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创造历史:李世民杀兄弑弟都是为美人

话说那神秘的萧皇后正跟逆臣宇文化及流浪之际,前方突然出现一彪人马,摇旗呐喊曰:宇文化及,交出美女萧皇后,饶尔不死……

来的这支武装力量,正是民间豪强窦建德的私人武装。其人乃当时一等一的英雄好汉,生活俭朴,作风朴素,不贪财,重情义,只是听说哪里有美女,就会急如星火的率部众赶去求爱。此时听说宇文化及带了绝色美人萧皇后正在流浪,所以急忙赶来套近乎。

宇文化及被轻易捣灭,窦建德牵了萧皇后的纤纤素手,问道:皇后娘娘啊,我听说你和宇文化及有一腿,是真的假的?是怎么开始的?你们俩谁先主动的?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又是怎么个情形……史书上说,窦建德这位兄弟,是位真英雄,铁好汉,吃饭从来不沾肉,女色更是从不碰。萧皇后遇到了他,美丽的爱情流浪,就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话说大家正在这里划句号,就听手下人飞奔来报告:报告首长,不得了了,大唐秦王李世民,带着他的黑社会来砍你了……

为啥啊?窦建德非常的恼火:我好端端的,没招谁没惹谁,他李世民凭啥砍我啊?

史书上说,李世民之所以来砍窦建德,是因为古罗马人王世充惹的祸。说是王世充在被少林寺十三棍僧逮到之前,曾向窦建德求救——不过是一个拙劣的借口而已,实际情况是,当时诸方豪强都在相互通信中,连李渊都对瓦岗 的李密写信称臣,王世充与窦建德之间,有书信往来,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而李世民竟然想到用这个借口动兵,可见是连借口都懒得找了。

实际上,李世民找窦老大的麻烦,表面上的原因是争夺天下,深层次的因由,则是为了抢夺美女萧皇后——最后李世民还是成功的将这个女生抢到了手,这个细节我们会在后面细说——为了将萧皇后抢到手,李世民和弟弟李元吉联手,砍窦建德于成皋。双方于板渚至牛口摆下大阵,北靠大河,西临汜水,南达鹊山,连绵20余里。

杀呀……窦建德手下的小兄弟气势汹汹的冲了上来。

李世民帐下的精兵猛将蠢蠢欲动,要打窦建德一个乌脸青。可是李世民却传令:把免战牌挂出去,关好营门,大家先别出战,就蹲在大营里喝酒。

为啥呀?众将问。

不为啥。李世民回答:反正咱们现在不和他们打……

于是唐军紧守在营栅之内,外边的窦军疯了一样的往里砍,可是栅门坚固,说什么也撞不开门。眨眼工夫窦兵就撞击唐营4个小时,终于撞得累了,于是御下衣甲,坐下来歇口气,喝杯茶,吃工作餐。

不料就在这时,只听李世民一声狂吼:砍,给老子狠狠的砍……霎时间,久已蓄势待发的唐兵犹如地裂山崩,轰的一声冲出大营,不由分说,轮起刀子,对准正坐在草地上喝茶的窦军狂砍。可怜窦军已经攻击唐兵大营长达4个小时,早已是筋疲力尽,谁料得到唐军如此的蛮不讲理,连杯茶都不让人家喝……说话间,窦军已有3000名善良的士兵倒伏于血泊之中,余众狂奔30里,侥幸逃脱了唐兵的追杀。只是大佬窦建德运气不大好,被唐兵砍伤俘虏。

于是李世民亲自提审窦建德:说吧老窦,萧皇后在哪里?

窦建德笑道:老李,早知道你就为这事来的。可惜你来晚了一步,那美绝人寰的萧皇后,哈哈哈,此时她已经出国旅游去了……

出国旅游?

没错!原来,窦建德之所以抢夺萧皇后,却是受了隋炀帝杨广的妹妹的委托。杨广的妹妹嫁到了突厥,号义成公主。听说国事动**,就委托窦建德把嫂子萧皇后接去——她怎么不让窦建德去保护哥哥杨广?再者说了,杨广的女朋友多达60000人,义成公主怎么偏偏对萧皇后高看一眼?

实际情况是,义成公主是发现这个萧皇后不对头——她并非是老萧皇后,而是老萧皇后的侄女儿,徐文远的女儿小萧皇后。但是老萧皇后是如何变成的小萧皇后,这里边到底有什么猫匿,这个细节义成公主却是懵懂无知。

所以她要见到小萧皇后,弄清楚这一切的详细究竟。

而李世民之所以来砍窦建德,目的也是为了抢到小萧皇后。可是他来晚了一步,不禁意兴萧然。正在这时,窦建德又偷偷的告诉他一个好消息:虽然小萧皇后出国了,可是杨广还有一个妹妹,也是绝色美人,此时正流落于长安城中。害怕李唐新政府严打,正假冒一个大富商的女儿……

可等李世民急如星火,着急忙慌的冲刺进入长安城的时候,恰好听到了鼓乐喧天。

他的弟弟李元吉正在大办喜事。

娶妻杨氏。

原来杨广那绝色的妹妹,是被他给娶走了。

如一只受伤的野狼,李世民发出了绝望而愤怒的嗥叫。

史书上严正声明说,大唐太宗李世民,和他的兄弟媳妇杨氏之间:未及以乱……

啥意思呢?

意思是说,李世民是个正经人,没有和自己的亲弟弟李元吉的媳妇杨氏上过床,真的没有……好端端的,突然声明这事干啥?

