:“打断的。”

就在这时,院子里的长途马车吹响了号角,于是我赶快站起来,拿出钱包(我为这个钱包有点自豪又有点不好意思)问他,有什么需要付账的。

“一张信纸,”他答道,“你有买过信纸吧?”

我好像不记得我买过。

“信纸很贵,”他说,“还要纳税。三个便士。在这个国家,我们就这样上税。除了给我之外,其他没什么了。墨水就算了吧,算我的吧。”

“你应该——我应该——我应当给多少——你希望给你多少呢?”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问。

“如果我没有成家,家里的孩子也没有染上天花,”那侍者说,“我是不会收你六便士的。如果我不用赡养年老的父母,还有那个可爱的妹妹,”说到这里,他已经很动情了——。“我就分文不收。如果我有一个好工作,受到好的待遇,我肯定不会收你的钱,还会给你一点什么的。可我是靠剩饭剩菜度日,还睡在煤堆上——”说到这里,那侍者哭了起来。

我对他的不幸深表同情,觉得无论如何也要给他九便士,否则显得自己的心地太残忍冷酷了。于是,我从我那三个亮闪闪的先令中拿了一个给他,他谦恭恭敬敬地接了过来,还用拇指捻了捻,试试真假。

我是被人从马车后面送上车的,这时我发现有人以为我一个人把午餐全吃完了,觉得有点难堪。我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我上车时,无意间听到那女士在半圆窗后面对看车的人说,“当心那孩子,乔治,要不他的肚子会裂开的!”此外,我还看到店里的那些女仆都走了出来看着我笑,好像我是个怪物。而那个侍者——我那不幸的朋友——好像精神已经振作起来了,他看上去并没有为此不安,反而跟着大家一起起哄。如果我对他产生了什么怀疑,我想看到他这样是引起疑心的一半原因。但我到现在都相信:由于孩子单纯的信任和一个孩子对长者的天生信赖(孩子的这种天性如果被世俗的精明来取代,我都会为此感到惋惜),我当时并不怎么怀疑他,以后也没有。

我得承认我很不好受,因为无端成为车夫和看车人取笑的对象。他们说因为我坐在车后边,所以车后边太重了;还劝我坐货车去更威风。我大肚皮的故事还被传到外面一些乘客中,他们也听了很开心,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按两个或三个兄弟的份来付饭钱,还问我是否订了什么合同了,还问了一些让他们可笑的问题。不过最糟的是,我知道有机会吃东西时,我很难为情,一定不吃东西,所以吃过那么一点点的午饭后,我一夜都不能吃东西——因为我匆忙中还把我的糕点落在客栈里了。我的顾虑得到了证实。我们停下来吃晚饭时,虽然我很想吃,我却鼓不起勇气来,只好坐在火炉边,还说我什么也不想吃。即使这样,我也没能让自己免遭他人的嘲讽;一个声音沙哑、满脸横肉的男人一路上除了对着酒瓶喝酒之外,总是不停地从三明治盒子里掏出东西吃,却说我像一条大蟒,吃一次就能维持好长时间;他说完之后又狼吞虎咽了一份煮牛肉。

我们是下午三点从亚茅斯出发的,预计在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左右到达伦敦。当时正是仲夏季节,夜里出行气候宜人,非常适意。我们经过一个村庄时,我的脑子里就想象那些屋子里的情景,里面的人们在做些什么;有时还有几个孩子跟着我们的车子跑,还抓住车上的什么东西拖在车后,拖一小段路,我就想不知道他们的父亲是否还活着,他们在家里是不是很快乐。因此,我的脑子里,除了要想着我正要去的那个地方外——这事想起来就让人害怕——我还有很多事要想。我还记得,有时候我满脑子都在想家和裴果提;而且有时我还想我在咬摩德斯通先生以前,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我是个怎么样的孩子。可是我想来想去,还是毫无头绪,因为咬他的事,好像已经是十分遥远事情了。

夜里就不像傍晚时那么舒适了,因为天气渐渐变冷了。为了不让我从马车上掉下去,他们把我被安排在两位先生中间(在那位脸面横肉的先生和另一位先生之间)。在他们都睡着了,我被他们俩差点给挤得闷死过去。有时,他们把我挤得受不了了,我就大叫起来,“哦,对不起,你们别挤了!”结果是把他们给吵醒了,惹得他们很不开心。我的对面坐着一个上了年纪的太太,她穿着一件很大的毛皮斗篷,裹得严严实实,从黑暗中看过去像是个干草堆。这位太太随身带了一只篮子,有好半天找不到地方放,后来她发现我的腿短,就把它放到我的腿下面。结果那篮子挤得我连脚也伸不开了,还挤得我好疼;只要我稍微一动,篮子里的一只玻璃杯就会碰到别的东西,发出叮当的声音(碰一下的话,肯定会响的),这时她就会用脚使劲地踢我,嘴里还说:“嘿,你给我老实点。我敢说,你的骨头还嫩着哩!”

