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雍正死因辨伪:真的是曹雪芹与林黛玉合谋毒死?

“曹雪芹鸩杀雍正帝”,骤看此题,似是相声中插科打诨,犹如“关公大战秦叔宝”之流,实际上确有此妙文,那是霍国玲、霍纪平姐弟合着《红楼解梦》中的高论。〔1〕若是哗众取宠以图谋利的读物,可置之不论,但此书以学术著作为标榜,似不可忽视。且梓行后不径而走,风靡一时,有人誉之为“红学研究的全面突破”,其作者乃“二百年来曹雪芹唯一的知音。”

(一)《红楼解梦》—纸风行

“曹雪芹鸩杀雍正帝”,骤看此题,似是相声中插科打诨,犹如“关公大战秦叔宝”之流,实际上确有此妙文,那是霍国玲、霍纪平姐弟合着《红楼解梦》中的高论。〔1〕若是哗众取宠以图谋利的读物,可置之不论,但此书以学术著作为标榜,似不可忽视。且梓行后不径而走,风靡一时,有人誉之为“红学研究的全面突破”,其作者乃“二百年来曹雪芹唯一的知音。”〔2〕北京电视台于九五年十月、十一月间曾先后三次报导,令人瞩目。可这仅仅是一般读者、听众的反应,更重要的是红学专家的称颂,如周汝昌先生致函作者:“你这一书行世,……为维护学术作出巨大贡献,也使后来人知所炯鉴。”“所以我大为赞叹,这是乌烟瘴气中十分可贵的品质和精神。”〔3〕又如台湾红学研究家杜世杰先生函:“在阅读诸多论着中,以女士的推论为正确。”〔4〕又如梁希超教授函:“(是书)考据严密,推算正确,情节有理,……人们不能不为你们所取得的这一红学研究中划时代的硕果,而表示衷心的祝贺。”〔5〕红楼梦研究所专家胡文彬先生即为霍书作序,复撰文评论:“看着这部洋洋洒洒,充满新奇见解的作品,我们对作者不囿成说、独辟蹊径、勇于探索的精神,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敬意,也为他们的辛勤研究终于获得成果而感到由衷的高兴!”〔6〕“当你读完全书,会从中汲取许多有益的知识和启迪。”〔7〕

窃以为这四位学者虽察知书中种种问题,然心存厚道,兼有奖掖后进之心,尽量往好处说,便成为“无懈可击”“完壁”的“奇书”。〔8〕作者似乎料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奇论,定能吸引广大读者,初版一印就是二万五千部,再版倍增,红学诸大家难以望其项背,如吴老恩裕《有关曹雪芹十种》,再版累计仅三千五百册。(六四年,上海中华。)俞老初版《俞平伯论红楼梦》总算印行一万册,可还不及霍书一半。(八八年,上海古籍。)冯其庸先生的《曹学叙论》才一千六百部,可说瞠乎其后。(九二年,光明日报。)〔9〕《解梦》发卖后,由于学者们推波助澜,顿时洛阳纸贵,销售一空,即有第二集的梓行。霍氏本非专攻中国文史,业余钻研红学,十数载寒暑,孜孜兀兀,锲而不舍,写就数十万字问世,原应鼓励、支持;但不宜乱捧,书中悖理难信或“越轨”之处,不妨提出讨论。这无论对作者本人,或者对学术界都有所裨益,此为撰文动机之一。

另一动机是其内容与拙作《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不无相涉。早在一九八九年霍着初出时,友人相告,内有引用拙作处。及至第二集问世,又有友人知会,该书开端即引用拙作为佐证云云。九六年夏,我曾在北京寻访此书,但遍搜不获。返日本后,偶尔购之于京都大学图书馆,翻阅之下,发现不少问题,觉得该提出讨论。

(二)曹家与雍正间的恩怨是非

先交代一下《解梦》一书经纬,八九年五月是书由北京燕山出版社初版。内容有《反照风月宝鉴》、《红楼梦中隐入了何人何事》、《曹雪芹生辰年月考》等。然而全书的核心,则是曹雪芹毒死雍正帝一环。作者“要索出‘隐入’《红楼梦》中小说人物原型和历史事件,要解开二百年来未宣的哑谜”,说:

曹雪芹写此书的目的之一,就是想方设法,痛快淋漓地大骂雍正。……《红楼梦》一书中主要是写出了曹天钓与竺香玉之间的离合悲欢,以及他们与雍正之间的仇恨与斗争。作者写比书的目的之一,便是要将他们三人之间的不寻常的矛盾、斗争写进小说中,并流传后世,谁是谁非,留待后人评说。(页二五。括号内仅列页数者,指霍书,下同。)