因为李世民真的和杨氏上过……这事太龌龊,还是阳光点说吧。阳光点就是,当李世民讨平窦建德,回师之后,惊发现隋炀帝杨广的妹妹已经被弟弟李元吉娶走,李世民不移不饶,大吵大闹,一口咬定哥哥李建成,弟弟李元吉和父亲的宠妃张氏有一手。之所以他敢这么瞎嘞嘞,是因为他觊觎兄弟媳妇杨氏的事情被李元吉发现,李元吉很是愤怒,所以李世民这边也豁出去了。

吵闹之际,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心里郁闷,不知道该拿家里的老二怎么办,两人就一边商量一边去上朝,刚刚行至玄武门,突听一声吼叫,就见老二李世民率领家将尉迟敬德,手持凶器,气势汹汹的杀了过来,李建成和李元吉呆了一呆,眼见老二李世民满脸杀气,不象是开玩笑的样子,两人惊心之下,掉头便走。

杀啊!李世民一马当先,气势汹汹的追赶而来,后面跟着黑面煞神般的马仔尉迟敬德。太子李建成吓得呆了,在前面拼命的跑,不提防脚下一拌,吧唧一声,摔了个大马趴,还等爬起来,就听马仔尉迟敬德一声疯吼:砍啊,不砍白不砍,砍了也白砍……噗哧一刀,可怜的太子李建成,已经莫名其妙的身首异处。

老三李元吉到底年轻,反应机敏,眼见得二哥是真的翻了脸皮,不由分说,掉转马头,策马狂逃。二哥李世民随后狂追,一边追还一边喊:老三,你别跑,你听我跟你解释,二哥我也没别的意思,只要你把你媳妇让给我……砰,哎哟哟哟我的娘亲……原来李世民只顾两眼血红的盯着三弟,却没有注意到路边斜伸过来一根树杈,他的马速又太快,脑壳正好撞在树杈上,痛叫一声,栽下马去。

老三李元吉掉马返回,用弓弦一下子勒住二哥的脖子,怒骂道:操你娘,有你这么当哥哥的吗?跟大哥争皇位,抢弟弟的媳妇,还学了黑社会拿刀子砍人,你说你爹妈是咋教育的你呢……怒骂声中,就见李世民一张脸由白转红,由红转紫,由紫转黑,眼看就要一命呜呼。

危急时刻,就听一声怪叫:天马流星捶……砰的一声,原来是李世民的大马仔尉迟敬德一头撞了过来,将李元吉撞得形如断线风筝,飞上了半空,未等他的身体落下,尉迟敬德轮起大片刀,刷刷刷一通乱砍,只听李元吉发出几声微弱的惨嘶,已然是没了性命。

眨眼工夫,祥和的皇宫之中,已经弥漫着浓重的血腥之气,沦为了黑社会砍人的修罗场。

这件事,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玄武门兵变,大唐太宗李世民杀哥宰弟,逼迫生父,强行把自己的屁股挤到了龙椅上。

然则,好端端的,李世民为什么要学黑社会,于皇宫里轮起大片刀,狂砍他的亲哥哥和亲弟弟呢?

有关这个解释,目前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认为:这件事真的不能怪善良的李世民,真的不是唐太宗的错——人家都当了皇帝了,还能有错吗?错就错在大哥李建成和老三李元吉上,他们俩太不象话,不说早点挪地方,把皇位让给人家李世民,看看把人家李世民给逼成什么样了?欺负人哪有这样欺负的?

另一种解释认为:大哥李建成,和老三李元吉,他们虽然不象话,但这事李世民也有不对的地方——可是大家要争要抢的是千秋万代的帝王宝座啊,争抢的时候大家情绪难免激动,发生点肢体冲突,也属正常——总之一句话,李世民为了皇帝宝座,杀了哥哥,宰了弟弟,这也没什么不妥当的。

第三种解释,最是不得人心。该解释认为:李世民就不是个好东西,为了皇帝宝座,他丧尽天良,灭绝人伦,杀了哥哥,宰了弟弟……听起来这个解释跟上面两种没啥本质不同,但实际上差别却大了。前面两种解释,对李世民都持一种肯定态度,认为李世民没啥错,最多不过是表现得有点激动。可这个解释却直截了当的对李世民提出了指控,所以这个解释,一出场就遭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杯葛——人家李世民这都贞观之治了,杀几个闲人还不行吗?你凭什么指责人家?有本事你也来一个贞观之治。

谁是谁非我们暂且莫论,可是这三种解释,都回避了一个关键性问题:

——被册立为太子的,是家里的长子李建成,老三李元吉是没份的。所以这李元吉,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应该和李世民站在一起,共同对付大哥李建成才对,怎么李元吉站到了大哥的阵营中去?

为什么呢?

到底为什么呢?

当李世民强行将李元吉的妻子杨氏,抱到了自己的秦王府中时,你马上就知道玄武门兵变的真相了。

真相就是——李世民瞄上了弟弟的老婆。

事实上,李世民是真心的爱着李元吉的老婆,不止一次的,他心血**,掐指一算,就要册立杨氏为皇后,被群臣连哭带喊,强烈阻止——你非要抢弟弟的老婆,甚至不惜为此杀了亲弟弟,都随你,不随你还能怎么办?人你已经杀了,女人你也抢回来了——可你再明目张胆的立了弟弟的老婆做皇后,你这岂不是向天下人大声疾呼:诸位,告诉你们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大唐太宗李世民,抢了弟弟的老婆啦……

这么个搞法,实在是有点太缺心眼了。

但这,才是真正的李世民。一个渔色狂艳的英雄,一个满脑子装着女人的没品男人——所谓贞观之治,只不过是一个从未曾存在过的假相。

一切为报仇:伍子胥对平王掘墓鞭尸过分吗

前言

湖北监利县,大约可以证明政府垄断经营食盐的历史合理性与合法性。三国时期东吴设置这个县,就是为了“监盐渔之利”。不过,我们讲的是军事而非经济,所以垄断经营的暴利问题只能暂且放下,前往监利县长途汽车站,去看一座塑像。谁的塑像呢?本文的主人公,名将伍子胥。