太阳终于出来了。这时同车的人睡得好像也舒服些了。一整夜,他们不停地喘气,打鼾,几乎活不下去的样子,可怕得让人无法忍受。太阳升得越来越高,他们也睡得没有那么沉了,渐渐地一个个都醒了。可是,他们每个人都说自己根本没有睡着,要是有人说他睡了,他们就非常生气地给予否认。这事使我感到十分诧异,一直印象深刻。直到今天,我仍对此大惑不解,因为根据我不断的观察,发现在人的所有弱点中,最大的弱点是始终不肯承认自己在公共马车里睡着了(我实在不能理解究竟是为什么)。

当我从很远的地方望见伦敦时,觉得这是个多么令人惊奇的地方。我也相信,我所喜爱的那些角色,都会接二连三地在那儿演出他们的种种奇遇;我脑子里还模糊地断定,伦敦比起世界上其他城市来说,有更多的奇迹,也有更多的罪恶。凡此种种,我就在这儿就不多加叙说了。我们距离伦敦越来越近,最后终于抵达我们预定的目的地——白教堂区[ 伦敦东部的贫民区。]的这家旅店。我记不清它叫蓝牛旅店还是蓝猪旅店了,反正肯定是蓝什么的,公共马车的后面还有它的图像呢。

管车人下车时,目光正好落在我的身上,于是便对着账房门口大声问道:

“这儿有人接一个小孩的吗?他是从萨福克的布伦德斯通来的,登记的名字叫摩德斯通。有没有人来接?”

没有人回答。

“先生,请你再用科波菲尔的名字问问。”我无可奈何地站在车上朝下面望着说道。

“这儿有人来接一个小孩的吗?他是从萨福克的布伦德斯通来的,登记的名字叫摩德斯通,不过他自己说叫科波菲尔。有人来接没有?”管车人大声问道,“喂!有人来接没有?”

没有。没有人回答。我焦急地朝四下里打量着。但是,他的问话没有在那些人中引起任何反应,只有一个裹着绑腿、瞎了一只眼的男人除外。那人说,最好在我脖子上套上一个铜圈,把我拴在马棚里。

有人拿来了梯子,我随着那个像干草堆的女人一起下了车,因为她的篮子没有拿开之前,我一动也不敢动。这时,车里的乘客全都下了车,车上的行李也都卸下来了。卸行李前,马就被先卸下牵走了。空马车就由旅店里的几个马夫,前拉后推的,弄到不挡路的地方去了。直到这时候,也不见有人来接从萨福克的布伦德斯通来的这个风尘仆仆的小孩。

当时,我感到比鲁滨逊还要孤单,因为他虽然也孤单,但旁边没有人看着他。我于是走进客房部,当班的管事还让我进到里面,于是我便走到柜台里面,在称行李的磅秤上坐了下来。我坐在那儿,望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包裹,还有账本,闻着马棚的气味(从此,我一想到那天的事情,就能想起这味儿来),一大堆的胡思乱想就开始接踵而来了。要是一直没人来接我,他们会让我在这儿待多久呢?他们会让我待到我的七先令全用光吗?晚上我是不是得在这些行李中中找一只木箱子过夜?早晨我是不是得用院子里的那个抽水泵压水洗脸?还是每天夜里就把我赶出门外,第二天账房开门再让我进来,直到有人来把我接走?要是并不是有人忘记来接我,而是摩德斯通先生为了甩掉我设下的计策,那我该怎么办呢?即使他们让我待在这儿,直到我的七先令用完,可是一旦我开始挨饿时,那就不能再待在这儿了。那样会使别的顾客感到不便,还惹人讨厌,以外,还会让这家叫蓝什么的旅店负担一笔丧葬费呢。要是我现在动身,想法走回家去,那我能找到回家的路吗?怎么能指望自己一个人走那么远呢?而且即使回到家里,除了裴果提,我怎么能保证其他人也会收留我呢?如果我找到最近的招兵站,志愿当个步兵或者水兵什么的,人家看我年纪小,肯定也不会要的。这种种想法,还有其他上百个诸如此类的念头,让我既担心,又害怕,弄得浑身发热,头昏眼花。正当我的急躁要到极点时,突然走进来一人,跟当班的管事轻轻说了几句,管事立刻把我从磅秤上拉了起来,推到那人面前,仿佛我是货物一样,已经过了磅,付过钱,被买走一样。

