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实验法及其特点

一、教育实验法及其类别

(一)什么是教育实验法

教育实验法指的是:研究者根据研究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逐步变化条件,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从而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

可见,教育实验是一种经过特别安排的研究活动,研究者适当地控制研究对象,以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来研究某种教育教学内容或方法的一种研究方法。

运用教育实验的主要目的就在于确定某一教育影响与它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是检验某一理论或假设的实际效果。为此,研究者需根据自己所提出的研究目的,创造或改变必要的条件,以便引起或改变某种现象,突出某一实验因子的影响,排除另一些因素的干扰,以便得出准确可靠的结论。

实验法又可称为有控制的观察法。即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更为精确的观察,可以准确地记录实验情况,对实验结果作统计处理。

一般认为,运用教育实验法,可以找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点,因而有人称教育实验为“教育科学研究的灵魂”。

教育实验的形成有两个源头:一是近代与现代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如裴斯泰洛奇、赫尔巴特、欧文等教育实践家的改革教育的活动。近现代教育改革从教育教学的实践出发,又高于一般的教育实践水平。它在实践之前,经过思辨的理论设想,及对教育实践途径与所达效果的构想,试图通过自身实践来试行自己的主张,实现预先的构想。这是一种研究探索活动,即自然状态下的教改实验,可以看作实验的雏形。二是近代自然科学实验促进了教育实验作为一种独特的教育科研方法的诞生。20世纪初欧美的“实验教育学”思潮,其特点就在于运用自然科学实验的方法来研究教育问题,从而确立了实验法在教育研究中的地位,这就使以往教育理论研究中思辨加例证的缺陷得到了克服,促使人们用科学的方法研究教育问题,因而促进了20世纪初的教育学逐步演变为教育科学,并逐步走向成熟完善。

近半个世纪以来有影响的较为成熟的教育实验如巴班斯基、赞可夫等的实验,一方面是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另一方面又通过实验性的探索与检验,修正、丰富、充实、完善了各种教育理论,因而教育实验成为经验总结与理论推论两条路之间重要的杠杆和桥梁,改变理论与实践脱节现象。

教育实验对教育理论建设的推动作用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

一是教育实验可以提供通过其他方法难以收集到的感性材料。

二是教育实验能够对理论、假设的形成提供必要的基础。

三是教育实验能够检验教育理论的真理性。

(二)教育实验的类别

1.自然实验与实验室实验

根据研究人员对实验条件控制程度与范围的不同,可将教育实验分为自然实验与实验室实验。实验室实验通常是在特设的实验室内,在严格控制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验人员需要对实验情景与条件予以较严密完善的操作,并须对无关因子作严格控制,利用精密的观测仪器较准确地记录实验的程序与结果(指施于被试的影响与反应结果),因而其效果的精确程度较高。然而,实验室实验的情景和条件是人为的或人工创设的,而不是自然真实的,与教育的实际情况或实际生活情境的差别较大,因而研究结果的应用推广的价值不高,这类研究难以对教育实际状况作出说明或应用于实际。

自然实验是在自然状态下,在现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依研究目的,控制和改变某些条件,观察由此带来的现象的变化,了解被试的行为表现。自然实验是在正常的现实生活中进行的,其研究结果也比较接近教育实际,因而比较容易应用和推广。但正是由于研究是在自然状态下进行的,对条件的控制不可能很严密,因此研究的精确性不够高。运用自然实验法得出结论需比较慎重,对研究结果须进行重复验证。幼儿教育研究具有明显的应用性、实践性,其结果必须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指导更为自觉的科学的教育实践。幼儿教育实验往往不能脱离教育实际,因而,较多情况下采用自然实验的方法。当然,以上两类实验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见图6-1):

图6-1

2.单因子实验与多因子实验

这是依据实验因子的多少而划分的。单因子实验指可有多个自变量同时存在,但所要测定的因变量只有一个。多因子实验指可有多个自变量和多个因变量。此种实验结构复杂,对资料的统计处理难度高。

3.探索性实验与验证性实验

这是依据对因果关系的探索进程而划分的,即对问题的已知程度来划分的。探索性实验指在对研究的问题知之有限时,一般是提出非正式的探索性假设,目的在于揭示各种变量的因果关系。验证性实验是指在实验前具有明确的假设,实验的目的在于验证所得的结果是否符合假设的预测。

4.测查性实验与教育干预性实验

教育实验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旨在确定与教育有关的事物的内在规律性,即测查性实验或称“教育的实验研究”,例如,研究教育对象思维的一般规律的实验;二是旨在为达到特定教育目标而探索富有成效的内容、方法与途径,这是与教育活动发生直接联系的实验,即教育干预性实验或称“教学的实验研究”,例如,探索为培养幼儿思维能力而使用的教育教学内容、方法与途径的实验。严格地说,这两类实验是有区别的,研究的角度不同,问题的出发点不一样;但二者又不是彼此孤立进行的、没有联系的。教育干预性实验的假说,往往是从教育实验或测查性实验的研究成果中产生的;从教育干预性实验的研究成果中,又可以引出对与教育有关的事物的一般规律的新课题。