伍子胥名叫伍员,子胥是他的字。这里的“员”,读音跟“云”相同。最早注意到这个字,是听京剧《文昭关》,那其中就念“云”,当时还以为是上口字。京剧里经常有这样的现象,字读成别音。不过这一次不是。

伍子胥是春秋时期的楚国人,著名的军事家、谋略家。关于他的故里,有三种说法:湖北监利县和老河口市,苏州吴县胥口镇。似乎监利的可能性更大。古往今来,伍子胥跟一个成语难舍难分:掘墓鞭尸。说的是本来作为臣子的他,引领吴军攻入楚国的都城不说,还把死去的老国王从坟墓里挖出来,鞭尸三百。这也是他人生最大的亮点。

勾结外敌入侵故国,本身已冒了天下之大不韪,竟然还要鞭尸国王。伍子胥为什么要这么干?难道他是变态的虐待狂?当然不是。他之所以要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是因为跟国王有深仇大恨。

孩子没娘,说来话长。这事咱得从头说。

小人登场

伍员的出身,可不是什么贫下中农或者草莽英雄。他们家是正经八百的贵族,朝上数三代,曾祖伍参、祖父伍举、父亲伍奢,都是楚国的大夫,绝对的根正苗红,血统高贵。

伍参在楚国供职时,正赶上晋楚在中原争霸。楚国出兵伐郑,晋国赶来增援。晋军势大,楚军上下人心惶惶。这时伍参力排众议,出谋划策,极力主战,最终击败晋军,立下大功。伍举的故事更有意思,因为他跟这个成语息息相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据记载,这个对话,就发生在伍举与楚庄王之间。楚庄王继位之初,因为令尹斗越椒专权,他的位置还没坐稳,只好韬光养晦,整天沉湎于酒色歌舞,并且在门口立块牌子,说:“进谏者,杀毋赦!”

却说有一天,楚庄王左手搂着秦国的美妾,右手搂着越国的少女,坐在钟鼓乐器中间,喝得醉醺醺的,大夫伍举突然报门而进。楚庄王眯缝着醉眼,口齿不清地说:“大夫您来,是想痛饮美酒呢,还是想听歌观舞?”伍举说:“都不是,我来是想请教您一个谜语。有人说,咱们楚国国都的朝堂上,来了一只大鸟,可是整整三年,不飞也不叫。这是什么鸟呢?”

什么鸟无所谓,反正不是什么好鸟。好在楚庄王心里并不糊涂。他说:“我知道。这鸟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您等着瞧吧。”伍举说:“它不飞不叫,早晚会被猎人谋取。箭已上弦,很快就要射出来,哪里还能容它冲上云霄,叫声惊天?”这话正好说到楚庄王的心坎上。于是立即痛改前非:绝女色,停美酒,罢歌舞,励精图治;重用孙叔敖、伍举、苏从等人,以制衡斗越椒,直到最后,将造反的越椒彻底灭掉。就这样,楚国国力逐渐强盛,在邲之战中大败晋军,洗雪了城濮之战的耻辱,楚庄王也跻身“春秋五霸”的行列。

中国的史书,大致有三个传统。一是记言,源出《尚书》;二是记人,《史记》的纪传体,可谓传统;三是记事,开创者是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春秋战国时期的史书,《国语》暂且不说,《战国策》、《左传》等等,记叙人物的对话,也详尽而且精彩。为什么会这样?《左传》里有句话,可以作为注解:“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立言中的“言”,当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语言或者对话,主要还是指学问,但是跟语言和对话,距离还是比较近。所以读早期的史书,往往会惊叹主人公的对话,比如这里的伍举和楚庄王,总让我想起大学时听过的磁带:《外国电影精彩对白》。

不过这都没什么用。阿Q的祖上也阔过。伍子胥在楚国,主要是厄运,开始于楚平王时期。

楚王都属于芈氏,姓熊。楚平王跟一个著名的词人同名,叫熊弃疾。他登上王位的过程,很有点传奇色彩。

熊弃疾是楚共王的儿子,楚庄王的孙子,上面有四个哥哥,他是老五。最初继承王位的是他大哥,就是楚康王。康王死后,传位给自己的长子,但四年之后,熊弃疾的二哥杀掉侄儿自立,就是楚灵王。楚灵王德政不修,四处用兵,民不聊生。寒冬腊月,妄兴大军。士兵们披着铁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却身穿“腹陶裘”,外罩“翠羽披”,头顶皮帽,足踏豹皮装饰的锦靴,站在中军帐前观看雪景,连声赞叹“好雪!好雪!”就是那句话的翻版: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中国历来有个说法,叫坏事变好事,这事似乎也能变成好事,比如励志教材:看看,不好好干怎么能行呢?好好干,将来咱也当王,不受这苦。可惜,士兵们再努力,也没有成王的可能,所以只有越发地感觉透心凉。

十二年后,楚灵王带领大军出征,他的三个弟弟联合发动宫廷政变,攻入郢都,杀掉太子,推举老三为王,就是楚初王,老四为令尹,老五弃疾当司马,典型的家族式企业。消息传到前线,楚军大哗,片刻之间,三军随即作鸟兽散,只剩下楚灵王这个孤家寡人,走投无路,众叛亲离,不得不用一条绳子,找棵歪脖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老三虽然占据了大位,但灵王去向不明,郢都依然人心不稳。没办法,那时没有手机,不能发短信;也没有电脑,无法上网。所以楚灵王的具体结局,当时大家并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弃疾年龄最小,但鬼点子可不少。他意识到,乱就是上天赐予的机遇,决心浑水摸鱼。五月己卯之夜,弃疾安排人马绕着郢都大声呼喊:“灵王驾到,灵王驾到!”百姓们一听,满城**,惊惧不安。弃疾随即派人故作惊慌地跑入宫中,对他三哥四哥说:“不好了,国君回来了,国人马上就要杀进宫来。众怒难犯,何去何从,你们赶紧拿个主意吧,免得到时候遭受耻辱!”二人一听,乱作一团,不知如何是好。正在这时,又进来一个人,当然还是弃疾派来的。他高声惊呼:“大队人马就要冲进来了!还有司马的部队!”没办法,这二位赶紧抹了脖子。可怜楚初王只干了一个月,屁股都没暖热,王座就归了五弟。