当这个新相识牵着我的手,走出售票处的时候,我偷偷朝他看了一眼。他是个面黄肌瘦的青年人,双颊深陷,下巴几乎跟摩德斯通先生一样,黑黝黝的;不过他们的相似之处仅此而已,因为他的胡子是剃掉的,头发也没有那么光滑润泽,而是又干又硬。他穿的那身黑色衣裤,也已褪了色,干巴巴的;袖子和裤管都很短,脖子上系着的白领巾也不太干净。我当时就(现在也如此),这条领巾是他身上露出来的唯一的亚麻布,或者说能让人看到一点点的,就是这么一样东西了[ 在英语里“亚麻布”一词可作“衬衣”解,因而当时衬衣一般均为亚麻布所制。此处暗示未见此人穿衬衣。]。

“你是新来的学生吧?”他问。

“是的,先生。”我回答。

我只是觉得是的,其实并不知道。

“我是萨伦学堂的教师。”他说。

我听了这话,肃然起敬,朝他鞠了一个躬。对于这样一位萨伦学堂的学者和老师,我不好意思提起说我还有一个箱子这类平常的琐事。直到我们离开旅店院子,走了一小段路后,我才鼓起勇气提到箱子的事。在我低声下气地拐弯抹角暗示说,那只箱子以后也许我还用得着后,我们就返回旅店。他对售票处的管事说,我的箱子中午时再派赶车的来取。

“请问,先生,”当我们又走到刚才那么远的地方时,我问道,“学校远吗?”

“在布莱克希思附近。”他说。

“那地方远吗,先生?”我胆怯地问。

“有点距离呢,”他回答说,“我们得坐公共马车去。大约有六英里路吧。”

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想到还要走六英里路,我真是受不了了。我鼓足勇气告诉他说我头天夜里什么也没吃,如果他允许我买点吃的,我会非常感激他。他听说后,显得很吃惊——我看到他停了下来打量我——他考虑了一小会儿后说他正好要去探望一位住在不远处的老人,所以建议我去买点面包或其他什么有营养的食品,然后在那老太太家里当早餐吃,我们还能在那儿喝到些牛奶呢。

之后,我们来到一家饼店向那橱窗里望。我不断提议想买下那家店里每一种易消化的食品,他则不断予以否决,最后我们决定花三便士买一小块黑面包。然后,在一家小杂货店里,我们又买了一个鸡蛋和一片咸肉,我付出的第二个亮闪闪的先令后,得到好多零钱,所以我想伦敦的东西很便宜。拿到这些东西后,我们穿过一片喧嚣和嘈杂的街市,我那一进那个疲乏的脑子已经乱得无法言传了。然后我们又走过一座桥,那肯定就是伦敦桥[ 此处指的是旧伦敦桥,已于1832年拆除。](我觉得他是这么告诉我的,不过我当时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中),最后我们来到那个老太太住的家里。从那些房子的外表和大门前的石刻上,我能知道这是济贫院。石刻上也说这些房子里是为二十五个贫穷女人建的。

萨伦学堂的老师把那些小黑门中的一扇门闩拔掉,我们就进去了。那些小黑门长的都很相像,每一扇门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菱形玻璃窗子,门上也有一个小小的玻璃窗子。我们走进其中的一间,有个女人正在吹火,想把小汤锅烧开。那女人看到老师进去后,便放下她膝盖上的那个风箱,说了句什么,我觉得那话听起来是在说“我的查利!”但是看见我也进了屋,她便起身,搓着手行了一个半屈膝的礼。

“能请你为这位年轻的先生做顿早餐吗?”萨伦学校的老师说。

“能吗?”那老妇人说,“能,当然能了!”

