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8月23日,缅因州波特兰的警方接到报案,有人在骑车经过I-295公路时,在路边的灌木丛中发现了一具男孩的尸体。死者是8月22日失踪的11岁男孩理查德·斯泰森,他的身上只穿着**,有明显的刀伤痕迹,脖子上还有勒痕。警方推测,理查德生前应该被凶手刺了许多刀,后来凶手用索状的物体将理查德勒死。此外,理查德的身上还有多处咬痕,根据牙印,警方推断咬痕是一个成年人留下来的。不过,理查德生前并未遭受猥亵和性侵。
据理查德的父母反映,在理查德失踪的当天中午,他说要去“后峡”玩,那里距离他家不算远,他的父母就同意了。到了天黑,理查德还没回家,他的父母开始担心起儿子的安危来,于是立刻报了警。
警方很快就锁定了一个嫌疑人,嫌疑人是个有过性骚扰犯罪前科的男子。当警方将理查德身上的牙印与该嫌疑男子进行比对后发现,咬痕并不相符,这说明他根本不是杀害理查德的凶手。在被关押了一年半后,该男子才获得了自由。
1983年9月18日,内布拉斯加州贝尔维尤的警方接到报案,报案者说他的儿子失踪了。失踪者是一名13岁的男孩,名叫丹尼尔·乔伊·埃伯利,是当地的报童,每天早上他都会和哥哥分别骑着自行车去送报。
18日这天早上7点,报纸管理人员接到了许多订户的电话,他们抱怨报纸还没送到。报纸管理人员就和丹尼尔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将情况告诉给他。父亲和大儿子立刻去找丹尼尔,在没找到的情况下就去订户那里询问,一问才知道丹尼尔只送了3户。后来父亲在第4个订户住所附近的篱笆下找到了丹尼尔的自行车。他们对丹尼尔很了解,丹尼尔绝对不会将自己珍爱的自行车丢弃在路边,更何况车后座上还有一大捆报纸,他们坚信丹尼尔一定出事了!
警方了解了基本情况后对这位父亲说,或许丹尼尔去叔叔家帮忙了,毕竟他叔叔的公司最近很缺人手。很快,丹尼尔的叔叔告诉警方,他根本没见过自己的侄子。随后,警方就在这片区域展开搜查工作。
3天后,丹尼尔终于有了消息,有人在奥法特空军基地附近的树林里发现了丹尼尔的尸体,这里距离丹尼尔的自行车所在地大约有4英里[1]。丹尼尔只穿着一条**,双手和双脚都被人用绳子捆绑起来,他的身上有大量刀伤,主要集中在前胸和后背。此外,丹尼尔的尸体上还有大量的浅表性伤口,是凶手故意用刀划出来的,他的脸部也被凶手划得面目全非。法医还在丹尼尔的尸体上发现了被咬过的痕迹,不过他并未遭受猥亵和性侵。
警方从丹尼尔的哥哥那里了解到,他被一个白人男子尾随过。他只记得对方开着一辆黄褐色的汽车,在他和丹尼尔送报的时候慢慢跟在后面。在之后的排查工作中,有不少目击者告诉警方,曾看到过一名白人男子开着车带着十几岁的男孩兜风。后来FBI也介入该案的调查中,并对凶手进行了心理侧写。FBI认为凶手是一名年轻的白人男子,而且性心理异常。
1983年12月2日,亚拉巴马州奥马哈的警方接到一起失踪案。失踪者是一名12岁的男孩,名叫克里斯多夫·保罗·瓦尔登,在上学的路上失踪,他的父亲正是奥法特空军基地的一名军官。警方从目击者那里了解到,克里斯多夫失踪前曾和一名白人男子坐在一辆棕色的汽车里。后来警方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画出了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并将画像登在报纸和电视上。
3天后,两名猎人在附近的树林里打猎时发现了克里斯多夫的尸体,他身上的衣服虽然完整,但脖子上却有很严重的刀伤,脖子几乎就要被切断了。警方认为,凶手在杀死克里斯多夫时应该十分愤怒,不然不会下此狠手。
1984年1月10日,案件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警方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电话,她看到了一个和通告里的画像十分相像的嫌疑人,还记下了他的车牌号。