弃疾随即改名熊居,摇身一变,由司马而一跃成为楚平王。具体时间,是公元前529年。

楚平王的智商,比他二哥三哥确实强点,但也强不到哪里去。《新语·无为篇》记载,“楚平王奢侈无姿”。他立儿子熊建为太子,安排伍举和费无极,尽心辅助教育。然而费无极奸佞谄媚,太子建偏偏又不吃这一套,喜欢伍举,而讨厌费无极。直接领导看自己戴着有色眼镜,这日子还怎么过。不行,必须生产自救。费无极先去禀报楚平王,说:“太子也老大不小的了,该娶媳妇了。”楚平王说:“嗯,是这道理。你去操持吧。”

太子建已经订下亲事,对方是秦国公主孟赢。费无极奉命去秦国迎亲,发现这姑娘确实漂亮,就动了歪心眼。等把新娘接回郢都,他马上跑到楚平王跟前,说:“公主相貌甚美,不如大王您纳了吧。反正太子还年轻,将来机会还多的是!”有个成语,叫做臭味相投。用在这里,再贴切不过。你想想要是周文王,费无极还敢出这馊主意吗?打死他也不敢。恐怕文王跟前,也根本没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早就被过滤掉,一边凉快去了。可是楚平王身边,愣是少不了这样的主儿。

正所谓物以类聚。

楚平王一听,龙颜大悦。怎么说呢?费无极忠心耿耿呗。你想想,这样的事情,他都忘不了我,对我能不忠心吗?大手一挥,作了批示:同意!

楚平王强娶儿媳,这事好办,不要脸就行,但太子建和国人那里,总要有个交代。怎么办呢?京剧有出戏叫《楚宫恨》、《武昭关》,也叫《马昭仪》。说是他们安排孟赢的侍女马昭仪,李代桃僵,跟太子建完婚。孟赢明白事情的原委,又羞又愤,但却毫无办法。只好这样唱道:

楚国君臣真少有,

礼仪纲常一旦休。

我似飞絮离杨柳,

冷雨凄风入御楼。

默祝苍天把国佑,

宫内秽史莫传流。

待到楚王千秋百年后,

倒挽银河洗此羞!

剧作家确实高明,戏词写得甚好。但“宫内秽史莫传流”,只是一厢情愿。这样史册留“味”的“美名”,怎么能被抹杀呢?至少唐玄宗会记忆深刻。因为大家志趣相同,彼此彼此。杨贵妃本来是唐玄宗的儿子、寿王李瑁的正妻,可是皇帝看上了,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一伸手就夺了过来。当然没有直接夺,程序是严密的,形式是合法的,最关键的是,结果是组织满意的:先度杨贵妃出家,赐号“太真”,然后把她接到宫内的太真宫,毫无名分地同居六年,再还俗册封为贵妃。

类似曲线救国。

这一下,费无极可算露了脸儿。他不再辅佐太子建,直接调回中央,到国王身边工作。不管怎么样,与太子同朝为官,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是别扭。他心生一计,又向平王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咱们楚国太小,不如让太子去守城父,以通北方,大王您收复南方,这样才是争天下的姿态。”应该说,这个计策本身没什么不对。让太子下基层锻炼锻炼,镀镀金,也有利于他的成长。于是平王慨然笑纳。

城父在哪里呢?就是今天安徽亳州市谯城区的城父镇,是楚国的北方门户,也是张良的出生地。当然,那是几百年后的事情,与太子建无关。他接到命令,只好带着伍奢离开郢都,去经营城父。可没过半年,费无极又生了坏点子。太子建早晚要当国王,那时还有他的好果子吃吗?不行,还是得斩草除根。于是赶紧跑到楚平王跟前,继续上太子建的眼药,说他和伍奢勾结,“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就是说,他们将在国都之外叛乱。城父远在边疆,他们俩自以为有了类似宋国和郑国的便利,再加上齐国和晋国撑腰,他们很快就会对楚国构成威胁。楚平王脑子里有水,但水还没满,还给智力留了点空间,因此刚开始并不相信。他说:“建是太子,国家早晚是他的,他干吗要叛乱?”费无极说:“大王您可别忘了,那秦国公主本来是他的呀。自从您娶了公主,太子心里没有一天不怨恨。现在他手里有了兵权,又与别国有联系,早晚会打过来的,您得做好准备才行!”

楚平王这家伙,生活作风一直不够检点,到处留情。太子建就是这样的产物。楚平王还当大夫时,到蔡国出差,看上了一个掌管疆界的小官儿的女儿,就带她私奔,生了太子建。都是一时冲动的产物,现在太子建的母亲早已人老珠黄,太子建的分量自然也要随大势跌落。楚平王立即下令,先抓来伍奢,审问对质。伍奢当然不会屈打成招。然而君子与小人斗嘴,总是小人胜利。为什么?因为小人没有原则,可以乱说,而君子不行。

楚平王拘押了伍奢,然后派人给城父司马奋扬带去密令:立即杀掉太子建。奋扬接到命令,先派人悄悄报告太子建,让他快逃,然后才组织人马,安步当车,不紧不慢地朝太子建的住处开去。当然,等他的人马赶到,太子建早已没了踪影。

子胥逃亡

人们常常有个错觉,以为能够自己掌握命运。这实在是个美丽的错误。决定命运的,更大程度上还是偶然,是随机事件。比如费无极讨好君王的随意举动,就促成了两位名将的诞生,一明一暗。明的是伍子胥,暗的是白起。因为太子熊建是白起的先祖。

