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尘埃落定

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刻舟求剑,只能让爱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陈卓用所有的积蓄在江边买了一处房子,小户型,比麻雀的心脏还小,但是推开窗就可以闻到江水的气息,这很难得。更难得的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葛小布。

我像模像样地以一个主人的身份开始装修它,客厅的墙壁是果绿色,配一张小小的红色双人沙发,想多耀眼就有多耀眼;卧室是浅浅的紫,如梦幻似的颜色,可以吞没我所有张扬的梦。

我蹲在地上擦未干的油漆,陈卓突然嬉皮笑脸地靠近我:“报告房主,这是我最后一点财产,申请上缴。不过这东西有点寒酸,80元,还是折后价。”

他最后一句话的声音底气明显不足。我咧开嘴笑,他手心里是一枚细细的银戒,没有钻石的闪亮,没有铂金的厚重,但,那微小的光泽,丝丝缕缕地拴住了我的心。

“戴上嘛!我是在求婚呢!”他死乞白赖地恳求。

“哪有这样求婚的?”我鼻子有些酸,低下头,以免那小子看到我感动的泪水会得意忘形。“来来,我给你戴上。”他蹭到我面前。我伸出十指,面色严峻:“天天给你擦地板,手指都变粗了。”转身去厨房洗手,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

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咿咿呀呀地响了起来,电话里的声音我一辈子都忘不掉:“葛小布,我回来了!”

笑容一瞬间僵在了脸上。

季冬晨戴一副无框眼镜,斯文了许多。可是我仍一眼认出了他,他坐在酒店的咖啡间里,下巴微微仰起,望着落地窗。我站在散尾葵后面,犹豫着,终于还是将左手无名指上那枚细细的戒指轻轻旋了下来,放进了我的背包里。

我就这样出现在季冬晨面前。他脸上的笑缓缓打开,像错过了季节的花。季冬晨喝咖啡的姿势像个极合格的海归。

我撇嘴:“季冬晨,你从前不是这样的。”我19岁认识季冬晨,他梳着小平头,抽骆驼,一抬手就把欺负我的小流氓揍得鼻子出血。那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而我也不是美人。从那天开始,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人们都说季冬晨就是个小无赖,可我仍觉得他好,因为他的眼神清澈。

“昨天晚上刚下的飞机。”

“这么多年不和我联络。”

“我怕一听见你的声音就忍不住从太平洋那头飞回来。”

“你也会开这样暧昧的玩笑了?你不单纯了。”我笑他。

“真的,葛小布,我很想你。”

他说这话,居然都不笑,一本正经地望着我,他的眼神仍是那样清澈,清澈得像秋天里高原上的湖泊。他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烟盒,抽出一支烟,点燃,缓缓地吐出一口气,淡蓝色的烟圈挡住了我的眼。

那个旧烟盒已经被磨破了边角,那是我用拙劣的针脚细密地缝制的。那年,我把烟盒送给他时,他漫不经心地扔在车篮里,他说,这东西带在身上很麻烦。

我转头望着窗外,心内怦怦乱跳,唉,若不是多年前已经被他打了感情防疫针,恐怕这次又要掉进他眼睛的湖泊里。

咖啡凉了。他站起来,我走在他影子里,仍旧像很多年前那个小跟屁虫一样。我们都不说话。

季冬晨的车在江边公寓停下。他抬抬头:“日子过得不错嘛!不请我上去坐坐?”我笑笑,摇头。

他其实没有下车,我也不会邀请他。因为19层的小房间里有个叫陈卓的男子,这是一个季冬晨并不熟悉的名字。

我和陈卓认识是在一次网友聚会上,百十来人的大规模聚会,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他忽然挤到我面前,大声地说:“我暗恋你两个月了。”然后他报出自己的网名,我睁大眼睛,原来就是他天天在我的版上扔我板砖。

陈卓是理科男,幽默风趣,还有些不要脸,至少在追求我的过程中,他肯撕破自己的脸皮。他和季冬晨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重要的是,他爱我。

在我25岁遇见陈卓那年,季冬晨已经到了德国3年,杳无音信,我想我需要一个心细如瓷的人来疼爱我。

我打开门的时候,陈卓已经将乱糟糟的新房子打扫干净,他正趴在窗口,头也不回:“那车挺棒,开车的小子有点胖。”