“费比岑太太今天怎么样?”教师看看坐在火炉边一张大椅子上的另一个老妇人说,那老妇人看上去就像一堆衣服,以至我到现在还庆幸自己当时没弄错而坐到她身上。

“啊,她很不好受。”第一个妇人说,“今天很厉害呢。万一火炉的火断了气,我能断定她也就完了,而且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俩看那个女人的时候,我也跟着看她。那天很暖和,她看上去却只对火炉感兴趣。我想她肯定也在嫉妒火炉上的汤锅呢;她好像对火炉上正在为我准备早餐的煮鸡蛋、煎咸肉的汤锅感到十分气愤,我得出这个结论是有理由的——因为当炉子正在工作时,我看见她(用我那昏睡迷蒙的眼看见她)对我晃了晃拳头,虽然那时没有其他人看见她这个工作。阳光从小窗口里流泻而入,可她和那把大椅子的背朝着阳光坐下,把整个火炉挡在她身前,好像是她在尽力给它暖气,而不是它给她暖气,她那架势就像在监视那个火炉一样。我的早饭做好后,火炉空了出来,她竟为此乐的笑出了声——我得说,那笑声实在不动听。

我坐下吃我的黑面包、鸡蛋和咸肉,还有一小盆牛奶,这可真是一顿的可口的早餐。我正津津有味享用时,那房里的老妇人对老师说:

“你带着笛子来了吗?”

“带了。”他说。

“那就吹一下吧,”那老妇人用讨好的口气请求道,“一定要吹哟。”

于是,老师把手伸到衣服下,拿出他的笛子,那个笛子分成了三节,他把笛子用螺丝旋紧接好,便马上吹了起来。考虑了好多年,我的感受仍然是:世界上再没人吹得比这更糟的了。在我听到过的所有声音中,天然的也罢,用各种方法发出的也罢,都没有他吹的难听。我不知道他吹的什么曲调——我怀疑他的曲子根本就没有曲调——但那笛声在我身上的影响是:首先,我想起了我所有的苦恼,并且忍不住热泪往外淌;其次是我没有了食欲;最后是使我睡意重重,以至抬不起眼皮来。现在我想起来,把眼睛开始合上,就会开始打起瞌睡。我回到了那个小房间,屋子里的三角柜开着,有几张张方靠背的椅子,通到上面房间去的小楼梯和壁炉架上的三根孔雀羽毛——我记得,我一进门就想:如果那只孔雀知道它的羽毛被放在这里,不知会怎么想。所有的东西全从我眼前消失了,我打盹了,随后就睡着了。笛声也听不见了,能偶尔听到的是车轮声,我又上路了。马车颠簸了一下,把我惊醒了,笛声又回来了,萨伦学校的教师两腿交叠地坐在那儿吹得如泣如诉,房子里的妇人听的兴冲冲地。然后她也消失了,他也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没有笛子,没有老师,没有萨伦学校,没有大卫·科波菲尔,一切都没有了,只有深沉的睡眠。

我想,在我梦见他吹奏这悲凉的笛声时,那房子里的老妇人心怀赞叹地走到他身边,从椅背后俯下身去使劲地搂了一下他的脖子,这使得吹奏中断了一小会。不是当时就是那以后,我当时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当时或者稍后一点儿,因为我在等他重新吹奏时——他的吹奏确实中断过——我看到也听见那老妇人问费比岑太太那是否美妙(她指的是笛子),费比岑太太回答说:“哎,哎!美啊!”她还是朝着火炉在点头。我相信,她把这吹奏之功的功劳全给了火炉了。

我好像打盹打了好长时间,这时萨伦学校的老师才把笛子拆成三节后收起来,带着我离开了。我们在附近就发现了马车,便上到车顶上。可我实在是太想睡了,当中途停下让别人上车时,他们把我放到车厢里,这里没有一个乘客,我就舒服地躺下睡熟了。后来等我醒来时,发现车正在一片绿林中往一个陡峭的小山坡爬去。不大一会儿,车停了,目的地到了。

我们——我是说那老师和我——走了没有多久,就到了萨伦学堂,学校四周都是用高高的围墙围着,让它看上去死气沉沉的。有一堵墙上开着门,它的上方是萨伦学堂的校名匾牌。我们拉门铃时,一张阴沉沉的脸从门的小格子窗口里仔细打量我们。门一打开后,我发现这脸属于一个大块头的男子。这人的脖子像牛的一样粗,他支着条木头腿,太阳穴外突,头发齐着脑门剪得很短。

“那个新生。”教员说。

那支着条木头腿的人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这用不了很长时间,因为我个头并不大——把我们身后的大门锁上,拔出钥匙。我们朝着那个在阴暗浓密的大树中的房子走去,这时他在我们后面叫道:

“咳!”