却说奋扬,放走太子建后,自己披枷带锁,前往郢都请罪。楚平王说:“命令出自我口,到你耳边,是谁泄露的?”奋扬不慌不忙地答道:“是我。从前您曾经命令臣,要忠心耿耿辅佐太子,臣虽不才,却也不敢三心二意,所以执行了您先前的命令,没忍心执行后来的命令。臣放走太子,现在追悔莫及!”楚平王的怒气逐渐平息,说:“那你怎么还敢来见我?”奋扬说:“臣没有完成大王的使命,如果不来,就是再次违令,为臣不敢。”楚平王无奈地挥挥手:“算了算了,你还是回到城父,去当你的司马吧。”

伍奢可没这么幸运。在楚平王眼里,他是想象中的叛乱的核心分子。费无极决心将他们斩草除根,就建议以伍奢为诱饵,引诱他的两个儿子过来,满门抄斩。楚平王当然言听计从,对伍奢说:“你如果把两个儿子叫来,就能活命,否则只有死路一条!”伍奢说:“伍尚为人仁厚,一叫准来;伍员生来桀骜不驯,肯定不会从命!”

果然,伍尚准备赴汤蹈火,但伍员不干。他说:“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何益父之死?往而令仇不得报耳。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俱灭,无为也。”伍员到底技高一筹,将利害关系看得清清楚楚,知道一去肯定是全军覆没,这样无所作为,实在不值得。伍尚说:“我知往终不能全父命。然恨父召我以求生而不往,后不能雪耻,终为天下笑耳。”相比之下,伍尚就是个谦谦君子,中看中听,就是不中用。他也知道去了没有好下场,可是担心假如以后不能报仇,会被天下人耻笑独自偷生。说起来这算是虚荣心,如果人人都毫无虚荣心,一点都不顾及名声,这个世界将会一团糟;可是过于看重名声,又难免瞻前顾后,放不开手脚。这个度量,实在难以拿捏。

伍尚于是束手就擒。使者还要捉拿伍员,伍员箭上弦引满弓,逼退使者,然后溜之大吉。他听说熊建已经跑到宋国,就赶过去投奔。逃亡的过程中,他碰到了好朋友申包胥,得到了他的帮助。伍子胥越想越生气,就对他说:“我一定要灭掉楚国!”申包胥盯着好朋友的眼睛,回答却是针锋相对:“那我一定要复兴楚国!”伍奢听说次子逃走,长叹一声,说:“楚国君臣且苦兵矣。”就是说,楚国君臣别想再过安宁日子了,就等着打仗吧。发完这个浩叹,他和伍尚以及家人,随即都被推上了断头台。

伍员找到熊建,正赶上宋国内乱政局不稳,他们只好一路向西,到郑国临时落脚。郑国对他们很够意思,按照公子的规格,热情接待。最后到达晋国时,晋倾公说:“你跟郑国关系好,他们一定很信任你。你先回到郑国,给我们做内应,咱们里应外合,一定能灭掉郑国,然后封给你!”熊建这哥们儿,到底是遗传了楚平王的基因,脑子也不太灵光,竟然应承下来,转头又回到郑国。可是还没等晋军行动,他的密谋已经被犯了过错面临惩罚的下人泄漏。开门揖盗的事情,当然不能干。郑国立即行动,杀掉了熊建。

这一下,伍子胥立即感觉脊背发凉。凭空又多出一个敌国,暂时的栖身地也没了。没办法,继续逃吧。吴国是晋国一手扶持起来,专门牵制楚国的,是楚国的天敌。伍子胥随即带着熊建的儿子熊胜,向吴国逃去。

一路的颠沛流离惊慌失措可以想象。他们晓行夜宿,犹如惊弓之鸟,总算到了吴楚两国的交界昭关。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急白头的故事,因为京剧《文昭关》的推波助澜,早已家喻户晓。这出戏是京剧《伍子胥》,也叫《鼎盛春秋》的一部分,谭、马、杨、奚等各个老生流派都演过。前面提到过《武昭关》,现在又说起《文昭关》,昭关到底在哪里?就在今天安徽含山县城以北15里的地方。这里东有马山,西有城山,除此之外,周围都是烟波浩渺的湖水,地形确实险要,否则楚国也不会在此构筑城池。

既是边境要地,必然会有重兵把守。伍子胥能过得去?当然能,否则不会有后来的一系列故事,也不会有这篇文章。他怎么过去的呢?戏里的唱词是:“幸遇着东皋公行方便,他将我隐藏在后花园。”伍子胥跟东皋公的一个朋友皇甫讷长得很像,东皋公让他们俩互换衣服,皇甫讷先走,守关的当做伍子胥拿下,警惕放松,伍子胥这才得以逃之夭夭。

戏终究是戏。《史记》等正规的史书,找不到类似的记载。实际情况是,伍子胥和熊胜好险被拿住。他见势不好,拔腿就溜,后面的楚兵一路追杀。如果独自一人倒还好说,偏偏又带着个孩子,伍子胥拳脚再好也施展不开。没办法,跑吧。跑着跑着,看见前面湖边有艘小船,赶紧跑过去,请求帮助。时间推移到现在,伍家的遭遇,差不多已经传遍整个楚国。好在那时舆论工具尚不发达,当局捏造事实扭曲真相的能力还不强。渔父二话不说,立即载着他们俩,摇动桨橹,虎入深山龙归大海,胜利大逃亡。

他们俩好歹的算是捡了两条命,活着进了吴国。伍子胥流亡至今,盘缠早已用光,只好解下腰间的宝剑递给渔父说:“这口剑值百金,送给您作为酬谢!”渔父也是好样的。他说:“楚王早已传令,抓住伍子胥,赏五万石粮食,封上大夫的爵位。那些我都不动心,何况百金的宝剑?”