“是个老同学。”我有些做贼心虚地解释,其实只不过和季冬晨喝了半个小时的咖啡而已。

“我又没吃醋。”他咧嘴。他的目光在我的手上一扫而过,我恍然发现自己忘记了将那枚细细的戒指戴上。陈卓笑着跑进厨房,我看着江水发呆,心里有细细的疼。

再次见到季冬晨是在高中的校庆上。他坐在人群中间,旧日面孔严峻的老师们争相夸奖他今时今日的学业有成、事业初创。

我在人群里不做声。身边这些长大了世故了的面孔让我不忍回顾。季冬晨仍旧把我放在身边,像年少时一样,他走在哪里,我跟在哪里。可我们再不是19岁的年华。

20岁,我考上口碑不错的大学。他被他爸逼着进了高考补习班。我一星期给他写一封信,他半年内只回了一封,他说他仍旧每天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他生日,我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我把牛皮烟盒送给他,他吹了声口哨就扔到了车篮里。我说季冬晨,我其实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考到A市来。他看看我,夸张地笑起来。他说一直当我是哥们儿。

没有再给他写信,一年之后,他忽然无声无息地去了德国,他从来都不知道,在与他形影不离的青春岁月里,我的心一直那么疼,超越年华地疼。

季冬晨从人群里转过头,贴在我耳边说:“我们逃课吧!”在我还没作出反应的时候,他已经拉着我的手离开了人群。我的手心里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带我去了本市最好的西餐厅,陈卓与我望尘莫及的西餐厅。面对那张英文菜单,我有些窘迫。他对着外国侍应生口语流利,举止得体。我呆了片刻,竟然觉得眼前的季冬晨和当年那个愣头小子隔山隔水地遥远。

首饰盒放在我面前,一枚漂亮的钻戒在烛光下光芒闪烁。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些晚,但,还是想送给你。其实,一直都在喜欢你,只是当年的你太优秀,我觉得配不上你。后来,决定出国,决定好好奋斗,一定要把我最好的爱给你。最初的日子很艰难,只有想着你,才能熬过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仍旧很冷静,像偶像剧里的男主角。

“季冬晨,你一定是在小学时就没好好听老师讲课,不然你不会不知道刻舟求剑的故事。”我瘪瘪嘴,眼泪流下来。是啊,已经太晚了,我把左手伸出去,露出我纤细的银戒。季冬晨,我这个你不爱的人,已不是单身一个人。

不知道别的女生会为了自己年少时的单恋坚持多久,但,爱是一件吃力的事情,它会耗掉你的青春。当时间的河流不肯停歇地向前奔涌的时候,我在无望的守候里,心甘情愿地登上了别人的岸。

我和季冬晨告别。我没有告诉他,对他的那份爱仍旧留在心里最妥帖的地方,但,与现在的他无关。它,只能留在最初的年华里。

回到江边公寓的时候,陈卓已经在被子里睡得香甜。

我从背后抱住他,他忽然转过身,像孩子一样将头抵在我的下巴上:“我真怕你不回来。”

我愣住,这个天不怕地不怕丢脸也不怕的陈卓竟然会这样担心我吗?

“我这么穷,一辈子都可能这么穷,你不会后悔吧?”

我用左脚踹他的右脚。一起吃苦的幸福,总胜过胆怯懦弱的躲避。之所以会爱上怀抱里的这个男子,因为他有颗勇敢的心,他清楚地知道,80元的戒指也可以代表一辈子最坚贞的承诺。

深夜的江边,有人歌唱,请允许我尘埃落定,歌声细若游丝,跟着江水一起奔跑。爱情也要向前奔跑。

眸倾孤影,纸醉金迷情殆尽

以为靠近他的世界,就能了解最真实的他;以为走进他的生活,就能在他心底长驻不移……

在他们的交往中,她对他有情,可他对她无爱。就在这种不知相爱为何味的你来我往中,她惊叹于,时间改不了他的心意,却让她投注给他的爱,彻底变质。

第一页:于他,我一眼倾心——

彼时的我,大学毕业后就拥有一份固定的公务员工作,行事向来低调,为人随和。常有人说我单纯地可以让人一眼看得透彻。可能,就是因为我的清纯与简单,让他的父母在偶然之间看中了我,并且,在暗中偷偷地观察我的为人处事、待人接物,当我的身家私事被他们了如指掌后,他们托来朋友到我家跟我父母说亲。

“洁儿,这个男孩不错,你要是有心,就和他接触看看。”母亲拿着一张照片递到我面前,我颇感惊愕,正因为好奇,我才偏过头瞄了一眼母亲手中照片上的那道人影,怎知就是这一眼,让我的整颗心随着照片中那张阳光绚烂的笑脸而悸动。

我知道,只一眼便倾心是不对的。可我还是低着头默默地接过了照片以及照片后面他的电话与QQ号码。是母女连心的默契,让母亲看懂了我的举动。

宁静的夜色,窗外细雨飘**。当照片上的二维图像转化为现实的立体人形,直立立地站在我眼前时,我的心莫名慌张,坐在沙发上无措地绞着手。

“嗨,我是彭硕。”