为何曹雪芹如此憎恨雍正?因他登基后清算曹家,夺走了曹天钓心爱之人竺香玉。雍正暴亡,实际上是曹与竺合谋所害。(页二一七)究竟雪芹、雍正和香玉间有何纠葛?且看《解梦》之说。康熙五十四年,曹寅子曹锸病故,妻马氏生下遗腹子天钓,这便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至于雪芹一名则是日后落魄流亡时的化名。曹家显赫时府中养有小戏班子,平时为女眷解闷,皇帝南巡时用以接驾。伶人都是六、七岁的小女孩。康熙六十年,天钓七岁,曹府从苏州买回来一名六岁女孩竺香玉,小名红玉,聪明美丽,她便是小说中的林黛玉。雍正元年,太后死,传旨:贵族家养优伶,俱着蠲免发还。香玉自幼父母双亡,无家可归,就留在曹府作丫鬟。(页十九~二○)

雍正六年,天钓十四岁,曹钴因拖欠官银,遭革职,抄家。幸而尚能保留部分财产、奴仆,不至于一败涂地,举家自金陵还至北京。天钓与香玉青梅竹马,耳鬓厮磨,早已两心相许。不幸风波自地起,雍正八年选秀女,曹钴妻王氏“为了夺回她那已经失去的天堂,便怂勇曹钴将香玉认作义女,然后入册达部。曹钴夫妇妄图以此邀宠于雍正,以便得到东山再起之机。”(页二六)

香玉入宫仅十三、四岁,她以为选作秀女,三年后可放归家,所得月银能帮补家用。因此遵照曹钴夫妇意图,进宫应选。当时虽长得美,只是“身量尚未长成”,“未能引人注意”。故进宫之初,当了“御用小尼”。(页二八)雍正十年,香玉偶然为皇帝发现,迫令还俗,纳为妃子,复立为皇后。(页三○)为了复仇,天钓谋得宫中“管理御用和尚道士”职,设法与香玉取得联系。雍正十三年秋,“竺香玉、曹天钓二人设计用丹砂毒死了雍正。”“雍正死后,其四子弘历即位。香玉以悼念先皇为理由,再次出家作了尼姑,到香山一带皇家寺庙中带发修行。”天钓“亦辗转还居香山一带。”“经常以哥哥的身份去庙中看望香玉,两人品茶、论诗,愉快自地地度过了约有九年。”乾隆九年,东窗事发,雪芹亡走他乡,香玉自尽而亡。(页三三;三九)

(三)《解梦》是小说抑是学术著作

以上是《解梦》所持的恩怨说,当然纯属著者想象,一无确凿证据,实在离弦走谱,笔者拟撰文评论,但执笔前煞费思量:倘是学术著作,不论优劣,自可讨论,然而《解梦》颇有问题:一、时时杂以小说笔调,如描述香玉与雪芹关系:

天钓十分崇拜香玉之才,便求了祖母,将香玉要来作了自己的伴读丫头。……与香玉同时作了天钓伴读另一个姑娘叫柳蕙兰。……天钓与蕙兰、香玉便同坐、同卧、同行、同止,朝夕相伴,形影不离。……他们读书争强好胜,你追我赶,生活上互相关照,体贴入微,见他们能够这样,曹母真是喜在眉梢,乐在心头,……由于香玉思维敏捷,善长吟咏,更得到天钓的崇拜、爱慕,为此天钓经常关照和讨好她,并经常甘心为其充役。她喜欢吃什么,天钓便以自己想吃为借口,特意要了来给她吃。她喜欢什么玩物,即使是天钓最心爱的,也任她挑选。(页二○~二二)

又如写香玉被选入宫,有如此一段:香玉作了御用小尼后,老尼见其聪明灵秀,仙骨亭亭,料定她将来决非空王弟子,便令其带发修行。……在香玉身上便奇迹般地发生了变化:身量长高了,两腿修长,腰肢纤细;胸部丰满了,肌肤莹润,容光焕发,眼睛明亮了,清澈传神,深邃莫测。她周身透发出一股天然风韵,令人视而忘俗。…天钓得知香玉做了御用小尼,甚感宽慰。他想方设法买通经常出入道庵的婆子,暗中与香玉传书递信,两人经常通过传递诗词互相倾诉思慕之情。(页二九)