铮铮豪言,史册流芳。伍子胥谢过渔父,继续前行,留下了“吹箫乞食”的成语。长时间的紧张赶路,风餐露宿,他饶是铁打的汉子,也支撑不住,终于病倒。要命的是,又没了盘缠。怎么办?据《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记载:“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无以糊其口,膝行蒲伏,稽首肉袒,鼓腹吹篪,乞食于吴市。”就是说,趴在地上一点点地朝前爬,光着上身不住磕头,吹箫乞讨。完全沦为乞丐,当然不是帮主,而是最底层级的会员。从贵族沦为乞丐,这其中巨大的落差,如果没有极其顽强的信念与毅力,又怎么能承受得住!

“千金小姐”这个说法,也源自伍子胥的狼狈经历。有一天,他又累又饿,碰见一位浣纱的姑娘,篮子里装有饭食,就上去乞讨。姑娘见他可怜,施舍了饭食,转念一想,男女授受不亲,这事违反了礼法。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怎么办?姑娘随即自沉于水,以证清白。子胥万分悲痛,于是咬破手指,在石上留下血书为誓:“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后来子胥报了大仇,荣登高位,想报恩又不知道姑娘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于是将千金掷于姑娘投水之处。“千金小姐”一词,从此诞生。当然,这其中的“金”不是今天的金子,而是铜。秦汉时期,黄铜就是贵重金属,价值不菲,完全不能类比今日。

就这样,熊胜也跟着伍子胥流落至吴。后来楚国把他召回去,封于白地,号白公,其子孙就以白为姓。白公一心为父报仇,想起兵攻郑,但楚国当局不干。白公心怀不满,随即发动叛乱,这就是所谓的“白公之乱”。白公没有成功,兵败自杀,子孙一路逃亡,有一支定居秦国,两百多年后,诞生了名将白起,再过一千年,又孕育出了诗人白居易。两百多年,大约有十到十五代人,楚平王愚蠢好色的基因已经被大大稀释,否则白起恐怕不会有那么出色的大脑,也无法建立那样的功勋。至于白居易,就基因而言,跟他们其实已经基本没了关联性。

姬光登位

当时吴国的国王是姬僚,所谓的吴王僚。但他的叔伯兄弟公子光,心里一直惦记着王位。公子光有这样的念头,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公子光的父亲诸樊曾经当过国王。他有四个兄弟,其中老四季札最为贤良。诸樊想让位,但季札无论如何也不接受。怎么办呢?诸樊就留下遗命,要求兄终弟及,这样早晚有一天会轮到季札。可老三死后,季札干脆躲了起来,结果成全了老三的儿子姬僚。姬光呢,自然不肯服气。真要是按照父死子继的规矩,那国王应该是他的,至少该他先来。

季札在历史上被传为美谈。比如季札挂剑的故事。说的是他配着一口精美的宝剑出使晋国。路过徐国时,徐君爱不释手。季札因为还有外交任务,这剑相当于外交礼器,心虽许之,但并没有马上就给徐君。可是等他回来,徐君已经死去,于是季札就把宝剑挂到他的墓前,算是实践心中的意愿。

季札挂剑,当然算是美德。但推辞王位,却是好心办了坏事。当然,没有证据表明他是沽名钓誉的伪君子,责任不该由他来负,问题出在他父亲和大哥身上。政治不能讲温情。那只能误事,造成更大的损失。人们上了酒桌,经常要你推我让,假意谦虚一番,因为大家都知道,无论如何推辞,最后总会有个座位,大可假戏真做,表现一番美德,活跃活跃气氛。但王位不同,实在不能客气。政治有规则也未必能办好,没有规则只能办坏。历史不能倒推,我们这么说,不是因为后面出了问题,而是因为选择君主的首要标准不是贤,而是能。如果在早期,也许还行,但春秋末期,礼崩乐坏,就像京剧《刺王僚》中那段花脸唱腔说的:列国之干戈厚,弑君不如宰鸡牛。此时君主一味的贤,国家早晚会成为别人的盘中餐,实在不值得自豪。

不说季札,还说伍子胥。他到了吴国,通过公子光的引荐,见到了吴王僚。大家都知道江浙一带习惯养蚕。当时吴楚的边界地带,都有这个习惯。养蚕得有桑树,因为蚕靠桑叶活命。有一年,两国边境地区的女人,为了争夺桑叶发生斗殴,最终演变成国家战争。吴王僚于是命令公子光,领兵御敌。公子光旗开得胜,接连攻克两座城邑,然后凯旋班师。伍子胥当然不过瘾,就对吴王僚说:“楚国可以击败,现在正是时候。请大王命令公子光,继续进攻!”这话公子光可不爱听。他说:“伍子胥不过是想报私仇。现在根本不是跟楚国决战的时候!”

伍子胥凭借作为谋略家的敏感,慢慢察觉到了当时政治氛围中的微妙因素。他明白,公子光的注意力在国内,而非国际事务。对他来说,王位显然比楚国重要。再提类似的建议,会自讨没趣。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一位名叫专诸的勇士,这人非常有意思,虎背熊腰,人高马大,打起架来不要命,但却有惧内之美德。跟人打得正高兴,小巧玲珑的老婆一声召唤,他立即转身,乖乖地跟她回家。小女子降服大男人,两人走在一起相映成趣,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伍子胥非常好奇,就问专诸怎么回事。专诸不以为然地说:“嗨,这有什么?我甘居一人之下,必能处万人之上!”人才,真是个人才。伍子胥心里连声赞叹,随即把他推荐给公子光,然后自己带着还是孩子的熊胜,到乡下种地谋生,等待时局变化。