“你好,我是章亚洁。”微微抬眼,这个高大俊朗的男子,与我四目交汇时,唇角勾起的弧度,恰如其分地再一次击中了我。

我和彭硕在QQ网聊中交谈过,也通过几次电话,还发了好几天的短信息。所以,彼此初见的陌生感,在与他的轻松交谈间,很快地消失不见了。当晚,我们聊得很开心,两人的好心情就像他温暖的目光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第二页:于我,他一视同仁——

在随后交往的日子里,他每晚约我吃饭、逛街、看电影、开车去兜风。他宽厚的手掌牵着我的柔荑,过马路时他总站在车来的那一边。上、下车帮我开车门的同时,还用手挡住我的头顶,是怕我碰到。带我去吃我喜欢的美食,带我去看我向往的大海,带我去听我崇拜的偶像音乐会。

确实,如母亲所说,彭硕是个“好男孩”:做为家中独子,他不仅有着英俊潇洒的外表,还有家财万贯的荣华富贵做为经济后盾。在这等现实的社会里,如此优渥的他,怎能不“好”呢?何况,他对我总是细心呵护,浓而不腻地与我相处着。甚至他的父母都对我疼爱有加。

然而,就是这样的“好条件”,注定了彭硕是个不甘寂寞,也不会寂寞的男子。日子越长,他的劣根在时间的洗涤中逐渐暴露。我发现彭硕对每个对他有意或有情的女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好。他的手机里、QQ上清一色的女性名字与头像,关系难辨、暧昧无数。

终于,他的“花心”让我忍无可忍,我对他的约束也让他觉得极致厌烦。我们不仅拌嘴甚至在他家大吵了起来。 “跟你说了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打电话、发短信联络下,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冲我怒目而斥。我不甘示弱地回问,“怎么样的好朋友会在三更半夜和你通电话,什么样的好朋友会明知你有女朋友还说自己不介意……” “你敢偷翻我手机?你算什么啊?”他转身,拂袖离去时,被他父亲喊进了书房。

他的母亲将泪流满面的我拉进房间,轻声安抚我,说,“洁儿,我实话和你说,以前彭硕不是这样的。大约在两年前,我们反对他和一个女孩子交往,逼他们分手,他才变得玩世不恭。你要知道,男人在外面无论怎么花天酒地都是逢场作戏,你才是我们最中意的儿媳妇啊!”

常说,花花公子之所以花心是因为他曾经在爱情里受过太深太重的伤害,他的花心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听着彭硕的母亲对我这样讲来,让我觉得自己有些无理取闹了。因为明白了彭硕花心的原因,因为我爱他,我暗暗下定决心:我要让彭硕感觉到我对他的爱,我要让他的浪子心回到我的身上。

第三页:于他,我掏心相待——

自那日以后,我不再管束彭硕,他在外面玩得不见踪影,甚至忘了我的存在,我概不追究,也不生气。每个周末或休假时间,我照常去他家与他父母做伴。他不再像初识时对我体贴入微,但还是会对我流露出丝微的关心,让我分外暖心。

我成了风餐宿露的稻草人,顶风雨、冒寒暑、无声无息地靠着心底对这份情感屹立不倒的笃定而顽强地坚持了下来。其中忍气吞声的退让、黯然伤神的苦楚、蒙头大哭的眼泪,无人能懂。唯有这种好强的个性支撑着我周旋在彭硕对我的漫不经心之间,我不认输,也不放弃,何况我已是半脚踏入豪门,只要我和彭硕顺利结婚,我就能拥有一生的养尊处优,我怎能如此轻易放弃呢?

我以为只要我够坚持,我以为只要彭硕“花心”的事实没有真正的出现在我眼前,那么,我的坚持就可以保护我和彭硕一路安然走到婚姻的殿堂。可惜,好景不长,当我撞见那如恶梦般的场景后,我才惊觉我对彭硕的心早已在日积月累的伤痕中灰飞烟灭。

就在婚期渐近的这个夏日的星期天,我与往常一样走进他家,开门而入时,看见玄关处一双显眼的银色高跟鞋,我不由得怔营。无意识地靠近他的房间,推开房门,看到得竟是一览无余的满室春色:他长长的手臂紧搂着她雪白的裸背,她背向于我,长长的卷发散落在两人的肩头,光是看着她的背影就有一种令我羡慕的娇媚,而这种妖娆的娇媚正是我没有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撞见这样的场景,我可以如此淡定。虽然,刚看到这一幕时,全身的血液疯狂地燃烧起来。可最后,我居然毫不犹豫地退了出去,又悄无声息地逃离了这幢房子。

第四页:于我,他听从父母之命——

我行走在盛夏猛烈的阳光之下,正午灼热的太阳烘烤着我的全身,炽亮的街景上浮现出彭硕与那个妖媚女子共枕的春色……我算什么?我不过是个被彭硕父母看中,最适合与彭硕结婚的对象,而他也不过是听从父母之命,才选择与我在一起。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和彭硕撕破脸分手呢?还是继续维持我的坚持?