她与皇帝相会的场面是:

在雍正十年的一次宫中活动中,雍正偶然发现了这个美艳绝伦的少尼,立刻被她的风流婉转惊呆。……这年的春末,……强行纳为妃子。(页三○)

至于雍正十三年诛毙皇帝一幕则更为神奇,前后六天光景,作者直如身临其境,现身说法,大事描绘,且摘数则为证:

二十日,香玉利用雍正偶感不适之机,对其娇嗔相劝,劝他用丹砂以祛病健身。……二十一日,一早香玉便遣人送秘信给天钓,令其迅速预备好另一份丹砂,此信的内容应该包含下述两个方面:一是暗示皇上偶感风寒,圣体欠佳,愿服丹砂;二是要求天钓急速提供“新法密制的‘丹砂’”。……天钓备好“丹砂”,于这日下午,便遣人打着给娘娘送时鲜果品、鸡头米与红菱的旗号,将“丹砂”一并送进宫去。……二十二日,(天钓)知雍正死期近在眼前,二十二日一整天,作者都是在欢乐中度过的。……曹天钓大概是在圆明园内当差,很可能就住在圆明园内。因此,同时居住在圆明园内的娘娘与他联系甚便,雍正宾天后,几分钟内他便可以得到消息。……天钓等为了庆祝雍正的死,几乎闹了个通宵。(页二七九~二八二)

我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录出几段,无非让大家知道,霍书是如何逞其想象,信笔雌黄,连万岁与娘娘“闺房”稳私,也如置身其间,目睹耳闻。写雪芹与香玉宫中传书,递送毒药,如入无人之境,实叹为观止。当然不限于此,不过约略举例而已,学术论文可如此撰写否?

(四)可否据他人成果为己有

《解梦》作为学术著作,另有一个问题,即采用史料来路不明。霍书道:“考证派大师们的成果经常被我们拿为所用。”(〈前言〉页二○)但用在何处?出自何典?却暖昧不清。拙作也被套用,惜未明确交代。我在文章开端说过,友人相告,始知拙作曾被引用。但翻阅后仅发现一条。读后忍俊不禁,同时感到诧异。笑的是引用处在我看来无关紧要,拙作云:雍正不喜大内,一年中泰半驻跸归圆明园离宫。霍书引称:“杨启樵先生在《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一书中”如何如何议论。(页二五、二五六)这显得认真,虽微末小节也必在注明;诧异的是核心处取自拙作,却不明言,一似自出机抒,如雍正平素服饵丹药,因而丧生等语全出诸拙作,竟无一字注明。且引一段作对比,杨着:

……雍正对于道教——特别是修炼功夫,非常感兴趣,他称赏紫阳真人,说真人所著的《悟真篇》,能发明金丹之要,“若真人者可谓佛山一贯者矣。”(《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卷十七)此外世宗《御制文集》中,有不少歌颂神仙、丹药的诗,譬如烧丹、采苓、放鹤、授法等都是,且举烧丹一首,以概其馀:“丹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光芒冲门耀,灵异卫龙蟠。自觉仙胎熟,天符降紫鸾。”(同上卷二七)这不是想象,宛如宫中炼丹的写真图。〔10〕

请看霍书:

……雍正对于道教的修炼功夫却十分感兴趣,他曾极口称赞紫阳真人,说真人所著《悟真篇》,能发明金丹之要,并说:“若真人者可谓佛山一贯者矣。”(《世宗宪皇帝御制文集》卷七七。)雍正的御制文集中,有不少歌颂神仙、丹药的诗,譬如烧丹、采苓、放鹤、授法等。且举烧丹一首,以概其馀:“铅砂和药物,松柏绕云坛。炉运阴阳火,功兼内外丹。光芒冲门耀,灵异冲龙蟠。自觉仙胎熟,天符降紫鸾。”此诗宛如一幅官中炼丹写真图。(页二五九~二六○)