我们说伍子胥是谋略家,不仅仅因为他后面的治国方略。从这件小事,也能看得出来。按照道理,直接效忠吴王僚,风险小,可靠程度高。可他的政治投资,却选择了姬光。他为什么要这样?正统观念多是后人强加的,掘墓鞭尸的伍子胥肯定不会有。而且即便有正统观念,也很难说姬光就比姬僚有更多的政治资本。

史料中找不到证据,可以证明姬光的贤能超过姬僚——姬僚唯一明显的毛病,大概是口腹之欲过于强烈——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有两个。一是伍子胥发现了姬光身上的特殊素质,不但适合当一把手,还有称霸的能力,能灭楚报仇;二是拥戴姬光一旦成功,他自己的政治资本将会水涨船高,发言权和影响力,肯定远胜于在姬僚跟前,更有利于复仇。

这也是伍子胥作为谋略家的职业素养。当然在这里,也许可以换个字眼,叫野心家。反正他推荐了适合做杀手的专诸,随即后退半步,静观待变。拿现在的话说,专诸类似社会上的烂仔小混混,冒充黑社会的那种。杀手这活儿,只有他们敢干能干会干,伍子胥不适合。行文至此,我们也许会有疑问:伍子胥这样做,不是坐山观虎斗吗?太狡猾,太不够意思了吧?换了别人,这个疑问能够成立,但在伍子胥身上不行。为什么?他有更大的目标:复仇。他不能输。他输不起。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哪怕是忍受狡猾不忠的骂名,也值得,也更能看出他的血性和隐忍。所谓忍辱负重。特殊的事情自然需要特殊的手段。这样的大事,正人君子还真不能胜任。更适合他们的土壤,是安静宽敞的书房。这不是价值判断,而是社会分工。

姬光苦苦等待的时机终于到了。那一年,昏庸好色的楚平王下了地狱,他跟秦国公主生的儿子轸,被立为楚昭王。有个词叫“礼不伐丧”,不伐丧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国际公法”。吴王僚对遵守这个游戏规则毫无兴趣,决心趁机会捞一把,就派烛庸、盖余两位公子,带兵伐楚,结果却被截断后路。就是那句话: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可到了那个时候,哪里还有回头的余地。

主力出击,国内空虚。在道义上更有继位优势的季札,碰巧又出使他国,不在国内。机不可失,姬光决定动手。那一天,他在家里张灯结彩,大摆筵席,要请姬僚吃饭。姬僚这人倒不是棒槌。竞争对手之间,往往会有这样的心灵感应。姬僚因此做了精心的准备:从王宫到姬光门前,都排有披挂整齐的士兵;姬光门口直到宴会大厅的台阶两边,都站有姬僚的亲信;姬僚左右还有两个卫士,昂首挺立,目光警惕,手持长戈,全副武装。

国王出动,特级警卫倒也没什么。不过到兄弟家吃顿饭还得这样,说明这个国家问题甚大,今天不乱明天必乱。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杯酒下去,把大家的警惕心浇灭得差不多了,姬光借口脚有病,不舒服,要出去舒展片刻,然后起身告退。你不能当着国君的面,摆弄自己的臭脚丫子呀,那严重违反礼仪规范。姬僚点头同意,姬光随即躲进了地下室。

正在这时,专诸献上一盘美味,是肥美的鲜鱼。等他端着鱼走过来,姬僚看看闻闻,确实是色香味俱佳。这也难怪,为了刺杀姬僚,专诸特意到太湖沿岸恶补了三个月的厨艺。要搁现在,他一定能拿到特级厨师的资格证书。因为姬僚这人特别好吃,尤其喜欢吃鱼。

往往都是这样,你的爱好即是软肋和弱点,是别人攻击的突破口。

却说姬僚,心里正美呢,专诸突然从鱼腹中抽出一把宝剑,猛扑过来。锋利的宝剑带着巨大的惯性刺入姬僚体内,他顿时一命呜呼。周围卫士不敢怠慢,一顿乱刀,将专诸砍得血肉模糊不成人形。这时伏兵四出,姬僚的铁杆儿前仆后继,倒在血泊中。姬光随即站出来一声高呼:姬僚已死,投降者可保性命,官复原职!

对于军士们来说,谁当国王不是一样?总之一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都是吃粮当兵,犯不上为姬僚送命。大家一阵高呼,随即放下武器。姬光这人,很有幽默感。季札回来后,姬光还要让位。季札当然不干,于是姬光顺水推舟坐稳王位,就是所谓的“吴王阖闾”。有一种说法,把秦穆公和宋襄公开除出了“春秋五霸”,因为秦国地处西陲,影响力小,宋襄公只不过闹了顿笑话;吴王阖闾与越王勾践,才应该顶替他们俩的位置。

这就是“鱼肠剑”的故事。《吴越春秋》中说,著名铸剑师欧冶子平生铸了五口名剑,三口大,两口小。第四号作品,就叫“鱼肠剑”,是可以贴身携带的小剑。有人认为,那口剑剑身上有鱼腹样的花纹,凸凹不平,所以得名;也有人说,是因为它小巧玲珑,专诸藏在鱼腹中刺杀吴王姬僚,所以才叫“鱼肠剑”。

剑的体积和名称都不重要。完全发挥了功效,才是第一重要。姬光随即起用伍子胥为行人,这是个主管觐见的官职,天天在国王身边,可以参与核心决策。伍子胥建议阖闾“立城郭,设守备,实仓廪,治兵库”。阖闾言听计从,委托伍子胥修建了阖闾大城,一个坚固的军事要塞。修好城池,建好仓库,伍子胥又编组军队,练习骑射,积极备战。干吗呢?国家要称霸,个人想复仇。

名将崛起

姬僚虽然一命归西,但他的儿子庆忌还在卫国活蹦乱跳。如果就是个普通的公子哥儿也没什么,要命的是,这家伙是勇士。武艺高强,天下闻名。如果他联合诸侯前来讨伐,如何是好?阖闾虽然登了大宝,但还是卧不安席,食不知味,于是又找到伍子胥说:“您推荐的专诸,帮了我的大忙。可是庆忌正在联络各国诸侯,如何是好?”伍子胥说:“我这个人不忠,品行不好。已经跟您一起谋杀了王僚,现在又要算计他的儿子,苍天在上,恐怕不允许吧?”阖闾说:“武王灭了商纣,后来周公又奉命杀了他的儿子武庚,也没听见人们有什么怨言呀。即便有议论,也不会议论你,有什么关系呢?”