报警者是一所小学的老师,她在10日这天早上8点半左右,看到一名可疑男子开着一辆车在学校附近转悠。当她准备拿笔纸记下车牌号的时候,被男子发现了,男子威胁她,让她赶紧滚,不然就杀了她。女子很害怕,立刻逃走了。
警方根据女子所提供的车牌号查到了租车行,后来警方又从租车行那里了解到这辆车被奥法特空军基地的一个工作人员给租走了。最后警方找到了租车人,他是奥法特空军基地的雷达操作员,名叫约翰·约瑟夫·约伯特,21岁。
约伯特不仅符合FBI所描述的凶手特征,还有一辆棕黄色的汽车,许多目击者都反映自己看到了一辆可疑的棕黄色汽车。最关键的是,警方还发现捆绑在丹尼尔尸体上的绳子是奥法特空军基地特有的,产自韩国,在全美都买不到。于是警方传唤了约伯特。在之后的搜查中,警方在约伯特的宿舍里发现了许多绳子、一把猎刀和20多本侦探小说,其中一本书就是专门描述如何杀死一名报童的。
在最初的审讯中,约伯特一直否认自己杀害了丹尼尔和克里斯多夫,还说那些绳子是教练送给他的。后来约伯特提出了一个要求,他想和所在球队的教练以及一名14岁的队员谈话,警方答应了约伯特的要求。之后,约伯特就认罪了,并开始交代所犯罪行。后来法证专家还将约伯特的牙齿咬痕和丹尼尔尸体上的咬痕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显示两者完全吻合。
一名缅因州的警察在得知约伯特所犯的案件后,立刻联想起了理查德被害案,他觉得理查德的被害与丹尼尔十分相似,就像同一个凶手所为。但约伯特认罪的时候,只承认自己杀害了丹尼尔和克里斯多夫,并未提及理查德。
后来警方在翻查理查德被害案的卷宗时发现,在理查德遇害时,约伯特恰巧就在附近的军事基地服役,而且理查德身上的咬痕足以证明约伯特就是凶手。
在接受审判之前,约伯特接受了精神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他的精神状态很正常,在行凶时具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法官采信了这项精神鉴定的结果,判处约伯特死刑。后来约伯特提出了上诉,这让他的死刑得以推迟。不过约伯特的上诉被法庭一次次驳回了,他只能在监狱里等待死亡的到来。
监狱里的约伯特表现非常优秀,很喜欢阅读文学名著,还经常作画。在约伯特的大量绘画作品中,就包括他杀害3名男孩的场景,他想公开自己的画作,但被拒绝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为避免给被害人家属造成二次伤害,此类作品必须封存起来。想要公开,必须经过特殊批准。此外,约伯特还经常接受记者的采访,这些访谈的内容后来集中在一起出了一本书——《杀戮需求》。
1996年7月17日,约伯特在内布拉斯加州被处死。
约伯特出生于马萨诸塞州,他的父亲在餐厅工作,母亲在旅馆工作。在约伯特的印象里,他的父母总是发生争吵,甚至还闹到了分居的地步。约伯特曾在采访中表示,他很小的时候,大约是六七岁的时候,就有了杀戮的幻想,从那以后他一直沉浸在杀戮的幻想中,直到开始杀人。约伯特在7岁时,曾被邻居家的一个小姐姐照顾过一段时间,那个时候他就总是幻想着将小姐姐杀死,然后吃掉她。
10岁时,约伯特的父母离婚了。约伯特的父母在离婚的时候一直在极力争取他的监护权,最后母亲胜利了,他跟着母亲来到缅因州的波特兰生活并在这里长大。
母亲对约伯特的要求很严格,不允许他和父亲见面。约伯特为了和父亲见一面,常常会趁着暑假骑自行车走100多英里去看望父亲。根据约伯特的回忆,他的母亲是个脾气非常糟糕的人,总会发火,一发火就摔东西,因此约伯特很害怕母亲发火,每次都会躲起来,等母亲平静了,再出现在母亲面前。约伯特从来没有享受过母亲的关心,这或许是他一直很自卑的根源所在。约伯特12岁的时候,他在一次**时被母亲发现了,母亲对他又打又骂。从那以后,约伯特的性幻想对象就从女孩变成了男孩。13岁时,约伯特故意用铅笔戳伤一名女孩,看到对方哭泣的样子,他居然获得了一种极大的心理满足感。