一读即知和盘照抄,毋待赘言。非特原文,甚至造句遣词也相同,唯将卷“十七”误作“七七”。我不愿用“剽窃”字样,只能说执笔者无知,侵犯“知识权利”。

再举一例,如雍正提倡儒道佛三教同原,见于拙作页二一、二二、二三、三四。霍书袭用,竟错到莫名其妙。其一,“朕惟三教之觉民也”句夺一“惟”字,这犹可说“手民之误”,最离谱的莫若“注”的错点鸳鸯。此条拙作于“注”一二四中写明:“《清世宗关于佛学谕旨》二,页四a~五b,《文献丛编》上。”霍书内容同,“注”却是:“《世宗实录》卷五七,页一b~二a”。(页二五八~二五九)岂非奇事!因《世宗实录》卷五七中根本无三教合一说。反复寻绎,终于发现霍书致误之由,原来拙作“注”二四条引的正是《世宗实录》卷五七,内容是“厚风俗”,与宗教无关,霍书用拙作一二四条文,注却误用二四条,弄到不知所云,可见抄书也不能含糊,否则会传为笑柄。

其他采自拙作者尚有,如:证明雍正暴毙,笔者引张廷玉《澄怀园自订年谱》,加以说明,霍书雷同。笔者用台北文海出版社排印本,注明出处:《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分类选集》丙集,第八册,一六二页。霍书只有“《澄怀园自订年谱》一六二页”字样,来历不清。又此书原名《澄怀园主人自订年谱》,手民偶漏“主人”两字,霍书居然照误。又雍正一死,乾隆立即驱逐宫中道士一节,也采自拙作。(杨着页二七九、二九九。)我注明《高宗实录》卷一,页二十一a~二十一b,霍书误作“页二十a~十九b”,(页二六三)页数哪能颠倒,连抄书也抄误了。

关于雍正暴亡,霍氏在《红楼解梦》第二集中,终于好几处出现了杨某之名,且结论中清楚指出:“清史专家杨启樵教授经多方面验证后,也认为雍正是‘服饵丹药中毒而亡’的。”(〈前言〉页三)遗憾的是执笔者乃“紫军”先生,霍氏自己却并无片言只语,对初版采用史料的轻率行为致歉。且紫军先生也犯了读书心粗的毛病,误解拙作,如笔者辩雍正的酗酒与女色,前者引《仇批论旨》,后者用《大义觉迷录》〔11〕紫军先生转引女色条,注释却是《仇批》(〈前言〉页二),自然是张冠李戴。

虽然《解梦》算不得学术著作,竟拥有广大读者,获得知识分子的欣赏,红学专家推崇,因此说它是一部引人注目的书,应无问题。霍书中一再强调要揭发雍正暴毙之谜,要修正清史的一页。恰巧拙作中颇有与此相关论题,不妨写出来,就正于方家,倘能因此给学术界带来澄清作用,幸甚!

(五)中宫久虚不足为奇

一种理论的成立,起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学术根据,二是不违悖常情,使读者首肯。霍说在学术根据方面几乎是空白,且远远脱离常情,今逐一驳诘如后。

霍书判断竺香玉实为雍正皇后,其后被乾隆从史籍中吊销,何以知之?因雍正孝敬皇后葬于九年,至十三年雍正崩,“竟有四年之久后宫无主,既无皇后又无皇贵妃”,中宫久虚,使掖庭长期“散而不统”,“此其第一种不正常现象。”(页三八五)由此推定:

九年孝敬宪皇后葬逝后,十年香玉便到了雍正帝身边,……正值中宫虚位,便被封为皇贵纪,统领六宫。……于十三年春被册封为皇后。……雍正九年到十三年中宫虚位,实为竺香玉皇后被从历史上抹去后所留下的痕迹。(〈前言〉页十六)

又《解梦》第二集内也说:

国家不可一日无君,后宫不可长期无后。查史料:雍正嫡配孝敬宪皇后于九年九月薨死逝后,至十三年雍正驾崩前,任何官修史书中均未记载皇后是谁——清宫竟然四年无后,岂非咄咄怪事?(前言页三)

以上推理纯出诸臆度,一无史料佐证。其实中宫久虚非罕见,国虽不可一日无君,但后则常缺无妨。因天子非常人,即使元配虚位,尚有无数佳丽;日常生活乃至于诸式典仪自有内务府安排,毫无“内顾之忧”。康、干两帝都无意“续弦”,国无母后现象特别显着。且看康熙,十七年二月孝昭皇后钮祜禄氏崩,其时帝年方二十有五,但自此至六十一年的四十余年中,始终是“鳏夫”一人。〔12〕乾隆则自三十一年皇后乌喇那拉氏死后,“自是遂不复立皇后。”也是一直过“旷夫”生活。四十三年东巡时有人上书请立后,他道:“朕春秋六十有八,岂有复册中宫之理?”竟将上书人斩首。〔13〕其他例子还有,如道光第三后薨后,至驾崩而不继立,达十载之久。因此雍正未立后四年甚为平常,绝非“咄咄怪事”。