我们回头看,他站在他住的小屋门口,手里拿着一双靴子。

“喏!给你,鞋匠来过了,”他说,“刚好你出去了,梅尔先生,他说这双鞋再也没法修了。他说这靴子都看不见以前的样子了,他还奇怪你怎么还想修补它呢。”

他说着就把靴子向梅尔先生扔了过来。梅尔先生便回头走了几步,把他那双靴子捡起来。我们又继续往前走时,他看着那靴子(恐怕他是很伤心的)。我这时才发现他现在穿的靴子也已经坏得没法穿了,他的长袜上也有一个地方破了,像花朵一样绽开。

萨伦学堂是一座带耳房的四方形砖结构建筑,外表没任何装饰,看起来光秃秃的。学校四处都静悄悄的,于是我对梅尔先生说,好像学生们都不在学校里。可他听完之后很惊奇,因为我竟然不知道现在是暑假,所有的学生都各自回家去了,校长克里克尔先生和克里克尔太太及小姐去海滨度假了,至于我呢,因为犯了错,作为处罚才在假期内被送到这里。这些情况都是我们一块走他一边告诉我的。

他带我走进了一间教室,我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觉得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寂寞最荒凉的地方了。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这是教室很长,里面放了三排课桌,六排长凳,墙上钉满了钩子,为了方便学生挂帽子和老师们挂石板。脏兮兮的地板上到处散落着零零散散的旧写字本和练习本,还有一些用旧本子的纸做成的蚕房也散乱地放在课桌上。有个用硬纸板和铁丝做成的散发霉味的小楼阁,两只可怜的小白鼠上上下下穿来穿去,它们被主人抛弃了,正瞪着两只红眼睛朝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打量,想搜到什么吃的。一只鸟被关在笼子里,那个笼子比它也大不了多少,它在那二寸高的栖木上跳上跳下,可它既不能开口叫也不能开口唱,拍打着翅膀,发出令人同情的声音。屋里弥漫着一种难闻的不卫生的气味,就像厚厚的灯芯绒裤发了霉,甜苹果被捂坏了,书本被腐蚀那样的味道。假如这房间建成时就没有顶,一年四季从天上下着墨水雨,落着墨水雪,降着墨水雹,吹着墨水风,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有这么多墨水洒在屋子里。

梅尔先生丢下我,自己拎着那双没法再补的靴子上楼去了,我小心翼翼地朝教室的另一头走去。我边走边看着周围的一切。突然,我发现一张课桌上放着一块纸板做的告示牌,上面写着几个漂亮的大字:“当心。他咬人。”

我吓得连忙爬到桌子上,担心桌子底下钻出一条大狗来。可是,我虽然着急地四处张望,一点儿也没有看到狗的影子。我还在到处张望时,梅尔先生回来了,他问我为什么爬到桌子上。

“请您原谅,老师,”我说,“我在找那条狗。”

“狗?”他说,“什么狗?”

“那写的不是‘当心狗’吗,老师?”

“什么不是狗啊?”

“就是让人们当心,会咬人的。”

“不,科波菲尔,”他郑重其事地说,“那指的不是狗,而是个学生。科波菲尔,我奉命把这个牌子挂在你的背后。我很难过,你一来就这样来对待你,可是我又必须这么做。”

说完这话,他把我从桌子上抱了下来,然后把那个牌子像背背包似的挂在我的肩上(那牌子是特意为我做的,做得很合适)。此后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得背着这个牌子。

就因为这个牌子,我受了多少苦,没有人能体会到。不管有没有人看见那个牌子,我总觉得有人在念牌子上的那几个字。即使我掉过头去,没有看到人,我也没有感到轻松。因为不管我把背朝向哪儿,总觉得背后有人跟着。那个装有木头假腿的家伙更坏,他增加不少我的痛苦。因为他大权在握,只要一看到我背靠树干、墙壁或者房子,他就从他那间小屋门里冲出来,大声喊道:“喂,你,那个科波菲尔,快把你那块牌子露出来,要不我就去告发你!”运动场是个铺着石子的空院子,在教室和厨房的背后;因此我知道,所有的仆人、肉贩子、面包师傅,都会看到我这块牌子。总之,每天早晨,我奉命在那儿散步时,所有在这个学堂里来来往往的人,都会看到我背后的这块牌子,都知道要提防我,因为我会咬人。我记得,渐渐都我都害怕起自己来了,真的把自己当成是个会咬人的野孩子了。