冷静想来:这两年不景气的环境让爸爸长年经营的小生意一落千丈,可自从有了彭硕父母的帮助,爸爸的生意明显转好。因为我和彭硕即将结婚的消息,让那些长久不联络的亲友主动与我家人攀好了,邻里亲朋更是天天上门热拢。我在单位的工作也因为彭硕父母可以呼风唤雨的人际网络,让我有了调职提升的机会。

再者,我与彭硕的婚期渐近,各项婚礼事宜已在两方家长紧锣密鼓的安排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我们可能说分开就分开吗?倘若我与彭硕真的分手,那我现有的一切都将被自己亲手摧毁……

如此想来,在这半年多的时间里就算彭硕的花边不断,就算彭硕对我时宠时骂,可这种盲目囤积的虚荣感早已安慰我的伤心。况且彭硕的父母对我的宠爱早已抚平了彭硕对我的伤害。

我已不再是半年前那个单纯无知的女孩了,我知道彭硕的花心不会为任何人停止,他天生沾染桃色,他会收敛但绝不会收心。既然他不会为任何人收心,那么,我只要做好为人妻媳的本分,守好彭硕父母对我的宠护。前程似锦的未来就在我眼前,我怎能因为他的一夜风流而放弃这唾手可得的“圆满”呢?

暗中翻涌的情绪,终于在阳光的直射下,让我满面泪花地轻笑:既然,我不能求得他的真心真爱,那么,就让我守着这座豪宅,坐拥众人羡慕的锦衣玉食吧!

※Q人类Q生活曰※:在没有爱只有钱的生活里,女人该怎样正视自己的地位呢?如果没有爱,只有钱,婚姻可以满足人的虚荣心,但真能平衡这种如同虚设的幸福感吗?

让心情有些沉淀,给心灵一个暖窝,写下来会好点!

琅琊情思

这是一个深紫色皮质的大16开的日记本,那颜色看上去有些陈旧,外边的左角起了些微的毛刺。此时,小宁的手里正拿着这日记本在翻看着。扉页的题头是一行隽永秀丽的钢笔字:送小宁珍藏。中间是上下错开的两句:携手琅琊拜醉翁,相伴岳阳看洞庭。底部是签名与日期。翻过扉页,是用正楷端端正正抄写着欧阳修的《醉翁亭记》和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这眼前熟悉的文章熟知的字体,把小宁的思绪带回到了那曾经美好的中学、大学时光,带到了琅琊山麓,带到了醉翁亭边,带到了对玲子的思念中……

小宁对《醉翁亭记》和《岳阳楼记》的喜爱是从中学开始的,在教科书所有的古文中这两篇是小宁最喜欢的。在那苦难的岁月里,每天,在通往镇中学蜿蜒的山路上,陪伴小宁的就是《醉翁亭记》和《岳阳楼记》还有那天上的星星。晨晖中,他诵读“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迹涯”憧憬着浩淼无边的洞庭。暮色里,他体味着“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的山谷早晚景象和“晦明变化”的特点。开始,他只是为解除山路上的寂寥,可久而久之,竟然成了习惯,这两篇文章成了他最好的伙伴,他熟悉它们的语句、起乘、转折乃至情绪变化。后来,当学校组织课文朗诵大赛的时候,小宁几乎是没做什么准备就以朗诵《岳阳楼记》而获得了一等奖。

今天,他靠在办公椅上又闭着眼睛默诵着这千古名篇,倒不是为了准备什么朗诵赛,而是在思念一个人,是对日记本赠送者玲子的思念。

这已成了他的习惯,这种习惯始于何时他已经记不清楚了。每每,在思念玲子的时候,他总是默诵《醉翁亭记》和《岳阳楼记》;默诵《醉翁亭记》和《岳阳楼记》的时候,心底里就会浮现出玲子那熟悉而可亲的影子。

与玲子的结缘是大三时候的新年联欢晚会上。班上与财税专业二班举行联欢,小宁是工程专业一班的,男性多。玲子是财税专业二班的,女生多。两个班合在一起参加晚会的有69位同学,其中女生28名。新年晚会是在电教室举行的,把课桌往两边一拉,中间腾出一块空地就是舞台。玲子是财税二班的文艺委员,晚会的主持人。

那天的联欢是临时决定的,也没经过什么策划,就是大家凑在一起自娱自乐。当主持人玲子站在电教室中央的空地上时,引来了工程专业男生们一阵低叹,个别的还在那窃窃议论着玲子的身高、美貌。小宁可没这心思,他正烦恼着那。原来,为了相互认识联欢会要求每个同学都要出个节目,可小宁的节目到现在还没着罗呢。他五音不全、学了几次舞把人家脚踩的谁也不敢再做他的舞伴、要是消夏晚会他还可以说个相声,不用吹风扇保准能把同学们身上激出鸡皮来。他也不会吹笛子、手风琴和小提琴他连摸都没摸过。晚会进行中,每到一个同学的节目好表演完的时候,小宁就一次次用上洗手间为借口予以躲避,企图蒙混过关。他的心里忐忑极了。