膝行乞食,耕种于野。拿现在的时髦话说,伍子胥曾经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与三教九流接触,因此认识很多奇人。他说:“有个瘦小的人,应该能行。”阖闾说:“庆忌号称吴国第一勇士,有万夫不当之勇。那个瘦小的人,能是他的对手吗?你把他的情况,详细说说看!”

要离确实相貌出众。因为身材矮小,而且形象极度雷人。身长没有五尺,腰围不过一束,风简直都能吹倒。史书上的原话是“细小无力,迎风则僵,负风则伏”。不过这个人,却能不动一拳而降服著名的勇士椒丘。椒丘之所以著名,是因为他在出使吴国的路上,跟水神搏斗过。路过淮河渡口时,他想在河里饮马。管理渡口的官吏说:“别别,千万别!这河里有水神,一看见马,就会抢走吃掉!”椒丘不以为然,说:“在壮士面前,什么神敢于作怪!”一定要饮马,结果马被抢走,沉入水里无影无踪。椒丘大怒,脱下衣服抄起宝剑,跳进河里要跟水神决战。他跟水神搏斗了几天几夜,最终瞎了一只眼睛。

椒丘赶到吴国,正好碰上朋友家里办丧事。他大模大样地坐在酒席上,对士大夫出言不逊,骄横不可一世。大家虽然都很生气,但却没有办法。这时,身材瘦小相貌惊人的要离开了口。他说:“真正的勇士,与太阳搏斗,不等日晷移动;与鬼神搏斗,脚后跟都不挪;跟人搏斗,无声无息,从不大嚷大叫。活着出去,死了回来,不受对手的侮辱。您跟水神搏斗,马丢了,马夫也死了,还弄瞎了一只眼睛。身体已经残废还要称雄,正是勇士的耻辱。您不当场战死,却贪生回来,还有什么好骄傲的呢?”

真是当头一记闷棍。椒丘恼羞成怒,当晚就要跟要离PK。要离告诉家人,椒丘会上门寻仇,因此别关大门,他自己的卧房门也开着。深夜里,椒丘果然手持宝剑找上门来。他见大门洞开,卧房门也没关,就悄无声息地摸了进去。进去一看,要离披头散发地躺在**,毫无防备。椒丘一把将他揪住,用宝剑逼住他的胸口,说:“你有三条该死的罪过。大庭广众之下侮辱我,第一该死;大门不关,第二该死;毫不防备,第三该死!”要离神色自若地说:“我并没有三条该死的罪过,倒是你有三条不够勇士的耻辱。我当众羞辱你,你不敢当场回应,却来报复,是不够勇士的第一耻辱;进我家大门不敢吭声,进我卧室也悄无声息,是不够勇士的第二耻辱;你先拔出剑,揪住我之后才敢开口,是不够勇士的第三耻辱。你根本算不上勇士,却来威吓我,难道不脸红吗?”椒丘闻听扔下宝剑长叹一声,说:“普天之下,除了您要离,谁敢轻视我的勇猛?您才是天下第一勇士,我不配!”

阖闾闻听大喜,随即宴请要离。然而见面一看,却大失所望。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跟画面相比,语言的效力到底失于苍白。所以电视剧横行,而文学凋落,有辱斯文。阖闾半天不说话,未置可否。这个负面态度,倒产生了正面效果。类似那句话,劝将不如激将。要离自尊受伤,当下主动请缨。阖闾说:“庆忌的勇猛天下闻名。筋骨结实,万夫不当,能追上奔跑的野兽,抓住空中的飞鸟。我曾经追他追到江边,四匹马拉的车也追不上;弯弓射他,箭又被他一把抓住。你怎么能是他的对手呢?”要离说:“没有关系,只要您按照我的计谋行事,我就能取得他的信任,最终杀掉他。”

既然如此,那就不管有枣没枣,先打它一竹竿吧。要离拿竹剑跟阖闾比武,伤了阖闾的手指。阖闾下令砍断他的右臂,又杀掉他的妻子孩子,放火在闹市烧毁。动静闹得很大,等要离逃到卫国找到庆忌,消息也早已传来,他因此顺利地取得了庆忌的信任。庆忌召集一批士卒,日夜操练,准备返回吴国,消灭阖闾,为父报仇。

三个月之后,精兵练成,庆忌随即带领他们向吴国进发。船开到江心,风大浪急。要离力气小,又失去了右手,就到上风的地方,用矛钩住庆忌的冠,借着风势刺中了他。庆忌回头伸手抓了三次,这才抓住要离,像拎小鸡那样把他的脑袋摁入水中,然后再提起来放到腿上,说:“真是个好样的,敢来刺杀我!”左右赶过来要杀掉要离,庆忌说:“怎能一天杀掉两个勇士呢?让他回吴国去吧,彰显他的忠勇!”

庆忌已死,要离于是回国复命。船行到江陵,他突然神情忧郁,不肯前行。左右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杀妻灭子侍奉君王,是为不仁;为新君主而杀死老君主的儿子,是为不义;看重自己的生命,既不高贵,也不合道义。我还有什么面目,活在世上呢?”说完,一头栽进江里。

要离死了没有?这时还没有,因为故事还没讲完。随从赶紧把他捞上来,说:“您何必寻死呢?回去还有高官厚禄等着啊。”要离当然不肯,自断手足,气绝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