这个运动场有一个陈旧的大门,学生们好像都习惯在这个门上刻自己名字,因为门上布满了这样的名字。我害怕假期结束,学生回来。因此,我每念到一个人的名字,心里就想着,他会用什么语调、什么口气来念“当心,他咬人”这几个字呢。有个男孩,名叫詹·斯蒂福,他的名字刻得最深,也最多,我觉得他会用相当响亮的声音来念牌子上的字的,然后还会扯我的头发。另外还有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托汤米·特拉德,我想象他会拿牌上的字来开玩笑,假装成被我吓坏的样子。第三个是乔治·丹普尔,照我的想象,他会把牌上的大字唱出来的。我,一个胆战心惊的小东西,从这扇门上已经看到,所有这些名字的主人——梅尔先生说,学校里共有四十五个学生——似乎都会不去理睬我,都会用各自的腔调大声嚷嚷着,“当心,他咬人!”

对着课桌和长凳上的座位,我心里也这样想。当我去就睡觉,躺在**时,看见那些成排林立的空床时,我的心里也是这么想的。我还记得,我天天晚上都做梦,梦见母亲跟往常一样,和我在一起,或者去裴果提先生家聚会;梦见坐在公共马车的车顶上外出旅行,或者是跟我那个不幸的侍者朋友一起吃饭,在所有这些梦中的场合中,我都引起人们的注视和惊叫,因为,我身上什么也没有穿,只有一件小睡衫和那块大牌子。

我感到生活单调,但却害怕开学,这份苦恼真让人受不了!我每天都要花很长时间跟着梅尔先生做很多功课,不过我都完成了,因为没有摩德斯通先生和摩德斯通小姐在场,各门功课都完成得很好。在做功课之前和完成之后,我就会四处走走——不过,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那个装木头假腿的人总是监视着我。学校里面很潮湿,院子里长满的青苔从裂开的石板中窜出来,一只漏水的旧木桶,还有几棵阴沉古怪的老树,树干已失去本色,下雨天也会比别的树滴水多,晴天的时候水分也不蒸发。所有这一切,我直到现在回忆起来,依然历历在目。一点钟时,梅尔先生和我两人,在一间空****的长餐厅里吃饭,屋子里摆满松木桌子,发出一股油腥气味,我们总是坐在离门最远的地方。吃完饭,还要继续做功课,一直做到吃茶点的时候。喝茶时,梅尔先生用的是一只蓝茶杯,我用的是一个锡盅。梅尔先生直到晚上七八点钟都一直在工作。他伏在教室里自己那张独立的书桌上,辛勤工作,一刻不停地跟笔、墨水、尺、账簿、书写纸打交道,把上半年的账目结算出来(据我发现)。晚上做完工作,收拾好东西后,他就拿出笛子来吹。我听着听着感到,他渐渐都要把自己整个人吹进笛子顶端的那个大孔,然后又从那些按键中慢慢地冒出来了。

现在,我眼前出现了这样一幅图景,一个昏暗的房间里,一个一丁点儿大的小孩,手托着头,一面听着梅尔先生那悲凉的笛声,一面准备着第二天的功课。我又看到自己合上书本,继续听着梅尔先生那悲凉的笛声;从那笛声中,我想起了过去在家里时的情景,也听到了亚茅斯海滩上的风声,我感到非常孤寂,非常伤心。接着我又看到自己起身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去睡觉,坐在床沿哭泣,渴望能听到裴果提的一句安慰。我还看到,我早上下楼时,从楼梯边窗子上一道可怕的长口子里,看到悬挂在外屋顶上的那口校钟,上面还有一个风标,我很害怕,因为校钟一响,詹·斯蒂福和别的学生都会回来上课。这还不是重点。我最怕的是,那个装了木头假腿的人,打开那扇生锈的大门上的锁,把可怕的克里克尔先生放进来。在上面所说的任何一个场合中,我都不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可是在所有这些场合中,我都得背上那个牌子,让人们提防我。

梅尔先生对我说得不多,但对我也从不粗暴。我想,我们已经成了那种虽不交谈但又互为伙伴人了。我忘了提到这点:他有时自言自语,冷笑,捏拳,咬牙,扯头发,那样子真是无法形容。可他就是有这么一些特别之处的人,开始我也好生害怕,可没过多久我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