“下面,请今晚最后一名同学,工程一班的学习委员于小宁同学给大家表演个节目。”小宁还在犯着愁,玲子那悦耳的声音夹杂着工程专业那些哥们不怀好意的叫好声传进小宁的耳朵,尤其是小宁同室的那几个坏家伙,更是近似疯狂鼓掌叫好。逼到这个份了,实在是没办法再躲,小宁只好硬着头皮满脸通红地站起来,在哥们的“哄笑”中怯怯地挪到教室的中央。玲子冲那些起哄的坏小子们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后,转身问小宁:“你表演个什么节目?”

小宁摸摸后脑勺吭哧了好半天道“我不会表演节目。”

“哈哈,哈哈哈”“于小宁,来一个,于小宁来一个!”那些坏小子一边肆无忌惮地大笑着,一边起着哄,一些女同学也咯咯笑着鼓掌,小宁的汗唰就下来了,他能感觉到自己已是汗流浃背。玲子在边上也抿着嘴笑着,低低的问小宁:“要不来个朗诵什么的应付一下?”小宁下意识地点点头。

“朗诵个什么?”“《岳阳楼记》”小宁几乎没加思索回答着玲子。

玲子转身给小宁报节目:“于小宁同学表扬的节目是朗诵范仲淹的名篇《岳阳楼记》,大家欢迎。”然后笑吟吟地把话筒递到小宁的手里。

那“热烈”的掌声响过后,小宁摸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咽了咽嗓子,也忘记了用话筒,站在那张口道:“庆历四年春……”那“春”字带着明显的胶东地方口音,一时间,教室里笑翻了天,那些哥们笑的前仰后合,直拍大腿,起劲地跺着脚。女同学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个别的在那捂着肚子一个劲地“哎吆”。

小宁大窘,站在那下也不是,继续也不是,不知如何是好。此时,玲子端着一杯水来到小宁近前,用鼓励的目光看着小宁,她把水杯递到小宁的手里温和地说:“别紧张,喝口水,你能行的。”

小宁感激地看着玲子,此时他才发现玲子那如月的弯眉是那么好看,那善意的目光透着亲切。小宁接过杯子,喝了一大口水,冲玲子感激地点了点头。玲子左手接过杯子,转过身举起握拳的右手冲同学们道:“小宁,加油!”,同学们在玲子的带领下鼓着掌喊着“小宁,加油!”“小宁,加油!”

小宁一时间感动无比,他的眼前没来由地就浮现出了故乡,故乡那蜿蜒的山路,山路上背诵着《岳阳楼记》、《醉翁亭记》那少年的影子。他顿了顿,随后那充满磁性的声音通过话筒传出来: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

电教室里安静了下来,小宁完全沉浸在《岳阳楼记》的意境里,已是大三的小宁,今天再诵这篇文章,他突然觉得,比在故乡山路上诵读的时候,对文章多了一份新的理解,他隐约地似乎能聆听到那些迁客骚人,在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低沉地倾诉着他们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的郁闷。欢快地抒发着他们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的若狂欣喜。当他诵到结尾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时,他不由地把手伸向半空,脸上充满着深深的仰慕与渴望。

电教室里一片寂静,回过神来的小宁看到同学们一个个都在那静静地看着自己,小宁的脸又红了,冲大家抱歉到:“对不起,对不起。”

“好!”“好!”“好!”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接着同学们都站起来,边叫着好,边可劲地鼓掌,小宁同室那些死党哥们更是涌上前来,不由分说把小宁抱起来,也不知是谁乱拳向小宁身上招呼。

玲子鼓着掌走过来,笑看着小宁。“谢谢,谢谢你带来这么美好的新年之夜。”又转身道:“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于小宁同学给我们带来的精彩朗诵。”

同学们的掌声让小宁很感动,他连连向同学们鞠躬致谢。这时,玲子突然冲同学们道:“如此精美的朗诵,想不想再听一个呀?”