(六)弃后事迹有传可稽

霍书提出第二种不正常现象:为何史书不载竺氏?(页三八六)认为雍正十三年,雪芹意中人香玉被册立为后,其后乾隆将伊从档案中钩销,故世不知有竺氏其人云云。此说纯属子虚乌有。霍认为香玉皇后从史籍中被一笔钩销,理由之一是乾隆曾注销弃后乌喇那拉氏册立文件,则对雍正后亦可如法泡制,采取同样措置,其实两者性质殊异,不可相提并论。前者乃追夺皇后册文;后者则将皇太后事迹彻底销毁。所谓弃后事,乃指乾隆三十年皇后那拉氏从帝南巡,因事忤旨,失宠,翌年薨。〔14〕霍书说皇后“册宝”被帝收回,等于将她“进宫三十年来的所有册封材料全行销毁,死后也没有留下什么传记,在《清史稿》、《清皇室四谱》、《清列朝后妃传略》等史籍中,连她的生平都查不出来。”(〈前言〉页十七~十八;本文页四○○)

死后无传记云云,不确。因《清史稿》后妃中便有她传记。至于说“连她的生平都查不出来”也非事实,《清史稿》、《清实录》等中都有记载,怎能说“查不出来”。如果说简略过甚,乃是史书体例,清代后妃传率皆如此,如嘉庆生母孝仪皇后,仅二百来字,较那拉氏更少。其他如雍正元配孝敬皇后、康熙元配孝诚皇后,均寥寥数行,非因那拉氏失宠而故意削减其篇幅。

霍君愤愤不平地道:“乾隆帝既然可以将一个与他共同生活了三十余年的皇后从历史上抹掉,当然可以将竺香玉这个仅在宫中生活了三年的雍正帝的皇后从历史上抹掉。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前言〉页十八)此言不确,历史不能任意涂销,天子专制和毁灭文献不可混为一谈,尽管雍、干为中国有史以来独裁专政顶峰时期,但皇帝要窜改历史,只可悄悄进行,若要削除皇后全部史料,虽帝王亦无能为力。那拉氏失宠后仍载之史籍,《清史稿》等着录即是明证。

霍君考证史实往往用特殊逻辑,令人困惑,如坚持竺香玉曾为雍正皇后。遍查史书不获,反而诘问:“缘何于雍正的这个皇后却在宫书中,无论册封、废黜、毙逝等等均不见一字记载。”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吗?(页三八六)“缘何”“不见一字记载”?其实理由极简单:史中本无其人故。惜霍君舍易解之答,固执成见,凡不合己见者,都说成为乾隆删改,处处“大胆假设”,却欠缺“小心求证”,以至抵牾、枘凿屡见,无法卒读。

(七)弘噡生母绝非香玉

霍书指出“第三种令人生疑现象”是:谦嫔刘氏早于雍正潜邸时已封贵人,为何不生一男半女,至雍正十一年始育皇子弘噡。因此疑此子为香玉出。伊毒死雍正后出家为尼,其子弘噡托谦嫔刘氏抚养。乾隆九年东窗事发,香玉自戕,弘噡被记于刘氏名下。小说中有“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章,就是“有意留给读者香玉托孤的重要暗示。”(〈前言〉页十七;本文页三八六)此说不合情理,第一、妇女婚后十来年始怀孕,古今中外不乏其人,不足为奇。第二、弘噡确系刘氏所出,载于雍正十一年修‘玉牒’:“第六子弘噡,雍正十一年癸丑六月十一日亥时,谦嫔刘氏出。”〔15〕其他如《世宗实录》、《高宗实录》等都有记载。以上提到的是皇子落地后所记,其实妃嫔等一有喜便有“遇喜”档案,详记怀孕状态,指明“守喜”大夫、服侍人等。御医定期检查身体,看看脉息是否和平,分娩约在何时,尚有许多繁文缛节,譬如钦天监择时、择地预先“刨喜坑”,作为掩埋胎盘,脐带用。凡此种种,都记录在册。因此,假如刘嫔从无妊娠记载,蓦地冒出一男,在清宫绝无可能。

(八)弘噡出嗣合乎情理

霍书以为弘噡过继给其叔果亲王允礼,乃“第四种不通情理的现象”。因雍正十子中七子早夭,“膝下不能不说不荒凉”,而乾隆对此幼弟“应倍极爱护”,为何将伊出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