母亲一直想让约伯特进入当地的一所贵族学校读书,但无奈学费太高,她根本无法承担。约伯特为了满足母亲的愿望,就找了一份送报纸的工作。在成功进入贵族学校后,约伯特成了被嘲笑的对象,同学们都觉得他是个同性恋。为了不再被嘲笑,约伯特还专门约了一个女孩去参加学校举行的舞会,这也是约伯特唯一一次与女孩约会。
高中毕业后,约伯特去了佛蒙特州的一所军校。来到这里后不久,约伯特就染上了酗酒的毛病,常常因喝酒迟到,甚至彻夜不归。一年后,约伯特申请加入空军,但在正式入伍之前,他得去佛罗里达州训练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约伯特与一名男子建立了十分亲密的关系。在进入奥法特空军基地服役后,约伯特与该男子成了室友。不久之后,约伯特迷上了侦探小说。有一天,室友告诉约伯特,空军基地的一名男子看上了他,让他远离约伯特。约伯特听后十分生气,他气冲冲地离开了宿舍。一周后,约伯特的室友搬走了,约伯特似乎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于是很快就犯下了第一起命案。
【通过杀戮来体验自己的存在】
据约伯特所言,促使他第一次去杀人的原因是室友搬走了,他既愤怒又失落,那是他唯一的好朋友,他非常看重这个朋友。约伯特甚至还企图去寻找那个朋友,但被母亲拦了下来,于是他就犯下了谋杀案。但这只是导火索而已,就算那个朋友没有离开约伯特,生活中的某件事也会诱发约伯特去犯罪,因为他从六七岁的时候就开始幻想着杀人和吃人了,那些被害人身上的咬痕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后来约伯特在阅读侦探小说的时候得知,警方会根据咬痕寻找凶手,因此在之后的作案过程中,他会用刀在被害人身上划,以破坏尸体上的咬痕。
在接受精神鉴定的时候,约伯特告诉心理医生,他从第一次杀人的过程中体会到了一种无限的满足感,他觉得自己完全掌控了一个人的生命。此外,约伯特还提到自己在寻找目标和作案的时候并不会提前制订计划,他只是在将自己的幻想付诸实践。杀人后,约伯特会回到宿舍**,然后就睡着了,他从来不会觉得内疚。在监狱里等待死刑的时候,约伯特接受了FBI的采访,他提出了一个要求,想看看案发现场的照片,他想借此满足自己的邪恶幻想,或者**。
许多连环杀手在提到他们所犯下的谋杀罪行时,都会表示兴奋和满足,就像一个瘾君子在吸食毒品时所获得的刺激感。有些连环杀手有个悲惨的童年,曾遭受过虐待或性侵,于是他们长大后就以虐待、杀害他人为乐。但还有许多连环杀手所经历的童年与常人无异。约伯特虽然幼年就经历了父母离异,母亲对他管教得很严格,但有许多人和他有着相似的经历,这些人并未变成连环杀手。
像约伯特这样的连环杀手,从来不懂得何为爱和感情。当他提到自己的姐姐时,曾用“互不仇视”来形容自己与姐姐之间的感情。或许在他看来,这就是最具感情色彩的形容了。约伯特表面上看起来与常人无异,智商很高,但他的心理上存在致命的缺陷,他无法体会常人所拥有的情感,因为他的情绪唤醒度低、非常容易烦躁,他需要通过谋杀来使自己获得情感刺激,从而体验到自己的存在。
约伯特在十几岁时,跟着母亲一起上街。他看到一群人正在围殴一个人,那个人看起来既害怕又痛苦。换作正常人,必然会对此人的遭遇感到同情,但约伯特却觉得兴奋。长大后,约伯特开始通过幻想折磨和杀害他人来获得性快感。虽然约伯特是从1982年才开始杀人的,但十多年前他就一直沉浸在杀戮的幻想之中,被捕之后他也一直幻想着杀戮,终其一生他都无法摆脱这样的邪恶幻想。对于他来说,杀戮是他存在的意义。在约伯特被捕认罪之后,一名警察曾问过他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你获得了自由,你还会再杀人吗?”约伯特想了想后回答说:“这恰恰也是我担忧和害怕的,我会的。”
注释
[1]英里:英美制长度单位,1英里约为1。61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