那些巴不得地上忽然长出朵花来的主,自然是起劲鼓掌符合,小宁急的双手乱摇,连连作揖求饶,可同学们不依不饶一遍遍喊着。已退到座位上的小宁实在推脱不掉,只好站起来,冲同学们道:“谢谢大家,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等同学们安静下来,小宁道:“这也算不得什么故事,是我在中学的时候的一段真实的经历。有一次,上语文课,学的是欧阳修的《醉翁亭记》,那些天乡里电影队正在各村巡回放映《狼牙山五壮士》,男孩子都喜欢战争片,看了一遍不过瘾,就跟着放映队一个村接一个村地看。来回的山路,回到家大都是深夜了。躺在**脑海里还沉浸在对电影的回味里,第二天一个个自然就和霜打的茄子一样。这不。老师正投入地讲欧阳公游览琅琊与民同乐,陶然于山水之间的时候,一阵呼噜声不合时宜地在后排响起来。老师大怒。同桌见状,连忙把的鼾声如雷的同学摇醒,那同学从梦乡中归来惺忪着眼,看到老师对自己怒目而视,才知道大事不好。老师沉声地道‘李果同学,请你说说琅琊山美在何处?’李果惶恐地站起来磕磕巴巴地的道‘嗯,嗯,狼牙山,嗯,山高峰险,尤其是主峰,背后是悬崖绝壁,易守难攻,日本鬼子飞机大炮轮番轰炸死了那么多人,也没功得上去,只可惜,只可惜,最后没子弹了,要不五壮士也不用跳崖了……’”

小宁的话音没落,同学们就大笑起来,此时小宁就听身后“扑哧“一声,接着有水珠喷过来,他转身一看是玲子正在喝水,没忍住笑,把喝到嘴里的水喷了出来。一位女同学正在嗑着瓜子,被突然的大笑呛得直咳嗽……

自打联欢晚会以后,小宁和玲子的接触就多了起来。两人原来来自一个市,玲子出生在海边的一个渔村,1.65米的个头,可以说是天生的丽质,一头飘逸的长发,如月的弯眉下,一双明亮的眼睛总是透着笑意,微笑时,会有一对浅浅的酒窝浮现在腮边。在接触中两人感觉到,和对方有太多的相似与相通的地方,有时,甚至对方的思维都能体会到,这样的感觉使得两人在接触交流中自然比和别的同学多了一份亲密。一向内向的小宁,每每在和玲子独处的时候,像变了一个人,滔滔不绝和玲子诉说着家乡,家乡的亲人,那蜿蜒的山路,山路的上的《岳阳楼记》和《醉翁亭记》。玲子告诉小宁,她最喜爱的是《醉翁亭记》,那“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的美景,是一向生活在海边的她最向往的。于是,在一个星期日,他们相约结伴去琅琊一行。

那是个清冷的早春,当小宁和玲子赶到琅琊的时候,正是旭日初升。这里诸峰相连,城山一体,蔚然深秀的琅琊,林壑尤美。远远望去,烟云拥衬的山峦,浑如一副巨型铁画,水声潺潺,不知远近,鸟鸣轻悦,一声声让人悦性怡情,真的有些欧公“少饮辄醉“之后的那种“乐其乐”的陶然。

“好美呀!”站在小宁身边的玲子,眼望群峰,不由发出一声低叹。

小宁“嗯”了一声,转头看看玲子“此琅琊非彼狼牙也。山美,水美,人更美。”

玲子会心的笑起来,一抹绯红在面颊飞起,映着朝阳有一种圣洁的光晕。

“呆子”,玲子白了一眼小宁道,那如月的弯眉更弯了,两腮上的酒窝**漾着笑韵。

小宁不自觉地伸手想拉玲子的手,玲子有些羞赧“公众场合。”

“什么公众场合,你看哪还有人?”小宁有些无理狡辩。

玲子伸手向前一指道:“你看,那不是吗?”

小宁一惊,顺着玲子手指的方向看去,可不是吗,不远处的山门口正有一人在向这边看——是一名林区收门票的管理人员。

小宁有些不好意思,玲子白了一眼小宁说:“走吧,快进去吧。”

两人卖了票,一同进了游览区。这里果真是沟壑幽深,林木葱郁,溪流淙淙,花草遍野,琅琊榆亭亭如盖,翠鸟叫鸣不绝。玲子边看边发感慨。“小宁,你说欧阳公当年与民同游的时候,这里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

小宁边看边说:“这山大概没有多大变化。”又指了指周围道:“也许会有那么个亭子,但绝对不会有这么多的附属建筑。”又转身指向山门的方向有些“愤愤”地“更不会有那么个人坐在那收门票。”

玲子咯咯笑起来“那人专门是看着你地。”小宁也不由地大笑起来。

笑过一阵,小宁故作严肃地对玲子说:“玲子,我估摸,欧公写《醉翁亭记》的时候肯定是喝酒了,而且喝的还不少。”

玲子一时不明白小宁想说什么,看了看小宁随口道:“肯定是喝了,多或少,你怎么知道?”

小宁的眼中透着顽皮,面上还是一本正经“你看哈,这酒呀有麻醉之功效,酒落肚肠,这人的脑子呀就必然犯迷糊不是?”

“是呀,那又怎么样?”玲子饶有兴趣地看着小宁。

“这还不明白呀,欧公酒喝多了,脑子犯了迷糊,因此《醉翁亭记》就没有达到《岳阳楼记》那种忧乐的境界,留给我们的只是一种欣然的醉于自然山水的美感和一份释然的与民同乐的快慰。”

“谬论。”“欧公与范公是同一时期的人,且身居高位,而且正是因为欧公支持范公的政治思想才被贬,文章写于两人被贬之后,都是寄情于山水表述了自己虽遭贬谪却仍怀济世安民之心的高尚情感。”玲子有些不屑而且引经据典笑驳着小宁。

两人边向前行,边斗着嘴,小宁有些气馁地道:“你说的也对哈,不过细嚼起来,与范公的忧君忧民比较起来还是欧公的与民同乐来的实在些,欧公抒发的是自身的感受,而范公则是应人之嘱而作文,有些像得道者静坐在尘世的高处悲悯地忧患着苍生的感觉,是感慨,但很难说是自身的感受。”

玲子有些不服气道:“没有切身的感受能写出流芳千古的名篇?”不等小宁回话又加上一句“我看你倒是没喝酒,是不是脑子进酒了呀?”

小宁“噗哧”一声笑起来,看着玲子,进一步论证自己的观点:“玲子,你别不服气呀,你看,范公的那两句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相对说来,先天下之忧而忧不是什么很难的事,但后天下之乐而乐自古到今有几人能做到?”

玲子蹙着眉,估计是在搜肠刮肚要找出那么几位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贤者反驳小宁。好一会,摇摇头笑道“我辩不过你这些诡辩。”

看着玲子随山风飘逸的秀发,一种异样的情感在小宁心里涌动着,似甜美的山泉慢慢流淌。他看着玲子温和地笑道:“好了,古人的心事我们就别去猜了,走吧,醉翁亭到了。”

醉翁亭位于琅琊山半山腰的琅琊古道旁,亭前有让泉,泉旁是小溪,终年水声潺潺,清澈见底。亭后有一高台名为“玄帝宫”,登台环视,亭前群山翠蓝叠嶂,林涛起伏,令人胸臆大敞,心旷神怡。

亭中的一副对联引起了小宁的兴趣,看着看着,他不由地笑出声来,玲子见小宁如此模样,就从苏轼的手书《醉翁亭记》碑刻前凑过来问:“神乎道道地,笑什么?”

小宁笑指着面前的对联吟道“饮既不多,缘何能醉;年犹未迈,奚自称翁?”吟完,他转脸笑看玲子说:“这幅对联,诙谐调侃,倘若欧公泉下有知,不知如何作答?”

玲子撇撇嘴不屑道:“这还用今天作答?欧公早就回答了。”

小宁瞪眼看着玲子,玲子见小宁这个样子呵呵笑了起来“是考我,还是犯书呆了?欧公不是说了吗‘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小宁故作不服气道:“那年未迈而称翁又做何解释?”

玲子信心满满回道:“欧公解释了呀‘太守与客来饮于此,少饮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醉翁也’他老人家还说了‘苍颜白发,颓乎其中者,太守醉也’。苍颜白发,年又最高可不可以称为翁呀小宁?”

玲子边说,那头边随着每一个“也”字,摇晃着,得意非凡。小宁哈哈大笑起来,玲子也难得的哈哈笑着,那笑声混合一处,在山林间久久的回**着……

琅琊归来后不久,小宁就收到了玲子的这份特殊的礼物,一个精美的深紫色皮质的大16开的日记本,上面抄写着欧阳修的《醉翁亭记》和范仲淹的《岳阳楼记》,记录着两人游览琅琊山的对话。这本日记小宁一直珍藏着,多年来一直陪伴着他,每到小宁心中泛起思念的时候,他都会拿出来,如读圣经,虔诚地一字一字地读着,尽管那字体很熟知,尽管那内容可以一字不差的默诵。

“携手琅琊拜醉翁,相伴岳阳看洞庭”。每每看到这一句,小宁眼里就噙满了泪水,心就不由地抽搐的疼痛,他不敢去揭开那层伤疤,他甚至不敢去触摸那伤痛,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也如此。

琅琊山在小宁的梦中出现过多少回?小宁已记不清楚了,每当他翻开那深紫色皮质的大16开的日记本的时候,脑海里就翻腾着:那山是否还是那山?那亭是否改变了旧时的模样?那林中是否还回**着青春的欢笑声?……

只重逢了一半

杰克森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美丽的妻子克丽丝,两岁大的儿子格鲁德。格鲁德长着一头漂亮的金发,活像个布娃娃。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其乐融融。谁知好景不长,战争就爆发了。杰克森作为预备兵被送上了硝烟弥漫的战场。临行前杰克森依依不舍、语重心长地对年轻的妻子克丽丝说:“心爱的,好好保重,照顾好孩子,等着我,战争一结束我就回来和你们团聚。”说完在妻子的额头上深深一吻。此刻克丽丝早已泪流满面,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杰克森接着抱起格鲁德,看着年幼的孩子竟然露出了忧郁的眼神,杰克森久久说不出话来…..

战争是残酷的,战火燃起的地方也是百姓饱受苦难之处,同时也是士兵的噩梦,地狱之门时刻为在战场上厮杀的士兵开着。每次看着枪林弹雨中的战友一个接一个的倒下,杰克森不禁为自己感到庆幸,倒不是他在战斗的时候怕死畏缩,相反,每次他都冲在最前头,可飞来的子弹却好像离他远远的。杰克森每天都在祈祷,祈祷死神不要降临在他头上,因为他还要回家去和妻儿团圆。杰克森无一日不盼望战争早点结束,他真的好思念克丽丝和格鲁德,自从在战场上打响了第一枪,就和妻儿失去了任何联系……

战争终于结束了,九死一生的杰克森长长舒了口气,他就要回到魂牵梦绕的家乡了,他可以见到妻儿了。杰克森想,5年了,妻子是否依然还年轻漂亮?孩子应该长高了不少。只要回去看到他们平平安安,自己也就心满意足了。但命运总是喜欢抓弄人,现实与希望老是唱反调,当杰克森满怀憧憬带着一身疲惫与喜悦回到家时,不仅没有见到朝思暮想的妻儿,连原先的住的屋子也早已变成了废墟。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在随时都会丧命的战场不知洒了多少热血也从不流下一滴眼泪的硬汉,此时面对破碎了的憧憬,竟如孩子般嚎啕大哭。他痛苦,他悲伤,但他没有绝望。杰克森坚信妻儿一定还在人间,只是因战乱而流亡他乡,他发誓一定要找到失散的克丽丝和格鲁德。

漫长的三个春秋又过去了,杰克森找遍了他认为所有该要寻找的地方,打听了成千上万个人,可连妻儿的半点音讯都没有,杰克森想,难道自己一直在欺骗自己吗?也许妻儿早已在战乱中丧生了,这和战后那些幸存的战友遭遇如出一辙,自己难道还希望那样的幸运会单独降临到自己头上吗?想到这里,杰克森万念俱灰,彻底绝望了。

绝望的杰克森从此以酒为伴,整日烂醉如泥,他希望自己快点死去,好到天堂去和妻儿团聚。就在杰克森任由自己自生自灭的时候,一个叫露丝的女人走进了他的生活。露丝是一个善良勇敢的女人,她的丈夫也曾是个士兵,但在哪场战争中牺牲了,可她在经历了丧夫之痛后顽强的生存了下来。露丝为杰克森的遭遇深表同情,同时也被杰克森对妻儿的痴情深深感动,看着同样不幸的杰克森,她决定不惜一切去挽救即将自我毁灭的杰克森……

在露丝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下,几乎形同废人的杰克森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杰克森也被善良的露丝深深地感动了,并且对他露丝产生了感情。不久,他俩结婚了。可惜露丝在战乱中受过伤,丧失了生育功能。每当露丝向杰克森提出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孩子的时候,杰克森就想起当年和妻儿离别时格鲁德那忧郁的眼神,心里一阵酸楚后都拒绝了露丝的请求。露丝知道丈夫内心的伤痕未愈,也没强求。但善良的露丝一有空就买来一大堆衣物,去孤儿院看望那些在战争中痛失亲人的孤儿们。她每次到孤儿院总是看到一个长着满头金发的男孩独自坐在大树下发呆,对她从来不理不睬,男孩看起来11岁左右,但眼神却流露出一丝丝的忧郁。露丝这回终于鼓起勇气走到那男孩跟前说:“可怜的孩子,离开这里,和阿姨回家去好吗?”金发男孩看了看露丝,然后摇摇头说:“不,我在等我爸爸,妈妈临终前说爸爸战争结束后一定回来找我的。”露丝叹了口气,只好作罢。

回到家后露丝把在孤儿院的遭遇告诉杰克森,杰克森听后心里砰然一动,急忙拉着露丝的手说:“快,带我去看看。”

孤儿院里,杰克森看着那金发男孩,对着那男孩忧郁的眼神,杰克森心潮澎湃,那不就是经常在自己脑海中浮现的眼神吗?当杰克森又看到了孤儿院里金发男孩文件资料上印着:格鲁德.胡,母亲:克丽丝.马蒂(已故),父亲:杰克森.胡(出征未归)时,激动得泪流满面全身颤抖的他一下抱起那男孩,抱得紧紧的,良久才哽咽地说:“苦命的克丽丝,可怜的格鲁德,我可怜的孩子,我就是你的爸爸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